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项目编号2511-330109-07-02-851390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3-12 10:42: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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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6年 03月 12日 09: 06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2026年3月1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23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 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见附件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586897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0upl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3--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惠车制造;汽东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1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孙彪主要负责人(签字)孙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周晓,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全部章节-----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1-330109-07-02-8513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地理坐标(120度15分48.982秒,30度04分1.86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11-330109-07-02-851390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261.37(租赁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下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临浦单元(XS20)详细规划》。审查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南站单元(XS11)等4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25〕4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的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也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等污染物。不设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设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设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取水采用市政管网,不在河道设取水口。不设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专项评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本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M1/M2工业用地(具体见下图),对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企业提供的房产证等资料,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生产车间为工业用房,因此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塘郎孙东葛弄孙家河沿坂里杨国宏顺地块编号XS200402-08用地性质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地目前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五联超容积率3用地面积红石路2.9979公顷图1.1-1用地规划局部图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精密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新的规划环评正在修编中。本项目所在-3-其他符合性分析1.3、《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在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1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管控目标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力争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三无、两提升、三个百分百”,即: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表无劣Ⅴ类水体,无断流(干涸)河流;市控以上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与水生生物完整性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项目所在地附近水环境质量能满足III类水功能要求,地表水水质良好。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影响。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202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O3浓度达到拐点,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面达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O3有超标现象,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逐步达标。项目废气配有高效治理措施,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所在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项目做好分区防控后,基本不存在污染途径,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可确保达到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4-(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2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管控目标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能源(煤炭)资源上线目标通过一手抓能源供应保障,一手抓能源结构优化,到2025年实现“三保两降两升”的主要发展目标。“三保”:电力、天然气、油品等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全市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11268万千伏安,天然气供应能力不小于44亿立方米,汽柴油供应能力不小于420万吨。“两降”:即单位GDP能耗、煤炭消费量进一步下降。“十四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不低于15%,煤炭消费下降目标达到省要求。“两升”:即清洁能源占比、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清洁能源占比不低于68%,非化石能源占比不低于20%。项目能源为电力,年耗电量较少,满足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到2025年,用水总量目标为32.68亿立方米(含非常水0.48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4。项目年用水量较少,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到2025年,杭州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62.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968平方公里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152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752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94平方米以内,万元GDP地耗不超过9.7平方米。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实施,不涉及土建,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要求。符合-5-(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拟建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区),具体为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相关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3-3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区)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所在地无功能定位和产业准入条件。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布局。项目所在工业区块与周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之间设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雨污分流,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实施后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实施后强化清洁生产改造,以“节水、降耗”为目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6-表1.3-4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所在地无功能定位和产业准入条件。项目所在工业区块与周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之间设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项目实施后雨污分流。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和正常运行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建设风险防控体系等措施。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只要能够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切实采取本评价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故CODCr、NH3-N无区域替代削减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7-(4)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对照《杭州市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5)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等产业政策的要求a)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淘汰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b)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禁止类,符合杭州市的产业政策。c)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中的限制、禁止类,符合萧山区的产业政策。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对照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5-1“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各要素分析预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评价所提的废水、废气、噪声等防治措施均是被实践论证可行的技术和设备,各环境保护设施能较好的发挥污染防治作用,因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有有效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采用的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提供,并基于现行的技术导则方法开展量化为主的分析,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当前较为成熟的环保措施,因此本评价结论具有良好的科学性。符合-8-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审批原则(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有部分因子超标,在采取区域减排行动后预计会有改善;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审批原则(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不会对生态产生破坏。符合审批原则(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已针对原有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符合审批原则(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审批原则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9-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10-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项目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符合-11-1.7、《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要求: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以及沿江港口码头等项目。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项目所在地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位于钱塘江以南,不在太湖流域范围内,故项目符合《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1.8、“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由来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4日,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甘露亭村。企业2012年委托编制了《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2月15日通过原萧山区环保局审批,批文号为萧环建【2012】2057号,审批内容为年生产加工五金机械配件2万件、汽车零配件4万件。该项目未进行过验收,并在2018年停止生产。现企业因发展需要,拟搬迁至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租赁杭州澳飞丝工艺品有限公司现有整个厂区(共5幢厂房)。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数控车床62台、感应淬火机床1台、网带式回火炉1台等设备,项目实施后产品调整为年产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360万件、汽车传动轴轴头100万件、CDC电磁悬挂阀套50万件。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本环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内容2.2、项目组成本项目各工程组成见下表。表2.2-1本项目各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本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本项目厂区内共5幢厂房。1#厂房(4层)、2#厂房(4层)为办公楼;3#厂房(1层)、5#厂房(1层)为成品仓库;4#厂房(1层)为机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1#厂房、2#厂房。储运工程成品仓库3#厂房、5#厂房。油品仓库1间,厂区北侧,面积30m2。危废仓库1间,厂区北侧,面积20m2。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依托社会运力解决。公用工程供电由市政电力部门提供。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现有)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切削液废气、淬火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定期出售给物资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依托工程废水纳管废水依托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14-2.3、生产规模(1)产品方案表2.3-1生产规模汇总表序号产品原审批规模迁建后全厂规模增减量规格1五金机械配件2万件/年0-2万件/年/2汽车零配件4万件/年0-4万件/年/3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0360万件/年+360万件/年折重7200t/a4汽车传动轴轴头0100万件/年+100万件/年折重1000t/a5CDC电磁悬挂阀套050万件/年+50万件/年折重250t/a序号主要设备型号规格原审批数量迁建后全厂数量增减量车间位置1车床/5台0-5台/2铣面钻孔机车/2台0-2台/3关节机械手/011台+11台4#厂房4桁架机械手/029台+29台4#厂房5数控车床CT2550、2530062台+62台4#厂房6数控锯床70NC02台+2台4#厂房7劈面打中心孔机床TD68/80004台+4台4#厂房8数控割槽机ZY-GC-80002台+2台4#厂房序号产品平均单件重量主要尺寸1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2kg450mm*32mm2汽车传动轴轴头1kg150mm*50mm异型3CDC电磁悬挂阀套0.5kg类Φ20mm空心管-15-9数控搓齿机800A,730A、CZ-24NC03台+3台4#厂房10数控铣床XGD-110D07台+7台4#厂房11数控校直机FASM-20M-531001台+1台4#厂房12感应淬火机床HKVC8001台+1台4#厂房13网带式回火炉RC-80-301台+1台4#厂房(2)产能匹配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热处理加工产品为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处理量为40万件/年,折重800t/a(单件约2kg)。本项目感应淬火机床单件处理时间为1min,设备年工作时间为7200h,产能为43.2万件/年,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网带式回火炉载荷20kg/m2,宽度0.5m,网带速度为0.2m/min,设备年工作时间为7200h,产能为864t/a,能够满足生产需求。2.5、原辅材料(1)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表2.5-1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序号名称原审批用量迁建后全厂用量增减量包装规格及最大存在量1钢材9t/a9000t/a+8991t/a/2切削液010t/a+10t/a200kg/桶;5桶3液压油01t/a+1t/a200kg/桶;5桶4水溶性淬火液01t/a+1t/a25kg/桶;10桶(2)理化性质分析切削液:用于数控车床等设备机械加工,起到冷却、润滑等作用。本项目切削液为水溶性切削液,是由极压剂、防锈剂、矿物油及多种表面活性剂经科学方法调制而成的半合成微乳型水溶性切削液。本项目切削液1:14兑水稀释后使用,定期补充更换。水溶性淬火液:用于机械零件热处理的淬火冷却。本项目采用PAG类聚合物水溶性淬火液,主要成分为聚烷撑二醇>40%。外观与性状:半透明粘稠液体,相对密度:1.05-1.15g/cm3(20℃),pH值:9-10(10%浓度),溶-16-解性:与水互溶。本项目水溶性淬火液1:9兑水稀释后使用,定期补充更换。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企业原有员工人数10人。迁建后企业员工人数为60人,工作制度为全天生产,年工作天数300天,不设食宿。2.7、平面布局(1)四周情况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越兴路12号(塘郞孙村),租赁杭州澳飞丝工艺品有限公司整个厂区。本项目东侧为杭州申卯实业有限公司。南侧为越兴路(支路),隔路为杭州联安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精工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西侧为杭州耶鲁实业有限公司。北侧为塘郞孙村。本项目与塘郞孙村各居民点最近距离情况见下表。表2.7-1本项目与塘郞孙村各居民点最近距离情况表本项目建筑物厂界机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与居民点最近距离3m32m55m本项目具体周边情况见附图2。(2)平面布局本项目厂区内共5幢厂房。1#厂房、2#厂房为办公楼,位于厂区南侧。3#厂房、5#厂房为成品仓库,分别位于厂区西侧、北侧。4#厂房为机加工车间和热处理车间,位于厂区东侧。本项目危废仓库、油品仓库设于厂区北侧。本项目具体厂区厂房布局见附图3。2.8、水平衡本项目用水单元主要为生活用水、切削液用水和水溶性淬火液用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员工人数为60人,用水量按50L/人/天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约900t/a,排污系数按0.9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1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17-自来水(2)切削液用水本项目切削液用量10t/a,1:14兑水稀释使用,则用水量为140t/a,稀释后的切削液量为150t/a。切削液为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使用过程中因蒸发、产品带走等损耗占95%,则废切削液产生量为7.5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3)水溶性淬火液用水本项目水溶性淬火液用量1t/a,1:9兑水稀释使用,则用水量为9t/a,稀释后的淬火液量为10t/a。淬火液为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使用过程中因蒸发、产品带走等损耗占95%,则废淬火液产生量为0.5t/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图2.8-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9、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产品为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汽车传动轴轴头、CDC电磁悬挂阀套,均为金属件,生产工艺流程基本相似。具体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图2.9-1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简介:机加工:首先利用锯床将钢材所需长度进行切割,再用数控车床对钢材车削加工,形成基准面,最后进行打孔、割槽、搓齿、铣销处理。数控车床周边配备机械手自动抓料。机加工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沾切削液金属屑、切削液废气等污染物。淬火、回火:本项目部分汽车等速驱动轴轴杆(40万件/年)需进行热处理。先使用感应淬火机床对工件进行淬火加工(加热至850°C±10°C),提升工件表面硬度。感应淬火机床操作流程:将工件装置机床夹具并夹紧,启动设备,工件开始旋转并向感应器(淬火电圈)内沿轴向匀速移动。感应器通入交流电后,会在工件表面形成同频率的感应电流,可以将工件迅速加热,加热过程只需几十秒钟。工件加热后来到喷淋器下方,高压淬火液喷淋到工件,使其急速冷却,完成淬火工作。项目淬火液为水溶性淬火液,在高温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恶臭(聚合物热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水溶性淬火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淬火液作固废处置。淬火后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的工件进入网带式回火炉进行回火加工(加热至560°C±20°C),消除内应力。回火后风冷降温。校直:用校直机检验并校正淬火变形,保证直线度符合要求。综上,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如下:表2.9-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表名称排放工序/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因子防治措施废气机加工切削液废气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淬火淬火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噪声设备噪声噪声Leq(A)隔声、减振等固废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机加工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机加工沾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淬火废淬火液废淬火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设备维护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10、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原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企业原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见下表。表2.10-1原有项目环保手续汇总表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及时间审批规模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履行情况杭州彪凯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萧环建【2012】2057号,2012年12月15日年生产加工五金机械配件2万件、汽车零配件4万件未验收未履行注:原有项目在2018年停止生产。-20-(2)原有生产内容由于原有项目已停止生产,且未进行验收及排污许可,故原有项目生产内容根据原环评报告及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具体如下。①原有生产规模原有生产规模如下:表2.10-2原有生产规模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原生产规模1五金机械配件2万件/年2汽车零配件4万件/年②原有生产设备情况原有生产设备如下:表2.10-3原有生产设备汇总表(单位:台/调)序号主要设备原设备数量1车床5台2铣面钻孔机车2台③原有原辅材料年用量原有原辅材料如下:表2.10-4原有原辅材料用量表序号名称原用量备注1钢材9t/a/2切削液0.5t/a原环评未分析,实际使用④原有产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原有产生五金机械配件、汽车零配件生产工艺流程相似,具体如下:图2.10-1原有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1-(3)现有污染物达标情况①废气原有项目废气为切削液废气。项目切削液用量较少,且在常温下使用,因此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废水原有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原有员工人数1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t/a、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35t/a、氨氮0.002t/a。③噪声原有项目噪声为车床、铣面钻孔机车等设备的机械噪声。根据原环评噪声预测分析,原有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④固废原有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见下表。表2.10-5原有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1金属边角料一般工业固废1t/a出售给物资公司2废切削液危险固废0.4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沾切削液金属屑危险固废0.01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一般固废3t/a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类型污染物排放总量(固废产生量)废水废水量135化学需氧量0.0135氨氮0.002-22-固废金属边角料1废切削液0.4沾切削液金属屑0.01生活垃圾3(5)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原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环保手续不齐全(未验收及排污许可)。要求企业在本项目审批后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手续,在本项目投产后完成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大气环境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环境质量状况,本环评引用《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度)中相关数据监测统计数据,详见下表。表3.1-1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况SO2年均浓度660达标NO2年均浓度2840达标PM10年均浓度4760达标PM2.5年均浓度3030达标O390%百分位日最大8小时均值164160超标CO95%百分位24小时值9004000达标由上表可知,该区域环境质量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臭氧(O3)略有超标,故判定该区域为不达标区域。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达标计划。(1)规划期限及范围规划范围: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1659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和远期(2026年-2035年)。(2)主要目标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CO、NO2、SO2、O3、PM2.5、-24-PM10等6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区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的同时,力争年均浓度继续下降,桐庐、淳安、建德等3县(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O3浓度出现下降拐点。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O3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此外,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州市2022年“迎亚运”暨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综合上述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将逐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3.2、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为钱塘324,地表水体的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为了解周边河道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杭州智慧河道云平台网站公示的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段的水质数据进行评价,该河段位于项目北侧300m,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1地表水水质现状(单位:mg/L,pH除外)监测点监测时间pHDOCODMn总磷氨氮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段2023-10-017.37.124.10.110.392023-09-017.88.235.90.130.062023-08-017.86.174.70.160.16III类限值6-9≥5≤6≤0.2≤1.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3.3、声环境序号监测点检测时段监测值标准1北1居民2025.11.0610:53~11:03昼间576022:37~22:47夜间46502北2居民2025.11.0611:05~11:15昼间566022:50~23:00夜间4750从表可知,本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值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不新增用地,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3.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26-3.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不新增用地。根据调查,本项目所租厂房及四周地面已经硬化处理,化粪池等涉水区域有防渗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污染物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危废按要求收集、暂存,不会发生泄漏情况。因此企业在落实好分区防控要求后,基本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7、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3.7-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3.7-2声环境保护目标经纬度与机加环境序保护目相对方与厂界距工/热处保护保护功能号标东经位离理车间内容对象区划距离塘郞孙32m/2类村3777082北3m55m32户居民功能区北纬1120.2630.069序号保护目标经纬度相对方位与厂界距离与机加工/热处理车间距离保护内容保护对象环境功能区划东经北纬1塘郞孙村120.26377730.069082北3m32m/55m120户居民二类功能区2通一村120.26674130.070341东北300m/50户居民3后沈村120.26363330.071663北370m/25户居民4临北村120.26004030.067169西170m/90户居民5临浦第一幼儿园120.25897930.063857西南440m/500人师生6临浦社区学校120.25894430.062816西南490m/200人师生-27-(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用房,不新增用地,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8、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最后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CODCr、氨氮从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具体标准如下。表3.8-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表3.8-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切削液废气、淬火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三级标准6~950030040035*20注: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染物pHCODCr氨氮SS石油类限值6~9402(4)101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28-表3.8-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污染物单位二级(新扩改建)臭气浓度无量纲20(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表3.8-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固废暂存标准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适用范围: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及包装工具贮存,因此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即可。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29-总量控制指标3.9、总量控制(1)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现行的环保管理要求,主要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2)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替代本项目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3)总量控制建议值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如下:表3.9-1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表(单位t/a)污染物原有审批总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本项目排放量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量增减量削减比例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总量控制建议值废水量135135810810+675//810CODCr0.01350.01350.0320.032+0.0185//0.032NH3-N0.0020.0020.0020.0020//0.002-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实施,不新增土地,不新增建筑物,施工期只需安装设备即可。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无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废气(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汇总表4.1-1废气产排情况及相关参数一览表(2)废气监测计划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要求制定,具体如下:表4.1-2废气监测计划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非甲烷总烃1次/年监测点位厂界四周产排污环节切削液废气淬火废气污染物种类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产生情况产生量少量少量少量产生浓度///排放形式无组织无组织治理设施//排放情况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量少量少量少量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排放标准(3)废气源强核算说明①切削液废气本项目机加工过程采用水溶性切削液。切削液以水为基质、有机聚合物添加量低,且机加工为常温常压作业,无额外加热工序,有机聚合物无明显挥发条件,废气产生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定量分析。切削液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按非甲烷总烃计。②淬火废气本项目淬火过程采用水溶性淬火液,水分为主体。淬火过程虽存在高温工况,但淬火液与高温工件接触后快速冷却,高温持续时间极短,有机聚合物仅少量挥发;且基本无有机分解反应,恶臭气体产生量也极少。淬火废气整体产生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定量分析。淬火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按非甲烷总烃计,恶臭气体污染物按臭气浓度计。(4)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不涉及重金属及持续性污染物。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4.2、废水(1)废水污染物排放源汇总表4.2-1本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排污环节职工生活类别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CODCr氨氮产生情况产生浓度300mg/L30mg/L产生量0.243t/a0.024t/a治理设施治理工艺化粪池治理能力4t/d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排放情况废水排放量810t/a污染物排放浓度300mg/L30mg/L污染物排放量0.243t/a0.024t/a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去向萧山钱江水处理厂排放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及名称废水纳管口DW001类型一般排放口地理坐标经度120.263520;纬度30.066823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HJ971-2018)要求制定,具体如下: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废水纳管口pH、CODCr、NH3-N、SS、石油类等年-33-(3)废水源强核算说明根据水平衡,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员工人数6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平均用水量以50L/人/日计,则生活用水量为900t/a,排污系数按0.9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10t/a。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污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Cr300mg/L、NH3-N30mg/L,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243t/a、NH3-N0.024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后排入钱塘江。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主要污染物外环境排放浓度为CODCr40mg/L、NH3-N2(4)mg/L,排放量为CODCr0.032t/a、NH3-N0.002t/a。(4)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10t/a(2.7t/d),化粪池处理能力为4t/d(企业租赁整个厂区,无其他企业),能接受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确保水质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可行的。(5)纳管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杭州市滨江区、萧山城区和萧山南部地区的污水,地址位于杭甬高速公路以北、先锋河南侧。一期工程始建于1990年,采用“高效生物反应器(HCR)”工艺,设计规模为12万m3/d,2006年实施“HCR”工艺改造工程,污水处理采用A/A/O工艺,改造后的设计规模为10万m3/d。二期工程于2017年投入运行,设计规模24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A/O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脱水工艺。三期工程对现状34万m3/d规模进行提标改造,主要采用多点进水倒置A/A/O工艺,目前已改造完成。四期工程为满足萧山经-34-粗细曝厌格格气氧缺氧一期进水栅栅沉池池井井砂池三-交汇井外回流氯剂空气泵栅池房井砂池池反应池池回回流流济发展需求,拟实施扩建,新增4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采用地埋式竖向布置型式,生化处理采用改良AAO方案,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过滤工艺,尾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排放至钱塘江,该工程目前尚未运行。综上,萧山钱江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34万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74万m3/d。a)处理能力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10t/a(2.7t/d),仅占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008%(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约34万t/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相对较小,污水处理厂目前有能力接受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b)处理工艺萧山钱江水处理厂现有工程污水处理采用多点进水倒置A/A/O工艺,在处理工艺上针对本项目纳管污水是完全可行的。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图4.2-1萧山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c)设计进出口水质进水水质:萧山钱江水处理厂进口水质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满足进口水质标准要求。出水水质: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已具备执行省标条件,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根据2025年5月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监测数据,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表4.2-3萧山钱江水处理厂2025年5月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监测时间1#排放口2#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总氮pHCODCr氨氮总磷总氮2025.5.1/////6.6111.220.010.11577.4572025.5.2/////6.611.350.01070.11477.2992025.5.3/////6.5610.90.01510.1077.4882025.5.4/////6.5310.850.01780.09927.5612025.5.5/////6.4812.580.02040.09928.0992025.5.6/////6.5812.610.02230.09848.5562025.5.7/////6.7311.140.01840.10428.7382025.5.8/////6.6610.50.02130.08339.7752025.5.9/////6.6410.370.02650.09279.2552025.5.10/////6.677.010.02350.08826.7712025.5.11/////6.676.740.01530.09396.9052025.5.12/////6.568.340.01130.09097.5652025.5.13/////6.4525.530.02320.08758.072025.5.14/////6.4113.880.23940.10526.7292025.5.15/////6.3712.680.03770.08358.2052025.5.16/////6.4511.10.030.08278.5752025.5.17/////6.4710.450.03010.08768.058-36-2025.5.186.712.970.03770.10988.0966.4411.420.030.08797.7182025.5.196.6913.930.03830.12058.8536.4312.560.030.0928.3652025.5.206.7612.410.0410.12129.3533.4712.720.02970.10038.5262025.5.216.7810.310.07470.12589.2546.4911.040.05010.10028.7422025.5.226.8310.970.04250.13538.2746.529.630.03110.09517.3812025.5.236.8510.110.04480.13398.0856.5110.530.03290.09697.4982025.5.246.9410.270.04560.13687.6366.6210.020.03340.10846.8732025.5.256.839.950.04760.13528.0846.5710.790.03480.10727.4992025.5.266.7610.630.05030.13899.1136.5510.480.03680.11398.6012025.5.276.7610.50.05520.13479.6726.5110.960.04160.10929.1132025.5.286.7411.420.05780.14479.9986.511.990.04430.12629.3142025.5.296.7312.330.05640.179310.1266.4510.540.04260.13369.2932025.5.306.7211.370.05740.16969.6386.4311.710.04430.12938.932025.5.316.6910.850.05710.159.1276.4211.410.04290.128.702根据在线监控数据可知,目前萧山钱江水处理厂运行较稳定,出水可稳定达标。综上分析,本项目废水纳管至萧山钱江水处理厂是可行的。-37-4.3、噪声(1)噪声源强本次环评对数量较多且集中的同种设备,其声压级以多台设备声压级之和计。机械手为数控车床的辅助设备,故把机械手和数控车床合并分析。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见下表。表4.3-1噪声源强调查清单(1#厂房-室内声源)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外噪声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4幢厂房数控锯床2台801m隔声、减振45.047.8148.711.53.94.763.163.264.163.8全天2142.142.243.142.81m劈面打中心孔机床4台831m隔声、减振54.147.6139.811.412.74.366.166.266.266.92145.145.245.245.91m数控割槽机2台781m隔声、减振44.340.9149.54.54.311.261.161.861.961.22140.140.840.940.21m数控搓齿机3台811m隔声、减振54.740.2139.64.713.411.464.164.864.264.22143.143.843.243.21m数控铣床7台851m隔声、减振63.439.8129.84.622.711.468.168.868.168.22147.147.847.147.21m数控车床62台、机械手40台951m隔声、减振77.047.6117.311.635.94.177.777.777.678.62156.756.756.657.61m数控校直机1台771m隔声、减振70.340.2125.74.129.212.060.361.260.360.42139.340.239.339.41m感应淬火机床1台801m隔声、减振79.639.8116.24.238.112.063.464.163.363.42142.443.142.342.41m网带式回火炉1台701m隔声、减振89.840.215.44.248.512.053.854.153.353.42132.833.132.332.41m注:坐标以厂区西南角(120.263113,30.06673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距室内边界距离以声源中心为测量点。-38-(2)厂界达标情况分析a)预测模式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相关的计算方式进行预测。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下列近似求出: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下列公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②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基本公式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可按以下公式I或公式II计算。(I)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障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II)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障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Lpi(r)—距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第i倍频带A计权网络修正值,dB。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按下式计算。LA(r)=LA(r0)-Adiv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③噪声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④预测值计算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示如下: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b)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3-3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位置贡献值(昼间/夜间)背景值(昼间/夜间)预测值(昼间/夜间)标准值(昼间/夜间)厂界东侧49.1/49.1//60/50厂界南侧43.4/43.4//60/50厂界西侧44.8/44.8//60/50厂界北侧44.0/44.0//60/50北1居民44.5/44.557/4657.2/48.360/50北2居民43.0/43.056/4756.2/48.560/50注:企业昼夜间工况基本一致。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43-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监测计划本项目实施后噪声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要求制定,具体如下:表4.3-4噪声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厂界、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2次/季度(4)偶发性高噪声预防控制要求本项目偶发性高噪声主要为钢材卸料过程,考虑北侧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近,要求企业做好以下预防控制要求:①要求操作人员规范卸料,降低钢材卸放时与地面的距离;②将高噪声的卸料作业安排在昼间非休息时段,夜间不得卸料;③在卸料区周围设置声屏障。-44-4.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排放汇总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4-1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汇总一览表产生环节机加工机加工机加工淬火设备维护日常办公名称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沾切削液金属屑废淬火液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属性一般工业固废900-001-S17危险固废HW09(900-006-09)危险固废HW09(900-006-09)危险固废HW17(336-064-17)危险固废HW08(900-218-08)一般固废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切削液切削液淬火液液压油/物理性状固体液体固体液体液体固态环境危险特性/毒性毒性毒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年产生量550t/a7.5t/a5.5t/a0.5t/a1t/a9t/a贮存方式袋装桶装桶装桶装桶装袋装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利用或处置量550t/a7.5t/a5.5t/a0.5t/a1t/a9t/a环境管理要求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满足GB18597-2023、HJ1276-2022、HJ1259-2022等相关要求设置垃圾桶收集点-45-(2)固废源强核算说明本项目切削液、液压油等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因此不作为固废管理。a)金属边角料本项目钢材用量为9000t/a,根据物料平衡,金属边角料产生量为550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该固废代码为900-001-S17。b)废切削液根据水平衡,本项目废切削液产生量为7.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危废代码为HW09(900-006-09)。c)沾切削液金属屑类比同类型企业,本项目沾切削液金属屑产生量约占金属边角料的1%,则产生量为5.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危废代码为HW09(900-006-09)。d)废淬火液根据水平衡,本项目废淬火液产生量为0.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危废代码为HW17(336-064-17)。e)废液压油根据生产经验,本项目废液压油产生量为1t/a,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危废代码为HW08(900-218-08)。f)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人数6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天计,年工作天数为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处置去向及管理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去向详见下表:表4.4-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去向一览表本项目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详见下表:表4.4-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分析汇总表序号危废名称废物代码污染防治措施收集贮存运输处置1废切削液HW09(900-006-09)制定分类收集计划,采用相容的容器收集,做好台账和安全防护暂存在危废仓库,并做好“四防”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2沾切削液金属屑HW09(900-006-09)3废淬火液HW17(336-064-17)4废液压油HW08(900-218-08)序号固废名称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金属边角料一般固废900-001-S17550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符合2废切削液危险固废HW09(900-006-09)7.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3沾切削液金属屑危险固废HW09(900-006-09)5.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4废淬火液危险固废HW17(336-064-17)0.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5废液压油危险固废HW08(900-218-08)1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6生活垃圾一般固废/9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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