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二)

项目编号JSZC-320891-JSJH-C2025-0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7 18:02:2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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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薛曼:0517-83579800
  • 乔林:13151885223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891-JSJH-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JSJH-C2025-0002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食堂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必须连续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2-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路12号 联系人:薛曼 联系电话:0517-83579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人:乔林 联系电话:13151885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林 电话:13151885223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清风系统审查结论截图.pdf JSZC-320891-JSJH-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公平竞争审查表2025年02月06日2.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2.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2.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2.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餐饮餐饮餐饮餐饮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区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区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区行政法规草案口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区名称经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院联系人薛曼电话051783579900名称经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院联系人薛曼电话051783579900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无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无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无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无经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模型初判与法务团队评估,认定发经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模型初判与法务团队评估,认定发经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模型初判与法务团队评估,认定发经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模型初判与法务团队评估,认定发政策措施名称涉及行业领域性质起草机构审查机构征求意见情况咨询及1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文机构属于政策制定机关,该文件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本次暂未发现明显违规点,审查结果代表第三方观点,仅供参考。(可附相关报告)文机构属于政策制定机关,该文件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本次暂未发现明显违规点,审查结果代表第三方观点,仅供参考。(可附相关报告)审查结论无(可附相关报告)无(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是口否回是口否回适用例外规定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无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平台一淮安经开区人民法院文件审查/增量(政府采购)工作台请输入文件标题首开始日期月至结束日期查询重置帮助文件审查地区选择用户选择请选择地区请选择用户o更多导入政府采购文件增量(政策措施)增量(政府采购)我的待评估已评估已审查已退回存量监测已审查存量自查1.2.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无风险已审查目数据库违规相似度:0%文件性质:其他政策措施经营者经济活动:政府采购图国面上传人:经开区人民法院上传时间:2025-02-0610:28:07000数据填报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2025.1.14(3)无风险已审查系统设置违规相似度:0%文件性质:其他政策措施经营者经济活动:政府采购山由《上传人:经开区人民法院历史文件上传时间:2025-01-1519:00:153.(一次修改)JSZC-320891-JSJH-C2025-000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无风险已审查违规相似度:0%文件性质:其他政策措施经营者经济活动:政府采购图山上传人:经开区人民法院:历更文件上传时间:2025-01-1315:31:05技术支持检测页面淮安经开区法院食堂服务项目标段编号:JSZC-320891-JSJH-C2025-0002采购包1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测时间:2025-02-0616:35:47检测类型总数检测通过检测异常0类16类FO16类品重新检测0类16类FO16类品重新检测0类16类FO16类品重新检测0类16类FO16类品重新检测检测情况概览文件扫描历史检测记录(2)检测情况概览文件扫描历史检测记录(2)检测情况概览文件扫描历史检测记录(2)检测情况概览文件扫描历史检测记录(2)序号检测时间检测单位检测账号12025-02-0616:32:42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薛曼22025-02-0616:35:28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刘何伟10条/页跳至1页共2条督办历史督办历史督办历史督办历史督办历史督办历史序督办人督办时间督办意见督办意见督办意见操作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91-JSJH-C2025-0002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二月六日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91-JSJH-C2025-0002(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95.4万元(五)最高限价:无(六)采购需求:食堂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连续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2月18日14:30(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路12号联系方式:薛曼0517-835798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联系方式:乔林13151885223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35%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应当采用现金、网上银行支付、数字人民币等形式交纳)。因此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将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无需单独列项计取。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磋商邀请5.2供应商须知5.3评标标准5.4合同格式及条款5.5项目采购需求5.6响应文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磋商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通过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分项报价表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1.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方案部分(如果本项目涉及的话)16.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16.2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16.3供应商需按16.2的要求编制方案,否则按未提供方案处理。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上传19.响应文件的上传1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20.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21.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1.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21.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按照第37.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6.3.12未按照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三、项目人员最低配置及要求”提供人员配置的。26.3.13未按照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三、项目人员最低配置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26.3.14供应商报价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但未另行提供书面的报价测算说明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9.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9.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0.4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市政府采购网公告。34.货物和服务的减少34.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七、质疑处理36.质疑处理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36.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36.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6.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6.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6.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6.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6.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8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7.政策功能落实37.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7.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7.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7.2联合体及分包37.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7.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7.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7.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7.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7.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8.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不涉及)38.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8.2节能产品本项目/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8.3环保产品本项目中/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8.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8.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9.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9.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9.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9.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40.履约资金扶持政策40.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成交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0.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成交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三、具体标准:1、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1)肉类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2)蔬菜、水果类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3)干货、调料品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4)水产品、冻品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5)面粉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6)大米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7)食用油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分。(8)劳务费用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6分。注:①价格评审中所涉及的食材类磋商报价均为各食材类别中的发改委价格折扣率及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报价之和。②食材类报价应按折扣率表示,磋商小组将对折扣率报价低于下列标准的供应商进行合理性评估,请另行提供书面的报价测算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能提供说明的作无效文件处理。③磋商小组将对劳务费用报价低于28万元的供应商进行合理性评估,请另行提供书面的报价测算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能提供说明的作无效文件处理。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5%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3%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78%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90%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5%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5%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0%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5%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3%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78%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90%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5%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5%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0%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89%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83%2、方案部分:42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不提供分项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分项不得分。(1)整体服务构想(7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构想、用餐人员及用餐情况分析、食品成本控制、菜品研发、菜品品质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数据完整、来源可靠,分析全面深刻,针对性强,重难点分析详细,解决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创新措施作用明显,切合项目特点优于项目需求的得7分;分析全面、合理,有针对性,重难点、创新措施符合项目特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分析相对全面、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2)管理规章制度(4分)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管理、原材料管理等)。规范全面、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针对性,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规范比较全面、内容相对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规范相对全面、内容相对完整,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3)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标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岗位培训、服务技能和服务效率)。方案规范全面、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针对性,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比较全面、内容相对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相对全面、内容相对完整,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4)安全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安全、工作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措施健全完善,科学合理,描述全面,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措施健全,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措施健全,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5)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场所卫生管理、器具清洗消毒制度、人员卫生管理等)及承诺(至少达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要求),措施及承诺内容全面、完整、详细,措施得当,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内容比较详细,措施比较得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比较简单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6)经营场地(4分)提供仓储区域、原材料检测室、筐(箱)清洗区、筐(箱)消毒区、蔬菜分拣区、冷冻、冷藏区、车辆装卸场地、办公区等区域彩色图片及详细说明。各功能区齐全、设施设备规模大、布局合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功能区较齐全,规模布局较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设施设备不够齐全,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7)应急预案(4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餐人数增加、临时接待、停水停电停气、食品安全事故、燃气泄漏、水管爆裂、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科学合理,描述全面,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应急预案健全,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应急预案健全,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8)采购原料的溯源追溯制度(4分)溯源追溯制度齐全、内容完整的得4分;溯源追溯制度较齐全、内容较完整的得3分;溯源追溯制度基本齐全、内容基本完整的得2分。(9)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4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传送带、餐桌椅、保温台、消毒柜、冷库、灶具、蒸饭机、切菜机、和面机等维护保养)进行评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3、商务部分:34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中式烹调师证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证书只按最高级别计取)(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厨师长具有公共营养师证的得4分,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上述第(1)(2)项需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提供不全不得分。(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提供配送车辆2辆及以上,其中1辆及以上具有保鲜、冷藏、冷冻相关功能或设施的得6分,普通车辆每少一辆扣减3分,不具备保鲜、冷藏、冷冻功能的少一辆扣减3分,扣完为止。(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另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应车辆图片、相关设施功能图片,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提供不全不得分)(4)供应商有蔬菜种植基地或者直接供应商有种植基地且面积达到200亩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蔬菜基地土地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的食堂餐饮服务案例,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如合同中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扫描件)4、售后部分:4分(1)供应商提供肉类、蔬菜水果类、水产品可溯源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通知配送任务的突发情况,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配送完成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甲方: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合同:第一章总则一、项目概况(一)服务内容:乙方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整体承包,为甲方食堂人左右的一日三餐的餐饮供应,须具备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其中名项目经理、名厨师长(主厨)、名面点师、名服务人员(1名兼任服务经理)。(二)甲方将食堂操作间、主副食库及现有食堂各种设施、设备、器材免费提供乙方使用管理,并由乙方负完全管理责任,保证食品储存、加工、食用等各环节的卫生和安全,以及厨房、餐厅、库房、炊事器械、餐具等房间和物品的使用管理、卫生清洁、日常消毒、维护维修规范运行。合同签订后,双方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清理核查、登记造册、交接验收;合同期间,甲方如有增添厨房设施、设备,双方以同样方式进行登记、交接,并签字确认;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应根据物品交接单完好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等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服务保障场地。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休息场所,主要用于保障乙方厨师临时办公值班备勤场所等。第二章服务内容乙方应当提供的饮食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订饮食服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饮食保障相关的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订饮食服务各项规章制度。1、提供的餐饮(服务)主要包括工作日的早餐、午餐,工作日晚上加班人员工作餐(以通知为准),节日的面点、食品供应(均以干警个人网上预订数为准),公务接待用餐。工作餐为自助餐形式。2、三餐服务。——早餐提供3种以上粥、汤(馄饨、面条、辣汤、豆浆等)类,6种以上面食(如小笼包、蒸饺、油条、花卷、烧卖等),4种杂粮(薯类、玉米等),煮鸡蛋,2种以上现制菜品(如炒菜、凉拌蔬菜)及4种腌咸菜。——中餐一是干警在食堂就餐,应提供5菜(1大荤、1小荤、2荤素搭配、1蔬菜)、1汤、多种主食(至少2种米饭、2种面点)、2种杂粮(薯类、玉米等)等,1份酸奶和1份水果。食品随空随加,满足食用。二是干警打回家用餐,应提供3菜(1荤菜、1荤素搭配、1蔬菜)、米饭、1份水果、1份酸奶。——晚加班工作餐应提供主食5样(炒米饭、2种以上粥汤类、2种面点2种杂粮等)、4菜(1荤、2荤素搭配、1素)。——面点、卤菜、米面油等外卖。应对本院干警个人每周提供2次面点供应(一般为每周二、五)。重要节日提供面点及卤菜供应。均以干警个人在智慧后勤平台预定数为准。——公务接待和临时性加班工作用餐按我院的要求制作提供。应保证午餐、晚餐热情服务,保证质量好、分量足。工作日晚上加班人员工作餐如人数在20人以下,可以简化但须保证吃饱吃好。公务接待按人数标准供餐。公务接待凡桌餐必须按甲方申请部门接待单所定标准先提供菜单供甲方审核,并提供所需食材采购清单。3、要保证自助餐供应分量,及时制作、及时补充,不得断供。保障过程中,根据甲方需求,利用企业其他点位厨师适时调换厨师调剂菜品。(二)负责主副食材料验收、加工,科学合理制订每周菜谱、调剂伙食,主要以自助餐形式提供每日三餐的保障。每周食谱于上周五中午前送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乙方根据甲方修订食谱制订食材采购计划报送甲方。根据甲方食材采购计划,于接货日与甲方验收人员共同验收食材,并对食材质量负责,未尽质量审核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月度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的,按甲方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三)饮食保障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误产生的损耗费用由乙方承担,食堂设施、设备、器材正常损耗由甲方承担。(四)食堂、主副食库及员工办公室消防管理,包括食堂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维护、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保养。(五)食堂卫生清洁,包括餐区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以及食堂门前下水道、食堂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甲方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标准参照本合同“附件1食堂满意度测评表”中“卫生防疫”“附件3卫生质量标准”),根据检查情况通报乙方整改,经甲方检查卫生严重不合格的,扣除当月1%服务费,当月2次以上卫生严重不合格的,除当月5%服务费,当月3次以上卫生严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餐厨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七)维护食堂就餐秩序,督促就餐人员按规定有序取餐、就餐。(八)食品留样备查(每样不得低于130克,保存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九)应急支援保障,主要包括配合甲方制订特殊情况下饮食支援保障方案预案并组织实施伴随保障。应急支援保障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特殊情况包括且不限于重大节假日会餐、水电气发生故障等)。第三章交接查验一、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前,就食堂、主副食库、设施、设备、器材的交接时间、交接查验、交接清点前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时点后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交接前,甲方应对列入移交的食堂、库房、临时休息用房、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并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查验。经双方现场查验无误后,签订确认书完成交接。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相关内容可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一、人员配备要求。乙方须根据甲方就餐人数、用餐形式,合理组织一个不少于6人(以最终服务保障方投标人数为准)的项目服务团队。其中:1名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运营,1名主厨、1名面点师、3名服务人员(1名兼任服务经理),按实际就餐人数增加或减少厨房工人。以上所有人员需具备从事饮食服务业所必须的健康证。乙方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若需增加人员配比,超出合同部分人员薪金、保险等开支需由乙方自行承担。二、菜品质量标准(一)蔬菜加工切配1.按照规定的数量和规格要求进行加工。2.蔬菜切配前必须做好摘、拣、削、剔工作,去掉杂物、杂草、泥块、虫黄叶、根须和腐烂变质的部分。3.讲究刀工、按规格要求进行切配,不连刀,注意外形美,刀工要求粗细均匀,厚薄一致,大小一样,长短相同。4.加工时注意节约,杜绝浪费,凡能用的原料都要切配使用,提高净料率,做到物尽其用,降低成本。5.洗菜按照“一泡、二洗、三过”的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无泥沙、杂物。6.加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下脚料及时送走,案板、地面清洗干净;将加工洗净的菜,用干净箩筐盛装后送至烹调间架子上,不得放在地上。7.使用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完毕,将机械清理,谁使用谁负责。个人保管使用的生产工具要保持清洁。(二)荤菜加工切配1.每天根据制定的菜谱按规定的数量、规格进行加工切配。变质原料不得加工。2.原料切配前,须用刮、削、剔、掏的方法去掉杂物和不能食用的部分,并用热水或冷水洗净,冷水过滤。3.切配时做到刀工精细,符合规格质量要求,无连刀,注意外形美。4.加工原料必须生熟分开、实行两刀两板制,原料盆不得放在地面上。5.使用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完毕,机械清理,谁使用谁负责。个人保管使用的生产工具要保持清洁。6.注意场所卫生,做到工完场净,对案板、刀具必须先清除油污、杂质,并用热水洗净,放入消毒柜消毒,符合卫生要求。7.及时将当日不用的食品放入冰箱、并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三)红案制作1.制定菜谱:厨师制定每周菜谱,菜品种类须包括甲方要求的各类食品,并注重膳食结构和花样调剂,保证三周内菜品不重样。乙方每周五中午前制定好下周《食谱》,按照甲方提供格式通过智慧后勤系统报甲方审阅。审阅批准后,根据甲方提供就餐人数制定食材采购计划,填写食材采购申请表。2.配菜:根据菜谱,对主、辅料分别过秤后装盘、装筐,将主辅料搭配后进行加工制作。3.烹调:午餐与晚餐菜品不重样,厨师根据菜肴品种,规定制作程序。4.炒菜、烧菜做到热菜供应。5.做到生熟分开,不得用盛装生食的盆、盘盛装熟食。对盛装熟食的盆、盘要洗净、消毒,合理摆放,严防交叉污染。对锅灶、地面要用热碱水洗、抹、拖净。6.在满足正常供餐情况下,每天早中餐提供面条、馄饨现场制作,每周至少提供4顿(早、中餐各2顿),现场制作的牛肉拉面、炸酱面、刀削面、油泼面、热干面、酸汤面、米线、酸辣粉、羊肉泡馍、水煎包、灌汤饺、饺子、小笼包、烧麦、汤圆、油条、鸡蛋灌饼等特色美食作为伙食调剂。7、因甲方就餐人数变动未及时告知,出现剩菜需及时联系甲方管理员,按照甲方管理员要求及时做好剩菜的处理工作,未及时处理造成浪费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餐饮浪费,由乙方承担损失,并纳入对乙方的绩效考核。三、服务质量标准(一)就餐形式。日常保障一般安排分餐或自助餐,会议或接待保障安排合餐或自助餐。(二)工作时间:日常就餐时间根据甲方作息时间安排,特殊情况按甲方通知要求执行。乙方应保障甲方按时就餐,工作日早餐时间为7:30-8:20,午餐11:30-12:30,晚餐18:30-19:30;周末和节假日早餐时间为7:30-9:00,午餐、晚餐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如因水电气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保障按时就餐,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简餐保障。其他如需调整就餐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每日安排一名值班人员,下班时间与甲方作息时间一致。(三)服务态度。提供就餐服务时,服务人员应做到热心、细心、耐心,以微笑的服务、热情的保障为就餐人员创造舒心、舒适的良好就餐氛围。(四)仪表仪容。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当穿着制服,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仪表仪容端庄,精神饱满,态度谦和。(五)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定期体检;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不留长指甲;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喝酒;工作时不做有碍卫生,有碍观瞻的动作;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应暂停工作及时治疗。(六)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脱岗和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完成甲方临时交办关于食堂保障相关事项。爱护食堂设施设备,无乱拿乱丢、随意损坏的现象;捡到财物和文件资料及时上交。遵守甲方单位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非请不得进入办公楼。(七)服从管理。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和日常工作指导;工作时间内积极协助管理员完成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八)矛盾处理。服务人员不得和就餐人员发生争执,遇有矛盾和问题应当通过甲方管理员或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四、卫生质量标准(一)持证上岗。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部门承认的健康许可证上岗,按要求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二)食品留样。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检查制度和食堂环境卫生标准并抓好员工的个人卫生。对制作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饮食安全并做好食品留样。(三)清洗消毒。加工过程严格按照“一捡、二洗、三切”的操作顺序,食品存放实行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餐具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四)餐具清洗。经清洗的餐具不得留有油污、残渍。清洗后送入电子消毒柜进行严格的餐具消毒。洗刷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五)存储洗消。对冰箱冰库内冷藏的食品每5天清理一次,清理后进行清洗消毒。冰箱冰库内应做到“三无”,即:无污染、无异味、无腐烂霉变。(六)外围环境。每日开餐结束后食堂全面清洗,做到餐桌排放整齐,台面洁净,地面清洁干燥。开饭时间内要不间断地巡视食堂,发现用餐完毕的餐位及时上前整理、清洁,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食堂外部环境确保每天保洁,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平时做到见脏就扫,见水就拖,创造优良环境。(七)灭虫工作。指定专人每周对食堂进行一次灭鼠、灭蟑螂、除害虫工作。五、相关管理要求(一)登记统计。建立主、副食品日消耗登记制度,按需领用调味品等原材料,并确保验收、保管、领用、调拨等一系列环节按规定执行,以降低伙食成本。做到天天有登记、月月有汇总,每月底将主副食品及调料消耗统计表上报食堂管理部门,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建立劳保用品、餐具、工具发放领用登记。(二)检查验收。配送的主副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与厨师长共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厨师长对菜品数质量负责。对以次充好,价质不符或擅自抬高价格的食品不予验收。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拒收。(三)日常保管。凡食堂购进的物资,应先入库后发放。领料时必须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领料原则上当天用料当天领发,有特殊情况只能提前发一天的用料。库内食物及其它物资,要合理分类摆放整齐,保证在库物资不变质,不损坏。出入库物资都要验收、登记,经常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四)人员调整。食堂服务保障人员应当相对固定,因个人或乙方原因调整的,接替前应先告知甲方,经甲方允许后由乙方及时安排不低于合同配置标准职级的合适人员接替。服务保障人员不尽心尽责或服务保障不到位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人员调整建议,乙方应按要求落实。(五)安全责任。食堂服务保障人员的教育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常识学习,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合同期内服务保障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意外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事项。服务保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得将厨具、餐具带离食堂,不得发生盗取财物和夹带食材食品现象。乙方参加甲方机关食堂工作的所有服务保障人员必须经过甲**审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五章饮食服务费用一、食材定价方式菜品定价由本院办公室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汇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实行。货物品种。包括肉类、蔬菜类、干货调料品、水产品冻品、面粉、大米、食用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辅料、易耗品等货物。(一)优先采用:淮安市发改委公布的苏北五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表的某一折扣率(具体由办公室在选任时确定),没有的采用淮安市主副食品民生价格公示表;(二)发改委网站上没有的品种价格,比照淮安市或经开区大型超市及大型电商平台,按照淮安市或经开区大润发超市、利群超市(北京西路店)、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自营)的优先顺序进行考察,如大润发超市和利群超市都没有的则参考京东电商平台的价格作为基准价。(三)若发改委网站上未公布价格公示表,则参考上一周的公示内容,以此类推,发改委网站有公示日期价格监测内容为止。采购货物品种:包括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品、水产品冻品、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副食品货物,详见采购需求,具体要求。食材供应折扣率为:二、服务外包人员定价方式:服务费为:万元整。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三、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共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平均每月支付人民币元整(¥元)。本项目采用服务总承包方式,因此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食堂管理工作的管理费、所有员工工资、加班费、利润、税金、员工服装用具、培训、招聘、辞退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养老金、保险等费用,还包括甲方主管部门和餐饮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证照审验等涉及食堂业务的费用和人才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风险等所有费用。2、甲方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乙方须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报表及附件材料(含考勤、加班、福利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外包服务费用(如有违约情形,且未按时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付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名必须与公章一致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具体如下:开户名:开户行:帐号:四、设备维护炊事机械器材主要由甲方购置配备。乙方因保障需要零星购置少量炊事器材,以及炊事机械器材、冷库设备维修保养等设施设备,可申请甲方购置,甲方按需经审核后购置。五、履约保证: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六章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派驻食堂的管理人员,代表甲方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责任;(二)有权监督乙方伙食种类、数量、质量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乙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四)及时将就餐人员有关食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以便于乙方更好地改进工作;(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就餐秩序,在能力范围内为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六)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饮食服务费用;(七)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八)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一)按本合同约定的饮食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提供饮食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条件和合同“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明确的岗位配置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须与派驻现场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项目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发放薪资及缴纳相关保险,服务期内,因政策因素工资标准及相关保险调整的,视为已含在磋商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须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资料备案。(三)对在食堂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定后执行;(四)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厨房操作程序和岗位职责标准、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对食堂、厨房的卫生清洁及用餐器具进行洗刷消毒;(五)负责对日常工作所需的厨杂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使用、管理,所有使用的厨杂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洗消药剂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卫生管理法规的要求;(六)遵守甲方的管理、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行业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口罩与手套,仪表端正、佩戴胸卡、服务热情;(七)加强对员工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饮食卫生等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八)组织员工对甲方现有食堂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操作培训,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维修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九)按时足额缴纳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十)乙方在合同期内与外界(包括员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务、工伤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十一)因甲方需求,乙方加班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十二)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三、保密约定(一)甲方布局、就餐实力、甲方信息等,均列为秘密范畴,乙方有责任对上述信息保守秘密,存储相关信息的办公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资料。(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和来访,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甲方的相关信息。(三)乙方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保密教育管理,不得对甲方设施进行拍照或视频直播,不得向外界透露甲方内部有关情况。(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密期限按照甲方规定执行。(五)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七章合同时效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报院党组会研究同意后,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组织实施)二、续约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后20日内回复甲方。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饮食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一个月的服务,在此期间的饮食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饮食服务费的清算、设施设备器材交接查验以及相关资料清理交接等。第八章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应支付的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1、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2、乙方将响应文件载明人员配备到位,必须全部服务于甲方项目,不得兼职,成交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经甲方后期考核,如与响应文件载明人员不一致,甲方可解除与其合同关系,且乙方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时间保障供应的,或者未能按约定的品种、数量和加工、包装要求供货的,对甲方饮食供应保障造成一定影响,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5%,类似情形超过2次的,取消乙方主副食品供应资格;对甲方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的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后果,取消乙方主副食品供应资格并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4、乙方有下列情形的:(1)乙方未经甲方通知或允许,擅自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间的,按次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2)乙方擅自中断、中止餐饮、外卖供应的,或供应不足的(外卖以甲方点餐系统中预订的数量为准),应向甲方支付每人每日每餐10元、外卖不足部分等价值的误餐费用,并每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3)乙方违反安全卫生要求的(要求参照本合同“附件1食堂满意度测评表”中“卫生防疫”“附件3卫生质量标准”“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按次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4)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着装、服务、车辆停放等要求的,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5)乙方配备的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具有相应资格且能力更强的人员进场,更换后人员在一周内须适应本职工作,若不能适应的乙方应按5000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甲方将对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不定期点名,如果不在岗乙方按5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一周内连续二次不在岗的乙方每次均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一月内连续四次不在岗的乙方每次均按20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7)甲方将对服务、勤杂人员不定期查验,如果不在岗或人数不足的乙方按2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一周内连续二次不在岗或人数不足的,乙方每次均按5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一月内连续四次不在岗或人数不足的,乙方每次均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5、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各型盘、碗、碟),合同期内餐具的破损率控制在1%以内,超出部分乙方按甲方购买价的50%赔偿。6、合同期限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食堂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损毁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餐费、甲方临时聘请厨师产生的费用等)。7、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合同要求对食堂进行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8、发生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不洁食品产生的腹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给甲方和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全额赔偿。乙方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须遵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如发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全额赔偿。10、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食品原材料及其他辅料、作料等,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乙方不得挪作他用。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每发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2000元,乙方还需立即另行自费购买相应材料补足。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如:食材卫生、食材新鲜度、食材质量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2、乙方必须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厨师长应对进货质量严格验收把关,经得起专业部门检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13、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食堂安全,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必须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障用水、用电、用气安全。14、乙方在甲方就餐结束后,必须关闭除正常工作的设备以外的其它设备的电源、水龙头、灯和天然气闸阀,并对食堂安全及食堂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风险负全责。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和天然气闸阀未关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15、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饮食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损失。16、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并应当按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损失。17、乙方擅自将甲方信息等需保密的信息用于饮食服务活动之外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18、乙方应保证自主经营,不得将本服务项目分包转包,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19、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指: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政策变更或重大调整,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甲乙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均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第九章考核奖惩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将测评情况反馈乙方。按季度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90分以下,合同立即解除。第十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一)合同解除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损失,并立即解除合同:(1)违法经营;(2)存在严重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3)有关重要检查不合格,对本院名誉造成损害的;(4)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发现转包他人经营的;(6)发生火灾等消防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每季度满意度测评得分小于90分的;(8)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食堂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注:如果发生上述1-8违约行为的,乙方还应承担履约过程中实际发生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二)合同变更、终止和续订条款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议内容可以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2、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3、承包期内,甲方监督食堂运作,乙方如不按本协议规定事项办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4、合同到期后,如甲方职工满意度均在90%以上,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续签合同。5、因机构改革或单位合并等不可抗因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十一章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二章附则1、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整理分类,清点交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交接工作。5、购买服务到期或因各种原因双方中止合作,乙方要根据甲方的安排,在新合作方尚未到场正常供应期间,要确保甲方就餐人员的伙食供应。6、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附件:1.机关食堂百分制考核统计表2.机关食堂服务保障人员职责3.卫生质量标准4.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章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电子签章)单位盖章:(电子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附件1食堂满意度测评表序号分 项评分内容及标准分 值是否满意1伙食质量(20分)1、品种多样化2、主副食和价格搭配合理3、菜肴口味4、菜肴价格5分3分5分7分2卫生防疫(30分)1、机械设备及用具日用清洁2、纱门纱窗随手关闭3、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和口罩4、个人卫生良好5、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6、台面、桌面、地面、水池干净无污水和杂物7、公用餐具消毒8、防灭四害措施到位3分2分3分3分3分6分6分4分3基础设施管理(20分)1、规章制度健全公布2、人员配置合理3、就餐环境优美舒适4、防火防盗安全灭蝇设施好3分5分8分4分4优质服务(25分)1、文明礼貌用语2、仪容仪表好,挂牌服务3、不与就餐人员争执,有问必答4、处理投诉及时到位6分4分7分8分5其他(5分)及时完成甲方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5分总体评价:£满意£不满意姓名:职务:附件2机关食堂服务保障人员职责岗位名称主要工作职责备 注项目经理负责食堂保障全面工作,与甲方沟通协调保障工作安排,负责本项目整体服务及监督管理等具体事务。厨师长(主厨)负责食堂的菜品创新、制作工作。面点师负责面点制作工作。服务员负责用餐保障服务。负责食堂原材料的分类、清洗,食堂餐具的清洗,食堂卫生的打扫等工作。负责自助餐摆放、外卖售卖、接待小厅服务等。注:其中1人兼任服务经理,负责包间布置及用餐、总体协调管理食堂服务人员,定期汇报满意度评价问题整改情况,提升服务保障质量。附件3卫生质量标准一、持证上岗。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部门承认的健康许可证上岗,按要求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二、食品留样。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检查制度和食堂环境卫生标准并抓好员工的个人卫生。对制作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饮食安全并做好食品留样。三、清洗消毒。加工过程严格按照“一捡、二洗、三切”的操作顺序,食品存放实行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餐具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四、餐具清洗。经清洗的餐具不得留有油污、残渍。清洗后送入电子消毒柜进行严格的餐具消毒。洗刷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五、存储洗消。对冰箱冰库内冷藏的食品每5天清理一次,清理后进行清洗消毒。冰箱冰库内应做到“三无”,即:无污染、无异味、无腐烂霉变。六、外围环境。每日开餐结束后食堂全面清洗,做到餐桌排放整齐,台面洁净,地面清洁干燥。开饭时间内要不间断地巡视食堂,发现用餐完毕的餐位及时上前整理、清洁,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食堂外部环境确保每天保洁,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平时做到见脏就扫,见水就拖,创造优良环境。七、灭虫工作。指定专人每周对食堂进行一次灭鼠、灭蟑螂、除害虫工作。八、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摆放整齐;排水沟见底,每日至少清理1次。每周至少安排1次大扫除。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一、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并确保这些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检查更换。2.定期对食堂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应及时更换。3.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二、消防通道的畅通与标识1.确保食堂内设有明确的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2.消防通道应标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在显眼位置设置紧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人员。三、电气设备的检查与使用1.定期对食堂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2.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避免电线老化或破损引发火灾。3.使用机械设备时,不得过载运行,并应确保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四、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2.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五、消防培训与演练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包括火灾的预防、火场逃生技巧、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灭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方法,以及紧急疏散的路线和程序。六、厨房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炊事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2.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3.每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七、消防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制定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员工的职责和应急流程。2.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模拟火灾发生时的真实情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八、日常管理措施1.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并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2.食堂内一律禁止吸烟,并应在显眼位置张贴禁烟标识。3.食堂员工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4.食堂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要求主要提供伙食供应及食材采购,保证采购人每餐食量,定期变换食谱,同时负责厨房范围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及管理工作并承担一日三餐的制作。要做丰富的餐食,对饭菜要求保质、保量,早餐做到营养卫生。食材采购包含所有食材(主副食材、米面油、配料、调味料)、辅料及易耗品,包含必要的税收等。二、服务内容1、食堂服务主体为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约139人左右的一日三餐的餐饮供应保障,根据单位要求在非法定工作日提供用餐、重要节日外卖,还需提供部分公务接待用餐;为工作人员提供值班饮食保障;采购人食堂及相关附属设施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等工作。服务主要工作内容:1)食堂工作日、节假日的早、中、晚餐,工作日外卖和打包以及本院临时活动的供餐保障。2)负责食堂卫生保洁、食堂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管理等日常管理;3)食材采购:包含所有食材(主副食材、米面油、配料、水果、奶制品、调味料)、辅料及易耗品等,并对食材运输、储存、清理、加工、烹饪等;4)餐具、用具和厨房设备清洗消毒,食品留样;5)提供就餐用餐巾纸、牙签等;6)包间餐饮服务(含部分公务接待用餐)。2、管理模式:(1)由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专业厨房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膳食服务。(2)采购人员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3)采购人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三、项目人员最低配置及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备 注1项目经理1人负责食堂保障全面工作,与甲方沟通协调保障工作安排,负责本项目整体服务及监督管理等具体事务,不得兼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项目经理必须驻场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厨师长(主厨)1人负责食堂的菜品创新、制作工作。5年及以上餐饮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3面点师1人负责面点制作工作。3年及以上餐饮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4服务员3人负责用餐保障服务。负责食堂原材料的分类、清洗,食堂餐具的清洗,食堂卫生的打扫等工作。负责自助餐摆放、外卖售卖、接待小厅服务等。容貌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注,其中1人兼任服务经理,负责包间布置及用餐、总体协调管理食堂服务人员,定期汇报满意度评价问题整改情况,提升服务保障质量。40周岁(含)以下,外貌端庄。总计6人注:1、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自行设定,但不得低于上述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工作经验证明(合同扫描件或用工单位出具证明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所有项目人员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懂得一定礼仪常识,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有项目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否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3、食材采购:包含所有食材(主副食材、米面油、配料、水果、奶制品、调味料)、辅料及易耗品等,使用指定的食材,不得使用散装调料品,食材有检验检疫证等相关合格证,做好相关文字台账和相关系统登录等,确保食材来源正规可追溯。四、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服务总体概况1.供应商不得利用食堂对外承接业务。就餐环境应当整洁、舒适、优雅;菜肴做到丰富、可口、卫生;在“色、香、味、新、快、净、实”等方面下功夫,切实让就餐人员感受到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保障过程中,根据甲方需求,利用企业其他点位厨师适时调换厨师调剂菜品。着重抓好伙食质量、卫生防疫、基础设施管理和优质服务等重要环节。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操作精细化、全程卫生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环境舒适化,创造温馨、舒适、宁静、优美的良好就餐环境。2.食堂厨具设备、水电均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仅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就餐餐具、就餐管理、保洁即可。供应商对食堂设备必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承包期内食堂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到位,无法维修的将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超出保证金部分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4.餐饮服务要求(经双方协商可增加品种):——早餐(5元/人):提供3种以上粥、汤(馄饨、面条、辣汤、豆浆等)类,6种以上面食(如小笼包、蒸饺、油条、花卷、烧卖等),4种杂粮(薯类、玉米等),煮鸡蛋,2种以上现制菜品(如炒菜、凉拌蔬菜)及4种腌咸菜。开餐时间:工作日7:30-8:20。——午餐(15元/人):一是干警在食堂就餐,应提供5菜(1大荤、1小荤、2荤素搭配、1蔬菜)、1汤、多种主食(至少2种米饭、2种面点)、2种杂粮(薯类、玉米等)等,1份酸奶和1份水果。食品随空随加,满足食用。二是干警打回家用餐,应提供3菜(1荤菜、1荤素搭配、1蔬菜)、米饭、1份水果、1份酸奶。开餐时间:工作日11:30-12:30。——晚餐(30元/人):应提供主食5样(炒米饭、2种以上粥汤类、2种面点2种杂粮等)、4菜(1荤、2荤素搭配、1素)。开餐时间:工作日18:30-19:30。——面点、卤菜、米面油等外卖应对本院干警个人每周提供2次面点供应(一般为每周二、五)。重要节日提供面点及卤菜供应。均以干警个人在智慧后勤平台预定数为准。——公务接待和临时性加班工作用餐按我院的要求制作提供。应保证午餐、晚餐热情服务,保证质量好、分量足。工作日晚上加班人员工作餐如人数在20人以下,可以简化但须保证吃饱吃好。公务接待按人数标准供餐。公务接待凡桌餐必须按甲方申请部门接待单所定标准先提供菜单供甲方审核,并提供所需食材采购清单。(二)人员管理要求1、安排的食堂工作人员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餐饮行业的疾病,持《健康证》上岗,定期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健康体检。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派驻现场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3、如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还须缴纳违约金2000元。累计达2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4、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5、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历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7、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区的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与派驻现场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项目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发放薪资及缴纳相关保险,服务期内,因政策因素工资标准及相关保险调整的,视为已含在磋商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须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资料备案。9、按采购人要求,派驻现场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10、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经济赔偿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11、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派驻现场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12、成交供应商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投保。13、派驻现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调查及处理。(三)食材采购要求:1、肉类: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2、蔬菜、水果类: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3、水果需保证表面清洁、无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包装完好。4、干货、调味品: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5、水产品、冻品:色泽光滑、保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6、面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纯小麦粉,无任何添加剂。7、大米:省级及以上品牌产品,非转基因。8、食用油:国家最新标准,各级产品为原包装且包装上印有“SC”或“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塑料桶或铁桶包装,规格**L)。(四)人员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3、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每个岗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岗位要求的生产工具与劳动条件。4、成交供应商负责教育劳动者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劳务人员,妥善保管采购人发放的劳动工具。(五)其它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上岗。2、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且无条件地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人员。五、服务质量标准1.就餐形式。日常保障一般安排分餐或自助餐,会议或接待保障安排合餐或自助餐。2.工作时间:日常就餐时间根据甲方作息时间安排,特殊情况按甲方通知要求执行。每日安排一名值班人员,下班时间与甲方作息时间一致。3.服务态度。提供就餐服务时,服务人员应做到热心、细心、耐心,以微笑的服务、热情的保障为就餐人员创造舒心、舒适的良好就餐氛围。4.仪表仪容。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当穿着制服,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仪表仪容端庄,精神饱满,态度谦和。5.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定期体检;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不留长指甲;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喝酒;工作时不做有碍卫生,有碍观瞻的动作;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应暂停工作及时治疗。6.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脱岗和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完成甲方临时交办关于食堂保障相关事项。爱护食堂设施设备,无乱拿乱丢、随意损坏的现象;捡到财物和文件资料及时上交。遵守甲方单位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非请不得进入办公楼等场所。7.服从管理。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和日常工作指导;工作时间内积极协助管理员完成交办的临时性工作。8.矛盾处理。服务人员不得和就餐人员发生争执,遇有矛盾和问题应当通过甲方管理员或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六、服务质量要求(1)完成早、中、晚餐等用餐需求及因特殊情况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2)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3)严格按照提供的管理方案、服务团队配备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任务保障方案等落实工作。(4)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摆放整齐;排水沟见底,每日至少清理1次。每周至少安排1次大扫除。(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等。(7)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9)必须是自主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10)食堂易耗品如员工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围裙、袖套、手套、服装、水鞋、口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11)服务期内餐厨设备、零星用具及场地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承包方自行承担更换维修,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将从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中如数扣除相关费用。(1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13)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调整员工,并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完成人员更换。(1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菜谱提供伙食保障。不得提供其他有偿服务。(15)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与员工之间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纠纷、工伤纠纷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七、菜品质量标准1.蔬菜加工切配(1)按照规定的数量和规格要求进行加工。(2)蔬菜切配前必须做好摘、拣、削、剔工作,去掉杂物、杂草、泥块、虫黄叶、根须和腐烂变质的部分。(3)讲究刀工、按规格要求进行切配,不连刀,注意外形美,刀工要求粗细均匀,厚薄一致,大小一样,长短相同。(4)加工时注意节约,杜绝浪费,凡能用的原料都要切配使用,提高净料率,做到物尽其用,降低成本。(5)洗菜按照“一泡、二洗、三过”的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无泥沙、杂物。(6)加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下脚料及时送走,案板、地面清洗干净;将加工洗净的菜,用干净箩筐盛装后送至烹调间架子上,不得放在地上。(7)使用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完毕,将机械清理,谁使用谁负责。个人保管使用的生产工具要保持清洁。2.荤菜加工切配(1)每天根据制定的菜谱按规定的数量、规格进行加工切配。变质原料不得加工。(2)原料切配前,须用刮、削、剔、掏的方法去掉杂物和不能食用的部分,并用热水或冷水洗净,冷水过滤。(3)切配时做到刀工精细,符合规格质量要求,无连刀,注意外形美。(4)加工原料必须生熟分开、实行两刀两板制,原料盆不得放在地面上。(5)使用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完毕,机械清理,谁使用谁负责。个人保管使用的生产工具要保持清洁。(6)注意场所卫生,做到工完场净,对案板、刀具必须先清除油污、杂质,并用热水洗净,放入消毒柜消毒,保证符合卫生要求。(7)及时将当日不用的食品放入冰箱、并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3.红案制作(1)制定菜谱:制定菜谱:厨师制定每周菜谱,菜品种类须包括甲方要求的各类食品,并注重膳食结构和花样调剂,保证三周内菜品不重样。乙方每周五中午前制定好下周《食谱》,按照甲方提供格式通过智慧后勤系统报甲方审阅。审阅批准后,根据甲方提供就餐人数制定食材采购计划,填写食材采购申请表。(2)配菜:根据菜谱,对主、辅料分别过秤后装盘、装筐,将主辅料搭配后进行加工制作。(3)烹调:厨师根据菜肴品种,规定制作程序。(4)炒菜、烧菜做到热菜供应。(5)做到生熟分开,不得用盛装生食的盆、盘盛装熟食。对盛装熟食的盆、盘要洗净、消毒,合理摆放,严防交叉污染。对锅灶、地面要用热碱水洗、抹、拖净。(6)因甲方就餐人数变动未及时告知,出现剩菜需及时联系甲方管理员,按照甲方管理员要求及时做好剩菜的处理工作,未及时处理造成浪费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餐饮浪费,纳入对乙方的绩效考核。八、卫生质量标准1.持证上岗。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部门承认的健康许可证上岗,按要求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2.食品留样。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检查制度和食堂环境卫生标准并抓好员工的个人卫生。对制作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饮食安全并做好食品留样。3.清洗消毒。加工过程严格按照“一捡、二洗、三切”的操作顺序,食品存放实行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餐具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进行清洗消毒。4.餐具清洗。经清洗的餐具不得留有油污、残渍。清洗后送入电子消毒柜进行严格的餐具消毒。洗刷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5.存储洗消。对冰箱冰库内冷藏的食品每5天清理一次,清理后进行清洗消毒。冰箱冰库内应做到“三无”,即:无污染、无异味、无腐烂霉变。6.外围环境。每日开餐结束后食堂全面清洗,做到餐桌排放整齐,台面洁净,地面清洁干燥。开饭时间内要不间断地巡视食堂,发现用餐完毕的餐位及时上前整理、清洁,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食堂外部环境确保每天保洁,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平时做到见脏就扫,见水就拖,创造优良环境。7.灭虫工作。指定专人每周对食堂进行一次灭鼠、灭蟑螂、除害虫工作。8.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摆放整齐;排水沟见底,每日至少清理1次。每周至少安排1次大扫除。九、相关管理要求1.登记统计。建立主、副食品日消耗登记制度,按需领用调味品等原材料,并确保验收、保管、领用、调拨等一系列环节按规定执行,以降低伙食成本。做到天天有登记、月月有汇总,每月底将主副食品及调料消耗统计表上报食堂管理部门,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建立劳保用品、餐具、工具发放领用登记。2、检查验收。配送的主副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与厨师长共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厨师长对菜品数质量负责,对以次充好,价质不符或擅自抬高价格的食品不予验收。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拒收。3.日常保管。凡食堂购进的物资,应先入库后发放。甲方负责仓库出入库管理,乙方领料时必须由领料人通过系统填写领料单。领料原则上当天用料当天领发,有特殊情况只能提前发一天的用料。库内食物及其它物资,由乙方配合甲方合理分类摆放整齐,乙方负责在库物资保质期及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及时调整消耗计划,保证在库物资不变质,不损坏。出入库物资都要验收、登记,经常清点,做到账物相符。4.人员调整。食堂服务保障人员应当相对固定,因个人或乙方原因调整的,应先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及时安排合适人员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接替。服务保障人员不尽心尽责或服务保障不到位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人员调整建议,乙方应按要求落实。5.安全责任。食堂服务保障人员的教育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常识学习,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合同期内服务保障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意外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其它事项。服务保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得将厨具、餐具带离食堂,不得发生盗取财物和夹带食材食品现象。乙方参加甲方机关食堂工作的所有服务保障人员必须经过甲**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十、保密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2)成交供应商应对从采购人获取或知悉的技术信息、人员信息、图纸数据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第三方。(3)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到期、解除而失效。(4)违反上述承诺,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甲方采购管理部门和甲方按合同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商务部分:(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经采购方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报院党组会研究同意后,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组织实施。(二)服务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付款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乙方须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报表及附件材料(含考勤、加班、福利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外包服务费用(如有违约情形,且未按时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付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名必须与公章一致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六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二0二五年月日一、磋商函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食材报价:劳务费用报价:(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4、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5、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7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①因苏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优惠率)无法进行修改,供应商制作电子文件时统一填写优惠率100%,具体磋商报价以磋商函中的报价为准。②因本项目报价方式特殊,目前系统无法实现,故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文件时需按此磋商函格式进行报价并上传。多轮报价时同样使用此磋商函,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完成并签章上传至苏采云报价系统。二、磋商报价明细表表一:食材报价明细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菜品种类折扣率肉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蔬菜、水果类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干货、调料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水产品、冻品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面粉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大米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食用油发改委价格折扣率:%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表二:劳务费用报价明细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费用构成月支出(元)年支出(元)备注合计备注:1、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磋商总报价”应包括食堂管理工作的管理费、所有员工工资、加班费、利润、税金、员工服装用具、培训、招聘、辞退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养老金、保险等费用,还包括甲方主管部门和餐饮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证照审验等涉及食堂业务的费用和人才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风险等所有费用。三、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相关证书拟任岗位主要资历、经验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四、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4、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必须连续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五、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工作经验证明(合同扫描件或用工单位出具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六、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守法求发展、以诚信铸辉煌——致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倡议书人之信、商之魂、业之根。诚信守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立业之基、兴业之魂,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不竭动力。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20周年,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参与者和践行者,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政府采购履约到位,特向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出如下倡议:一、严守各项法律法规。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民法典、公司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将诚实守信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依法依规签订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自觉树立和维护诚信守法形象。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四、完善企业自律制度。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利益;获得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资格后,不将项目转让他人或违法分包。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和政府监督。依法依规、有理有据进行质疑和投诉,拒绝以不正当途径获取应当保密的信息用以质疑投诉,自觉抵制恶意质疑和投诉。积极配合投诉处理,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主动检举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秩序,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八、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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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下载
  • 清风系统审查结论截图.pdf下载
  • JSZC-320891-JSJH-C2025-0002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