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征询意见

项目编号TZSZH-2025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17:02: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7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
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76-89117826
  • 吴女士:0576-85970025

正文内容

临海市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进行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9月22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海市大洋街道高桥社区水云北路20号)。 附: 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高桥社区水云北路20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970025 代理机构邮箱:397924214@qq.com 邮编:317000 附件信息: 征询意见稿-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招标文件.pdf533.6K 征询意见稿-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招标文件.pdf 临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项目编号:TZSZH-202512采购单位: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三、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采购单位: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详见第二章。采购预算:3600000元最高限价:0.8元/公斤标段一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一数量:约900吨预算金额(元):720000元备注:镇区片,包含留贤村、蓼岸村、三江村、坊前村、八叠村(八叠自然村、岙东自然村、岙西自然村、里柱自然村、龙潭坑自然村)、尚贤村(坑头自然村、下鲁自然村、方山头自然村、渡头自然村)、石鼓村(石鼓自然村、陈店自然村、上洋自然村、官庄自然村)、茶寮村(水港自然村、茶辽自然村、满塘自然村、崔岙自然村)、永贤村(吕山店自然村、尹村自然村)、许洋村(石佛洋自然村、许岙自然村、三益自然村)、吴岸村(董岸自然村、白毛自然村)。标段二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二数量:约1150吨预算金额(元):920000元备注:更楼片,包含新四村、江溪村、下吴村、更楼村、上郭村、下塘园村、沙头村、后郭村、杨杜村、浦叶村、凤凰桥村(下村自然村、桥阳自然村、义岙口自然村)、大洋村(大洋自然村、岭后自然村、姜家岙自然村)、大山郭村(大山郭自然村、马郎山自然村)、西岙村(西岙自然村、前后人自然村)、溪畔村(望洋店自然村、沙湾自然村、磨头自然村)、河南村(上坪自然村、下坪自然村、下缸窑自然村)、南岸村(下蔡自然村、柴埠渡自然村)。标段三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三数量:约2450吨预算金额(元):1960000元备注:沿溪片,包含沙段村、桥下村、方家岙村、潘岙村、赤缪一村(谢岙自然村、赤缪街自然村、赤缪童自然村)、赤缪二村(昌岙自然村、口坑岙自然村)、沿岸村(沿岸自然村、利站自然村、张家湾自然村)、彭山村(新坦自然村、上山自然村、荷山自然村、彭山自然村)、周沈村(下沈自然村、周家岙自然村)、居溪村(陈婆岙自然村、松树林自然村)、下赵村(下赵自然村、方家岭自然村)。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采购标段数: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投标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ggzyjy/)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月日08:30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7.投标文件的组成、效力(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8: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及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10.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8:3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线下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号开标室(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2、其他事项(1)本项目询标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投标人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地址:临海市永丰镇留贤村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6-89117826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9117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高桥社区水云北路2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6-85970025质疑联系人:蒋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70025电子邮箱:397924214@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名称:临海市财政局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6-85188034(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137323338862农业银行3.8%起刘军13606652552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5浦发银行4.785%起郑强15988990003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10光大银行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14交通银行3.85%起吴静静1360668005015民生银行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第二章招标需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栈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施工范围、时间防治区划:根据疫情除治先后顺序将全市小班分为三类:一是重点除治区,主要包括秋普计划内小班(秋普成果将在10月份分发到各镇街)、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二是一般除治区,指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作业区域。三是防控封禁区,主要为高山远山、交通不便、除治难度较大的区域。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及时除治。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除治区域及时限要求:重点除治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需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清理,具体范围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数据为准。其它除治区需在3月底前完成清理。三、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集中清理:2026年3月31日前。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前。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及《临海市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相关规定,当年疫木必须按照“510”标准在冬春季节彻底清除,做到“山上不留一株死树,地上不遗一根枝桠,路上不丢一段疫木,房前屋后不见一块疫病松木”,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等监管系统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执行。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销毁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遗留一根枝桠。3.疫木处理:伐除的疫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烧毁、打包喷药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丢下一段疫木。加强疫木监管,不得造成疫木流失,人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用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必须做到如下操作流程:(1)定位疫木:根据普查和实地踏查结果,到小班山林内查找确定疫木位置。(2)砍伐疫木,截锯成段:专业锯工砍伐放倒疫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伐桩设置二维码号牌;将疫木树干全部截断成2米左右的木段。(3)选择堆放场地,平铺防渗编织布:选择较安全的堆放场地,稍作平整,依据木段枝丫的体积,裁剪合适尺寸大小的防渗编织布。(4)疫木堆放:将疫木树干及枝丫小段,按照由下至上的顺序,依次堆放在铺好的防渗编织布上,底层两边放置树干,中间层放置枝丫,顶层再次放置树干,确保堆放整齐。(5)药剂配制与喷洒:严格按照药剂说明书指示的稀释比例进行药剂配制,在堆放疫木的同时,使用高压喷雾器对枯死疫木的树干及枝条每一面都进行均匀喷洒,确保树干及树枝表面全部淋透。(6)疫木打包:将平铺的防渗编织布全方位封包疫木,再用手持缝边机对防渗编织布全部封边,封边打包后设置二维码编号牌,并设置警示牌。(警示牌:疫木处理,严禁破坏)(7)信息记录与上传:按照要求,使用GPS设备、智能手机进行现场定位并拍摄视频,保存上传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到市森防站指定平台。5.无人机运输疫木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配备好安全设备。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三是严格遵循无人机吊运的技术规程,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无人机吊运平台需报镇(街道)同意后实施,每公顷吊运平台不得超过5个,其大小不得超过50平方米,如不按要求设置吊运平台按滥伐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人机操控员必须提前培训并报备镇里,若无报备或违规作业,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1.采购人应维护中标人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采购人应为中标人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中标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应及时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质检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中标人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5.中标人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除治工作进展。6.中标人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采购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等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特别对濒死树木,需拍摄树冠。确保采购人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采伐区域,落实枯死木清理采伐证报批。六、违约责任1.中标人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疫木不能过夜,当天送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因中标人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没收疫木,按1.00元/斤扣除清理款,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标人按照要求只清理枝桠上带有死松毛或有大量小于1公分枝桠的疫木,禁止清理只有光杆或少量主枝或腐烂软化或切口呈蜂窝状疫木、活树及杂木下山,每发现一段,不分大小长短按照每段500公斤扣除过磅重量。若有发现砍伐活树的情况,每发现一棵,扣除清理费1000元。性质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员管理:中标人在首次进场除治前要将除治成员名单上报采购人,并且全员落实50万以上保险。更换人员或者增减人员时,提前告知采购人,并提供新加入除治人员的保险凭证(50万以上)。每次进场除治前,将除治人员合照发送至采购人进行核对。若未发送合照私自除治,每次扣1000元。4.2026年2月底前未能完成重点除治区除治的(依据数字森防数据销号情况),扣除该标段总清理费10%。5.2026年3月底前未能完成集中除治任务的,扣除该标段20%总清理款。6.重点除治区域验收:2026年3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重点除治区域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7.集中除治验收。2026年5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集中除治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8.重点除治区域验收和集中除治验收对于总清理款扣除上限为30%。9.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该标段10%总清理款:多次砍伐活树和其他杂树经查实的;造成疫木流失而不上报的;伪造上传数据的;中标后15日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进场除治的;砍伐工人数量不足,经采购人多次要求增派人员仍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以上情况,除扣除清理款外,还将上报市森防站,将涉事公司及包工头上报省森防总站列入黑名单。10.省级抽检未达到80%合格率的,每个抽检小班扣5000元。11.省/台州市/临海市三级监理上传至数字森防的问题,15天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每个点位分别扣300/200/100元。12.中标人须派遣一名及以上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对每个除治小班进行自查,并分村分片形成自查合格报告,不提供自查报告或自查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验收,中标人自查合格但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抽查不合格的每次扣除清理款2000元。13.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枝桠占总疫木比例不足15%的(以村为单位),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总清理款的3%,最高扣除45%。并将上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增加验收小班。14.根据2026年秋普结果对比2025年秋普结果,疫木数量下降未达30%的,扣除该标段清理款的10%。15.由于中标人原因(除不可抗力外)集中清理实际完成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十天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16.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七、焚烧、打包喷药(本条款对拟同意焚烧、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镇街适用)中标人若选择焚烧处理疫木的,需配合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焚烧及打包喷药需按照以下执行,未能按照要求执行或未上传指定监管系统的,不予计重。1、台账记录:焚烧和打包喷药的每堆记录要严格按照市松材线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计的表格,以小班为单位,逐堆记录重量。2、控制比例:焚烧、打包喷药重量不得超过过磅重量的20%,超过20%的按照过磅重量的20%予以补贴。3、复称核实:中标人应及时上报打堆台账(使用森防站制定表格),清理完成一个村上报一个村,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报的堆数应及时逐堆核实,抽查其中5%-10%的堆数进行复称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复核。核实堆数作为最后计重堆数,未核实到的堆作为虚报堆按该村台账平均堆重双倍进行核减虚报重量。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与上报重量误差在10%及以内的上报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误差大于10%的,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最后确定的重量=(抽查复称重量之和/被抽查堆上报重量之和)*(上报重量-因虚报堆双倍扣减的重量)。4、焚烧标准:以下天气状况可适用焚烧:下雨天且无大风。焚烧堆附近清理出至少五米防火带。5、焚烧、打包喷药留证:每堆焚烧疫木需留四张照片,分别为:烧前(近照、远照)、烧中、烧后,无四张照片的堆不计重量;打包喷药需通过手机拍摄视频逐堆记录喷药过程,若无记录视频不予计重。以上全部上传市森防站指定的数字平台,照片需包含该堆编号及经纬度信息等。6、上报的焚烧、打包喷药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或未进行打包喷药处理的,扣清理款2000元。八、验收除治质量检查、过程检查、监理单位验收等按照《临海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清理检查验收表》开展评分。采购人将对每个行政村抽查10%-20%小班,原则上每行政村不低于2个小班。九、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未参加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场作业。在完成采伐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伤害,由中标方自行负责。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做好森防系统录入工作。3、本项目包含的采伐数量均为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购买人索赔损失。本项目所涉及的砍伐数量结算时按实际砍伐数量计量,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4、本文未详细明确、需补充的内容、具体执行方式等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后续上级单位文件、通知如有变化的在允许范围内按相应规定执行。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6、未被列入《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黑榜队伍清单》(台松指办〔2024〕6号)及《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黑榜队伍清单》(临松指办〔2025〕16号)。7、疫木下山结算单价与打包喷药结算单价一致。焚烧按市里补助标准进行结算。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开标段评审。若投标人为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为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在第三名的替补,依次类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各标段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0.8%。4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投标人按照图纸(如有)、招标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投标人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答疑与澄清: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招标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付款方式:疫木收购款作为进度款按月支付给中标人,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每月收购疫木的树款打到采购人非税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其余清理款将在市级补助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招标文件如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并请及时告知采购项目联系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而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物料、服务等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九)投诉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向本项目监管机构临海市财政局以书面形式邮寄方式进行投诉,联系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5.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邀请;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单位没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1.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资质文件扫描件(如有);(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请投标人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勿遗漏该表格);(4)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浙财采监〔2018〕2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投标人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有关单位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配合。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4)设备说明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一览表;(8)商务及技术响应表;(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枯死木采伐、集材至指定地点、枝桠清理、木桩处理、人员保险、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此项符合性在报价文件中进行评审)(五)投标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责任自负。2.电子投标文件中公章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资格响应文件存在过期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招标文件格式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打字无效)、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者投标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项的,主要设备尺寸严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参数、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内容缺失的;(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失的;(7)在商务及技术响应表中缺失部分招标文件中打▲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应标内容,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出其投标文件中有该项响应内容的;(8)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少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数量的。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废标的情形。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请准时在线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二)开标程序(本项目先开标段一,待标段一开标结果宣布后,再开标段二,待标段二开标结果宣布后,最后开标段三。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开标段评审。若投标人为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为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在第三名的替补,依次类推。)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各投标人请准时在线参加。各投标人如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应该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点击该项目—登陆,进入投标人提问区进行提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招标人点击政采云系统--【开始解密】按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该项目投标人数量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完成解密以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上主持人发言区显示内容为准,不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播平台上页面右侧显示的表格内容为准。3.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投标人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97924214@qq.com),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576-85970025;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6.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7.由主持人公布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投标人报价情况。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应在1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9.报价文件评审;10.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投标人注意收看;11.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将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五)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2.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法获取的依据。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中标人,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单位如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采购文件明确: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供应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重新采购所需的费用、顺延第二名可能产生的差价等。采购单位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弃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若上述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弃标供应商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采购人可以报财政部门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5.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套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胶装版本投标文件。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合同一式不少于四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无法达账(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中标人,中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一楼大厅)。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扣罚,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开标段评审。若投标人为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为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在第三名的替补,依次类推。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产品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采购项目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货物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中的报价明细清单须包括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项目合同来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或者提供设备投标人的购置发票、购销合同等资料,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中的明细清单须包括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如一份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可以提供多份购置发票、购销合同来完全包括上述主要采购设备的。服务类:提供原与其他采购单位签订的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采购项目合同(如一份采购项目合同中不能完全包括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可以提供多份采购合同来完全包含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完成本次主要采购服务内容的报价测算清单等资料【测算清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团队在本项目服务期的人工工资(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奖金(包括年终奖,提供银行工资流水)、个人及企业须缴纳的四险一金、物料费、维保期间费用、其他费用、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技术分(9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企业管理水平、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分。0-3分2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1、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0-1分3拟派团队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备注: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参保证明)扫描件或为其购买相关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2分拟投入项目雇用工等于20人的,得2分;拟投入项目雇用工大于20人而少于25人的,得4分;拟投入项目雇用工大于等于25人而少于30人的,得6分;拟投入项目雇用工大于等于30人的,得8分。注:1、提供雇用工名单清册,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0-8分拟派雇用工年龄在18-65周岁的得10分,每有一人不符条件的扣0.5分,扣完为止。0-10分投标人承诺为全部雇用伐木工按本人身份证交纳足额意外伤害险50万元及以上的得6分。注:投标时提供购买保险承诺书作为评分标准;中标后,中标人凭为伐木工人购买的保险凭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如不提供保险凭证的,中标单位资格将被取消,中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0-6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无人机操控员相关执照,每本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参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0-4分4拟投入设备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伐木油锯情况评分:0-5分4拟投入设备拟投入伐木油锯5套的,得1分;拟投入伐木油锯6套的,得2分;拟投入伐木油锯7套的,得3分;拟投入伐木油锯8套的,得4分;拟投入伐木油锯大于等于9套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①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大于等于服务期);②承诺拟投入设备仅用作本项目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马帮的得2分。注:①拟投入马帮的提供自有证明或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期限大于等于服务期);②承诺拟投入马帮仅用作本项目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2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运输车辆情况评分:拟投入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拟投入运输车辆2辆的,得2分;拟投入运输车辆大于等于3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扫描件和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大于等于服务期);②承诺拟投入设备仅用作本项目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3分拟投入运输无人机(载重≥100KG)的得3分。注:①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②投标时提供保险凭证扫描件。③承诺拟投入设备仅用作本项目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④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3分5对项目需求的了解及对应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区域山林、道路现状清理区域枯死松树分布情况充分了解,提供对本项目的实际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点的调查剖析,并针对克服重点、难点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提出对应解决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0-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评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0-3分6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方案枯死木清理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枯死木清理技术方案(方案需结合季节变化及本项目实际,考虑各类情况,山林、道路及枯死木分布现状等,计划周密,措施有效,如砍伐方案及措施、运输方案及措施、“浙江数字森防”管理平台落实方案等)进行评分。0-4分枯死木清理作业人员配置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枯死木清理作业人员配置方案(包含且不限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人员调度的便捷性、各类人员的配备等)进行评分。0-4分枯死木清理作业机械设备投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枯死木清理作业机械设备投入方案(包含且不限于机械设备配备的科学性、设备保障管理措施以及设备投入是否满足实际清理需要等)进行评分。0-4分7安全文明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木清理安全文明保障方案(包含且不限于枯死木清理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清理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评分。0-4分8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清理进度保证措施(包含且不限于枯死木清理进度计划分解、控制等)进行评分。0-3分9应急抢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方案(包括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台风季节、雨雪天气的预防、抢险措施)进行评分。0-3分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限内或突发情况内接到采购人的指令(包括: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后立即响应,并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针对0-3分突发状况的还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得3分。10APP根据投标人队伍中明确人员且熟练掌握浙江数字森防移动端APP和捂松APP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相关操作照片,否则不得分。0-3分11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的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人员档案管理、砍伐前后资料存档、疫木照片上传方案等)进行评分。0-3分根据投标人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工具种类与数量、设备安排、存放和管理措施等)进行评分。0-3分12投诉处理根据投标人的投诉处理方法、机制、投诉处理的资源配置及针对投诉后的处理方案和客户后期信息反馈等内容进行评分。0-3分提示:1、请各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的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即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需承担一切后果。3、为了评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投标文件张数建议不要超过150张。4、各投标人请将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投标人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方式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取全部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人义务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投标人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投标人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评标内容分值投标文件响应页码投标人应标情况投标人自评分值1企业实力0-3分2业绩0-1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3拟派团队0-2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8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10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6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4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4拟投入设备0-5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2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3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0-3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5对项目需求的了解及对应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0-3分0-3分6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方案0-4分0-4分0-4分7安全文明保障方案0-4分8进度保证措施0-3分9应急抢险0-3分0-3分投标人务必将应标情况逐项详细填写齐全,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的评审投标人将应得分值填写准确10APP0-3分11管理制度0-3分0-3分12投诉处理0-3分合计90分第五章枯死树清理除治合同(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临海市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栈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施工范围、时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防治区划:根据疫情除治先后顺序将全市小班分为三类:一是重点除治区,主要包括秋普计划内小班(秋普成果将在10月份分发到各镇街)、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二是一般除治区,指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作业区域。三是防控封禁区,主要为高山远山、交通不便、除治难度较大的区域。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及时除治。施工范围:(具体小班编号附后)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计算)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年月日至2026年3月31日;集中除治验收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除治区域及时限要求:重点除治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需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清理,具体范围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数据为准。其它除治区需在3月底前完成清理。□称重计量:根据砍伐下山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总重量,按重量计算实价。计价方式:□按下山(就近粉碎)、打包喷药重量支付:每公斤元。□按焚烧重量支付:按市里补助标准进行结算。□疫木收购款:每公斤0.24元支付方式:疫木收购款作为进度款按月支付给乙方,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每月收购疫木的树款打到甲方非税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其余清理款将在市级补助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集中清理:2026年3月31日前。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前。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及《临海市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相关规定,当年疫木必须按照“510”标准在冬春季节彻底清除,做到“山上不留一株死树,地上不遗一根枝桠,路上不丢一段疫木,房前屋后不见一块疫病松木”,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等监管系统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执行。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销毁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遗留一根枝桠。3.疫木处理:伐除的疫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烧毁、打包喷药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丢下一段疫木。加强疫木监管,不得造成疫木流失,人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用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必须做到如下操作流程:(1)定位疫木:根据普查和实地踏查结果,到小班山林内查找确定疫木位置。(2)砍伐疫木,截锯成段:专业锯工砍伐放倒疫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伐桩设置二维码号牌;将疫木树干全部截断成2米左右的木段。(3)选择堆放场地,平铺防渗编织布:选择较安全的堆放场地,稍作平整,依据木段枝丫的体积,裁剪合适尺寸大小的防渗编织布。(4)疫木堆放:将疫木树干及枝丫小段,按照由下至上的顺序,依次堆放在铺好的防渗编织布上,底层两边放置树干,中间层放置枝丫,顶层再次放置树干,确保堆放整齐。(5)药剂配制与喷洒:严格按照药剂说明书指示的稀释比例进行药剂配制,在堆放疫木的同时,使用高压喷雾器对枯死疫木的树干及枝条每一面都进行均匀喷洒,确保树干及树枝表面全部淋透。(6)疫木打包:将平铺的防渗编织布全方位封包疫木,再用手持缝边机对防渗编织布全部封边,封边打包后设置二维码编号牌,并设置警示牌。(警示牌:疫木处理,严禁破坏)(7)信息记录与上传:按照要求,使用GPS设备、智能手机进行现场定位并拍摄视频,保存上传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到市森防站指定平台。5.无人机运输疫木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配备好安全设备。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三是严格遵循无人机吊运的技术规程,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无人机吊运平台需报镇(街道)同意后实施,每公顷吊运平台不得超过5个,其大小不得超过50平方米,如不按要求设置吊运平台按滥伐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人机操控员必须提前培训并报备镇里,若无报备或违规作业,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对出现安全问题承担一切责任。4.乙方应及时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质检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5.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6.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等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特别对濒死树木,需拍摄树冠。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甲方将根据实际采伐区域,落实枯死木清理采伐证报批。六、违约责任1.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疫木不能过夜,当天送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没收疫木,按1.00元/斤扣除清理款,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按照要求只清理枝桠上带有死松毛或有大量小于1公分枝桠的疫木,禁止清理只有光杆或少量主枝或腐烂软化或切口呈蜂窝状疫木、活树及杂木下山,每发现一段,不分大小长短按照每段500公斤扣除过磅重量。若有发现砍伐活树的情况,每发现一棵,扣除清理费1000元。性质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员管理:乙方在首次进场除治前要将除治成员名单上报甲方,并且全员落实50万以上保险。更换人员或者增减人员时,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新加入除治人员的保险凭证(50万以上)。每次进场除治前,将除治人员合照发送至甲方进行核对。若未发送合照私自除治,每次扣1000元。4.2026年2月底前未能完成重点除治区除治的(依据数字森防数据销号情况),扣除该标段总清理费10%。5.2026年3月底前未能完成集中除治任务的,扣除该标段20%总清理款。6.重点除治区域验收:2026年3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重点除治区域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7.集中除治验收。2026年5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集中除治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8.重点除治区域验收和集中除治验收对于总清理款扣除上限为30%。9.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该标段10%总清理款:多次砍伐活树和其他杂树经查实的;造成疫木流失而不上报的;伪造上传数据的;中标后15日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进场除治的;砍伐工人数量不足,经甲方多次要求增派人员仍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以上情况,除扣除清理款外,还将上报市森防站,将涉事公司及包工头上报省森防总站列入黑名单。10.省级抽检未达到80%合格率的,每个抽检小班扣5000元。11.省/台州市/临海市三级监理上传至数字森防的问题,15天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每个点位分别扣300/200/100元。12.乙方须派遣一名及以上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对每个除治小班进行自查,并分村分片形成自查合格报告,不提供自查报告或自查报告不合格的甲方不予验收,乙方自查合格但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抽查不合格的每次扣除清理款2000元。13.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枝桠占总疫木比例不足15%的(以村为单位),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总清理款的3%,最高扣除45%。并将上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增加验收小班。14.根据2026年秋普结果对比2025年秋普结果,疫木数量下降未达30%的,扣除该标段清理款的10%。15.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集中清理实际完成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16.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焚烧、打包喷药(本条款对拟同意焚烧、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镇街适用)乙方若选择焚烧处理疫木的,需配合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焚烧及打包喷药需按照以下执行,未能按照要求执行或未上传指定监管系统的,不予计重。1、台账记录:焚烧和打包喷药的每堆记录要严格按照市松材线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计的表格,以小班为单位,逐堆记录重量。2、控制比例:焚烧、打包喷药重量不得超过过磅重量的20%,超过20%的按照过磅重量的20%予以补贴。3、复称核实:乙方应及时上报打堆台账(使用森防站制定表格),清理完成一个村上报一个村,甲方对乙方上报的堆数应及时逐堆核实,抽查其中5%-10%的堆数进行复称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复核。核实堆数作为最后计重堆数,未核实到的堆作为虚报堆按该村台账平均堆重双倍进行核减虚报重量。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与上报重量误差在10%及以内的上报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误差大于10%的,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最后确定的重量=(抽查复称重量之和/被抽查堆上报重量之和)*(上报重量-因虚报堆双倍扣减的重量)。4、焚烧标准:以下天气状况可适用焚烧:下雨天且无大风。焚烧堆附近清理出至少五米防火带。5、焚烧、打包喷药留证:每堆焚烧疫木需留四张照片,分别为:烧前(近照、远照)、烧中、烧后,无四张照片的堆不计重量;打包喷药需通过手机拍摄视频逐堆记录喷药过程,若无记录视频不予计重。以上全部上传市森防站指定的数字平台,照片需包含该堆编号及经纬度信息等。6、上报的焚烧、打包喷药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或未进行打包喷药处理的,扣清理款2000元。八、验收除治质量检查、过程检查、监理单位验收等按照《临海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清理检查验收表》开展评分。甲方将对每个行政村抽查10%-20%小班,原则上每行政村不低于2个小班。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执行中,若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管辖。十、其他本合同条款若与临海市森防站年度方案冲突的,以年度方案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方:(盖章)附件一临海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清理检查验收表地点:镇(街道)村林班,小班,小地名。采伐队名称:,采伐队负责人:,监管员姓名:,。检查类目检查内容扣分值扣分标准最终得分备注清理质量漏伐已除治小班内发现未清理枯死松木1株扣2分总分为100分伐桩伐桩高度离地不得超过5厘米。每发现一个不合格伐桩扣1分。枝桠处理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清理下山或就地集中销毁处理,小班内每发现一根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扣0.5分。不清理现象发现松树砍倒不清理或现场遗有树段、树梢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第二处扣9分。砍伐活立木砍伐活立木,经查实每次扣5分。进度评价3月31日未完成的,每延迟1天,扣0.5分。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整改情况采伐队负责人签字:检查验收人员签字:说明:单次验收总分为100分,发现质量问题按扣分标准予以扣减,每项扣分内容上不封顶。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温馨提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可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必须与当初登记的信息一致)——点击“确认”——点击“授权验证”后点击“返回”并勾选协议后进行人脸识别——输入登记地“浙江”——选择需要下载的营业执照——勾选执照下载声明并点击下载。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温馨提醒: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供应商请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中小企业声明文件为无效)。2、投标人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加里面的内容全部填写正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填表说明:1、标的分别由不同承接企业承接的,请按序号填写齐全所有标的承接企业的信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2)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非按照承接企业自身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来评判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5、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未填写齐全的、缺项的、填写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影响企业规模类型判定的除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投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资格响应文件为无效)。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鼓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对承接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8、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6.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1、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再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3、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制投标单位。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所有证书、合同、报告等)都是准确、真实、合规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同意我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招标采购单位因此引起的损失予以赔偿。8、我方全权授权被授权人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对被授权的各项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传真或邮件(例如质疑回复函、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请采用如下联系方式送达,我方确保能够及时、准确收悉。邮寄详细地址:,邮编:__________收件人姓名:,联系手机:,公司电子邮箱: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在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填写以下投标文件编制人信息,以便及时、准确进行询标,投标文件编制人信息可不限于1人。投标文件编制人姓名:,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手机号码: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均复印,复印件清晰可认。投标人公章:年月日8.设备说明表格式:设备说明表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参数备注12345678910111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9.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资格资格证书号职称学历手机号联系电话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临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项目编号:TZSZH-202512采购单位: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三、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采购单位: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详见第二章。采购预算:3600000元最高限价:0.8元/公斤标段一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一数量:约900吨预算金额(元):720000元备注:镇区片,包含留贤村、蓼岸村、三江村、坊前村、八叠村(八叠自然村、岙东自然村、岙西自然村、里柱自然村、龙潭坑自然村)、尚贤村(坑头自然村、下鲁自然村、方山头自然村、渡头自然村)、石鼓村(石鼓自然村、陈店自然村、上洋自然村、官庄自然村)、茶寮村(水港自然村、茶辽自然村、满塘自然村、崔岙自然村)、永贤村(吕山店自然村、尹村自然村)、许洋村(石佛洋自然村、许岙自然村、三益自然村)、吴岸村(董岸自然村、白毛自然村)。标段二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二数量:约1150吨预算金额(元):920000元备注:更楼片,包含新四村、江溪村、下吴村、更楼村、上郭村、下塘园村、沙头村、后郭村、杨杜村、浦叶村、凤凰桥村(下村自然村、桥阳自然村、义岙口自然村)、大洋村(大洋自然村、岭后自然村、姜家岙自然村)、大山郭村(大山郭自然村、马郎山自然村)、西岙村(西岙自然村、前后人自然村)、溪畔村(望洋店自然村、沙湾自然村、磨头自然村)、河南村(上坪自然村、下坪自然村、下缸窑自然村)、南岸村(下蔡自然村、柴埠渡自然村)。标段三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标段三数量:约2450吨预算金额(元):1960000元备注:沿溪片,包含沙段村、桥下村、方家岙村、潘岙村、赤缪一村(谢岙自然村、赤缪街自然村、赤缪童自然村)、赤缪二村(昌岙自然村、口坑岙自然村)、沿岸村(沿岸自然村、利站自然村、张家湾自然村)、彭山村(新坦自然村、上山自然村、荷山自然村、彭山自然村)、周沈村(下沈自然村、周家岙自然村)、居溪村(陈婆岙自然村、松树林自然村)、下赵村(下赵自然村、方家岭自然村)。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采购标段数: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投标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ggzyjy/)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月日08:30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7.投标文件的组成、效力(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8: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及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10.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8:3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线下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号开标室(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移动公司对面)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2、其他事项(1)本项目询标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投标人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13、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地址:临海市永丰镇留贤村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6-89117826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9117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高桥社区水云北路2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6-85970025质疑联系人:蒋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6-85970025电子邮箱:397924214@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信息名称:临海市财政局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6-85188034(4)政采云平台信息联系电话:95763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与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马李莉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联系电话1工商银行3.8%起朱菲菲137323338862农业银行3.8%起刘军136066525523中国银行3.85%起钱玲红136668609334建设银行3.8%起金寅姿135758269325浦发银行4.785%起郑强159889900036兴业银行3.65%起方成纲152672089887泰隆银行5.4%起何安青135861227278浙商银行3.85%起陈双双136668689899农发银行2.85%起金和平1370576021310光大银行3.9%起王玲敏1506868686011湖商银行4.8%起叶丰恺1865766186612邮储银行3.85%起黄梦雅1890676738813温州银行4.35%起何宗富1596700925314交通银行3.85%起吴静静1360668005015民生银行3.85%起王都旺1367669783316宁波银行4.785%起冯晶晶13736200193第二章招标需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栈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施工范围、时间防治区划:根据疫情除治先后顺序将全市小班分为三类:一是重点除治区,主要包括秋普计划内小班(秋普成果将在10月份分发到各镇街)、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二是一般除治区,指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作业区域。三是防控封禁区,主要为高山远山、交通不便、除治难度较大的区域。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及时除治。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除治区域及时限要求:重点除治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城镇区域周边等)需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清理,具体范围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数据为准。其它除治区需在3月底前完成清理。三、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集中清理:2026年3月31日前。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前。四、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及《临海市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相关规定,当年疫木必须按照“510”标准在冬春季节彻底清除,做到“山上不留一株死树,地上不遗一根枝桠,路上不丢一段疫木,房前屋后不见一块疫病松木”,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等监管系统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执行。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销毁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遗留一根枝桠。3.疫木处理:伐除的疫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采取就近粉碎、烧毁、打包喷药等除害措施,山场不得丢下一段疫木。加强疫木监管,不得造成疫木流失,人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用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必须做到如下操作流程:(1)定位疫木:根据普查和实地踏查结果,到小班山林内查找确定疫木位置。(2)砍伐疫木,截锯成段:专业锯工砍伐放倒疫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伐桩设置二维码号牌;将疫木树干全部截断成2米左右的木段。(3)选择堆放场地,平铺防渗编织布:选择较安全的堆放场地,稍作平整,依据木段枝丫的体积,裁剪合适尺寸大小的防渗编织布。(4)疫木堆放:将疫木树干及枝丫小段,按照由下至上的顺序,依次堆放在铺好的防渗编织布上,底层两边放置树干,中间层放置枝丫,顶层再次放置树干,确保堆放整齐。(5)药剂配制与喷洒:严格按照药剂说明书指示的稀释比例进行药剂配制,在堆放疫木的同时,使用高压喷雾器对枯死疫木的树干及枝条每一面都进行均匀喷洒,确保树干及树枝表面全部淋透。(6)疫木打包:将平铺的防渗编织布全方位封包疫木,再用手持缝边机对防渗编织布全部封边,封边打包后设置二维码编号牌,并设置警示牌。(警示牌:疫木处理,严禁破坏)(7)信息记录与上传:按照要求,使用GPS设备、智能手机进行现场定位并拍摄视频,保存上传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到市森防站指定平台。5.无人机运输疫木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配备好安全设备。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三是严格遵循无人机吊运的技术规程,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无人机吊运平台需报镇(街道)同意后实施,每公顷吊运平台不得超过5个,其大小不得超过50平方米,如不按要求设置吊运平台按滥伐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人机操控员必须提前培训并报备镇里,若无报备或违规作业,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1.采购人应维护中标人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采购人应为中标人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中标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应及时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质检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中标人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5.中标人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除治工作进展。6.中标人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采购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等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特别对濒死树木,需拍摄树冠。确保采购人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采伐区域,落实枯死木清理采伐证报批。六、违约责任1.中标人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疫木不能过夜,当天送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因中标人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没收疫木,按1.00元/斤扣除清理款,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标人按照要求只清理枝桠上带有死松毛或有大量小于1公分枝桠的疫木,禁止清理只有光杆或少量主枝或腐烂软化或切口呈蜂窝状疫木、活树及杂木下山,每发现一段,不分大小长短按照每段500公斤扣除过磅重量。若有发现砍伐活树的情况,每发现一棵,扣除清理费1000元。性质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员管理:中标人在首次进场除治前要将除治成员名单上报采购人,并且全员落实50万以上保险。更换人员或者增减人员时,提前告知采购人,并提供新加入除治人员的保险凭证(50万以上)。每次进场除治前,将除治人员合照发送至采购人进行核对。若未发送合照私自除治,每次扣1000元。4.2026年2月底前未能完成重点除治区除治的(依据数字森防数据销号情况),扣除该标段总清理费10%。5.2026年3月底前未能完成集中除治任务的,扣除该标段20%总清理款。6.重点除治区域验收:2026年3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重点除治区域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7.集中除治验收。2026年5月1日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集中除治验收。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10%扣除总清理款。首次验收未能全部小班达到90分,在限期整改后验收仍未能所有小班达到90分的标段,按照30%扣除总清理款。8.重点除治区域验收和集中除治验收对于总清理款扣除上限为30%。9.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该标段10%总清理款:多次砍伐活树和其他杂树经查实的;造成疫木流失而不上报的;伪造上传数据的;中标后15日内不签订合同或不进场除治的;砍伐工人数量不足,经采购人多次要求增派人员仍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以上情况,除扣除清理款外,还将上报市森防站,将涉事公司及包工头上报省森防总站列入黑名单。10.省级抽检未达到80%合格率的,每个抽检小班扣5000元。11.省/台州市/临海市三级监理上传至数字森防的问题,15天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每个点位分别扣300/200/100元。12.中标人须派遣一名及以上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对每个除治小班进行自查,并分村分片形成自查合格报告,不提供自查报告或自查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验收,中标人自查合格但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抽查不合格的每次扣除清理款2000元。13.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枝桠占总疫木比例不足15%的(以村为单位),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2026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总清理款的3%,最高扣除45%。并将上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增加验收小班。14.根据2026年秋普结果对比2025年秋普结果,疫木数量下降未达30%的,扣除该标段清理款的10%。15.由于中标人原因(除不可抗力外)集中清理实际完成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十天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16.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七、焚烧、打包喷药(本条款对拟同意焚烧、打包喷药处理疫木的镇街适用)中标人若选择焚烧处理疫木的,需配合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焚烧及打包喷药需按照以下执行,未能按照要求执行或未上传指定监管系统的,不予计重。1、台账记录:焚烧和打包喷药的每堆记录要严格按照市松材线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计的表格,以小班为单位,逐堆记录重量。2、控制比例:焚烧、打包喷药重量不得超过过磅重量的20%,超过20%的按照过磅重量的20%予以补贴。3、复称核实:中标人应及时上报打堆台账(使用森防站制定表格),清理完成一个村上报一个村,采购人对中标人上报的堆数应及时逐堆核实,抽查其中5%-10%的堆数进行复称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复核。核实堆数作为最后计重堆数,未核实到的堆作为虚报堆按该村台账平均堆重双倍进行核减虚报重量。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与上报重量误差在10%及以内的上报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误差大于10%的,抽查复称实际重量作为抽查复称重量。最后确定的重量=(抽查复称重量之和/被抽查堆上报重量之和)*(上报重量-因虚报堆双倍扣减的重量)。4、焚烧标准:以下天气状况可适用焚烧:下雨天且无大风。焚烧堆附近清理出至少五米防火带。5、焚烧、打包喷药留证:每堆焚烧疫木需留四张照片,分别为:烧前(近照、远照)、烧中、烧后,无四张照片的堆不计重量;打包喷药需通过手机拍摄视频逐堆记录喷药过程,若无记录视频不予计重。以上全部上传市森防站指定的数字平台,照片需包含该堆编号及经纬度信息等。6、上报的焚烧、打包喷药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或未进行打包喷药处理的,扣清理款2000元。八、验收除治质量检查、过程检查、监理单位验收等按照《临海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清理检查验收表》开展评分。采购人将对每个行政村抽查10%-20%小班,原则上每行政村不低于2个小班。九、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未参加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场作业。在完成采伐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伤害,由中标方自行负责。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做好森防系统录入工作。3、本项目包含的采伐数量均为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购买人索赔损失。本项目所涉及的砍伐数量结算时按实际砍伐数量计量,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4、本文未详细明确、需补充的内容、具体执行方式等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后续上级单位文件、通知如有变化的在允许范围内按相应规定执行。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6、未被列入《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黑榜队伍清单》(台松指办〔2024〕6号)及《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黑榜队伍清单》(临松指办〔2025〕16号)。7、疫木下山结算单价与打包喷药结算单价一致。焚烧按市里补助标准进行结算。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开标段评审。若投标人为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为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先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在第三名的替补,依次类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由各标段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0.8%。4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投标人按照图纸(如有)、招标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投标人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答疑与澄清: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招标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付款方式:疫木收购款作为进度款按月支付给中标人,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每月收购疫木的树款打到采购人非税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其余清理款将在市级补助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1%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招标文件如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并请及时告知采购项目联系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而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物料、服务等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并在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九)投诉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向本项目监管机构临海市财政局以书面形式邮寄方式进行投诉,联系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联系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6-85188034。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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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询意见稿-2025年-2026年度永丰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招标文件.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