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5-5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10:37:2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7.38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利工程
联系方式
  • 王开元:18736530333
  • :18639519905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5-56-B 二、合同名称: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5-56 四、项目名称: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峡县西坪镇居委会人民路 联系人:王开元 联系方式:18736530333 2.供应商(乙方):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相北路28号332室 联系人:邵磊 联系方式:186395199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673862.72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1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项 孟凡军 豫2411920466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9月15日 二标段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标):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第2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第2标段2.工程地点:南阳市西峡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o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o5.工程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柒万叁仟捌佰陆拾贰元柒角贰分(¥2673862.72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付款方式: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同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筹措资金和技术力量并向监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后,方可到指定现场施工,可支付20%预付款;进度达到80%以上且质量合格可申请拨付40%的阶段进度款;项目完工,审计决算,验收合格,工程移交结束后拨付到审计价款的97%(含第一次,第二次已拨付款项),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孟凡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3(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9月1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签订。4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天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第二部分通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2)发包人或监理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现场工程周报,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联络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建用地、仓储用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确定1.3法律7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标准、规范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相关规定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遇遗漏所需施工的工程规范,承包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解决办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条执行,本合同处于最优先地位。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或修改合同文书并入本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5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完整的设计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5日;8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两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与电子档两种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方应在发送当天电话通知接收方指定的接收人查收并回复发送方。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发包人有权自由出入工程施工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交底约定,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要求设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无偿提供,满足连续施工需要。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通用条款,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一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调整,并依实调整合同价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审批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3)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4)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报告,审批价款结算帐单;(5)办理签证:(6)组织验收办理结算;(7)代表发包人具体履行合同。发包人若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发包人代表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前任与后任发包人代表的指示、通知等联络资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工期前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首先达到三通一平,其次开工前3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2)开工前3日内完成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交验:(3)开工前14日内由发包人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4)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保护费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内接管、接线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O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竣工图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11受证书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提供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详见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同时:①配合发包人、监理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②协调地方关系,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地方纠纷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③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资,保证不拖欠农民工资,如有拖欠,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④承担合同内和发包人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具备按文明施工达标现场条件;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属于承包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孟凡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192046633;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463163;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遵照承包人《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及承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2)代表承包人具体履行本合同文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12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需经发包人同意。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等到工程验收合格止;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照管。13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保函金额:期限:按中标工期210日历天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同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4.1,详见《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1第二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质量、进度、造价、付款等方面出现争议事项;(2)(3)1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有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5。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15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或合同签订后2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完成;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图纸、基础资料以及各项许可、批准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以满足开工和连续施工条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资质、人员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开工报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等。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变更、施工中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和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或监理人修改已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地方关系干扰、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情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竣工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算违约金。1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一。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包括:遇到地下文物、化石、地下管道、未引爆爆炸物、特殊岩层结构、有毒土壤、异常地下水位等;如果发生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6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非正常时间的霜冻、冰雹出现;(2)6级以上的大风持生8小时以上(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以及水资源污染等;(3)连续5天40℃以上的高温(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8.6.1的约定报送、封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8.8.1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17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1;(2)工程量错误的修正:(3)材料设备的产品型号、规格、品牌、材质的变化;(4)工期的变化;(5)施工条件的变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变更由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和承包人四方签证,列入决算。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因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及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后支付相应价款。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1802-31-2016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编制,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南阳工程造价信息】综合材料价格,并以此进行结算并优惠,让利比例按照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差额比例计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5。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如果发生,发包人与承包人另签协议。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7.2。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19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_%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通用合同条款11.1和11.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通用合同条款11.1和11.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1.1的约定:(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11.2的约定;(3)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发生为准据实调整:(4)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变更等。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L。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20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约价的20%。预付款支付期限:以财政局支付时间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决算报账时一次扣清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C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相关规定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财政局支付时间为准。21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2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22。(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2.4.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4.4。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2.4.6。12.5支付账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2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2。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2。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13.2.5。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13.2.55。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付款后3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7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1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2。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2314.2和20条规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1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有。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2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上级验收文件的日期为准)后开始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1、7.5.1和本合同文件的约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6.1.1、16.1.2、7.5.1和7.3.2以及《专用合同条款》7.3.2的约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6.1.1、16.1.2、12.2.1、12.4.4、14.2、14.4.2的约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6.1.2。(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6.1.2。(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6.1.1、7.8.5、16.1.2的约定。(7)其他:执行本合同文件的约定。25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1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2。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1。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3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26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7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西峡县西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西峡县西坪镇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第2标段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年;3.装修工程为/年;28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个采暖期、供冷期;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29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无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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