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持有的16笔债权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3-07 12:48: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84.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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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王先生:025-69691637

正文内容

(第一次拍卖) 2025年3月24日10时至2025年3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拍卖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助和配合。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及成交后的标的物交付均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人也不对标的物过户的时间及风险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责任。拍卖文件披露内容仅作为拍卖标的物现状的基本描述和说明,不代表拍卖人对其瑕疵保证及相关责任的承诺意思表示,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持有的16笔债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账面金额 1 江苏泰景投资有限公司浦口区域公司 南京江北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354136.92 2 南京聆泉福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悦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53387 3 南京金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4 Fullshare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26182.86 5 江苏句容中盛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537279.58 6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194694.8 7 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8 南京海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南京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186696.07 9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南京恒远混凝土构配件有限公司 150000 10 南京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万达大酒店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 南京仁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恒远混凝土构配件有限公司 150000 13 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3855 14 南京政治学院 南京嘉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100000 15 江苏金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5000.54 16 江苏南中医丰盛健康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1807 合计 6843039.77 起拍价:6843039.77元,账面价值:6843039.77元,保证金:1368607.96元,加价幅度:3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 (一)应收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务必向拍卖人咨询了解,没有向拍卖人咨询了解的,视为认可。拍卖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任何有关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对于该部分债权,拍卖人只有可以提供的记账凭证和转账记录,无其他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拍卖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2.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的风险。 13.债权可能存在与裁判文书不一致或低于裁判文书载明金额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取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4.账面记录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贸易融资形成、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等。 15.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拍卖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承担,无明确规定的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向拍卖人书面提出异议。 (七)拍卖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 (八)标的物系应收款债权,拍卖成交后,除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对外债权对应的财务账册复印件外,不再提供其它文件。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因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予以必要协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提取标的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拍卖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5-69691637。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支付了足额保证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的规章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没有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特别提示: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过程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的金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当地工商、税务、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于竞价成功后1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即债权转让价款余款(扣除保证金后)支付至拍卖人账户。(户名: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珠江路支行,账号:125903581010904 )。 3.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拍卖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缴纳余款等款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作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债权转让款支付至拍卖人账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拍卖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15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提交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至拍卖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因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予以必要协助。 3.债权转让变更登记后,拍卖人按现状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自该标的物交付之日起,拍卖人不再对该标的物进行管理,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亦不再承担,由买受人负责缴纳。 4.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拍卖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人咨询电话:025-696916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