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ACG202400011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2:47: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预算金额1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理科实验考试设备
联系方式
  • :29855219
  • 陈工:0755-27782386

正文内容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CG202400011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500000.00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 (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26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03月12日17:02至2024年03月26日08:30 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3月26日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03月26日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8:30-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备注: 1、本项目支持各潜在供应商在注册、报名、投标、开标、加密解密等采购环节,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扫码认证,在线完成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加密解密、下载中标通知书等操作。相关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深圳政府采购官网—采购学院:“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第3.1.2条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https://zzapp.gsxt.gov.cn/#/printlicense),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 3、供应商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开标解密失败,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0755-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03月21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03月23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2775833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szzfcg.cn/、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88号     联系方式:29855219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27782386 4.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755-36568999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3月12日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BACG2024000114-A]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BACG2024000114-A]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docx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BACG2024000114-A]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szcz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BACG2024000114-A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 品口深圳交易集团口F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4000114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项目名称:备采购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或响应有负偏离)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3如投标供应商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应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经核实,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的;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30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471▲以外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6以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以外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32分,最低0分。2▲参数响应情况评价30以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1.2分,最低0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一、评审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要求,投标人所投任一产品(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货物需求明细中“货物名称”为准)被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已标注“★”号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除外)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0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18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2管理体系证书绿色采购情况51(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满足一项得35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内容中需要对相关产品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的得100分:所进行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满足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采用环保材料进行包装。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3同类项目业绩4(一)评审内容: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理科实验考试设备类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25分,最高得分为100分。(二)评审依据:1、同时提供:①经验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②设备配置清单扫描件;③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或履约评价(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45“校级管理平台”相关证书“实验信息采集终端”相关证书4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所投“校级管理平台”产品,具有以下类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33.5分,最高得100分:①AI辅助实验类;②AI实验评分软件类;③校级运维监控类;以上同一类中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①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检索截图;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所投“实验信息采集终端”产品,具有以下类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25分,最高得100分:①实验资源库类;②互动示教类;③实训实操测评类;④双流视频类;以上同一类中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①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检索截图;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其他部分其他部分其他部分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执行。5.3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除主要设备外,清单中各类设备安装及配套所需的配件与辅材数量为参考数据,招标完成后采购人不因固有工程量增加而承担任何费用,费用将以中标价结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性。建议投标人到采购人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明确施工场地情况并准确了解相关工程量等。有应标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713886857),按采购人规定的集合时间和地点进行踏勘。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不要求提供样品;不组织现场演示;不组织方案讲解。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中标供应商家数12、关于包组的定义本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包组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采购公告中的技术支持电话。如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协助上传,但上传过程中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仍无法上传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唯一候选中标供应商。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候选中标供应商。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如“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的以“专用条款”相关规定内容为准)。如唯一候选中标供应商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财政部门规定提交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2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所列情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一楼服务大厅,质疑咨询电话:0755-27758331。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END----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4000114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或响应有负偏离)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3如投标供应商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应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经核实,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的;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2技术部分47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以外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6以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以外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32分,最低0分。2▲参数响应情况评价30以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有1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1.2分,最低0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一、评审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要求,投标人所投任一产品(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二、货物需求明细中“货物名称”为准)被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已标注“★”号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除外)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0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18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管理体系证书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满足一项得35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绿色采购情况1本项目采购内容中需要对相关产品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的得100分:所进行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满足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采用环保材料进行包装。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同类项目业绩4(一)评审内容: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理科实验考试设备类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25分,最高得分为100分。(二)评审依据:1、同时提供:①经验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②设备配置清单扫描件;③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或履约评价(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4“校级管理平台”相关证书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所投“校级管理平台”产品,具有以下类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33.5分,最高得100分:①AI辅助实验类;②AI实验评分软件类;③校级运维监控类;以上同一类中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①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检索截图;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5“实验信息采集终端”相关证书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所投“实验信息采集终端”产品,具有以下类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25分,最高得100分:①实验资源库类;②互动示教类;③实训实操测评类;④双流视频类;以上同一类中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①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检索截图;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其他部分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执行。5.3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除主要设备外,清单中各类设备安装及配套所需的配件与辅材数量为参考数据,招标完成后采购人不因固有工程量增加而承担任何费用,费用将以中标价结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性。建议投标人到采购人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明确施工场地情况并准确了解相关工程量等。有应标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713886857),按采购人规定的集合时间和地点进行踏勘。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不要求提供样品;不组织现场演示;不组织方案讲解。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中标供应商家数12、关于包组的定义本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包组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该包组废标,对该包组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某一包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该包组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包组结果。3、关于涉及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规则(1)采购人代表从1-50号球中抽取一个球:抽到01-25号范围内的球,则抽签号码最小的投标人中签;抽到26-50号范围内的球,则抽签号码最大的投标人中签。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表》顺序依次抽签。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最大、小且同号的情况,则对同号的投标人重新摇签确定中签。抽签过程中遇抽签机器卡球的,被卡球方当轮重新抽签。备注:(a)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于本项目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到达招标机构服务大厅等候抽签,如抽签程序启动时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达,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b)各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授权的投标代理人作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本项目抽签,如委派其他人员抽签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到现场核验身份。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评定分离项目如涉及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a)排名第一超过三家,则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三家依次入围;(b)排名第一为两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二的超过一家,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一家入围;(c)排名第一为一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二的超过两家,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两家依次入围;(d)排名第一与排名第二均为一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三的超过一家,则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一家入围;(e)如确定入围或依次确定入围时出现同号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拟确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差额数量的,则对同号的投标人重新摇签确定入围。(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需求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本项目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24-440306000-112062-02091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A包)1500000.00 合计(元)1500000.00本项目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货物需求明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实验信息采集终端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1考试专用服务器2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移动硬盘3个3交换机3台4考场监考管理主机3台5校级管理平台1套6实验信息采集终端75套7电子目镜50个8AI算力设备1台9UPS2台10机柜2个11综合布线75点12电源布线75点13巡考摄像机6台14智能融合信息终端4台15触控面板4台16高保真音箱4对17作弊防控系统2套18功放1台19音柱8只备注:1、“备注”栏注明有“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投标;未注明“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3、如注明有单价控制金额的产品,投标人对该产品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项目或非单一产品项目中的核心产品均应明确品牌,投标人未填报品牌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1.本部分内容为项目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均为★号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本部分的全部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2.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2、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3、验收方式;由监理单位协助学校、中标单位进行验收。4、付款方式:本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供应商账户。5、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6、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货物及系统集成免费保修期三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有注明的除外)。(2)技术支持:项目验收后,连续三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试期间,中标人需每年派不少于1名工程师在学校中考理化生实验考试的2天时间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3)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诺24小时内修复。(4)对保修期外采购方设备发生故障需更换的,投标人免收上门服务费,并以优惠价格提供配件。7、其他要求:(1)上报验收报告时,除了表格中写明的材料外,还需要验收记录表、产品三证(指产品合格证、供货凭证(含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证明))、产品检测证明(含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设备核心参数的有效检测报告、软件产品的软件测试报告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合同及附件。(2)投标商必须确保中标后提供的货物为正规渠道供货,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3)投标人必须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逐一按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演示设备清单中“▲”符号技术参数,演示内容完全符合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技术参数响应内容方可签订合同,否则有权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条例处理。8、中标人需保证区级平台建设好后可与区级平台对接,接受区级平台的考务编排、统一阅卷、考题下发、新增实验教案、成绩查询统计和上传答卷数据等管理。其中上传答卷数据满足以下要求:视频格式:标准的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1080P;视频大小:单个5分钟时长的视频应不大于200MB;视频同步:每位考生实验操作考试的双路或多路视频图像播放全程应保持相互时延小于100毫秒;视频图像:需完整录制俯视角、侧视角中所有实验操作过程和评分点细节;显微镜或电子目镜图像:采集像素不低于200万的显微镜成像实时图片;答题卡图像:标准的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00万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大于5MB,支持4:3长宽比。四、技术要求部分1、带★号要求为不可偏离要求,如出现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带▲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其他参数(非▲号参数)为普通参数,如出现负偏离,将按照评分准则做扣分处理。如注明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需以佐证材料作为是否偏离的依据。2、所列的技术参数需求中如出现品牌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参数要求,目的只为投标人更清楚地了解采购需求,投标人可提供其他品牌设备投标。3、如有方案表述中有出现类似可实现、实现、可支持、支持等描述的,均表示方案需要实现的功能或应满足的要求,即项目在验收时无须增加其他额外设备或系统,使用本项目中的设备或系统即能实现相应功能或满足相关要求。4、除有特别注明的以外,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为区间范围值的,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技术参数区间范围内的任意值或响应招标技术参数区间范围都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例:如招标技术参数区间要求为0-20ML,如投标技术参数响应为15ML或0-20ML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考试专用服务器CPU:主频不低于2.4GHZ,不低于10核20线程,单核缓存不低于11MB。内存:不低于64GB。硬盘:不小于8TB,≥8个热插拔硬盘仓,支持RAID0,1,5等。网卡:双口千兆;流媒体:专业级别的流媒体终端,支持高速网络流媒体存储,可同时存储不低于144路1080P实时视频流。2移动硬盘≥2TB固态硬盘,支持 USB2.0/3.0接口,防震,超薄。3交换机接口:≥48个以太网端口,≥2个万兆接口,容量:≥432Gbps,包转发率:≥132Mpps4考场监考管理主机1.硬盘≥1TB,内存≥16GB,带操作系统,显示器≥21.5 英寸;CPU主频≥2.50GHz 、≥6核心12线程;USB3.0≥6个;TypeC≥1个;HDMI输出≥1;VGA输出≥1;DP输出≥1;音频接口≥2;麦克风输入≥1;RJ45≥2;2.▲网络特性:支持不低于1000Mbps,网口支持wake on LAN。(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校级管理平台【基础要求】1.平台支持学校理、化、生实验考务管理、阅卷管理、题库管理、新增实验教案和成绩查询统计。具备理、化、生实验AI赋分功能:支持查看实验的AI评分成绩,支持查看AI出具对实验考评点的扣分理由。具备实验AI评分准确率统计功能,支持对比实验AI评分与教师评分得到AI评分准确率。校级运维监控:能够实时监控校内与本考试相关的服务器的实时运维数据,包括存储、网卡、CPU、内存占用、网络请求等情况。【校级实验教学测评平台】2.考务管理:具有信息管理及考场记录、抽签管理、场次管理、座位管理功能;可以根据评分项设置评分值标准,支持启用电子试卷,可以自定义电子实验报告,报告填写内容可设置填空题、简答题及选择题等;3.阅卷及成绩管理:(a)支持在线视频阅卷评分,在线阅卷时支持0.5X、1X、2X、4X、8X倍速播放、暂停、查看考卷实验报告等操作。支持展示整体阅卷进度,包括阅卷的百分比、已阅卷份数、剩余考卷份数、待仲裁考卷数量、剩余考卷数量等;支持考中实时查看考试进程和异常数据统计;考后查看分数统计情况;相关数据上传至实验教学与测评管理平台;(b)对评阅的成绩有异议时,可由老师账号申请成绩异议。该场的阅卷组长可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发还视频重新阅卷;审核驳回则维持原来评分。。4.多科联考:支持多科联考模式,安排考试时,可选择联考科目,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任意选择优先考试的科目,完成当前科目后,可继续选择下一科目进行考试,根据学生切换科目的时间节点,自动保存不同科目的考试视频;5.排考管理:(a)支持每个考位固定考题、固定实验器材、固定座位号,学生进场前抽签决定座位。(b).语音播报:支持进行现场报到,当学生完成报道时,系统将进行语音播报学生报道信息;(c).结果预览:支持排考数据填写完毕后,具有数据检测功能,检测通过方可发布考试,可以以文字方式指出错误原因(d).存储预警:排考成功后,系统可以显示本次考试各端设备预计需要占用的磁盘空间,便于老师快速判断是否需要清理磁盘。6.三端校验:可以通过 MD5 加密算法生成序列码,平台服务端、监考端考生端视频文件使用 MD5 进行校验;7.▲考试监控管理:可管理播放多个考场的巡考摄像机,支持切换二分屏、四分屏、九分屏等画面布局(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8.考卷数据核验:a)支持对从考场上传的数据进行核验;b)核验内容包括电子实验报告、显微镜截图、考卷视频数据;c)输出核验结果,可以显示核查考卷数、存在问题,支持跳转至异常考卷列表,可以补充上传。 9.阅卷规则:支持单评制、多评制,多评制可以设定阈值。可以在正式阅卷工作之前试评卷,随机选取部分考卷发放给阅卷老师进行评阅,以便阅卷组长统一评分标准。10.数据统计:可查看每一场考试的数据统计,包括报考人数、考点数量、考试进度、阅卷进度、待仲裁份数、历史同类考试平均分对比曲线图、各考点现场监控等。11.支持用户不需要设置具体的考生批次、考试时长、考试间隔时长,用户可根据实际学生到场情况,在签到页面为学生进行签到并生成考试批次,每个批次的考生有序进行抽签后即可进入考场,考场老师根据学生入场情况实时在监考管理软件上开始考试和结束考试即可,可根据考务要求配置规则,定时结束考试。考试结束前具有提示功能,监考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延长考试;12.设备管理:可查看、清理服务器磁盘容量;查看监考端、学生端当前版本并上传软件更新包,实现远程自动更新;【AI实验评分】13.支持管理AI算力服务器设备,实现对其进行配置与状态监控。14.支持管理AI评分实验,展示实验列表,回顾评分实验15.可根据实验题目评分标准,通过AI对物体进行智能判别与分析,并通过AI辅助学生实验操作过程,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全自动评价。16.支持查看实验的AI评分成绩,支持实验操作评价点关键帧自动标记时间标签,方便人工复核成绩、提升成绩复核效率;17.支持实验操作评价点关键帧截图,支持跳转至关键帧时间点,快速复核;18.具有AI课堂助手,支持AI练习及AI教学模式;【教学测评监考】19.多科联考监控:多科联考模式下,支持实时查看所有学生的考试科目提交情况。20.▲应可以同时监看考场内考生视频采集情况,可支持同时监看24/12/6名考生的两个操作画面,最高可同时显示24个座位即48路学生端的直播画面(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21.负责处理校级平台数据中心和学生套件之间网络数据同步管理和交换服务(下发学生信息、下发实验操作指令、上传实验视频等);22.支持调节监看窗口的数量,可选择只看主画面或只看副画面,也可以选择同时观看主画面、副画面;23.管理系统调试:可以统一管理考试系统设备,可以远程关闭考生套件,可在监考端查看学生端的软件版本和在线状态,支持远程升级、关机、清理磁盘空间等批量操作;24.可对故障设备进行管理,支持更换实验信息采集终端套件。更换套件时无需在本系统上做任何配置,只需在考生套件端修改座位号即可,系统后台全自动配对;25.考试状态:支持监考界面显示每个座位考生的考试状态,包括确认无误、人工核验、提前交卷、考生报错、取消考试等,每个状态可以显示为不同色块。26.视频上传管理:可设定同时上传至校级服务器的视频数量并限制上传带宽,以减少资源占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27.人工核验:当考生在考位上人脸登录失败后,可以在监考界面进行人工比对核验。通过后考生可以继续考试。28.可以在教室电脑上取消某个考生的本场考试,并决定是否安排补考(执行该操作时输入监考组长的账号和密码)。若选择安排补考,则该生会进入补考名单,在网页端可查;29.倒计时:系统显示当前考试的名称和考场信息,同时显示考试结束倒计时,当进入考试准备过程中,可以显示下一场考试开始倒计时。30.考情统计:可以统计并显示当前批次考试评分提交情况(现考现评模式下)、显微镜截图提交情况(生物考试)、电子试卷填写提交。31.考试控制:当考试办法为灵活定点或随到随考时,监考老师可以根据考场情况控制考试的开启与结束。32.延长考试:当考试设置了定时任务时,到达预设的考试时间后,系统将提示用户是否延长考试,延长考试后,考生可以继续作答。 33.考试视频可以在本地视频备份存储功能;34.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并形成视频文件,支持传输至上级平台;录制的视频文件格式满足H.264格式,可以在大部分播放器中直接播放;35.支持全局统计每个批次考生各类数据的上传情况,包括视频数据、显微镜截图数据、实验报告等,对于未上传数据的异常处理,支持从学生端补传至监考端。36.教学模式:支持对学生端进行智能控制,点击进入教学模式后可进行示范教学和课堂练习,选择模式后将智能控制所有学生端自动进入对应模式;37.示范教学:将一套学生套件转为教学套件,老师能够使用教学套件进行操作演示、操作录制等;.课堂练习:进入后可以直接进行学生端录制,可自定义录制时间,录制完成后能够编辑本次练习的名称,并可进行点播回看;6实验信息采集终端1.一体化支架:使用过程中应稳定维持固定拍摄角度,不可自由伸缩和旋转;支架底座具备固定功能;支架线材不可完全外露;可用于标准实验桌;支持折叠收纳;2.▲折叠收纳:具有≥2组折叠收纳杆体,具有≥6个转动轴;每个转动轴均为阻尼匀力转轴,可在活动范围内的任意位置悬停。(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3.视频采集摄像头:自动白平衡;支持多码流传输;帧率不低于25fps;支持3D数字降噪;各摄像头视频同步偏差不高于80ms;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压缩编码;自动曝光;支持宽动态,宽动态范围不低于90dB;提供核心操作区标识,引导学生在核心区域完成实验操作;4.▲具有≥两路摄像头,像素均>400万像,支持≥2880*1620分辨率(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5.▲视频采集摄像头:具有一个俯视角摄像头需能在一个画面内拍摄整个实验台,具有一个侧视角摄像头,可以拍摄核心操作区内操作和刻度细节,摄像机二向转轴可以在两个互相垂直的轴上进行转动,其中一个轴可以0°~270°旋转调节,另一个轴可以0°~180°旋转调节。(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6.▲拍摄角度:可以通过调节转轴,满足正视角、侧视角、俯视角度的拍摄,满足实验考试和教学的拍摄需要。要求拍摄画面无翻转。(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7.显示终端:尺寸≥10英寸;分辨率≥1920*1080;支持多点(≥10点)触控;支持WiFi;具有人脸识别前置摄像头;标准Pogo-pin接口,支持数据传输、连接外部设备;内置扬声器≥4个;可通过多功能Type-C口连接,实现充电与数据通信,获取2个摄像机画面及电子目镜画面;处理器:CPU:≥8核,其中≥4个单核最高主频≥2.4GHz;内存:≥4G。存储:≥64GB,可插卡扩展至128GB。8.电源接口:支持220V转DC持续供电,且支持“POE”供电;9.网络接口:支持有线联网,≥100M网卡,支持单网口双 IP,两台摄像机独立设置 IP 地址,可独立管理;10.▲外设接口:≥1个USB 2.0接口,用于接入电子目镜或数码显微镜图像,具有≥1个POE 网口、≥1个DC12~13V 宽电压充电口、≥1个多功能type-C口、≥1个reset 键、≥1个航空接口(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11.终端操作系统:使用通用的开放互联的操作系统;内置开机自启动的操作系统;12.▲多功能Type-C口相关要求:a.具有1个多功能Type-C口,支持充电、USB数据传输、网络传输;b.支持通过多功能Type-C口输出10W PD快充;c.支持通过多功能Type-C口输出USB电子目镜画面或者U盘数据或者鼠标键盘信号;d.支持通过多功能Type-C口输出100M有线网络信号。(上述a-d项,投标时同时提供: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13.与考场监考端通讯地址绑定使用,修改绑定监考端通讯地址后既自动接收其他考场的信息;14.跨网通信:学生终端只与考场监考端通信,不与市级平台、校级平台进行通信,实现网络隔离,可以在完全不连接外网或者完全不连接学校网络的情况下,通过监考端转发信息实现视频录制;;15.开机自动启动考试软件,且不可以随意退出,输入密码才可退出软件;支持显示启动器加载进度条,实时显示加载状态;支持通过DHCP修改自动获取IP;16.摄像机管理:支持多类摄像机接入,支持接入网络摄像机,可以配置主摄和副摄的主副码流地址;支持接入数码显微镜、电子目镜;17.配置方式:在自动获取IP的状态下,仅需配置监考端IP和本机座位号即可开启考试;18.快速备换:当有设备发生故障时,备用考生设备仅需改动座位号即可快速替换使用,其他配置无需改动;19.状态上报:不间断向上级平台上报自身运行状态,包括:磁盘使用率,版本号,座位号,版本号等;20.模式切换:拥有考试、教学模式,用户可在不同模式之间自由切换,但是以监考端的统一指令为最高优先级指令;21.快速入座:考生入座核验信息前,可以全屏显示座位号,便于考生进入考场后快速定位考试座位号。22.支持通过触屏操作,自动控制设备内部录播系统进行录制。考生通过触屏操作核对信息无误后,检查摄像头状态,即可开始考试;考试开始时候录播系统自动启动录制;考试结束时,录播系统自动停止录制并保存文件。23.流媒体转发:软件具备流媒体转发功能,可对两路摄像机画面进行视屏流的转发,外部系统通过与本地系统的IP地址通讯,即可获取两路摄像机的画面24.检测摄像头:考试前,学生核对摄像头角度、清晰度无误后,才可进行考试;在考试和互动教学的过程中,实时显示2个摄像头的画面,每个摄像头画面可提供双流(高清主流+标清辅流)模式,双击画面即可播放高清主流,确保画面清晰且无明显延迟;25.视频录制:显示每个摄像头的状态,包括连接状态、直播状态和录制状态;软件可实现本地录制时同步生成直播流供考试管理系统和监考端进行录制,且当考试管理系统或监考端崩溃时,不影响本地录制;考试过程中,可对学生屏幕进行自动录制,并保存到学生端本地;26.考试过程中实时显示日期、剩余时间、考试科目、姓名和考试题目;27.显微镜截图:生物考试时,考生终端屏幕可以显示显微镜画面,并支持学生进行截图以便于生物考试评分。28.答题卡截图:提供软件答题卡供考生作答,考生可以申请提前交卷,系统会核验考生填写的答题卡是否已经保存。确认情况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交卷后,系统自动抓屏保存答题卡截图,格式满足《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9.多科联考:多科联考模式下,学生可自主选择优先考试的科目,完成当前考试科目后,可继续选择下一个考试科目,不同科目的视频分开保存,便于进行考试视频的调阅;符合深圳排考模式;30.实训实操测评: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实训实操,能与校级平台AI系统对接7电子目镜信号输出接口为USB接口;自动曝光;自动白平衡;图像传感器像素>400万像素,支持≥2880*1620分辨率。8AI算力服务器≥2个2.5GHz 20核40线程CPU;≥8个32GB内存;≥2个960GB SSD硬盘;≥4个GeForce RTX 3090 GPU(或提供同等算力的推理卡,算力指标以半数精度FP16值为基准,≥4个GeForce RTX 3090的FP16指标值之和,且支持INT8/FP16/BF16/FP32混合精度处理,支持≥70路1080P高清视频全流程处理。支持8K视频解码分辨率。深度学习框架支持TensorFlow、Pytorch、PaddlePaddle、Caffe、ONNX、MXNet、DarkNet);≥2个千兆网口。9UPS输出/入电压220V/220V;额定功率≥4.5KW;90%负载应急供电时间≥30分钟;输入额定电压:208/220/230/240Vac10机柜标准19英寸服务器机柜,高度≥32U11综合布线含六类双绞线、面板/插座、跳线、配线架等安装配件,面板带两个信息口。12电源布线含室内配电箱主电源接入(主线不低于国标3*6mm²电线);UPS输出电源线不低于国标3*6mm²电线,含线槽、插座和开关等安装配件。13巡考摄像机≥400万像素,分辨率可选2560*1440,1920*1080;支持poe供电网络;监控高清摄像机镜头焦距≥2.8mm;支持广角或超广角、≥100M 以太网端口;内置麦克风14智能融合信息终端机柜式终端,≥1U机架式设计,内置操作系统;集成千兆交换机功能,具备≥5个RJ45网口,具备≥1路SFP光口,最大支持不低于4组vlan划分。集成≥2*60W数字功放,具备≥2路3.5mm音频线性输入接口,具备≥1路3.5mm音频线性输出。具备≥2路幻象供电麦克风输入接口,支持配置幻象供电开启或关闭。具备≥2路RS232通信端口,具备≥2路USB通信接口,具备≥1路磁控锁接口。具备≥3*2HDMI交叉矩阵,具备≥3路HDMI高清输入接口,具备≥2路HDMI高清输出接口,具备≥1路HDBaseT接口。通过配套触控面板可完成一键开关机设备、音量调节、广播控制。支持IC卡刷卡/插卡、IP对讲等功能,支持同品牌无线麦克风接入及扩声。支持设备故障报修功能,待机状态下可显示设备联机网络信息、终端ID信息、运维电话等。15触控面板一体化设计,;集成≥5英寸高分辨率工业触摸屏,具备≥4个触摸按键。支持画面切换,声音调整,设备控制。具备物联网关功能,可接入最大不低于30路同品牌2.4G无线物联模块,可接入≥2路同品牌无线电子时钟,通过配套主机及系统平台实现对接入的物联模块进行策略管理。集成IC卡读卡器,支持插卡或者刷卡开机;内置扬声器、拾音器。支持设备故障报修功能;16高保真音箱高强度ABS工程环保塑料一次注塑成形。采用号角式结构、双导向管、音柱型箱体设计。室内壁挂式安装,角度可调节;内置1个4×6寸椭圆形专业定制低音单元,≥94mm球顶高音单元、HIFI分频器。功率:≤60W,阻抗:8欧姆;频响:35HZ-18KHZ;总谐波失真:低音喇叭<5% ,高音喇叭<3%;灵敏度:≥90±3dB。17作弊防控系统具备数传作弊接收设备数据清除功能,具有5G信号屏蔽等;采用侦测引导阻断方式,支持平台运行集中控制管理.针对不同区域可实现远程开启与关闭;RJ45数据接口,支持宽带10M/100M18功放各路输入具有独立音量调节,且总音量具有高音、低音调节及音量大小控制。具备≥1路EMC输入,≥2路AUX输入,≥4路MIC输入;通道优先功能EMC>MIC1>MIC2, MIC3, AUX1, AUX2。 支持2种输出方式:定压输出100V、4-16Ω;输出功率≥350W;支持宽电压供电:180V-240V 能正常工作。 19音柱额定功率:≥20W,灵敏度≥91dB±3dB,频率响应:130Hz-18KHz五、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6、“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M)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0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就结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4.中小企业相关声明函(如有);5.分项报价清单;6.管理体系证书;7.绿色采购情况;8.同类项目业绩;9.“校级管理平台”相关证书;10.“实验信息采集终端”相关证书;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要求偏离表;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6.“考场监考管理主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校级管理平台”检测报告;8.“实验信息采集终端”检测报告;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非公开)。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CG2024000114的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理科实验考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如需解决融资难题,请投标人填写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项):。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6.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8.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9.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0.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1.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2.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如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3.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一)项目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投标总价(以上各项之和;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填写说明: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品牌、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格/品牌/型号”一栏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品牌、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可);此类填写错误(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填报了品牌、型号)可能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原产地”是指该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4.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5.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6.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7.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填写要求:1.《分项报价清单》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填写;2.《(一)项目报价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原有的格式内容不得删减;3.如未提供《(一)项目报价表》或者不按《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货物需求明细》要求填报、漏报或错报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核心产品品牌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备注: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非项目需求要求的必备配件,此部分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注:格式可以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信息(没有品牌、型号的,用“定制”描述即可)、单价等详细信息(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4.中小企业相关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需求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或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需求明细”中的所属行业信息);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5.经验情况表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时间用户单位联系人用户单位联系电话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1、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3、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4、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书有效期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投标单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代理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1、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投标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在职期限应包括开标当日),且仅代表本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保留对投标授权代表社保情况、劳动合同等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投标授权代表非投标人在职人员,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偏离填写说明: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2.【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3.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或【说明】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第1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投标响应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4.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填写说明: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章节相关内容。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货物的具体参数,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对比“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在表后“证明资料”中的编号(位置),以便评审;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6、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是否存在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招标机构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7、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如出现与本表中投标参数不一致的信息,均以本表信息为准。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3.履行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其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产品向甲方交付(含安装调试),但乙方交付前应向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4.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乙方应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日内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向乙方签署货物验收单。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向乙方签署货物验收单。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视为最终验收合格和满足付款条件。5、货物的所有权和灭失的风险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时转移。第七条保修及其他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3、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于小时内响应,小时维修到位,并在小时内消除故障。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获取或者知悉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乙方不得私自复印、留存、泄漏本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也不得用于本合同履行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保证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甲方的上述资料和信息。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不视为免除保密义务,乙方仍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十条货款支付(详见商务要求)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详见商务要求)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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