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全氯乙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6-03-00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16:48: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预算金额15.9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计划全氯乙烯四氯乙烯
联系方式
  • 王亮:0459-6707463
  • 李佳:0459-6705023

正文内容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全氯乙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 2026 年三剂年度计划全氯乙烯采购( 二次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 3 -0 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 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全氯乙烯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全氯乙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项目所采购的四氯乙烯(全氯乙烯),主要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重整装置使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最高限价: 15.922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含 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 2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 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炼油二部 项目负责人:司朝侠 联 系 方 式: 0459-6756791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亮 联 系 方 式: 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四氯乙烯(全氯乙烯) 四氯乙烯(全氯乙烯)≥99.9% 桶装 吨 7.6 按需交货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连续重整装置全氯乙烯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中标价格执行: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2.4.2如果第二次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则直接组织开标转谈判。谈判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评审,对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制造商、贸易商均可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营业执照。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有本次投标产品)。 3.3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 “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4 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详细要求见技术要求)。 3.5 提供本次投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分析项目和限值须满足技术要求第二章 3.1表2中的全氯乙烯技术指标要求。 3.6 业绩要求:需提供 2014年至今在连续重整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合同1份及对应发票,并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名称(或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产品进口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 202 6 -0 4 - 29 1 9 : 00 : 00 至 202 6 -0 5 - 06 23:59:59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 /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 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 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0. 2 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 基本帐户 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 (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6 -0 5 - 12 08 : 3 0:00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受理人为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章 “8.联系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 http://www.cnpcbidding.com )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 163714 联 系 人:王亮 联系方式 : 045 9 -67 07463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219 室 项目负责人 : 李佳 邮政编码 : 163714 电 话 : 0459- 6705023 电子邮件 : lijia-ds@petrochina.com.cn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2026 年 04 月 29 日 全氯乙烯-技术要求.pdf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 物料组:A17020611计划号:026P07A38109054了H炼迪二部200-03-5-012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连续重整装置全氯乙烯采购技术要求编制:孙新审核:考重择审批:Van2025年9月1日2026/1/915:20审批单大庆石化公司三剂业务审批单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全氯乙烯采购技术要求备案序号岗位姓名意见签名日期1运行部生产技术组三剂岗司朝霞上报钢傒2025-12-152运行部生产技术组组长王元琪同意上报2025-12-153运行部主管领导黄国栋同意上报黄国存2025-12-154规划和科技信息部三剂岗李郁审批委2025-12-16打印人:司朝霞打印日期:2026-01-091生产技术组2305AC10.114.222.97/sjs/sjyw/spdpage.aspx?id=202510000000351/1第一章通用要求1卖方产品标准1.1卖方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1.2卖方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府部门备案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1.3卖方产品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1.4卖方产品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其与本技术要求第二章3.1条中的检测方法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要求方法作为仲裁检测方法。1.5确定成交后,卖方产品标准须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卖方产品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买方使用单位负责联系卖方,将审查意见通知卖方,由卖方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卖方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卖方的产品。2、双方责任与义务2.1买方2.1.1卖方产品运抵买方后,买方质检中心负责入厂检验,其检验结果作为判定依据。检验内容包括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1条中全部项目,以及卖方产品执行标准中未包含在其中的项目(相同检测项目以高标准为依据)。卖方产品入厂检验结果达不到要求时,买方有权拒收。2.1.2买方对卖方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有权进行检查验收,有权要求卖方对检查不合格的资料进行整改。2.1.3首次使用(或装填)卖方产品前一周,买方负责通知卖方代表到买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见证。2.1.4对于首次(含产品标准变化后首次)使用的产品,需进行新剂试用考核,由买方根据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意见编制试用方案,按照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2条性能要求进行性能考核。试用期间由买方质检中心的分析数据作为考核判定依据,试用期间买方做好相关记录,试用结束后由买方编制试用总结作为性能考核和付款的依据。2.1.5在买方本装置有成功使用业绩的产品,买方有权不再组织性能考核。2.1.6买方对卖方产品使用效果进行跟踪,若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买方有权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通知卖方共同分析原因,确认卖方产品能否正常使用。2.1.7买方负责为卖方赴买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工作方便。2.1.8买方有权赴卖方产品生产现场进行考察,见证产品生产及出厂检验,买方见证不能免除卖方的责任。2.1.9买方赴卖方产品生产现场见证期间,发现卖方违反本技术要求的问题,卖方负责整改,以保证供货质量,若卖方实施整改措施被证明无法满足供货质量要求,买方有权解除合同。2.2卖方2.2.1对于首次使用(含产品标准变化后首次)的卖方产品,卖方应在接到成交(中标)通知后7日内与买方进行技术交流,按照本技术要求第一章第4条提供资料,并在本技术要求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卖方有权参与买方的新剂试用考核。2.2.2试用考核全部达到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2条性能要求,即为试用考核成功,卖方则具备纳入合格供应商资格。2.2.3卖方负责为买方赴卖方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提供相关见证文件和记录。2.2.4卖方赴买方现场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买方的HSE培训,遵守买方的HSE管理制度,如果卖方工作人员违反买方HSE管理制度,造成伤害或事故,由卖方负责,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2.2.5卖方要有完善的产品检验机构,可对出厂产品按批次进行检验,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并实现可追溯。卖方随货产品合格证中应包含本技术要求第二章3.1条中的全部检验项目。2.2.6当发生索赔时,卖方保留检查使用卖方产品期间的工艺操作报表和其他相关记录的权利,以查明引起卖方产品性能变化的原因,此外卖方保留对用过的卖方产品和买方封存的样品进行对比分析的权利。2.2.7若卖方产品属于固定装填使用的,卖方需提供产品准确的堆积密度,并按买方采购数量由体积单位折算成质量单位,如因卖方提供的数据不准确而致使到场数量出现偏差时由卖方负责多退少补。3、对卖方产品投标/谈判技术文件的要求3.1卖方产品的特点、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简介专利技术等介绍3.2卖方产品的企业标准、典型检验单3.3卖方产品的外包装及标识图片3.4卖方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3.5买方对卖方产品单耗提出要求时,卖方须提供产品的单耗承诺值3.6卖方对本技术要求的响应及偏离情况4、资料交付4.1卖方为产品生产商时,按照下表提供资料序号资料名称交付时间数量及版式备注01企业简介技术交流pdf版0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交流pdf版如新版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03银行开户许可证技术交流pdf版04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技术交流pdf版05危化品经营许可(副本)技术交流pdf版属于危化品时需要提供,经营范围包括本产品06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交流pdf版属于危化品时需要提供07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文件技术交流pdf版08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交流pdf版注109安全技术说明书技术交流pdf版10企业标准技术交流pdf版标准中非国标的分析项目应提供具体分析方法文本11典型检验单技术交流pdf版提供以往供货的产品检验单即可12产品检验单/产品合格证随产品2份/批,纸版13安全标签随产品固定于产品外包装,另提供3份复印件。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应提供安全标签(即其MSDS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中写了某方面的危险特性)14法人身份证技术交流pdf版15授权委托书技术交流pdf版16被授权人身份证技术交流pdf版注1:对于固定装填的卖方产品,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须提供装填方法,至少包括:产品规格、装填方式、操作条件、注意事项等。4.2卖方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时,按照投标/谈判公告要求提供资料。5、产品包装、运输要求5.1卖方产品外包装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能防雨、防潮,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产品标识不被破坏。5.2卖方产品外包装标识清晰,标识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厂址、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毛重、净重等。5.3卖方产品如需特殊存储、运输要求,需向买方提供单独书面说明。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6.1在买方使用卖方产品期间,卖方保证一年至少两次到买方现场进行无偿的售后服务,对卖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6.2在卖方产品出现问题时,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48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7、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卖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买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买方所有,卖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泄密给买方带来损失,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追偿。8、知识产权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卖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应保障买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9、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第二章技术要求1、项目介绍本项目采购的全氯乙烯(又称四氯乙烯),应用于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的重整单元和再生单元。连续重整装置采用UOP专利技术,采用“酸性一金属”双功能催化剂。为维持催化剂酸性功能,保持催化剂良好的使用活性需要持续进行注氯。2、买方的基础条件2.1工艺流程简介大庆石化公司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采用美国UOP工艺包,设计规模120×10t/a。装置使用的全氯乙烯主要作用是调整重整催化剂的“酸性-金属”功能,保证重整反应效果。在正产生产时,全氯乙烯经注剂泵升压后在再生空气电加热器出口进入到再生器内,进行催化剂氧氯化。当再生单元停车时,全氯乙烯经注剂泵升压后注入重整反应进料中,在反应器内进行催化剂氯化。2.2工艺条件工艺条件相关设计条件见表1。表1全氯乙烯工艺操作条件名称全氯乙烯注入位置重整进料再生空气电加热器出口操作温度,℃80~120520~580操作压力,MPa(G)0.01~0.030.23~0.25设计进料量86~158t/h298~747Nm/h2.3设备条件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使用的全氯乙烯的设备为注剂撬块。全氯乙烯罐容积3m,撬块选用米顿罗注剂泵,额定流量0.52L/h,扬程94m。3、对卖方产品的要求3.1规格要求全氯乙烯应采用铁桶包装。卖方根据买方原料、产品要求及工艺条件,提供具体全氯乙烯使用方案、注意事项等,所用全氯乙烯技术指标要符合卖方企业标准。全氯乙烯至少包含的技术指标具体见下表2。表2全氯乙烯技术指标序号分析项目限值分析方法1密度(20℃),g/cm²1.617~1.621ASTMD4052或GB/T44722纯度,wt%W99.9ASTMD68063水,μg/g≤30ASTMD3401或GB/T62834馏程(760mmHg)120.6~121.6ASTMD1078-035不挥发残渣,μg/g≤10ASTMD21096有机氧化物+有机氮化物,μg/g≤20ASTMD68067外观清晰,无悬浮物ASTMD3741或HG/T32628色度,APHA川10ASTMD2108或GB/T31439氯化物,μg/g≤1ASTMD298810添加剂,μg/g川10ASTMD68063.2性能要求3.2.1卖方保证在2.2条工艺条件下使用全氯乙烯后必须保证连续重整产品其他各项指标没有发生改变,并且没有其他不良情况发生。3.2.2卖方保证全氯乙烯与装置使用的碳钢等材质的设备管线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会对相邻设备管线造成腐蚀,不会产生结晶析出堵塞泵体、管线等现象。3.2.3卖方保证正常使用过程中按照产品MSDS安全环保要求操作,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2.4卖方保证全氯乙烯在干燥、防水、防潮、无高温、无阳光直射、无包装破损的保存条件下的保质期W1年,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10个月。3.2.5卖方保证全氯乙烯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包装无破损并加盖防雨布。4、性能考核4.1对于买方的合格供应商产品,买方有权不再组织试用。4.2全氯乙烯正常使用,并于生产稳定6个月内进行试用考核,考核时间为7天。对于首次在炼油二部首次投标的产品,首次付款凭炼油二部出具的合格试用考核报告方可付款。4.3如果全氯乙烯试用效果达不到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2条款要求时,经双方查明原因,如果为全氯乙烯原因,则终止试用。如果为买方操作原因,则在买方生产调整正常后,再约定时间重新试用。5、违约责任5.1卖方全氯乙烯运抵买方后,买方质检中心对该产品进行入厂检验,如检验结果不满足3.1条要求,经双方确认不影响使用效果的,扣除卖方本批次剂总合同款的5%作为罚金;如影响使用效果的,买方有权拒收并退货,卖方返还买方所付的合同款,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5.2如因全氯乙烯原因影响买方生产,或在考核期内达不到预期效果,买方有权终止全氯乙烯使用,消耗的全氯乙烯不予付款。由卖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赔偿。5.3如因买方原料及操作原因影响使用,责任由买方负责。5.4将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效果满足本技术要求第二章第3.2条款要求时,买方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卖方。第三章使用业绩要求须提2014年至今在120万吨/年以上连续重整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表,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附件下载

  • 全氯乙烯-技术要求.pdf下载
  •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下载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下载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