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6:23: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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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我集团拟 对 以下国有 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请意向承租人 向泸州汇兴经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要约。 一、 招租标的及招租人 ( 一 ) 招租标的情况 标的序号 坐落 面积( m2) 拟招租年限 拟招租底价(元 /年) 缴纳投标保证金(元) 交纳保证金银行信息 1 泸县玉蟾街道玉龙路 26、28号 85.3 2 25200 2000 开户单位: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泸县元通村镇银行福集支行/账号:2010200000169078 2 泸县玉蟾街道福天路西街 30号 51.45 2 12600 1000 3 泸县玉蟾街道福天路西街 46号、48号 63.14 2 18900 1000 4 泸县毗卢镇农贸街 29号 49.18 2 7080 1000 5 泸县玉蟾街道明星路 109号1幢1单元301号 240 2 38400 3000 6 泸县玉蟾街道草街北段 151号11幢 1349.35 2 243000 20000 7 泸县玉蟾街道草街北段 151号12幢 963.17 2 228000 20000 8 泸县玉蟾街道草街北段 151号9幢2单元301号 106.46 2 18120 1000 9 泸县玉蟾街道草街北段 151号9幢2单元304号 110.87 2 17880 1000 10 泸县牛滩镇望江街一段 93号1单元501号附1号、望江街一段93号1单元501号 858.37 2 10320 1000 11 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 10、12、14、16号 126.77 2 19920 1000 12 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 24、26、28号 70 2 12000 1000 ( 二 )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 2 年。 二 、租金要求 实行租金预交制:首年租金不低于以上 明细表 各资产对应的底价,租金 以中标价 签订合同 , 并按合同 约定交纳租金,下一个交租周期提前一个月缴纳,租金在 2 年之内不作调整。 三 、投标保证金 (一)上述 列表标 的 1-12 意向承租人 应 向 招租人 缴纳 投标 保证金 ,具体缴纳保证金金额及转入账户对应以上明细表 。 意向承租人须在 202 5 年 3 月 18 日 17:30 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应交纳保证金转入招租人账户,缴纳时必须注明 “ 标的坐落投标保证金 ” 。 (二)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或房屋租金 ,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活动结束后 1 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意向承租人已投标报名,但不参与开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 、投标人 资质要求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中国境内 注册的 法人 或 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投标 。 (二)投标人 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投标 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五 、 报名方式 及报名 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 5 年 3 月 5 日 8 : 3 0 起至 202 5 年 3 月 18 日 1 7 : 3 0 止。 (二) 在报名时间内,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的资料 ,并 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 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 泸州汇兴经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刁女士 ,联系电话: 17340404270 、 0830 - 2839870 ,地址: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 2 26 号( 万福大都会对面汇兴集团 三 楼 ) 。 六 、意向承租人 拟承租条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一) 租赁结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无偿、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二) 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 租赁期间,承租人服从出租人关于安全、卫生等社会性事务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 (四) 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事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 、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意向承租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对拟招租标的现状无异议。 八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已报名意向承租人 于 202 5 年 3 月 19 日 下 午 3:00 到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 2 26 号(汇兴集团 三 楼)开标,逾期视为放弃。 九 、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一) 根据意向承租人 提 交的报名材料情况,招租人予以审查核实, 价高者中标, 标的物原承租人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租用,在予以综合各种条件后确定,待确定后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承租人 应交纳 3 个月租金为 履约 保证金。 (二) 经招租人确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 当 天之内不签订 合同 的,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 ,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最终决定中标可依次按报价排名从高名次优先中 标,若本次招租房屋尚未腾退,待腾退后再交给中标人使用。 十 、解释权 本招租公告属要约邀请,由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