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合同

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14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16:55: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无锡市公安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西维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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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75152280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140001 二、合同名称: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00-JZCG-G2024-0140 四、项目名称: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 联系方式:13506181060 供应商(乙方):江苏西维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28号天安智慧城A2西区11楼 联系方式:17751522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联系方式:1775152280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96000.00元 合同金额:9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5 15:03: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扫描件(辅助决策系统).pdf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4-0140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江苏西维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无锡公安现代警务智能辅助决策系统。1.2标的质量:详见附件供货清单。1.3标的数量(规模):详见附件供货清单。1.4履行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完工。项目整体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1.5履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58号。1.6履行方式:乙方提供服务,甲方付款按照分期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圆(996000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注:采购项目如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S五、产权担保H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主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L。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如项目允许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合同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注: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采购[2020]52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3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6%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无锡市公安局乙方:江苏西维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湘道228号天安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58号智慧城A2-11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装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0-8185011签订日期:年月日用10附:供货清单序号分项名称性能指标单位数量一、软件采购一、软件采购一、软件采购1数据治理平台数据源管理、数据源应用连接器、API数据接口接入、数据转换、数据同步、数据标准、任务监控。套12流程填报系统WEB表单设计器,数据在线填报及数据导入、数据较验,报表查询、数据过滤,以及联动和钻取分析。套1二、软件部分二、软件部分二、软件部分1基础业务管理子系统门户首页、考核动态、系统管理套12省厅综合考核子系统省厅考核配置、省厅考核填报、考核数据抽取、数据汇总查询、考核分析报告套13市局综合考核子系统考核模板申请、考核模板审核、考核数据上传、考核数据对接、考核结果分析套14三级考核管理子系统考核模板设置、考核数据填报套15现代警务监测评价子系统评价模板设置、评价数据填报、评价综合分析套16表彰奖励管理子系统表彰奖励管理、对接民警数据、表彰奖励统计、推荐典型案例、同步网站展示套1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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