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标段二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YK202376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23: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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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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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MB1733601202311601  二、合同名称: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标段二合同   三、项目编号:YK2023766  四、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321号    联系方式:0575-82121741     供应商(乙方):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时代欣居人民东路188号五层001室-008室     联系方式:181068337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标段二    数量:1.00     单价(元):3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绍兴市上虞区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标准       2.合同金额(元):3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标段二).pdf 采购合同(标段二).pdf 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虞开发利用第2号签订日期:2024年1月5日采购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甲方)中标单位: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3766碳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碳商采购,签订本合同。一、项目类型:包括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业务范围内的土地出让(含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土地收购等项目涉及的地价评估,以及其他需要委托开展的土地价格评估服务。二、中标标段标段二(YK2023766-002)标段一:城区:区本级、曹娥江旅游度假区、e游小镇(未来城)、曹娥江经济开发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梁湖街道提交的项目。标段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提交的项目。标段三:其他乡镇(街道):东关街道、道塘街道、小越街道、崧厦街道、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等提交的项目。注:每标段根据项目提交单位划分,不以区域为限;涉及需委托多家单位共同评估的项目,除该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外,其余单位在另2家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四、成果要求:定点供应商对每宗土地的评估业务,均应提供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土地估价工作报告、相应的影像资料(照片:1-2张)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集体会审通过后才予确认并应用。每宗报告均需报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号。五、其它要求1、工作进度根据项目工作量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确保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求。2、项目质量要求须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认可。3、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等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不得故意隐满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等处罚,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各定点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5、各定点供应商在没有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6、各定点供应商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六、验收考核要求1、评估成果经采购单位集体会审通过后才予确认并应用。每宗报告均需报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号。2、如果定点供应商在委托土地评估业务工作中,被采购单位发现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如违反客观公正原则有意评高或评低地价、违反保密原则向评估单位泄露评估结果等,一经查实认定,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其委托项目评估结果将不被采纳,将重新委托其它土地评估机构评估。3、如果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明显偏高或偏低,超出合理范围值20%(合理范围值以集体会审会最终确定的价格为准)以上,被集体会审会确定需要重新评估的,且累积项目数达到三只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4、如果发现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中屋有数据差错,且累计达到5份报告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七、付款方式及要求土地出让委托中标的其中1家土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作为参考价,评估费按各自投标报价的费率收取;土地资产处置委托其中2家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取评估价的均值,若2家评估价相差10%,需重新评估,2家评估费按各自投标报价的费率的50%收取。评估费用结算以每一宗地为单位,在地块成交后结算,年度末结算一次,收费按“浙价服(2013)98号”文件基准收费标准*折扣率25%序号计费档次(万元)费率(%)1100以下(含100)3.152100-500(含500)2.253500-2000(含2000)0.942000-5000(含5000)0.4555000以上0.09八、质量保证期限及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乙方有要求甲方赔偿的权利。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合同款或者延期支付的,由甲方按应支付每天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3乙方所交付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4乙方未能及时完成或其它非甲方原因引起项目完成延迟的,由乙方支付二相迟交服务合同价每天万分之五的误期赔偿费。十、保密责任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2乙方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盖章)乙方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绍兴市上廣区市民中心二路5号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时代欣居人民东路188号五层电话电话0575-881625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迪荡支行账号账号0009643737000392024-2025年度土地委托评估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虞开发利用第2号签订日期:2024年1月5日采购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甲方)中标单位: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3766碳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碳商采购,签订本合同。一、项目类型:包括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业务范围内的土地出让(含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土地收购等项目涉及的地价评估,以及其他需要委托开展的土地价格评估服务。二、中标标段标段二(YK2023766-002)标段一:城区:区本级、曹娥江旅游度假区、e游小镇(未来城)、曹娥江经济开发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梁湖街道提交的项目。标段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提交的项目。标段三:其他乡镇(街道):东关街道、道塘街道、小越街道、崧厦街道、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等提交的项目。注:每标段根据项目提交单位划分,不以区域为限;涉及需委托多家单位共同评估的项目,除该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外,其余单位在另2家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四、成果要求:定点供应商对每宗土地的评估业务,均应提供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土地估价工作报告、相应的影像资料(照片:1-2张)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集体会审通过后才予确认并应用。每宗报告均需报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号。五、其它要求1、工作进度根据项目工作量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确保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求。2、项目质量要求须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认可。3、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等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不得故意隐满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等处罚,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各定点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5、各定点供应商在没有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6、各定点供应商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六、验收考核要求1、评估成果经采购单位集体会审通过后才予确认并应用。每宗报告均需报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号。2、如果定点供应商在委托土地评估业务工作中,被采购单位发现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如违反客观公正原则有意评高或评低地价、违反保密原则向评估单位泄露评估结果等,一经查实认定,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其委托项目评估结果将不被采纳,将重新委托其它土地评估机构评估。3、如果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明显偏高或偏低,超出合理范围值20%(合理范围值以集体会审会最终确定的价格为准)以上,被集体会审会确定需要重新评估的,且累积项目数达到三只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4、如果发现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中屋有数据差错,且累计达到5份报告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七、付款方式及要求土地出让委托中标的其中1家土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作为参考价,评估费按各自投标报价的费率收取;土地资产处置委托其中2家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取评估价的均值,若2家评估价相差10%,需重新评估,2家评估费按各自投标报价的费率的50%收取。评估费用结算以每一宗地为单位,在地块成交后结算,年度末结算一次,收费按“浙价服(2013)98号”文件基准收费标准*折扣率25%序号计费档次(万元)费率(%)1100以下(含100)3.152100-500(含500)2.253500-2000(含2000)0.942000-5000(含5000)0.4555000以上0.09八、质量保证期限及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乙方有要求甲方赔偿的权利。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合同款或者延期支付的,由甲方按应支付每天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3乙方所交付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4乙方未能及时完成或其它非甲方原因引起项目完成延迟的,由乙方支付二相迟交服务合同价每天万分之五的误期赔偿费。十、保密责任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2乙方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盖章)乙方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绍兴市上廣区市民中心二路5号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时代欣居人民东路188号五层电话电话0575-881625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迪荡支行账号账号0009643737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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