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_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4-4015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4-09-03 11:58: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774.1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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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_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达安基因香山路 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补充公告 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4-4015),于2024年8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1 第四条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32.36平方米,用于核酸检测试剂 质控品的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万级(C级)车间、办 公室及配套房间,以及公用工程(含电气工程、弱电及 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和通风工程、 纯化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废气处理系统)、标识工 程及车间的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等,详见招标图 纸。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32.36平方米,用于核酸检测试剂质控品的生产,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万级(C级)车间及配套房间的装修工程,装修配套工程,消防工 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招标图纸。 2 第五条第2点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万级(C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房间,以及公用工程 (含电气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 工程、空调和通风工程)、标识工程及车间的设备安装、 调试并投入使用等,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万级(C级)车间及配套房间的装修工程,装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 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招标图纸。   3 第五条第3点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741039.86元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41039.86元,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7220984.22元(93.28%)、消防工程170125.95元(2.20%)、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349929.69 元(4.52%)。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 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第九条第4点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和③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 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 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须在有效期内);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消防 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 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 建造师。 5 第九条第9点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且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 (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 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 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 算。(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 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 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 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 均计算。   6 增加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 / 增加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7 第21点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41039.86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41039.86元,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7220984.22元(93.28%)、消防工程170125.95元(2.20%)、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349929.69 元(4.52%)。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 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第22点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218223.13 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537425.10元,暂估价为人民 币     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 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 正)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215543.04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569679.35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9 条款号:45.3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 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3 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 扣 1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 0.7 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10 附表一 详见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11 附表四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12 附表四附件 详见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一、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场地等日程安排及工程量清单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二、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作修改,并随本补充公告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三、 本项目的图纸已作修改,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四、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2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清晰扫描件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8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人声明   9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10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 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声明   13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100分) 序号 评分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5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或优于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基础分9分;不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本项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分别对以下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加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7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7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7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7分。 (5)装修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4分(最高加8分)。 (6)电气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电气安装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加2分)。 (7)暖通专业工程师:具有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加2分)。 (8)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具有给水排水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加2分)。 (9)造价专业工程师:具有造价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加2分)。 (10)安全专业工程师:具有安全或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加2分)。   二 企业资质 类似业绩 18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8分。 工程奖项 1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3)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本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9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房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情况: (1)累计获得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9分; (2)累计获得8~10项的,得4分; (3)累计获得5~7项的,得2分; (4)累计获得1~4项的,得1分。 第三方评价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情况: [优] 同时具有上述5项认证证书的,得3分; [良] 具有上述其中3~4项认证证书的,得2分; [中] 具有上述其中1~2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 合  计 100   注:1.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③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高级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的项目名称及工程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工程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用于本项目投标的工程,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4.工程奖项:工程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类获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成立的建筑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含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质量奖项。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获得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工程奖项或非质量奖项(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QC、安全文明、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④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1)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奖项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工程奖项上传件)。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工程不予认定。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5.工程研发能力: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或具备相关鉴定能力机构出具的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应用在具体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装饰或装修工程。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计分。 6.第三方评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相应的认证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监委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认监委官网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最低人数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技术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质量负责人 1人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人 同时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服务栏目(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造价负责人 1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装修专业工程师 2人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电气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建筑电气安装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暖通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给水排水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造价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截图 安全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服务栏目(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专职安全员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③高级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件: 20240829 总部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图纸.rar 补充公告(1).pdf 招标公告1.pdf 2、0901招标文件(2).doc 招标文件(压缩版).pdf 1、0901招标公告(2).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2-440112-04-01-429296)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达安基因香山路19号地块厂区4号楼15层质控品车间建设项目装修工程项目代码:2312-440112-04-01-429296二、招标单位: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2290789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香山路1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代理机构: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05589招标监督机构:(主)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20-020-82112206、82116676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香山路1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32.36平方米,用于核酸检测试剂质控品的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万级(C级)车间及配套房间的装修工程,装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招标图纸。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万级(C级)车间及配套房间的装修工程,装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招标图纸。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41039.86元,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7220984.22元(93.28%)、消防工程170125.95元(2.20%)、电子与智能化工程349929.69元(4.52%)。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3、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和③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4〕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229078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香山路1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2022.03修订)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一年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9.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招标单位: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罚有效期内);十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十二、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十三、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四、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为联合体成员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1:(盖单位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2:(盖单位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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