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HDH-2024-CG0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4 10:22: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预算金额10万元
中标单位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中标金额9.60万元
代理单位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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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老师:13551105750
  • 李老师:15108270296

正文内容

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DH-2024-CG004(招标文件编号:HDH-2024-CG004) 二、项目名称: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古城巷52号 中标(成交)金额: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 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 详见比选文件 详见比选文件 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具体活动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详见比选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春成、刘俊、杨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3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51105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             联系方式: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51082702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彭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09: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春成、刘俊、杨春华 总成交金额 ¥9.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5108270296 采购单位 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5110575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 附件: 附件1 比选报告(1).pdf 附件2 比选文件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1)(1)(2).docx #idc error#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采购项目名称: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HDH-2024-CG004(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经批准,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本次公开比选采购委托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公开比选公告于2024年7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出售公开比选文件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二、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二)评分因素。按比选文件要求执行(三)评分标准及权值。按比选文件要求执行三、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成都逸果果广告有限公司2四川干草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四、评审地点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一)评审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滨河街80号。列1(二)比选小组成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3人组成的比选小组(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威创位、招、比选小组成员名单:五、比选情况(一)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7月12日09:30分,在彭州市天彭街道滨河街80号进行了公开比选。(二)比选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09:30分,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三)比选大会由李先鹏主持,王青凤负责记录,监督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四)比选会过程中,由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五)比选过程是否顺利。是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无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无(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供应商澄清情况无(四)有效供应商名单。国2有效供应商名单有效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成都逸果果广告有限公司2四川干草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无效供应商名单无效供应商名单无效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原因1//评审是否继续:是();否,原因:/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总得分平均分1成都逸果果广告有限公司240.8230.272四川干草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42.1780.723彭州市朋宇摄影工作室271.5P0.50八、比选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供应商名称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若涉及)报价金额(单位:元)第一成交候选人专否P600000第二成交候选人S否98000、00第三成交候选人否fp500.00九、比选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比连成签,网以31一化·是的监督签字:日期:2024年7月12日3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DH-2024-CG004比选文件四川·彭州市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七月第一章比选邀请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比选人)委托,拟对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DH-2024-CG0042.比选项目名称: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3.比选人: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比选项目简介: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项目(项目介绍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五、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比选文件发售:请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0日9: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购买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本项目比选文件附件一、二(见尾页)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390075731@qq.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15108270296。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七、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八、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比选申请书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书,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书。九、比选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滨河街80号。十、比选申请书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3楼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551105750代理机构: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108270296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零角零分);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零角零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比选小组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比选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比选申请书作为无效处理。4比选情况公告所有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比选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上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比选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交纳比选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履约保证金。7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8比选文件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9比选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10比选申请人询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11比选申请人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比选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比选结果的范围。12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13领取中选通知书时 间:中选公告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团结巷27号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08270296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司鲜章)。1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不涉及)15其他当文件表述内容与比选申请人附表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1.2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人是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2“比选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比选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比选事宜的比选机构。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比选采购单位”系指“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统称。2.4“比选申请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5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6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实质性要求)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4.比选费用(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比选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比选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比选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项目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服务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回避。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比选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与比选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担任比选申请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是比选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7.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比选申请人将在比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比选人享有使用权(含比选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比选文件10.比选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比选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比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比选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比选申请人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比选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比选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再对该比选申请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比选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在中选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比选过程中澄清。比选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1资格性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包括以下内容:(1)比选承诺函;(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比选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3)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比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5)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9)比选申请人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3.2其他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比选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比选申请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比选报价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4)商务应答表;(5)技术应答表;(6)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7)项目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及其他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8)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9)售后服务相关资料(若涉及);(10)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1)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若有);(1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若有)。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比选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比选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比选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比选申请人应执行比选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比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比选小组评审范畴,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比选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20.3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比选申请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比选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比选申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比选申请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比选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六、中选事项23.确定中选申请人比选人将按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比选人授权比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中选人。23.1比选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比选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比选人确定中选人。23.2比选人收到比选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中选候选人并列的,比选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选人。比选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比选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23.3比选人确定中选人过程中,发现中选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选人:(1)发现中选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选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比选活动;(3)中选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中选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5)中选候选人恶意串通。中选候选人有本条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比选。24.中选候选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选后未签订服务合同的,将认定中选无效;中选后签订服务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选无效,同时撤销服务合同;中选后签订服务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比选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5.中选结果25.1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将及时书面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发布中选结果公告。25.2中选人应当及时领取中选通知书。25.3中选人不能及时领取中选通知书,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中选通知书送达中选人。26.中选通知书26.1中选通知书为签订服务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比选活动。七、合同事项27.签订合同27.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服务合同,以此类推。27.5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比选中的报价、中选人承诺书、中选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比选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服务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人将服务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服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服务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服务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若涉及)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若涉及)31.1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32.履行合同32.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33.1本项目比选人将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选人到比选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参照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资金支付比选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选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八、比选纪律要求35.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3)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4)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人的资格或者认定中选无效。九、询问、质疑36.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7.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比选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做调整。38.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9.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三章比选申请书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比选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需求的情况下,比选申请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比选日期:年月日一、比选承诺函_____________(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2、法定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填写)____________:(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比选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注: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此模板适用于授权代表参与比选时使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比选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此模板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使用。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比选日期:XXXX三、证明比选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作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四、证明比选申请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作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五、证明比选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作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承诺。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八、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作如下承诺:本公司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九、比选申请人诚信情况承诺函致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现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比选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比选申请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比选申请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3.比选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进行惩戒。十、比选申请人和响应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比选日期:年月日一、响应函_____________(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二、一旦我方被确定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比选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用于比选报价。五、我方同意本次比选的比选有效期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通讯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传真:XXXX比选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报价_________元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总价。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印章。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三、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单项价格(单位:元)数量金额(元)123...总价(元)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四、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响应承诺书(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比选活动中,若我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我方保证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按比选文件规定或结果公告公示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公司即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以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若因我方过错造成质疑、投诉或使项目重新开展比选活动的,我方愿意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注:领取中选通知书需提供的资料清单:①代理费转账凭证复印件;②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介绍信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五、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序号比选文件条目号比选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注: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六、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编号:序号比选文件条目号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比选申请人必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七、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八、比选申请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证书名称证号级别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方及联系电话注:后附项目人员执业或职称证书(若涉及)。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X九、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注:后附项目人员执业或职称证书(若涉及)。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十、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比选申请人(仅限于比选申请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十一、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比选日期:XXX十二、其它比选申请人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注:格式自拟(若涉及)第四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第五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比选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比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比选单位的公章(鲜章)。第6章比选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当前文旅市场正处于变革与创新的新阶段,各地文旅宣传策略推陈出新,营销手段日益多元,短视频的快速发展为地方文旅宣传提供了新契机,各地文旅借力新媒体平台,以短视频的形式,助力文旅强势“出圈”。通过短视频,能够更加直观、深度地推广当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品牌场景,产生引流、塑形、提质的积极效应,提升地域品牌的知名度和对外传播力,吸引更多外地游客,进一步实现文旅促消费的推动作用。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商,完成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2.1项目重点丰富视频内容,推介文旅资源。文旅彭州短视频拍摄制作以“立体山水彭派之城”““百里画廊不止百里”“彭派生活”等全市宣传主题为引领,以彭州本土资源为创作根基,将彭州美景、美食、好物和精彩活动等内容精准传达给受众。强化交流合作,构筑宣传矩阵。文旅彭州短视频拍摄制作成品在“文旅彭州”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进行投放,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对接,及时融合宣传,达成媒体宣传内容的同频共振与全域覆盖,形成文旅宣传合力。2.2项目拍摄、制作内容:2.2.1围绕第十二届白鹿·中法古典音乐艺术季、成渝国际戏剧双城记、白鹿冬季音乐季、宝山冰雪温泉季、户外运动挑战赛等文体旅活动拍摄创作视频;2.2.2紧抓避暑旺季、国庆长假、夏秋冬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制作乐游彭州、畅耍彭州专题视频;第三,梳理彭州美景、美宿、山地户外、烟火美食等特色资源产品,策划创作彭州文旅主题推广视频。2.2.3项目拍摄、制作需求:2024文旅彭州短视频项目拍摄、制作短视频30条,其中时长1分钟—2分钟视频10条,时长30秒—1分钟视频20条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具体活动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二)★服务地点:彭州市内(比选人指定的地点)。(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验收标准。(四)★付款方式:该项目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提供前述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五)★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比选人(彭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验收时间:比选申请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程序、方式和标准:①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②验收方式:中选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比选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比选人及比选申请人双方皆应派员参加。③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比选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六)★报价要求: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策划执行费、人工费、各类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设备运输车辆费、搬运设备费、舞台搭建拆除费、税费、材料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七)★违约责任1.比选人及比选申请人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2.如因比选申请人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比选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比选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比选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比选申请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比选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比选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八)★争议解决办法1.比选人及比选申请人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九)★其他相关事宜1.在本比选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比选人及比选申请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相应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注:以上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第七章评审办法1.总则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比选方法。1.2比选工作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比选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1.3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1.4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确定比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选人,或者受比选人委托确定中选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比选过程独立、保密。比选申请人非法干预比选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比选程序2.1审查比选文件和停止评审。2.1.1比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比选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比选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比选申请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比选文件将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比选文件载明的中选原则不合法的;(6)比选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向比选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比选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比选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比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比选小组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2.2.4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名单时,应当告知比选申请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比选活动,并发布终止比选活动公告。2.4符合性审查。(1)比选小组依据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比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比选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2)比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①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的;②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③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比选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④其他不影响比选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2.5比较与评价。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6推荐中选候选人。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中选候选人,并编写比选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中选候选人并列。2.7比选小组复核。比选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比选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比选小组拟出具比选评审报告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比选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比选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比选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比选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比选活动,不得擅自中止比选活动。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比选小组已经出具比选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比选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比选报告。比选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后,应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出具比选报告。比选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中选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比选报告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选候选人,比选程序继续进行。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比选报告。2.10比选异议处理规则。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2.11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2.11.1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比选小组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比选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比选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除价格因素外,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比选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比选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评分办法3.2.2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备注序号1报价30%30分经比选小组认定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30。共同评审因素2项目实施方案66%6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项目实施方案;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③时间进度安排;④资料档案方案;⑤服务标准及工作流程;⑥质量保障措施)符合综合评比文件要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11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5.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等。共同评审因素3类似业绩4%4分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共同评审因素注: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比选申请人为少数民族的优先推荐为项目的中选人。(少数民族地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评审专家在比选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以签字确认。4.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比选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比选申请人透露评审情况。4.4发现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比选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比选申请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5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比选人或者代理机构答复比选申请人质疑处理工作等事宜。4.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比选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5.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比选人或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5.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5.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比选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5.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服务合同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服务内容序号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服务内容备注二、合同期限××××××三、服务质量标准××××××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天不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天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可在采购人与中选人协商后进行修改。附件一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 包:报名单位:报名时间: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注:请填写QQ邮箱以方便我单位发送比选文件):一、报名时比选申请人需将以下资料(整理成PDF)发送至邮箱 390075731@qq.com①报名登记表;②单位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邮件正文内容请备注⑤转账截图报名单位全称:XXXXX联系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联系邮箱:XXXXX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我单位收到后,将在当天内以邮箱的形式回复是否报名成功。2、其他相关报名问题咨询: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108270296声明:以上资料均真实,复印件与我单位原件一致 购买人(签字): 日 期 : 附件二介绍信四川慧大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介绍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XXX),前来贵单位办理关于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报名事宜/领取中标通知书事宜)。望贵单位予以接洽!(有效期限天)(后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XXXXX2023年XX月XXX日附件三报名流程须知(交纳报名费转账时请备注①项目编号②报名单位全称)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三、已填好完整的报名表。请认真填写邮箱号码,字迹清晰!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小艾(*爱)微信支付注:1.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扫描件。2.请将所需报名资料填好发送到邮箱:3900757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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