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TBJZFCG(2024DY)01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17:34: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
联系方式
  • 李先生:0903-2021613
  • 陈女士:0903-2095002

正文内容

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BJZFCG(2024DY)010-01                   二、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工业园区(板桥工业园区四支路) 响应报价(单位:元):20000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 重庆澳龙 100 20000 50、100 头份/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万超,闫建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阿不都外力·艾热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阿瓦巷85号 联系方式:0903-2021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903-209500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pdf858.7K 中小企业声明函321.9K 和田地区政府集中采购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4DY)010-01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代理机构: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4年7月24日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审议与协商第五章签订合同及合同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协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BJZFCG(2024DY)010-0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2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协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在开启环节由采购单位(或委托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协商文件1.供应商须在开启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3.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协商文件。4.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本项目页面免费下载电子协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集采机构将不再发售纸质协商文件。5.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协商地点:供应商应在协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启,开启地点为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仅需按照协商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无需到达开启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线上响应,若供应商参与响应,需自行承担响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需在开启前登录新疆政府政采网“办事指南”界面详细了解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如因不会操作或操作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阿瓦巷8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903-20216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方式:0903-20950023.项目联方式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4DY)010-12采购人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阿瓦巷85号座机:0903-2021613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监管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03-2039229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200万元,其他资金为0元。6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人:7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中品目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即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中品目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部分属于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范围,对此类产品给予评审优惠,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协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协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为核心产品。12进口产品响应☑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13响应截止时间详见协商公告。12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4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且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报价。供应商各轮价格均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5询问和质疑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903-2095002邮箱地址:htzc2095001@163.com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范围及时15询问和质疑效限制。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和田地区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8响应文件编制、递交与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供应商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于开启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协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启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0单一来源协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2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协商。22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3协商小组采购单位依法组建协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4是否授权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协商小组确定名成交候选人。☑是,协商小组确定1名成交候选人,并按照授权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5成交公告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中,同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2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由采购单位组织统一踏勘。27代理服务费无需支付28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2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3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3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备注注:1、本表内容与协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二)供应商须知一、相关说明1.协商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规范性文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协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协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2.3“货物”指协商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协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协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协商文件规定并参加单一来源协商的供应商。2.6“供应商公章”在协商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符合本协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3.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协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3.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响应或者代理响应,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3.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3.9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协商保证金(如有)。3.10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单一来源协商的资格。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协商有关的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纪律附件11:响应承诺函(统一格式)(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协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协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协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按照协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协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见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4、我方承诺:接受协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协商文件的规定。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协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以及响应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响应将被拒绝。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协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我方承诺:参加此项目招协商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协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供应商的承诺说明1服务保障要求2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3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4能力或业绩要求5供货期6质保期7履约保证金8付款方式9响应有效期……说明:1、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条款与协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2、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协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统一格式)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协商活动,特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响应。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协商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协商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响应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的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法人签名:盖公章年月日响应文件包:第包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3:商务部分资料清单由各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根据第五章“审议与协商”提供相关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协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格式自拟)。业绩一览表(若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备注:若协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原件、扫描件上均应电子签章(单位),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电子签章,需要扫描签字上传。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协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包:第包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月日附件:14技术部分资料清单由各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根据第五章“审议与协商”提供相关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2.协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单位名称)的和田地区2024年第二批次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1人,营业收入为12757.42万元,资产总额为44617.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供应商,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填的是产品清单的名称;“制造商”填的是生产厂家的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的是生产厂家的数据;“所属行业”根据协商文件的要求填写。3.《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第1页投标文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N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Q查询小微企业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面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226668948467RS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登记机关: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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