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8 15:02: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预算金额226.27万元
中标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1.84万元
代理单位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相关产品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联系方式
  • 周老师:021-63930481
  • 朱凯英:13120879552

正文内容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6MA1JE75T05 公告标题: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 二、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延安西路559号 89.0 2218398.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止。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红莲,王清,李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合同包干,具体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严格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94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有4家单位参加竞标,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要求。其中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作业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合理、科学,针对性好,对项目特点、难点分析到位,保障措施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可行,仪器设备满足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好。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总得分89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部) 地址:大统路1051号 联系方式:021-63930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 联系方式:1312087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英 电话:1312087955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800.2K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pdf631.6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1-28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7人,营业收入为9790.61万元,资产总额为20182.85万,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11.26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部)地址:大统路1051号招标代理单位: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预算编号:0625-000175021、0625-K000045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262700.00元(国库资金:2262700.00元;自筹资金:)最高限价(元):包1-22627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简要规则描述: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工程涉及的小区总建筑面积为974895.8平方米,进行小区雨污混接进行CCTV检测,检测包括疏通、清淤、冲洗、检测等。具体涉及的改造小区清单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止。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排水设施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一类作业)证书》、《排水设施管道养护维修企业(CCTV类作业)证书》。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其他说明:/时间:2025-11-11至2025-11-18,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14:00:00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11-2614:00: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注意事项:1、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4、建议响应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1051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21-639304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联系人:朱凯英联系方式:13120879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凯英电话:13120879552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1051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1-639304812代理机构名称: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联系人:朱凯英电话:131208795523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4招标编号310106000250911134764-062766875项目预算金额2262700.00元5.1最高投标限价包1-2262700.00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8是否进行演示不进行演示9投标前答疑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磋商前5天通过邮件形式(minyingzb@163.com)向代理机构提供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采购文件澄清纪要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百分比/%14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15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仅作为辅助评标使用)。16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16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招标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应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17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招标系统进行的签字、盖章(包括签字、盖章纸质资料的扫描上传件)视作原始签字、原始盖章。18开标时携带资料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开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19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1-2614:00:00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采购人可在未事先通知供应商的情况下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20投标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网址)投标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并同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至开标地点。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21开启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招标系统以电子方式开标开启时间:2025-11-2614:00: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采购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投标方的情况下酌情延迟开启时间。22磋商时间磋商时间另行通知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定标模式评审小组定标25中标候选人数量326供应商中标包数上限/27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合同支付方式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2.第二期:乙方提交全部合格的成果资料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人民币元。3.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29需要落实的政策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相关政策。30注意事项1、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4、建议响应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告知代理机构。3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0940万元由最终成交单位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全额3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本次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3.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参加的供应商。4.供应商及委托有关说明4.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6.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6.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6.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提交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8.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8.2.4事实依据;8.2.5必要的法律依据;8.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9.磋商文件构成9.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9.1.1竞争性磋商公告9.1.2供应商须知9.1.3采购需求9.1.4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9.1.5合同格式与合同条款9.1.6响应文件有关格式附件9.1.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采购有关活动。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1商务文件1.1.1磋商响应函1.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报价表(首次)1.1.5供应商资格声明1.1.6中小企业声明函1.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1.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情况声明函1.1.10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1.1.11项目总负责人情况表l.1.12项目实施人员详细情况表1.1.1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1.1.1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1.1.15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1.1.16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1.1.17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1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1.1.1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1.2技术文件1.2.1项目特点、重点与难点的分析1.2.2质量保证措施1.2.3运行管理方案1.2.4作业方案1.2.5拟投入管道检测的机械、设备1.2.6人员配置1.2.7项目实施应急预案1.2.8安全文明措施1.2.9项目服务承诺1.2.10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1.2.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2.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磋商响应报价3.1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如采购项目中包含多个包件,且供应商同时响应两个(含两个)以上包件的,各包件应单独报价。3.3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3.4磋商响应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磋商范围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5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专用工具、包装、运输、人工、保险、劳保、培训、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3.6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3.7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磋商保证金5.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2保证金形式:网银、转账、保函、汇票、电汇、转帐支票。5.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5.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5.3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5.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情形。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6.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6.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A4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6.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6.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6.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封装。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与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1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8.2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8.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8.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8.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8.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组织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2.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2.2对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2.3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数量(包括正本、副本),将拆封后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2.4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无效供应商代表现场签署《无效标告知书》。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答疑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提交磋商小组。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3.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答疑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5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7磋商小组根据第四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8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4.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5.磋商原则5.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5.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认或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五.合同授予1.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履约保证金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的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网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复等,总投资估算28134.2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54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7.07万元,基本预备费1339.73万元。2、工程范围2.1工程涉及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北接宝山区,南至场中路,西至东茭泾,东至共和新路。13个小区均属于彭浦西排水系统。2.2工程涉及的小区总建筑面积为974895.8平方米。具体涉及的改造小区清单如下:编号小区名称小区地址所属街道所属排水分区建筑面积(平方米)1临汾路1565弄临汾路1565弄1-48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50921.462北杰公寓场中路2765弄1-17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26605.343金泉苑场中路2965弄1-46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40454.904共康三村长临路200弄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114227.205绿泉公寓三泉路333弄1-13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15900.736临汾路1515弄临汾路1515弄1-49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59516.007临汾路1564弄临汾路1564弄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47437.958泉灵小区三泉路517弄1-46号、三泉路415弄1-54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75799.629和灵小区临汾路1513弄1-44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36178.8310三泉家园三泉路999弄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166876.9011三泉路821弄长临路199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100525.9012临汾路1513弄临汾路1513弄48-68号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21651.2313共康四村长临路380弄彭浦新村街彭浦西排水系统218799.742.3排水管道CCTV管网明细清单详见附件3、建设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4、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法、政采法相关规定和静安区建管委和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5、预算金额:2262700元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止。二、主要服务内容:1.项目目标:CCTV检测项目服务总工期按委托单位的要求;2.质量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排水管道的疏通和CCTV检测任务,对排水管道进行准确、科学地检测和评估;3.安全目标:作业前需签订作业安全承诺书;4.文明目标:文明作业,确保零投诉。5.进行地下雨污水管道检测综合评估,标示管道走向和故障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处理措施;6.利用可视设备进入管道拍摄,协助补充完善因测量单位受条件所限无法测量的管道走向、暗井、倒虹管等隐蔽设施,佐证测量成果。7.服务内容: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雨污水管进行全面的检测、及时发现管道中存在的堵塞和隐患,及时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安全。对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支管及连管等,主要内容包括雨污水管道CCTV检测、以及相应的管道封堵;抽水;管道疏通,清理;清捞检测井;泥浆外运;清理现场等。8.服务要求:完成项目服务范围内雨污水管道检测报告,并提供给甲方和设计单位(报告中应注明每段管道的管径,长度,检测的完成情况,缺陷名称,缺陷等级,具体位置)。所有检测视频应完整包括:地面看板(写明拍摄管道、管径、时间等信息)、地面参照物(路牌、指示性建筑物等)至管道内部完整及不同断图像视频。所有检测报告光盘中的管段检测录像编号需要与报告中示意图、缺陷描述的编号相对应。制作相关检测的影像资料光盘,并提供甲方和设计单位。在甲方提供的总体管线图上标注检测情况信息。(现场标注的井号要与检测报告上一致)四、本次项目依据的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2.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3.《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工作方案》4.《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技术导引》5.《关于做好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收尾和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6.《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达标验收流程与标准》7.关于印发《排水用户和排水分区编码标准》的通知8.《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9.《上海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调查技术导则(试行)》(SSH/Z10005-2016)10.《排水管道电视和声呐检测评估技术规程》(DB31/T444-2009)11.《城镇排水管道混接调查及治理技术规程》(CECS758-2020)12.《上海市市政排水管道外水调查技术指南》13.《上海市市政排水管道外水调查操作手册》。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五、人员岗位配备要求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配备作业人员持证(管道工、CCTV检测员)证书。六、项目管理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服务管理(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3)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4)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七、报价要求1.总报价除应包括人员提供、车辆费、劳务、现场调研、实地走访、规划编制、保险、通讯、管理费、利润、调整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有关阶段性验收、最终验收所涉及的组织评审、专家论证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例如:现场条件困难、周边情况干扰、多次进场等)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2.报价清单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报价清单编号名称敷设排水管道(m)检测DN200DN300DN400DN500DN600DN8001临汾路1565弄25172169183526522北杰公寓115010273212373金泉苑25522426/1481361334共康三村630064352351902103155绿泉公寓68013905035/6临汾路1515弄93438751171313377临汾路1564弄29592844613457378泉灵小区1773639137518150579和灵小区9262776489213910三泉家园2355887435117614136711三泉路821弄6112019/4313212临汾路1513弄72714225447/13共康四村512515720240390400390汇总28609573681581162516351351八、合同支付方式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2.第二期:乙方提交全部合格的成果资料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人民币元。3.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九、结算方式1.合同结算方式:本次招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本合同为价格为闭口合同,最终不得超过合同价款,除财政另行批复预算除外。2.结算的依据及原则(1)采购合同;(2)双方在后期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有);(3)双方其他约定的经济支出;(4)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标书;十、验收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2.验收标准(一)服务实施(1)服务内容、数量与履约要求一致。(2)服务完成时间与履约要求一致。(3)服务标准和质量与履约要求一致。(二)成果文档服务过程中取得和形成的成果材料已规范装订成档,并已全部移交招标人。(三)服务成效(1)服务效果达到采购目的。(2)服务结果得到应用,并满足应用要求。(四)服务反馈:招标人对服务过程及结果满意3.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对于招标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实际使用人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验收。(2)验收前准备验收小组在实施验收前全面掌握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项目的技术规定要求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承诺等情况以及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并做好验收所需要的其他准备工作。(3)实施验收验收小组按照做好的验收前准备工作以及拟定的验收工作方案,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规定组织对供应商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4)出具验收书完成验收后,验收小组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性意见,明确验收合格或不合格。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有出入的,应在验收书上逐项载明偏差具体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小组成员、中标(成交)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在验收书上签字。(5)项目结算支付项目验收合格的,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4.采购项目对验收标准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一、其它约定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2.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将管理事项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非主体性的服务内容,可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承接,但需经过采购方的同意。3.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经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有重大违法、欺骗、造假信息等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有权选取仅次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的单位,以此类推或重新选择招标。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综合本项目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一.评审程序1.成立磋商小组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1.2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1.2.1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1.2.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1.2.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2.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定磋商要点。磋商要点应当明确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3.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供应商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4.按照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磋商要求1.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依次磋商,先到后磋商原则。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4.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经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三.初步评审《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情况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磋商文件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不少于90日历天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外,响应文件有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审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响应无效。四.详细评审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2.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次评审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综合评分法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投标报价0~10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特点、重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价。0~81.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合理完善的得6-8分;2.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5分;3.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粗糙的得0-3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是否清晰完整、有无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0~61、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完整,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5-6分;2、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针对性及可操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是否清晰完整、有无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0~6作性一般的得3-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简单或针对性较差的得0-2分。运行管理模式、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日常巡视和交接班的管理、与路政、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调、服务与投诉的处理、现场施救除障、资料管理等是否完备规范高效。是否全面深入,是否客观反映设施状况进行综合评价。0~101.合理并有针对性的8-10分;2.较符合可行得4-7分;3.满足项目要求得0-3分。检测作业要求及管理思路、作业方案,常见质量问题分析,重点及针对性措施,设施检查检测方法及运行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施结构安全是否受控。是否全面深入,是否客观反映设施状况进行综合评价。0~101.合理并有针对性的8-10分;2.较符合可行得4-7分;3.满足项目要求得0-3分。拟投入管道检测的机械、设备与采购需求要求的匹配程度,对检测设备种类、数量、性能、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综合评价。0~101.合理并有针对性的8-10分;2.较符合可行得4-7分;3.满足项目要求得0-3分。根据团队成员的构成情况,以及团队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证0~101.团队人员配置合理、证书齐全、经验丰富:8-10分;书持有情况、相关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2.团队人员配置较合理、证书略有瑕疵、经验有所欠缺:5-7分;3.团队人员配置、证书与招标文件有较大偏离、经验不足:1-4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根据项目实施应急预案的完整性、逻辑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0~101.预案内容完整、全面,完全符合业务需求,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8-10分;2.预案内容比较完整,无逻辑矛盾,针对性比较强,得5-7分;3.预案内容完整,无较大逻辑矛盾,针对性一般,得2-4分;4.预案内容较少或前后逻辑不通或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综合评价。0~101.是否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管理制度;(0-3分)2.检测过程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保证措施,措施是否具体可操作;(0-4分)3.否根据项目作业安全、文明施工现状采取针对性措施;(0-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本项目相应服务承0~61.提供相应承诺的合理、完整合理,优于诺进行综合评价。需求,得5-6分;2.提供相应承诺的合理,无缺漏,满足需求,得3-4分;3.提供相应承诺的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得1-2分。每提供1个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0~10近年(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曾参与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认定。2.如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应当列出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缺漏项视作包含在报价中,并在评审时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处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管道CCTV检测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乙方(服务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为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检测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检测范围与内容:对本项目内小区埋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进行管道内窥镜(CCTV)电视检测。4.检测目的:检查管道内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管道连接合规、管道破损、渗漏、堵塞、错位、塌陷等缺陷,评估雨污分流效果及改造工程质量。5.检测工期:具体检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第二条检测依据与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进行操作和评判,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3.其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管线图纸(如有)及资料,指明待检测管线的窨井位置、走向等信息。2.负责协调小区物业及相关单位,为乙方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进场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清理作业面、疏导交通、提供水电接驳点等。3.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4.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诺具备从事管道CCTV检测的相应资质和能力,所使用的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2.负责检测设备的运输、安装、操作及维护,自行承担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责任。3.检测过程中发现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缺陷,应立即口头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并在最终报告中重点说明。4.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任务,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资料(详见第五条)。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管道检测报告。7.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成果提交乙方应在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资料(均为一式肆份):1.CCTV检测影像资料:所有检测管段的原始视频文件(电子版),视频中应包含管径、距离、时间等信息标识。2.检测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测技术说明、缺陷统计与分析、管段评估分级、结论与建议等,并附有典型缺陷图片和说明。3.管道缺陷统计表:以表格形式清晰列出所有缺陷的类型、位置、等级等信息。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此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使用。2.支付方式: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第二期:乙方提交全部合格的成果资料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人民币元。3.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第七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技术资料、检测数据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本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发生逾期付款,而非属乙方违约原因,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即按本工程当期应付款额的0.2‰每天计结支付乙方滞纳金。2.在合同期,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检测费。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服务费的0.2‰。4.若乙方提交的成果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进行重测或修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若经重测仍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商务文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报价表(首次)1.5供应商资格声明1.6中小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情况声明函1.10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1.11项目总负责人情况表1.12项目实施人员详细情况表1.1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1.1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1.15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1.16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1.17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1.1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2.技术文件2.1项目特点、重点与难点的分析2.2质量保证措施2.3运行管理方案2.4作业方案2.5拟投入管道检测的机械、设备2.6人员配置2.7项目实施应急预案2.8安全文明措施2.9项目服务承诺2.10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2.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附件1: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网上采购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1份。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报价总价为(大写):****。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解密之日起90日。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文件提交期间网上操作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操作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8、我方同意解密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解密时的《报价表(首次)》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报价表(首次)》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解密内容无异议。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报价,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磋商、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附件4:报价表(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5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1565弄、北杰公寓等13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CCTV检测包1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和《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要求报价。3、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首次报价表内容为准。4、供应商应当列出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缺漏项视作包含在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总价为准。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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