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中标公告(二)

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5 11:36: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通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9.68万元
代理单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服务用工外包
联系方式
  • 姜老师:0513-85059510
  • 朱万喜:0513-55887688

正文内容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600-ZRJS-G2025-0001 二 、 项目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602677631648N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仁居委会2组 97.16(均分制) 109684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阚云光、姜新荣、徐鸣、宋晓猛、单振茵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苏招协【2022】标准50%计收,共计9476.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单位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69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59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04室 联系人:朱万喜 联系电话:0513-5588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万喜 电话:0513-55887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600-ZRJS-G2025-0001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单位名称)的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通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8人,营业收入为1221万元,资产总额为3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通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17日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01南通西藏民族中学2025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0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07第三部分项目需求..........................21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8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9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012.项目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餐饮业5.预算金额:110万元/年6.最高限价:110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3.7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电脑或手机、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详见招标文件。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招标人答复的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69号联系人:姜老师联系方式:0513-8505951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04室联系方式:朱万喜0513-5588768813906272111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2.招标人信用承诺书3.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费按照苏招协【2022】标准50%计收,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单列)。代理费定标后由中标候选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或取消中标资格等,代理费不予退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招标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投标文件的拒收4.1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投标文件的撤回5.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审。2.2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4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招标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投标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7.1无效投标条款7.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7.1.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1.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1.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1.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7.1.10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7.1.11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7.2废标条款: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招标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1.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招标人答复的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提起质疑采取书面形式,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下载中标通知书后须提供4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需做好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职称证书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项目概况南通西藏民族中学是在党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根据教育援藏\"长期坚持、适当扩大、保证质量\"的精神,经江苏省教育厅和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7年7月创办的一所正处级建制的内地西藏中学。2000年,教育部下达招收高中生计划,学校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内地西藏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74.54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一般情况下无节假日及寒暑假,早、中、晚均供餐。全校现有教职员工160余名,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级,700余名藏族学生。食堂运营采用“学校自办食堂,供应商加工服务”的模式,即由学校提供设备和采购食材,负责审核菜谱、采购、仓管、结算、定价、核算管理等环节;供应商负责科学、合理地拟定菜谱,按需提出采购计划。现就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为学校师生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二、采购需求1.供应商能够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学校要求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为学校食堂加工饭菜等工作提供服务,并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食堂各场所卫生负责。2.供应商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人数和专业的最低配备要求如下:厨师、勤杂工合计不得少于15人:主厨2人、厨师2人、勤杂工11人。且必须明确一人作为现场管理牵头负责人。女性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另外,因早晨及晚上就餐时间相对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员,具体由供应商提出配备方案报学校确认。3.餐具及设备:学校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供应商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各种冰箱、储存柜、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添置。4.食材由学校组织采购,供应商配合做好食材验收工作。5.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所聘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供应商负责每学年为所有工作人员体检一次。6.供应商服务团队所有员工用餐需缴纳餐费,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且在学生用完餐后方可用餐。三、实施要求1.供应商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2.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或供应商所在地市政府部门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3.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4.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食物中毒、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5.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录入“江苏省餐饮服务企业电子追溯系统”、手机APP“食安心”系统、“江苏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等相关信息数据。四、合同期限和合同签订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但采取每年一签方式,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供应商实际服务期限每月按实结算。经学校考核,全年平均满意度85%以上(含8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2.合同履约情况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双方责任如下:①采购方责任(学校方)(1)学校提供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凳等,学校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供应商。(2)学校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费,因供应商工作人员人为或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学校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及管理,独立进行食堂账务核算。(4)学校对供应商人员资质、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供应商在食堂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限量提供餐巾纸、牙签、洗洁精等食堂易耗品,因无计划使用或浪费而添置的食堂易耗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影响服务质量。(6)合同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校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学校承担。②供应商责任(供应方)(1)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操作;并服从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2)经营期间,供应商应在学校的管理建议下对工作人员实施管理。(3)科学拟定菜谱,填写采购单,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派人协助学校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和数量问题,需当场提出;根据运营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菜品数量,会同学校进行菜品核价,做到“收支平衡”,未经学校同意,供应商不得调整所出售的菜价。供应商负责加工、出售食品,做好食堂加工、出售区域卫生,炊具餐具洗涤、消毒等。(4)供应商必须在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及每天对应所进食品原料数量的清单送学校食堂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5)配合学校对每天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6)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学校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学校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7)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8)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供应商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9)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11)供应商不得擅自减少协议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如有减少,须及时告知学校并协商,隐瞒不报,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12)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的菜等任何物品带出食堂,不能将任何可以隐藏食品的交通工具停放在食堂周边;供应商加工的任何食材必须由校方采购,未经学校同意,供应商不得在食堂额外加工或出售食品等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必须开除所涉及的员工,学校有权从全年服务费中扣除该员工当月的工资所得及相应惩罚。(13)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应多动脑筋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满意度低于60%,学校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14)供应商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水电、治安等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含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学校财产损失)、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同时,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3.费用支付方式(1)中标价的5%作为考核额度,根据学校组织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发放。年终满意度达85%,支付该考核额度的100%;年终满意度在80-85%之间(含80%),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二;年终满意度在75-80%之间(含75%),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一;年终满意度低于75%,则不发放该考核额度。考核费每年发放一次,学生满意度调查每月一次,教职工满意度调查每年6月份、11月份各进行一次。年终满意度以学生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60%,教师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40%,两项求和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额度”指中标价*5%;“满意度”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两个评价等级的占比之和;考核发放额度=中标价*5%*考核发放比例。如学校食堂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则每通报一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校内抽查每书面通报三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2)在供应商按要求操作、不发生安全事故、无罚款事项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前提下,中标价的95%按月平均分割发放。(3)供应商需出具本公司的劳务发票(餐饮发票无效),按照校方的财务制度申报费用。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及其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在特定的情况下,需按学校的要求开展各项服务:如在用工、品种、质量、数量、经营范围、文明服务、卫生、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卫生意识,负责落实食堂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水电气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投毒、防盗安全等工作。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供应商应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及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3.供应商应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帮厨、勤杂工等),并提供人员配置方案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国家餐饮服务卫生健康证书等。4.供应商每学期集中组织1-2次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卫生、安全和质量。5.供应商应配合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的劳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管理,教育和督促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工作人员仪态端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经历、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炊事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填写用工表,报保安、后勤等管理部门备案。6.供应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工作衣、帽、围裙)和挂牌上岗。服装每人夏季2套,冬季2套。食堂备餐间服务人员必须另外增加冬季1套,夏季1套二次备用更衣服装。7.供应商必须为所用员工购买安全事故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保险,保险额度每人不得少于100万元。8.食品生产经营管理8.1供应商应能确保每日早餐、中餐和晚餐的正常供应。主食米面兼顾,做到花色品种多样,保质保量,确保全校师生的正常就餐,保证饭菜花色品种及质量。8.2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材料。8.3食堂菜价由学校决定及调整,供应商只负责加工及实施。9.设备的管理9.1食堂现有固定设施及部分设备器材由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要爱护厨具设备及公共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应负责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按原标准更新。9.2供应商须加强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不得违规操作。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10.其他事项10.1食堂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由学校指定专业回收部门收取。10.2供应商需对重要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师生满意度、与任何单位及个人无任何纠纷、不转包、不分包、确保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不合格无条件终止合同。10.3供应商需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劳务服务,不限于学校正常开课时间。10.4供应商配合学校做好节假日餐饮服务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对外餐饮代办业务,供应商不得承办学校安排以外的对外餐饮服务。供应商有义务执行学校安排的代加工和对外餐饮业务,学校不再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六、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苏教财〔2013〕10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合同内容:甲方聘请乙方工作人员承担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的日常运行工作,满足本次招标需求。二、合同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2年1月1日开始至202年12月31日结束。经学校考核,全年平均满意度85%以上(含8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三、用工人数:乙方提供厨师、勤杂工合计不得少于15人:主厨2人、厨师2人、勤杂工11人。且必须明确一人作为现场管理牵头负责人,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四、费用及支付:1.本项目中标价为元/年(每年人民币整)。2.中标价的5%作为考核额度,具体金额为元(整),根据学校组织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发放。年终满意度达85%,支付该考核额度的100%;年终满意度在80-85%之间(含80%),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二;年终满意度在75-80%之间(含75%),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一;年终满意度低于80%,则不发放该考核额度。考核费每年发放一次,学生满意度调查每月一次,教职工满意度调查每年6月份、11月份各进行一次。年终满意度以学生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60%,教师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40%,两项求和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额度”指中标价*5%;“满意度”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两个评价等级的占比之和;考核发放额度=中标价*5%*考核发放比例。如学校食堂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则每通报一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校内抽查每书面通报三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3.在供应商按要求操作、不发生安全事故、无罚款事项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前提下,中标价的95%按月平均分割发放。即元/12月=元/月(每月整)。4.供应商需出具本公司的劳务发票(餐饮发票无效),按照校方的财务制度申报费用。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凳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乙方。2.甲方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气费,因乙方工作人员人为或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由乙方自行承担。3.甲方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及管理,独立进行食堂账务核算。4.甲方对乙方人员资质、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乙方在食堂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5.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限量提供餐巾纸、牙签、洗洁精等食堂易耗品(员工工作服、靴子、手套、围裙等劳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因无计划使用或浪费而添置的食堂易耗品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得影响服务质量。6.合同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甲方承担。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操作;并服从甲方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定。2.经营期间,乙方应在甲方的管理建议下对工作人员实施管理。3.科学拟定菜谱,填写采购单,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乙方派人协助甲方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和数量问题,需当场提出,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根据运营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菜品数量,会同甲方进行菜品核价,做到“收支平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整所出售的菜价。乙方负责加工、出售食品,做好食堂加工、出售区域卫生,炊具餐具洗涤、消毒等。4.乙方必须在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及每天对应所进食品原料数量的清单送甲方食堂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5.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甲方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甲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6.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甲方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乙方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10.乙方不得擅自减少合同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如有减少,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隐瞒不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11.乙方不得将食堂的菜等任何物品带出食堂,不能将任何可以隐藏食品的交通工具停放在食堂周边;乙方加工的任何食材必须由甲方采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食堂额外加工或出售食品等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必须开除所涉及的员工,甲方有权从全年服务费中扣除该员工当月的工资所得及相应惩罚。12.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应多动脑筋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满意度低于60%,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13.乙方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水电气、治安等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含因安全事故引起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14.乙方应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帮厨、勤杂工等),并提供人员配置方案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国家餐饮服务卫生健康证书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经历、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炊事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填写用工表,报保安、后勤等管理部门备案。15.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工作衣、帽、围裙)和挂牌上岗。服装每人夏季2套,冬季2套。食堂备餐间服务人员必须另外增加冬季1套,夏季1套二次备用更衣服装。16.乙方必须为所用员工购买安全事故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保险,保险额度每人不得少于100万元。17.乙方需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劳务服务,不限于学校正常开课时间。18.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节假日餐饮服务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对外餐饮代办业务,乙方不得承办学校安排以外的对外餐饮服务。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安排的代加工和对外餐饮业务,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七、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执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悖,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有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投标活动。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认证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1.1认证(一)投标人获得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11.2认证(二)投标人获得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11.3认证(三)投标人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得1分。12类似案例供应商提供类似经营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2.1经营案例1.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食堂餐饮劳务服务业绩案例。每一份完整案例,需同时包含以下材料:(1)有效经营合同(有明确的服务期、双方签字、双方公章、签订日期等,要素不全视为无效合同)的完整复印件。一份有效经营合同服务期至少为一学年或一年。(2)提供合同期内服务费结算发票(任意一个结算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评分说明(1)不能完整提供或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2)每提供一份案例得2分,同一被服务单位的不同服务期的案例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3团队实力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13.1现场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①相应证书原件的复印件,类似项目食堂餐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盖章)、②提供简介表(格式自拟)、③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安排其为实际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实际食品安全管理人,格式自拟)、④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与投标人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⑥2024年7-12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完全满足要求的,得6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63.2拟派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提供①相应证书原件的复印件,类似项目食堂养配餐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盖章)。同时提供简介表(格式自拟)、②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安排其为实际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格式自拟)、③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与投标人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⑤2024年1-12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53.3拟派厨师拟派厨师持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有1人得2分,满分10分(提供三级及以上证书,需承诺合同期内所派厨师都需取得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承诺格式自拟,盖公章)。104制度建设由评委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各项制度或举措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由评委评审打分。144.1制度(一)供应商提供企业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学校食堂人员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材料:1.企业管理制度;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学校食堂工作(操作)流程管理制度;4.学校食堂文化建设方案;5.学校食堂人员岗位职责条例;6.食堂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7.学校食堂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以上管理制度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需求实际,得1分/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需求不相匹配的,或者未提供相应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满分7分。74.2制度(二)投标人提供食堂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管理预案,至少包括以下方面:1.学校食堂各工作环节生产安全控制措施;2.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3.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预案;4.治安及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5.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6.学校食堂各类投诉应急预案;7.其他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以上管理措施及预案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需求实际,得1分/项;内容不完整或与本项目需求不相匹配的,或者未提供相应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满分7分。75服务承诺供应商提供劳资纠纷、食品安全、服从学校管理等各项承诺的原件并由法定代表签字盖章,不按照要求承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5.1劳资纠纷承诺供应商承诺和谐用工,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劳资纠纷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等。提供承诺书的2分,格式自拟,不按照要求承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5.2食品安全承诺供应商承诺经营过程若中发生食物中毒,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等。提供承诺书的2分,格式自拟,不按照要求承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5.3服从学校管理承诺供应商提供服务商及其食堂工作人员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举措及供应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2分,格式自拟,不按照要求承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6管理方案供应商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前,应按采购人的规定,认真组织现场勘查,详细了解采购人食堂加工生产的环境,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制定科学、高效的食堂管理方案。方案至少包含①协助采购人成本控制的措施、②晨检验菜、③环境卫生保障④分餐送餐方案、⑤配合学校维护学生就餐秩序、⑥餐具清洗消毒保存、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台账资料的整理、⑧规范加工流程管理(含阳光信息平台原始资料的收集),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⑩员工管理与培训。方案全面详实、合理且有针对性,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2分/项;方案较为全面详实,有一定的针对性且较为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实际情况的,得1分/项;方案生搬硬套,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实际情况,不得分。以上10项中,某1项或多项未提供管理响应方案的,该小项不得分。满分20分。20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证书、业绩、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成交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给招标人核验,无法提供的招标人拒签合同。(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中标人的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六)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其他当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列入采购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一、基本目录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二、资格审查内容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6);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以下满足其一即可):6.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6.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0)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6条供应商必须逐条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或报价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商务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业绩、承诺等;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附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年)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测算以及公式年费用(元)备注一人员工资1+2工资、社保按十二个月报价1厨师 元/月× 人2勤杂工 元/月× 人3 元/月× 人4 元/月× 人5 元/月× 人二社保社保缴纳基数 (应符合政府部门规定要求) × %×12月× 人数保险基数 元/月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三四季工作服及劳护用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统一服装上岗四管理费(含税)(一 + 二+三)× %不得高于(一 + 二+三)的 %合计(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字):日期:说明:(1)本表式不得自行改动。(2)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为一年总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管理费(含税)、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代理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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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下载
  • JSZC-320600-ZRJS-G2025-0001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