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合同

项目编号E4202000067500454001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16:52: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阳新象之印文旅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9亿元
中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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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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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合同 索引号 000014349/2025-87108 发布日期 2025-11-28 发布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合同 标段(包)编号 E4202000067500454001001 标段(包)名称 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合同名称 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E4202000067500454001001 招标人 阳新象之印文旅有限公司 中标人 【联合体】阳新县恒达建筑有限公司、阳新县正恒建设有限公司、阳新城发建筑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25862万元 项目经理 杨岚 签署时间 2025-09-19 合同期限 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合同主要内容 详见合同 阳新县南门河项目总承包合同(手机扫描版) - 副本_0_split.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阳新象之印文旅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牵头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阳新县正恒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阳新县恒达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4:阳新城发建筑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阳新县南门河水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2.工程地点:阳新县。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506-420222-04-01-233942。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期建设范围为燕子口至水门口段,占地面积约65亩,主要包括:(1)水环境治理(沿岸线边坡整治);1(2)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沿线的建筑立面整治、照明提升、给排水管网改造、电力电信线路改造、防护通道、智慧平台等);(3)配套建筑工程(包括商业街、服务中心、停车场及充电桩等)。6.工程承包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根据核准可研概算批复内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2)设备采购:根据项目实际要求;3)施工部分: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以监理人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三、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叁佰肆拾肆万肆仟捌佰元)26344.48万元,为暂定价,最终以结算为准。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暂定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贰万肆仟捌佰元)482.48万元;(2)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捌佰陆拾贰万元)25862万元;(3)暂列金额(含税):暂定人民币(大写)(¥元),按实结算。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1)设计费中标下浮费率为0.15%,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50%,根据《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3头[2023]93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为基数计算,乘以1.1(建筑修正系数1.3,复杂调整系数0.85,综合系数取1.1);本项且设计费暂定为482.48万元。(2)工程费中标下浮费率为3.50%,承包人依据施工图组织施工,本项目估算中的工程费为25862万元。待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最终结算总价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总价乘以(1一工程费中标下浮费率)为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杨岚工程设计负责人:王乾照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4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9月19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拾贰份。5发包人: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om91510100740338242L(签字)地址: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5楼50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7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28-67230038传真:传真:028-6723003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账号:账号:5100148850805150254上账号:联合体成录账号:联合体成员TII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华命1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合体成员3:(公联合体成员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013800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420119107006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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