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J02-N1440704MF4668539Q-20240524-000002-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5-28 10:52: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预算金额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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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1440704MF4668539Q-20240524-000002-2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0691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2024-06-05日10:00时对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 070401017005-02-0004 01 130.00平方米 520.00平方米 70000.00元/宗·年 中东下石3巷5号之一 其他物业 居住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备注:先交租.后经营 。    竞价资质要求:面向社会 信誉好 无拖欠外海街道集体资金 。    租赁年限:6.00年,预计从2024-07-01起至2030-06-30止,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底价:70000.00元/宗·年。    项目预计总额:441000.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4年开始递增,每3年按比例递增10.00%。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自动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1000.00元,且不得高于50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05-29上午8:30时至2024-06-04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江海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06-04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6-04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7000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联支行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2078734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06-05日10: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06-05日10:00至2024-06-05日10:3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带息)。   2、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 ,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3、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4、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5、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 13702581167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三资办      联系电话:0750-379980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8日   附件资料下载   公告附件_1.pdf   公告附件_2.pdf 口江海口租赁合同书出租方: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负责人:(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甲方将自建的坐落在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整幢建筑面积约为52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现就有关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甲方将坐落在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中东村下石里3巷5号之一综合楼整幢建筑面积约为520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内的设备(美的空调KF-26G/N8Y-PC401(5)共23台)、(万和E40-G19-20共23台)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采用公开竞投承包价高者得的形式进行竞投,乙方竞投得最高租金价钱为每年人民币元正(大写:互元正)竞投中标该综合楼,该综合楼的所有税费都由乙方负责。二、乙方的合同押金为万元,合同押金作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租赁期满,在乙方无拖欠租金、水、电费、该综合楼所有有关证照已办理迁移或者注销、无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由甲方将合同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三、乙方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付清本次中标标的第一期(一年)租金元给出租方(甲方)。不得拖欠,否则按乙方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竞投保证金7互元,并有权收回上述综合楼另行重新出租,乙方无权干涉。四、综合楼租赁期限为6年。(即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止)。五、租金的计算及支付办法,水费、电费及缴交时间:本租赁综合楼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经营租赁综合楼的原则,租金按年收取,每三年在上一次租金基础上递增10%(即是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元;2027年6月1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缴交第一期(一年)租金人民币元,以后每年的5月20号前交下一年租金。整栋楼的电费、水费由乙方缴交给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所收租金不含租赁税。六、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税项、工商费用,楼房维修费用、电费、水费等)、所有电器设备(空调、热水器)维护全部由乙方负责。七、乙方如需对该公寓楼进行加建或改建必须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负责施工的单位要有资质,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如合同期满或乙方不再使用租赁的公寓楼后,所有加建、改建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公寓楼构架。八、甲方提供现有水、电设施给乙方使用,如有增加水、电负荷、增加水、电线路的,由乙方负责。九、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部门征用该楼房的,甲方提前60日通知乙方,租金计算到通知之日止。乙方要在甲方通知日起60日内将属于甲方的财产(必须可以正常使用)交回甲方,将属于乙方的财物搬走(装修、电线、水管不能拆除),否则作乙方违约,由甲方自行处理。(如政府部门有补偿的,土地及楼房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属于乙方的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十、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期满之日内将属于甲方的财产(必须可以正常使用)交回甲方,将属于乙方的财物搬走(装修、电线、水管不能拆除),否则作乙方违约,由甲方自行处理。十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2、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3、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公寓楼加建、改建、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公寓楼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赔偿。4、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公寓楼,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5、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在合法依规的条件下可配合乙方提供公寓楼的相关证明文件。6、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公寓楼的正常用水用电。十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公寓楼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公寓楼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公寓楼构造和改变用途。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公寓楼或经乙方装修公寓楼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按时交纳公寓楼租金及其他费用。4、禁止无证经营,不得在租赁的公寓楼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和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否则后果自负,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是该公寓楼的实际管理人,该公寓楼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在公寓楼内摔倒、给乙方及场内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1、若租赁公寓楼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政府政策性行为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公寓楼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十四、本公寓楼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中心一份,中东村委会存档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帆T区租方(甲方):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下石股份合作经济社负责人:承租方(乙方)2024年月日外海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示情况报告表填表时间:2024-5公示单位(盖章)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中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公示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月日公示地点公布栏公示形式张贴公示内容口1、资产交易信息发布表;口2、交易方案;口3、资产图片(附公示资料3份)公示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注:1、此表一式两份,公示单位存一份,送受理单位一份;2、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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