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四标段)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LCJSGC-2023-019-1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23:18: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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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东阿县中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5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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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 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 项目编号 LCJSGC-2023-019-11 标段 十一标段:柳园街道办事处(柳园北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合同订立信息 发包人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635-8553055 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 承包人 东阿县中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刘坑村瑞和怡景小区东门北第15间临街门市 联系方式 15263521636 合同价款 6545990.38元 订立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合同期限 120日历天 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附件 11老旧小区施工合同(十一标段-中基).pdf11老旧小区施工合同(十一标段-中基).pdf (GF—2017—0201)合同编号:LCJSGC-2023-019-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负责人、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2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东阿县中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十一:柳园街道办事处(柳园北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十二2.工程地点:柳园街道办事处(柳园北区)。3.标段十一:柳园街道办事处(柳园北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地下雨污分流、小区公共区域地面修鳝或新建、停车位、车棚、道闸充电桩、小区内部分绿化、消防设施、信息宣传栏、大门修绩及新建、小区门岗修鳝及改建、外墙保温及外墙刷漆、小区照明系统、监控系统、楼梯间墙面粉刷、扶手粉刷,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并负责移交至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协议书和技术规范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改造项目及内容为准。、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计划竣工日期:年月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投标人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霉、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非征地拆迁原因民扰、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不利因素,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解决外4部施工环境和周边关系。三、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并满足聊城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符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及要求,满足《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标准相关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争创“聊城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3、扬尘治理、环保要求:执行施工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达到六个100%。即:建筑工地环保、扬尘治理标准达到6项措施标准: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物料蓬盖率100%,进出道路硬化率100%,场地洒水清洁保洁率100%,密闭运输率100%,出入车辆清洗率100%及政府相关规定。4.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视为承包人违约,同时,承包人无偿负责返工修复达到合格标准,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项违约金和赔偿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5、安全管理: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伤亡事故、承包人应达到“聊城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争创“山东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因安全生产,若被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承包人承担10万元违约金;第二次被主管部门通报,承包人承担20万元违约金;被主管部门通报三次,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发生死亡一人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发生死亡两人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万元;发生死亡三人及以上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00万元,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为承包人未尽到管理责任,未按规范施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民事ˎ行政ˎ刑事)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环保管理:达到国家标准,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必须确保符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三级政府规定的扬尘及环保治理标准。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聊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等一切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若被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承包人承担10万元违约金;第二次被主管部门通报,承包人承担20万元违5约金;被主管部通报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专项用于项目环保管理工作。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玖拾元零叁角捌分)(¥6545990.38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伍仟零贰拾壹元捌角捌分)(¥255021.8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元)(¥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元)(¥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元)(¥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指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安波,二级注册建造师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6(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东昌府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招标代理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9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1.1.2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1.2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汉语。1.3适用法律及文件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满足发包人制定的建设标准要求及发包人内部管理制度等。1.4标准、规范1.4.1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编号):执行国家、省、市、或行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内部管理制度。1.5保密事项构成本合同的各组成文件及后续补充资料、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1.3.1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1.6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项目管理公司代表、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施工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等。10附件7:廉政责任协议书项目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发包人(甲方):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东阿县中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友好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廉政责任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监理、工程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三)工程建设有关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涉及商业机密受法律保护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项目监理和工程物资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工程建设有关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予以提醒和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力(一)甲方权力。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可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已签订合同的履行,并向聊城市住建局建议取消乙方两年内参与聊城市各项工程投标资格。(二)乙方权力。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反映、举48报甲方该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三条甲方承诺甲方从事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应严格遵守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政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信用卡、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报酬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二)不以任何理由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接受乙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生活用品。(六)不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近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合同有关的工程分包、监理分包和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活动提供帮助。不得违犯规定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等。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规范和《招标投标法》等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廉政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信用卡、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报酬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给或暗示为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49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违反合同约定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生活用品。(五)不以任何理由组织可能影响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五条甲、乙方违约责任(一)甲方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人员有违反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有违反第一条和第四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甲方建议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责任人及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应酌情予以妥善处理。第六条廉政档案甲方将乙方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廉政责任履行情况上报市财政局,记入廉政档案,作为今后乙方参与聊城市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第七条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监理和工程物资采购等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相关工程建设合同有效期相一致。发包人(甲方)(盖单位公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乙方):(盖单位公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50附件8:履约担保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51附件9:预付款担保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52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53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54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5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6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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