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公开招标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75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5 11:13: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太原铁路机械学校预算金额80万元
中标单位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57.60万元
代理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教室课桌椅
联系方式
  • 李老师:0351-2630256
  • 张昭瑜:0351-6077703

正文内容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公开招标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751 二、项目名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观镇东砲村东晓路 报价:576000(元) 96.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 单人课桌椅 希望世家 课桌:长650mm*宽450mm*高780mm 课椅:长490mm*宽460mm*高710mm 2000 28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俊安(第1包采购人代表),郭华珺,王爱芝,袁江林,贺勤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9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77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20号 联系方式:0351-2630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 联系方式:0351-6077703、13033489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胡焰凤 电 话:0351-6077703、1303348917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7.23).doc383.2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0.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0:38 评审专家名单 宋俊安(第1包采购人代表),郭华珺,王爱芝,袁江林,贺勤瑞 总中标金额 ¥57.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昭瑜、成飞、王海燕、胡焰凤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077703、13033489173 采购单位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2630256 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077703、13033489173 H4*AH4*Axexe中中公公22222W001240222W001240mm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单位名称)的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单人课桌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466.1484万元,资产总额为4161.84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8月14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登记机关91140727743532091C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所间门英2000万人民币制造业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行业健身器材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营信息受扶持政依据:市财建(2017]19号享受扶持政内容:2017年中小企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小开规企业奖励)享受扶持政的数额:200000元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88H4*AH4*Axexe中中公公mm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登录一使用须知登录一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选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直小微企业造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22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222W001240222W001240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企业名称: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商)·企业名称:祁县希望教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自然人独商信惠争议中诉信惠争议中话登记机关91140727743532091C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所间门英2000万人民币制造业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行业健身器材制造京受扶持政策信恩营信息企业名单信息更多信息实施扶持的部门:中市祁县财政局实扶持政策日期:2017年06月16日受扶持政依据:市财建2017]19号享受扶持政内容:2017年中小企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小开规企业奖励)享受扶持政的数额:200000元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餐管理总同备案号:京CP备180223政府网站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餐管理总同备案号:京CP备180223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定区马东路9号部政编码:100088找错地址:北京市定区马东路9号部政编码:100088找锚:https://xwqygsxf.gov.cn/mirco/micro_detail11https://xwqygsx.gov.cn/mircomicro_detail11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751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2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3七、签订合同16八、服务费16九、保密和披露17十、询问和质疑17十一、投诉1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0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六部分合同格式28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1751项目名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数量:预算金额(元):8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提高学生学习环境,需采购单人课桌椅2000套,以此来满足学生学习环境舒适度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30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90%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地址:太原市坞城东街20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351-2630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联系方式:0351-6077703、13033489173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胡焰凤电话:0351-6077703、1303348917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铁路机械学校购置教室课桌椅2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无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可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审查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注:复印件清晰可辨认。6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产品主要技术指标;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供应商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5、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认。7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按下列顺序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绿色采购产品包括“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3、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采购货物(非“★”标注)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本条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货物为优先采购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本条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6、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应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8.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8.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8.3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8.4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9、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1最高限价800000.00元12现场踏勘不组织。13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90%计取。14投标文件编制(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请尽量采用原件扫描件。1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在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投标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投标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6其他说明1、本采购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认方式:由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2、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3、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评审专家于开标当日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活动。5、有关电子平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95763。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铁路机械学校”。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响应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合同格式;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依据招标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至少1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7.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5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通过政采云平台予以答复。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1.3.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提交投标文件。9.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编制。9.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组成,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5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商务、服务要求,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2.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本项目不适用。14.投标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招标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进行修改和撤回。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16.2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3供应商在工作人员下达标书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确认报价后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报价确认。16.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具体的评标事务,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17.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18.投标文件初审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18.2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18.4.1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方案和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投标货物/服务的性能、规格、数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8.4.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18.5.1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将视为投标无效。18.5.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供应商的名次排列。18.6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时,按一个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19.投标的澄清19.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9.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20.1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1.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2.中标人确定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23.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4.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废标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6.2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27.中标通知27.1中标单位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八、服务费29.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九、保密和披露3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2.2询问超出招标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质疑。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提出质疑。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33.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3.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3.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6质疑超出招标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十一、投诉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4.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5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5)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提高学生学习环境,需采购单人课桌椅2000套,以此来满足学生学习环境舒适度。二、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标的物名称需求或性能描述单位数量1单人课桌椅一、整体规格(固定尺寸不可升降)课桌:长650mm*宽450mm*高780mm(±10mm)课椅:长490mm*宽460mm*高710mm(±10mm)二、课桌1.桌面:规格650mm(±10mm)*450mm(±10mm)*30mm(±1mm)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外观光泽润滑无接口,桌面采用细沙感设计,不反光。前方及两侧部分带3mm档沿防止小物件掉落,桌面顶部设有笔槽,桌面边缘采用圆弧形设计,防止磕碰,背面设有相应加强筋。2.脚架管:采用≥50mm*25mm,壁厚≥1.5mm椭圆钢管或方钢管,采用L形设计。3.桌腿拉杆:采用40mm*20mm(±5mm),壁厚≥1.2mm椭圆管或直径≥20mm壁厚≥1.2mm圆管与脚架管采用硬连接,不得套管。4.桌兜宽480mm(±10mm)*深350mm(±10mm)*高150mm(±5mm),材质采用PP聚丙烯注塑一次成型,背面设有相应加强筋,厚度≥2mm,桌兜棱角为半圆弧。5.脚套(垫):采用耐磨抗老化PP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下方自带防滑、减噪音脚垫设计,设计简单,不易过大。6.桌面、桌斗分别与桌架单独连接,桌面与桌斗也需要做好连接,所有连接部位配件采用铝合金材质。7.钢管:表面采用先进的粉末喷涂技术,喷涂颜色为银灰色或白色,色泽均匀、光泽度高,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和耐磨性;钢管检验项目符合GB/T3094-2012的标准要求8、桌背板: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边缘光滑圆润,要有简约大方的设计感,高度250mm(±3mm),厚度≥2mm,可起到固定和美观的效果。三、课椅1.整椅尺寸:宽490mm*深460mm*高710mm(±10mm),座面前端高度:450mm(±3mm),座面后端高度:430mm(±3mm),座宽:470mm(±10mm),座深430mm(±10mm),采用高强度PP聚丙烯塑料一次注塑成型,背面设有相应加强筋,厚度≥2mm,外形简约时尚,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 2.架子:采用不可升降设计,脚架管采用≥45mm*22mm,壁厚≥1.5mm椭圆钢管。座位固定钢管和下拉换采用≥40mm*20mm,壁厚≥1.2mm椭圆钢管,表面静电喷涂。3.前后脚垫:采用注塑 PP 脚垫,形状与脚架管匹配,固定牢固(设计不宜过大)。 4.座背:背板规格490*245mm(±5mm),采用高强度PP聚丙烯塑料一次注塑成型,无臭、无毒、无有害物质;保证连接强度,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5.座板及背板均可考虑带有透气孔设计(非必须),另外座板与背板采用分离式设计,背板和座板分别与钢架单独连接。四、提供产品样式照片。套2000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货物名称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太原铁路机械学校;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4、质保期:五年;5、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5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4、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3、要求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承诺更换时间不超过24小时;4、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措施等。5、验收标准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6、其他要求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投标文件初审(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基本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9基本资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评审专家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的签署组成投标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5采购内容、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其他要求未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8.5条规定的原则。(三)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内容。3、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绿色采购产品包括“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无效投标的情形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否决其投标。302商务资信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2022年07月至今)内签署的同类合同项目案例,有一项算2分,最高得12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注:同类型业绩指与本次标的物同类的合同。123商务资信供应商提供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6分;提供产品环保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此项最高8分。84商务资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2分;不是的得0分。25技术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货物技术参数、规格配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技术指标的得22分;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1分,负偏离超过5项(含5项)的得0分。226技术总体方案根据项目要求内容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的实施组织机构人员安排;②详细的供货、安装进度计划;③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计划;④质量管理制度;⑤质量保障措施;⑥应急管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符合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方案有缺陷或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27技术交付保障方案及措施根据项目要求内容编制交付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交付时间;②交货方式;③运输条件;④运输途中的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符合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方案有缺陷或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88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项目要求内容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响应能力、售后服务质量);②售后服务人员数量配备和分工(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岗位职责);③产品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方案及易损部位维护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符合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得2分,方案有缺陷或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6第六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一)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目录格式目录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产品主要技术指标……………………………………………………………………………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供应商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5、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报价响应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响应文件(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九)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响应文件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评审专家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第包,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龄 电话 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备注(四)供应商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业主情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注:后附近年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五)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注:未在本表中明确写明偏离情况的内容,均视为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商务、技术相应条款,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供应商可在此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9“投标文件有效期”进行承诺,格式自拟。(2)其他材料。报价响应文件(一)投标函投标函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合同履约期限:交货地点: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内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名称生产厂家(如有)品牌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总价(元)合同履约期限交货地点备注注:供应商如实填写此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第八部分相关附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服务。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二)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附件四: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说明: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不涉及,此承诺可不提供)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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