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MSZC2023-C2-01765]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MSZC2023-C2-0176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0:43: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预算金额369.52万元
中标单位广西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9.33万元
代理单位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整村提升工程污水处理
联系方式
  • :18775497868
  • 申工:18977441161

正文内容

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MSZC2023-C2-01765】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29日就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MSZC2023-C2-01765 二、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蒙山县蒙山镇原旅游公司二、三楼办公室 成交金额:叁佰陆拾玖万叁仟叁佰捌拾肆元肆角贰分(¥3693384.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 村牌标识1个、六角凉亭1座、步道379.46m、挡土墙963.46m3、台阶9个、停车场343.65㎡、排水沟802.65m、老年活动中心(改造)1项、院墙、大门1项、院墙长306.36m、加铺混泥土1228.83㎡、绿化1项、污水处理1项。 施工工期: 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郑传海 执业证书信息: 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31334084 五、评审专家名单:蒙丽华、邹万贤、蒙伟军(业主评委)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表(见下表)计算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885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蒙山县湄江中路118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18775497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东江路两侧S1区第3、4号地 项目联系人:申工/ 18977441161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工 电  话: 18977441161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文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 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关联文件: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3393万元,资产总额为91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9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3393万元资产总额910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7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林T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1.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编号:MSZC2023-C2-01765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1.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六章合同文本66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MSZC2023-C2-01765】项目概况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MSZC2023-C2-017652.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880000.00元5.最高限价:3695222.31元6.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牌标识1个、六角凉亭1座、步道379.46m、挡土墙963.46m³、台阶9个、停车场343.65㎡、排水沟802.65m、老年活动中心(改造)1项、院墙、大门1项、院墙长306.36m、加铺混泥土1228.83㎡、绿化1项、污水处理1项。7.项目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8.质量要求:合格9.要求工期:360日历天。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3.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止;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在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1.4.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1.5.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竞标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及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1.8.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9.1.采购人信息1.10.名称: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地址:蒙山县湄江中路118号联系方式:0774-6289393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山县蒙山镇东江路两侧S1区第3、4号地联系方式:18977441161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申丽电话:18977441161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1.12.0.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1.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11.项目编号: MSZC2023-C2-017652.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3. 建设地点: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4. 项目概况:村牌标识1个、六角凉亭1座、步道379.46m、挡土墙963.46m³、台阶9个、停车场343.65㎡、排水沟802.65m、老年活动中心(改造)1项、院墙、大门1项、院墙长306.36m、加铺混泥土1228.83㎡、绿化1项、污水处理1项(详情请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 质量要求:合格6.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1.1.1.1.7. 预算金额:3880000.00元8. 最高限价:3695222.31元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5.2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提供有效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经理简历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拟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附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2报价文件的组成1.磋商报价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构成1.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本次竞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包含不限于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临时占地租用、因施工产生的扰民和污废水及建筑垃圾清理、交通疏导等所有费用。2.竞标人可自行前往工地勘察,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其他任何影响竞标报价的情况。3.竞标人应自行考虑主要材料涨跌的风险。4.竞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总价百分比优惠以及报价调整函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5.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二次及以后报价应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磋商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作为应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上传递交,其编制依据及计算规则与首次报价的相同。否则,该竞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视磋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16.2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30 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20.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标时间:详情请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截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4.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0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695222.31 元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77441161 通讯地址:蒙山县蒙山镇东江路两侧S1区第3、4号地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计算业务酬金,按桂价费〔2011〕55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林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4236 1201 0153 7764 50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电子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名字或者加盖签字章的行为,私章、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不得以法人私章代替。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商务报价、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2.8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9“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0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内容及要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条款(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1.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1.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函”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编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与磋商报价函必须一致;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13.0.1.15.3.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二次及以后报价应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磋商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作为应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上传递交,其编制依据及计算规则与首次报价的相同。否则,该竞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视磋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18.3电子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8.4电子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提交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0.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退回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22.供应商在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网上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指定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加密后上传完成投标。开标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政采云”平台开始网上开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解密时间内各自远程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唱标及评标程序,供应商可在个人电脑上查看到唱标信息,并等待专家评委评审,评审结束后系统中将显示评标结果。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4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33.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建筑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采购内容及要求1.14.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1.15.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2.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村牌标识1个、六角凉亭1座、步道379.46m、挡土墙963.46m³、台阶9个、停车场343.65㎡、排水沟802.65m、老年活动中心(改造)1项、院墙、大门1项、院墙长306.36m、加铺混泥土1228.83㎡、绿化1项、污水处理1项。3.建设地点∶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4.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2.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材料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90%,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承包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存入建设单位账户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3.质保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3.质量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1.16.五、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延期自误。1.17.六、承包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固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1.18.七、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1.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GB50854~50862-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桂建标[2013]42号)等相关规范文件;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本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蒙山部分)2023年10月份,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1.2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要求竞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1.3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1.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1.5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1.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2.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2.3工程量清单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竞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2.4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2.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2.6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2.7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2.8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2.9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2.10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竞标人提供《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2.11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2.12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1.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1)1.2招标工程量清单(封扉-1)1.3总说明(表-01)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1.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1.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1.10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1.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1.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1.13计日工表(表12-4)1.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1.15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1.16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1.17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1.19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注:如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1.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载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的材料和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且不能提供空白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所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则不需列入相应表格:①建设项目竞标报价汇总表(表-02)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⑤计日工表(表12-4)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1.18.0.2.3.竞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1竞标人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竞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3.2竞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竞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划分的应由竞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竞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竞标报价的综合单价。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3.8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竞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3.10竞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3.11竞标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8.图纸(另册发放)1.18.0.3.九、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5报价、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函”;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磋商报价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4.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7.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10.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12.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4.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6.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7.服务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8.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9.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20.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21.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2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24.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25.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6.磋商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仍不一致的;27.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磋商时未按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28.供应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磋商范围进行调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报价函与最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7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1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不准使用报价调整函,磋商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应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磋商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作为应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上传递交,其编制依据及计算规则与首次报价的相同。否则,该竞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视磋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价格分(满分2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20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报价)× 20分技术分评定标准满分70分。1)技术标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各自打分进行评定。2) 具体评分2技术分(满分70分)(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满分1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1.拟派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2.拟派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得5分。2技术分(满分70分)(2)其他主要人员(满分10分)1.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2.拟投入的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各一人,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得 8 分;2技术分(满分70分)(3)主要施工方法(满分10分)四档(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强,施工技术方案详尽周密,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可行,能很好的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齐全,工艺成熟、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基本齐全,工艺基本成熟、方法基本合理,基本能指导施工并确保安全。一档(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差,施工技术方案差,工艺落后、方法不合理,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和确保安全。2技术分(满分70分)(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满分5分)四档(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完善,能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完善,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基本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完善,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分(满分70分)(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5分)四档(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完善,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三档(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基本的组织计划且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完善,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但不能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分(满分70分)(6)劳动力安排计划 (满分5分)四档(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完善,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基本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基本的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分(满分70分)(7)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5分)四档(5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或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三档(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可行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二档(3分):有基本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对项目实际提出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具体的保证措施,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一档(1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具体措施可行,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2技术分(满分70分)(8)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四档(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先进、具体、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采用规范正确、清晰。三档(4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采用规范正确。二档(3分):有基本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基本的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一档(1分):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不健全,且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2技术分(满分70分)(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5分)四档(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期要求。三档(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期要求。二档(3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基本措施。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期要求。一档(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期要求。2技术分(满分70分)(10)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四档(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先进、具体、完整、可行,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采用规范正确、清晰。三档(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合理,采用规范正确。二档(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合理,采用规范基本正确。一档(1分):有基本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2技术分(满分70分)(11)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满分5分)四档(5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三档(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可行。二档(3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有基本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基本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一档(1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够经济、安全,不够切实。3业绩分(满分 10 分)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完成过类似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 10 分。供应商应附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的,不得分: 1. 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2.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承接工程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日期为准;完工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1.191.2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磋商报价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项目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报价如下:报价(大写)元(¥)的总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施工工期,质量承诺;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报价函附录是我方磋商报价函的组成部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6.2条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注:1.供应商的报价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磋商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 元2项目经理姓名: 3磋商有效期 日历天4工期 日历天5缺陷责任期一年6质量保证金额度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0.0.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另册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竞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三章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要求”有关工程量清单、竞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使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调整。备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另册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和内容填报。1.20.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岗位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如有)复印件,并提供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应可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竞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竞标人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竞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1.第六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文本仅作为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协定,但补充协定和修改不得与本章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6);(7);(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3.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21.0.1.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3.0.1.1.一般约定3.0.2.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3.0.3.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3.0.4.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3.0.5.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报价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竞争性磋商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3.0.6.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3.0.7.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3.0.8.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以发包人用地界址边界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0.9.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3.0.10.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3.0.2.发包人3.0.1.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享有委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职权且其发出的指令优先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人参加与工程相关的会议及验收,签发设计变更。取得发包人批准后对增加工程费用或增加工期的签认。3.0.2.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水、电在监理签署开工令之日前三天,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开工前3天内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3)开工前3天内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4)开工前3天内完成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5)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0.3.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0.3.承包人3.0.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先行组织验收;竣工档案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移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交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接受发包人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发包人委派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3.0.23.0.3.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在项目的授权代表,全面履行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业主直接负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并在接业主通知1个月内提交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万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万元/人•次(人民币)。3.0.4.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3万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3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3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0.5.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0.6.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人员、设备进场起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3.0.7.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元,由成交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前缴交,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3.0.4.监理人3.0.1.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3.0.2.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3.0.3.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3.0.5.工程质量3.0.1.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果工程获得/(奖项名称),给予承包人合同价/%的奖励。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3.0.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0.1.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梧州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3.0.2.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0.7.工期和进度3.0.1.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竞争性磋商约定,响应文件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3.0.2.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3.0.3.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3.0.4.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3.0.5.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10%。3.0.6.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3.0.7.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3.0.8.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3.0.8.材料与设备3.0.1.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3.0.2.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3.0.3.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3.0.4.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3.0.9.试验与检验3.0.1.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3.0.2.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3.0.3.9.5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3.0.10.变更3.0.1.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0.2.10.3变更程序10.3.1国有投资项目: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3.0.3.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蒙山分部)》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蒙山分部)》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3.0.4.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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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争性磋商文件蒙山县西河镇桐油坪村搬迁组水库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