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14#、17#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769800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70亿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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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江北新区)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14#、17#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17:32招标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7698006 编号: AJB210054-04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0]13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2443.4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14#、17#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东至横江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万寿路,北至定山大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2.6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7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项目14#、17#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一标段)施工,包含F地块(14#)、G地块(17#)。幕墙工程造价约23500万元,泛光照明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F地块地上建筑面积66679.66m2,占地面积13276.8m2,分为裙楼和塔楼A幢B幢;塔楼A幢幕墙高度59.850m,地上12层,塔楼B幢幕墙高度99.850m,地上21层,裙楼幕墙高度24.400m,地上5层。幕墙面积约43874平方米,其中塔楼28399平方米,裙楼15475平方米。G地块地上建筑面积69645.35m2,占地面积14687.52m2,分为裙楼和塔楼A幢B幢;塔楼A幢幕墙高度55.550m,地上11层,塔楼B幢幕墙高度99.850m,地上20层,裙楼幕墙高度24.400m,地上5层。幕墙面积约40551平方米,其中塔楼22881.5平方米,裙楼17669平方米。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84425 m2;幕墙高度:99.85 m;灯架:33830 套;灯具:33830 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栋一单元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范围内包含单元式幕墙形式的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等,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物幕墙形式的,须另行提供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远程书面作答暗标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业绩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范围内包含单元式幕墙形式的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等,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物幕墙形式的,须另行提供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业绩:1分。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25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8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4日17时32分到 2021年11月11日17时32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3、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9.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9.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9.7、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U盘)。9.8、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9.9、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天浦路1号五号楼大厅门口,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10、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 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9.1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约定承接幕墙工程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地       址: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栋一单元402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常宇 联  系  人:张云凯         电       话:025-56675841 电       话:025-833794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obdlb@njecc.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25358109681000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