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合同]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CSHT-LGDL2025000098-A-2025-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10:06: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5.46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教辅工勤岗位人员食堂厨师食堂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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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昱:0755-28631636
  • :13612995717

正文内容

【初始合同】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LGDL2025000098-A-2025-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DL2025000098 四、项目名称: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 供应商(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4A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54600 合同金额:12546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05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pdf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pdf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项目编号:LGDL2025000098项目名称: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7MB2D37706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冯昱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联系电话:0755-28631636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YAY7M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凤伦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4A联系电话:13612995717根据项目编号:LGDL2025000098项目名称: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结果,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格式范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南湾实验小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占地面积9213.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56平方米,是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小学,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提供优质学位1700个。二、服务范围为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管理能够稳步推进,根据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需购买一定的教辅后勤服务,补充学校现有的教辅后勤服务。具体如下:1.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学校的报账工作,以及上级部门突然下达的临时性的有关学校财务工作。受学校总务处管理。j房2.教学辅助人员:配合学校各处室解决各处室的日常工作。3.校医: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医疗应急与处置、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宣传与教育、学生特殊体质监护、药品管理、学生意外保险办理与赔付、协助上级相关检查及其它工作。受学校德育处管理。4.食堂工作人员:厨师主要负责师生食材的加工制作等任务,食堂的厨工人员主要负责学校教师餐厅和学生餐厅师生就餐等服务。受学校总务处管理。三、服务人员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员条件1财务人员1会计、审计或财务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2校医1有1年以上校医经验,身体健康,能够处理日常的学生意外情况,年龄在45岁以下。3教学辅助人员7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熟练电脑操作,年龄50岁以下,有资产管理及学校教辅工作优先。(服3教学辅助人员7从学校岗位调度)4食堂厨师2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厨师证,有健康证,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会制作糕点优先。5食堂厨工2有健康证,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合计13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所派驻所有工作人员具有面试选择和试用的权利,同时设定试用期为1个月。2、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面试选聘工作。3、甲方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和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职责的检查和考核。4、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如有异议可三天内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必须即时整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及时做好派驻员工的招聘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保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甲方进行面试,如有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更换,以确保所有人员在服务生效之日前到位。2、项目履约期间,乙方所派遣工作人员如有人离职,必须向甲方报告并做好人员的面试工作。3、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甲方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派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45、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作人员意外伤残等个人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6、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管理档案资料。五、服务期限1、本项目合同期一年(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8月31日)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如投标人履约评价为优秀,且采购人同意延长履行期限的,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因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变动或因法规政策调整、行政区域变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或服务内容须进行重大调整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六、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费用合计1254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每月费用1045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付款方式:每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月发生的服务费用,乙方提供完整的报账资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当月给予付款。因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户名: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账号:793401547400009285七、违约责任1、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达不到甲方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下一次月结费用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时间内没有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2、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有问题,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改进,甲方有权利延付相应部分的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甲方提出的问题得以解决。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征得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将服务事项转委托由第三方完成。九、免责条款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6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进行约定或与招标文件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甲方:深圳市龙岗南湾实验小学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月2日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8月26日7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项目编号:LGDL2025000098项目名称: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实验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7MB2D37706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冯昱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联系电话:0755-28631636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YAY7M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凤伦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4A联系电话:13612995717根据项目编号:LGDL2025000098项目名称:南湾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结果,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格式范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南湾实验小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占地面积9213.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56平方米,是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小学,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提供优质学位1700个。二、服务范围为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管理能够稳步推进,根据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需购买一定的教辅后勤服务,补充学校现有的教辅后勤服务。具体如下:1.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学校的报账工作,以及上级部门突然下达的临时性的有关学校财务工作。受学校总务处管理。j房2.教学辅助人员:配合学校各处室解决各处室的日常工作。3.校医: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医疗应急与处置、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宣传与教育、学生特殊体质监护、药品管理、学生意外保险办理与赔付、协助上级相关检查及其它工作。受学校德育处管理。4.食堂工作人员:厨师主要负责师生食材的加工制作等任务,食堂的厨工人员主要负责学校教师餐厅和学生餐厅师生就餐等服务。受学校总务处管理。三、服务人员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员条件1财务人员1会计、审计或财务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2校医1有1年以上校医经验,身体健康,能够处理日常的学生意外情况,年龄在45岁以下。3教学辅助人员7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熟练电脑操作,年龄50岁以下,有资产管理及学校教辅工作优先。(服3教学辅助人员7从学校岗位调度)4食堂厨师2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厨师证,有健康证,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会制作糕点优先。5食堂厨工2有健康证,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合计13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所派驻所有工作人员具有面试选择和试用的权利,同时设定试用期为1个月。2、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面试选聘工作。3、甲方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和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职责的检查和考核。4、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如有异议可三天内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必须即时整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及时做好派驻员工的招聘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保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甲方进行面试,如有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更换,以确保所有人员在服务生效之日前到位。2、项目履约期间,乙方所派遣工作人员如有人离职,必须向甲方报告并做好人员的面试工作。3、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甲方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派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45、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作人员意外伤残等个人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6、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管理档案资料。五、服务期限1、本项目合同期一年(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8月31日)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如投标人履约评价为优秀,且采购人同意延长履行期限的,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因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变动或因法规政策调整、行政区域变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或服务内容须进行重大调整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六、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费用合计1254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每月费用1045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付款方式:每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月发生的服务费用,乙方提供完整的报账资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当月给予付款。因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户名: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账号:793401547400009285七、违约责任1、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达不到甲方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下一次月结费用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时间内没有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2、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有问题,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改进,甲方有权利延付相应部分的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甲方提出的问题得以解决。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征得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将服务事项转委托由第三方完成。九、免责条款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6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进行约定或与招标文件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甲方:深圳市龙岗南湾实验小学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月2日乙方:中安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8月26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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