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C249D02S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21:32: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金额4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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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3-67575723
  • 陈佳欢:023-68881331-9110

正文内容

“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TC249D02S 二、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 480,000.00 1.0 项 服务范围:已纳入数字重庆建设“一本账”的重庆市“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48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2月26日 至 2024年3月4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 2 月 26 日-- 2024年 3 月 4 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 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TC249D02S ),填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chenjiahu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 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3月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3月8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5757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苏 伟 陈佳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68881331-9110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九、附件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上网稿)“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TC249D02S项目名称“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项目联系人办公电话项目联系人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收款账户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备注1.供应商付款时“备注”中需填写项目号“TC249D02S”;若采用私人转账还需在“备注”中填写“供应商全称”。2.文件费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供应商名称,本项目开标结束后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供应商此表留存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执行编号:TC249D02S磋商项目名称:“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四、磋商的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编制服务总体要求6二、应用需求说明6三、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知识产权8五、其他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0二、评审标准12三、无效响应16四、采购终止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一、磋商费用1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三、磋商要求1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1八、签订合同21九、项目验收22第六篇采购合同2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规〔2023〕10号),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社会·渝悦·信用”应用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序号采购内容计价标准采购预算(万元)最高折扣限价(%)成交供应商数量(名)1“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48.00951注:以上磋商内容的具体服务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48.00万元。1.4.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的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4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TC249D02S),填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chenjiahu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号:3100020219200339271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九)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6.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57572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联系人:苏伟陈佳欢电话:023-68881331-91102.项目服务需求1.9.一、编制服务总体要求1.服务范围:已纳入数字重庆建设“一本账”的重庆市“社会·渝悦·信用”应用。2.服务标准:按照《重庆市政务数字化应用开发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3]37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服务。3.服务成果:要求提交成果为《应用资金计划报告》《应用开发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应用项目审批。1.10.二、应用需求说明采购人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从国家所需、重庆所能、群众所盼等重大需求出发,围绕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服务不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场景不够、信用维权渠道分散等问题,谋划多跨场景,研究改革事项:1.国家对“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建设有要求。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2.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提出“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大数据应用,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等要求。2.重庆对“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建设有想法。1.市委深改委提出加快实施“信用重庆”升级版改革要求,贯彻实施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改革方案的通知》“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6类主体,建立公共信用指标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迭代升级一体化信用应用数字底座”等要求。2.***书记在2023年10月31日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上提出“下一步还要建立重庆的信用体系,个人、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政府,五类主体都要形成评价”的要求。3.企业群众对“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建设有需求。1.公共信用信息不够全面、准确、不够及时,企业群众目前依赖第三方市场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掌握的信用信息不够权威、交易成本高;2.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场景落地不够。守信激励场景少确实激励,失信成本低导致失信行为频发,过罚不当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3.信用维权渠道分散。企业群众失信修复需在多个部门提交材料。1.11.三、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1.应用资金计划报告编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包括应用开发内容及规模,说明应用开发内容和工程量(文字描述或采用表格形式)。应用开发目标,从宏观目标、具体目标(效益目标、规模目标、功能目标等)阐述。说明应用开发的周期,应用效益分析包括简要分析经济效益、简要分析社会效益。对照需求清单,阐述本应用来源背景(含有关政策依据、领导批示等),分析与职能相关的高频、痛点社会问题,以及当前有待解决的最紧迫、最现实、最棘手的重大需求,形成本应用开发满足需求清单的必要性描述。对照场景清单,阐述场景需求与本单位核心业务以及需求清单之间的关系,形成本应用开发满足场景清单的必要性描述。对照改革清单,阐述改革需求与本单位核心业务以及需求清单、场景清单之间的关系,形成本应用开发满足改革清单的必要性描述。应用总体方案按照数字重庆总体框架布局进行总体架构设计,从云网感知资源、数据资源、能力组件、业务应用等方面明确应用总体框架(图、文字、表),包括应用内部结构,以及与外部应用间的联系,并区分出已建部分和新增部分。描述应用与数字重庆“1361”的整体框架布局之间的关系。注意事项:根据重庆市主管部门编制要求动态调整,确保应用资金需求通过审核。2.应用开发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包括应用开发目标、规模、内容、开发周期等。应用开发的必要性包括(一)从宏观形势、数字化发展、技术进步等发展形势说明本应用对履行单位职能、完成单位政务目标、业务目标的价值。(二)结合需求与现状以及数字化应用开发目标,说明现有数字化条件与业务需求的差异、可能取得的效能提升等主要效益,从而分析论证应用开发的必要性。(三)迭代应用必须描述现有应用实际情况、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原因,并分析说明不进行升级改造将会产生的风险。需求分析:包括核心业务场景需求分析、改革事项需求分析、数据资源共享需求分析、多跨协同需求分析、网络安全需求分析、业务量、信息量分析预测、应用性能需求分析等。注意事项:根据重庆市主管部门编制要求动态调整,确保应用开发方案通过审核。1.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3.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编制完成《“社会·渝悦·信用”应用编制服务》,通过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联合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供应商提供的《“社会·渝悦·信用”应用编制服务》,通过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联合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1.14.二、报价要求(一)报价说明:应用开发方案按照《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规定的设计费收费标准作为支付基准价,支付金额根据供应商成交折扣进行计算。(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折扣报价,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专家咨询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5.三、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付款方式如下:(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社会·渝悦·信用”应用编制服务》编制,通过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联合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且预算资金到位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用开发方案编制费用金额的80%。(二)应用建设项目采购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用开发方案编制费用金额的20%。该费用已包括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1.16.四、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三)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所提供的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数据。1.17.五、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应用开发设计费计取规则如下图(详见《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应用开发设计费计取规则序号计费额档次(万元)计费额示例设计费(万元)计算依据1小于2002009.0000 计费额*4.5%2200-50050020.9000 (计费额-200)*(20.9-9)/(500-200)+93500-1000100038.8000 (800-500)*(38.8-20.9)/(1000-500)+20.941000-3000180064.8000 (计费额-1000)*(103.8-38.8)/(3000-1000)+38.853000-50005000163.9000 (计费额-3000)*(163.9-103.8)/(5000-3000)+103.865000<X≤80008000249.6000 (计费额-5000)*(249.6-163.9)/(8000-5000)+163.978000<X≤1000010000304.8000 (计费额-8000)*(304.8-249.6)/(10000-8000)+249.6810000<X≤2000014000409.6000 计费额-10000)*(566.8-304.8)/(20000-10000)+304.8920000<X≤4000033000883.4800 计费额-20000)*(1054.0-566.8)/(40000-20000)+566.81040000<X≤60000600001515.2000 计费额-40000)*(1515.2-1054.0)/(60000-40000)+1054.01.1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20.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5%)15分以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数值最小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报价为折扣,最后报价折扣数值(例:折扣90%,即为九折,折扣数值为90)取整。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技术部分(50%)对应用建设需求的理解(9分)供应商提供需求分析,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会·渝悦·信用”涉及的重大需求分析、核心业务场景需求分析、改革事项需求分析。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度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能有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需求分析(重大需求分析、核心业务场景需求分析、改革事项需求分析等)完善合理,内容详细、准确,符合本项目要求,完全理解采购人在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工作需求且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满足该项要求为优,得9分。需求分析较为完善,内容较为准确,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基本理解采购人在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工作需求。满足该项要求为良,得5分。需求分析内容简单粗糙,说明简单不够详细,部分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或存在内容不合理的情况,部分理解采购人在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工作需求。满足该项要求为一般,得2分。未提供或其它,不得分。2技术部分(50%)现状及问题分析(9分)1.现状(5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部门信息化整合现状、应用系统现状、云网资源现状、网络及安全现状、密码安全现状、数据治理能力现状等。现状分析(部门信息化整合现状、应用系统现状、云网资源现状、网络及安全现状、密码安全现状、数据治理能力现状等)完善合理,内容详细、准确,符合本项目要求,全面描述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的现状,有针对性。满足该项要求为优,得5分。现状分析较为完善,内容较为准确,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基本描述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的现状。满足该项要求为良,得3分。现状分析内容简单粗糙,描述简单不够详细,部分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或存在内容不合理的情况,粗略描述本项目中的实际业务的现状。满足该项要求为一般,得2分。未提供或其它,不得分。2技术部分(50%)现状及问题分析(9分)2.分析存在的问题(4分)分析业务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系统问题、数据治理能力问题等,此部分最高得4分。分析业务存在问题(应用系统问题、数据治理能力问题等方面),分析理解透彻,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4分。分析业务存在问题,分析较为透彻,内容较为准确,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良,得2分。分析业务存在问题,分析内容简单,不深入,部分问题分析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其它,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总体框架(9分)供应商提供应用总体框架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总体架构、技术路线。应用总体框架设计完整、成熟可行,按照数字重庆总体框架布局进行总体框架设计(包括与“1361”整体框架的关系、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关系、与三级治理中心的关系、与六大系统的关系)、应用总体业务架构设计、系统总体架构设计、数据流向设计、数据架构设计、网络拓扑结构设计,并以图文形式详细描述、贴合实际。详细描述应用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关键技术选型。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9分。应用总体框架设计较为完整、可行,包含总体框架设计(包括与“1361”整体框架的关系、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关系、与三级治理中心的关系、与六大系统的关系)、应用总体业务架构设计、系统总体架构设计、数据流向设计、数据架构设计、网络拓扑结构设计,以文字描述、贴合实际内容。能描述应用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关键技术选型。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良,得5分。应用总体框架设计设计简单(仅包含总体框架设计),有技术路线、技术选型等内容。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2分。其他或未提供为差,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7分)供应商从“社会·渝悦·信用”应用需求出发,按照数字重庆建设“1361”总体架构和“三融五跨”要求,设计多跨协同场景,给出科学合理的应用设计思路。包括从应用系统设计、数据资源设计、能力组件设计、标准规范建设、运行维护系统设计等方面提出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应用系统设计部分(4分)方案包含应用系统设计,根据三张清单描述各场景主要功能,内容详细且贴合实际,方式方法合理可行。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4分。方案包含应用系统设计,内容较为明确。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7分)2.数据资源设计部分(4分)方案包含数据资源设计,内容全面描述应用的数据资源建设规划、数据治理、数据库结构和建设内容,提出数据治理方案。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4分。方案包含数据资源设计,内容至少包含应用的数据库结构和建设内容,提出数据治理方案。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7分)3.能力组件设计部分(3分)方案包含能力组件设计部分,内容全面描述应用支撑所需要的能力组件的名称、功能、应用场景(调用IRS统一类和推荐类能力组件、自行开发能力组件等),提出能力组件的接入方案。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3分。方案包含能力组件设计部分,内容至少包含应用支撑所需要的能力组件的名称、功能、应用场景。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7分)4.标准规范建设部分(3分)方案包含标准规范建设部分,内容全面描述项目支撑所需要建设的标准规范(包括应用建设类、数据管理类、信息安全类)及用途,及需要遵循的规范。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3分。方案包含标准规范建设部分,能描述项目支撑所需要建设的标准规范,及需要遵循的规范。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开发内容及解决方案(17分)5.运行维护设计部分(3分)方案包含运行维护设计部分,内容全面描述设备维护、网络维护、安全系统维护、应用系统维护的机制和设计方案。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优,得3分。方案包含运行维护设计部分,内容至少包含应用系统维护的机制和设计方案。满足该项要求,该部分为一般,得1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应用组织管理方案(6分)供应商提供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项目组织保障及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在项目组织保障及设计质量保障措施上清晰合理,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满足该项要求为优,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在项目组织保障及设计质量保障措施上没有针对性说明或深入分析,但提出的措施较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要求为良,得3分。方案对项目组织保障或设计质量保障措施中任一项内容描述缺失,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保障措施不够清晰、仅部分内容符合项目实施情况。满足该项要求为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商务部分(35%)综合实力(5分)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类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安全集成类、安全运维类、风险评估类、应急处理类、软件安全开发类、灾难备份与恢复类、工业控制安全类、网络安全审计类),每提供1类得2.5分,最多得5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项目经验(10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团队能力(20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咨询设计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4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专业人员(CISP)证书;(4)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执业或注册)资格(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具备以上4项证书的得10分;具备任意3项的得8分;具备任意2项证书的得6分,具备任意1项证书得3分;不具备或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有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 资格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6分。1.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供应商为拟投入项目成员在近三个月任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入职员工无社保证明的,可提供劳务(动)合同复印件)3.本项目投入人员,一人一岗,不重复计分。1.21.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2.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4.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6.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8.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七、联系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执行,实际计算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则按3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2.服务费以转帐或电汇等形式支付。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号:31000202192003392711.31.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2.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4.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响应文件封面二、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四、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五、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自附)1.34.1.一、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1.34.2.二、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及成果提交,初始报价折扣为:%;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34.3.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4.4.四、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34.5.五、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是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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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下载
  • (上网稿)“社会·渝悦·信用”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