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三年全保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BHSCG-2024-05-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15:53: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松滋市中医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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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4010 二、合同名称:松滋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维保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HSCG-2024-05-3 四、项目名称:核磁共振三年全保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松滋市中医医院 2、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乐乡大道93号 3、联系方式:13872263697 4、供应商(乙方):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6、联系方式:131633619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核磁共振三年全保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3项 4、主要标的单价:560000元 5、合同金额:1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履约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05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1_1.5T核磁维保合同.pdf 松滋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甲方)松滋市中医医院采购方:供货方: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松滋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维保服务合同甲方:松滋市中医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163230-5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乐乡大道93号电话:07166222258传真:邮编:434200乙方: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0148381Q地址:广东松山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业北一路桑尼克大楼电话:0769-26622678传真:0769-26622679邮编:5238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松滋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BHSCG-2024-05-3,项目名称:核磁共振三年全保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8月01日至2027年7月31日止,合计36个月。二、服务所保设备1.设备型号:MAGNETOMAvanto1.5T设备对应序列号:SMR157020:S设备系统/服务:西门子Avanto1.5T核磁共振设备的整机全保。包括磁体、线圈、电子部分、工作站、软件系统、制冷系统(含冷头、氦压缩机、液氦、水冷机、精密空调等);2.不包括的设备系统/服务:第三方图形工作站、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非原厂配置UPS、稳压器、等其他第三方外围设备;3.服务期间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匹配的膝关节线圈免费使用;三、服务内容1.服务类别:全保型技术服务,包括定期保养和故障服务(含服务内容范围内零备件)。(1)每合同年度提供不限次数的人工上门维修服务;提供一年至少4次每台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及年度保养报告、包含设备失超处理恢复;(2)乙方合同范围内包含配件损坏的更换,如有配件损坏,更换的备件必须与原设备型号一致,安装完毕后达到设备运行标准。普通配件到场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节假日照常服务;(3)在维保服务器内提供核磁共振设备在线和现场临床技术支持服务,远程监控、实时管理,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状态,须提供相应远程管理软件证明资料;(所提供的监测系统,必须有信息安全认证,如北美、欧盟、国内工信部等出具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按照设备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检查及校准;2.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现场。具体服务响应时限:接到用户报修通知或技术支持要求后,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且不超过2小时提供解决方案;工程师到现场时间在6小时内(特殊情况跟甲方沟通认可后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全年周一至周日;初次电话响应时间:1小时。3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为确保维护的及时性,服务方需提供365天×24小时的800或400电话报修及在线技术支持服务;4开机率:W95%确保设备开机率W95%。按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乙方应保证一年停机不超过18天。若超过停机天数,设备开机率低于95%,,超过一天顺延服务五天。5其他: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工具须具备符合影像设备维修保养专业工具资料,工最有专业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以保证维修的准确性及安全性;四、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机器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保养,并保证机器所需电源、水源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以及环境温湿度的要求。如果由于现场环境与乙要求的不符合而造成设备出现故障,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的维保费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观察设备每天运行情况并记录磁体液氦面数据。当有发生故障的危险时,或当磁体压力超出本场地设定值,磁体内液氦液面有下降时:或液氦消耗速度超过正常水平时,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日常设备保养规定对设备状态定期观察记录,应为乙方工程师或授权代表进行维护和保养服务提供方便,例如,向乙方提供有关故障的信息,在设备现场适当的距离内,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和必要的设施等。对于乙方工程师或代表暂存在甲方场地的零备件,甲方有义务提供存放场所并确保暂存物品的安全完好。3.每次维保结束后,甲方指定当班人员签收工单,并认可其工作人员在工单上的签字的法律效力。4更换的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零备件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乙方将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90%(以原厂报价为准)的零备件价格(磁体除外)。5.若发生非乙方移机,合同期内须三方一起验收,并保用7天。6.甲方认为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应当至少在约定的付款之日前3日,使用EMS特快专递向乙方送达书面异议函件,如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五、乙方责任1.定期保养:乙方提供一年至少4次每台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及年度保养报告,于保养前一周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定期保养无法进行,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养包括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磁场均匀度检验校准、梯度及中心位校正、易损件更换、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2.现场检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派遣工程师前往检修有关设备。工程师,到现场时间在6小时内(特殊情况跟甲方沟通认可后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如遇战争、暴乱、疫情管控、天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特殊情况,并因此导致来院交通受阻或中断时,或因零备件运输原因,则不受此限。3、零备件更换:经双方确认,非合同范围内的零备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或从乙方购买,乙方予以配合协助。4为了更好的维护甲方的设备,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该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向甲方交付的维护手册、维保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保密码等乙方进行维保保养必需的材料和信息。如乙方无法了解导致维保延迟,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5.为更好的维护甲方的设备,甲方如接到设备生产厂家有关软件升级或者补丁升级的通知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将派工程师给予现场协助,以防设备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其他故障。如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6.开机率为95%:按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若单台设备开机率低于95%,停机时间每超过一天顺延5天维保期;因零备件采购导致停机等待的,维保期按实际停机时间顺延;凡不在服务范围之内的系统部件损坏而导致停机,不包括在此条款之内。7.乙方保证甲方设备磁体液氦水平能够正常使用。8.乙方在维保服务期内提供核磁共振设备在线和现场临床技术支持服务,远程监控、实时管理,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每次维保结束后,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服务工单:乙方维修人员提供的工单,并认可其工作人员在工单上的签字的法律效力。10.每年度维保服务结束后,乙方需按要求向医院出具年度维保报告;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年度维保报告,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款项;六、合同价款总价款: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含增值税)。与维保服务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税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配件更换安装、调试、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签署合同价款或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额外承担任何费用。七、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以转账形式半年支付一次。每个对应服务结算期满后15日内支付(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前15日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一期服务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付款时间付款时间表: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2月15日2025年05月15日2025年08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第5期2026年02月15日第6期期数对应服务期第1期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第2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01月31日第3期2025年02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第4期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金额¥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付款时间2026年05月15日2026年08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2027年02月15日2027年05月15日2027年08月15日期数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对应服务期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2026年11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2027年02月01日至2027年04月30日2027年05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金额¥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140000.00户名: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帐号:769903662210838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南城支行营业执照注册证号:91441900570148381Q八、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九、商业信息保密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协议商业保密。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及服务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公司及个人。十、豁免及限制1—由于雷电、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及政府行为、恐怖事件、暴乱事件、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人为破坏因素引起的设备故障损坏。2.保证核磁运行环境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转要求,如因其它不在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异常,导致设备凝水或其他异常而造成电子部分或其他部件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与费用。但乙方要积极帮助甲方修理,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3.正常消耗性液氦不包括:(1)因甲方人为损坏等因素所造成的液氦消耗或添加;(2)甲方没有及时告知乙方磁体液氦面下降而造成的损失;(3)液氦消耗速度超过厂家标示的正常值范围而造成的损失。由于长时间停电(单次停电超过三小时)所造成的液氦损耗,或者因制冷系统故障甲方未能在五小时内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液氦损耗,乙方均不承担责任与费用。4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则按照乙方“付费技术服务”计费)(1)甲方设备存在的既有缺陷,不包含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2)该机器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3)非乙方指派或甲方自行邀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机器、换装零备件、改装机器,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所造成机器损坏而需乙方服务者。但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保义务,致甲方邀请第三方实施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维保服务费用中扣除。5.如果生产商针对本合同第二条服务所保设备发布召回通知、公告等信息,或在任何一个官方网站披露该服务所保设备的召回信息,即视为该设备存在质量缺陷,应由甲方联系生产商解决该设备的故障。在故障解决后,乙方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后续维保义务。召回期间不计入维保服务期,维保服务期限顺延。6.甲方所有的其他医疗设备,经双方协商,乙方公司可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十一、违约责任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双方均可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2.因为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设备直接损失和设备运行影响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3基于公平原则,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维保用零备件费用累计超过合同总价款时,乙方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合同,但应当向甲方支未履行期间约定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4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应付清至合同实际履行期间未付的款项,并须向乙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约定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5.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须向乙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约定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6.如果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或并选择解除合同。如果甲方随后又继续付款,则在停止服务期间,甲方设备系统的一切故障和直接/间接损失,乙方均免责,同时甲方应按照银行同期拆借率(LPR)一年期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十二、禁止商业贿赂条款1.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员工和或其关系人及或其指定人提供、承诺、期约任何贿赂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或给付礼品。如乙方或其员工向甲方、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相关人员)和/或其关系人及/或其指定人提供、承诺、期约任何贿赂或给付不正当利益或给予礼品的,甲方有权(但无义务)经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接受交付并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之货款除外),并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本条款下罚金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本条的罚金和违约金,同时累加适用。2.如果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相关人员)或其关系人和/或其指定人,向乙方及其员工要求、期约任何贿赂或不正当利益或礼品的,乙方应及时主动向甲方检举。十三、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款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十四、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十五、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用书面、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六、争端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七、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松滋市中医医院乙方(盖章)广东上药桑尼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质区目签订时间:2024年8间1目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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