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15:56: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100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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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黎宏远:13958532355
  • 王聪娥:15867054599

正文内容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招 标 公 告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村两委会议决定,将位于前郭村大平山土地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范围及承包年限:大平山土地,总面积约50亩(按实际面积丈量为准,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不得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项目。承包期为1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二、承包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1、标底价:每年每亩1000元。2、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4、承包款支付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同时支付前8年承包款,后7年的承包款一年一付,第9年承包款在前8年承包款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三、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者中标,低于招标标底价的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按现场抓阄确定一家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重新招标。四、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1、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历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9:30时现场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十一楼会议室。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不计利息)。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公历2024年上午11月13日10:00时前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时。六、买标书及投标书填写方法:1、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放弃的,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3、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及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第一次承包款。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万(¥20000.00元)没收,由招标人另行发包。八、权责和义务: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或旅游项目开发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全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退还承包方剩余期限承包款。2、在承包期内如遇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3、承包方承包土地只允许种植使用,种植品种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可种植。4、承包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村方。5、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在承包期间对道路、土地做出建设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做任何赔偿补贴。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如有确实需要,需同村方共同商量决定,在村方同意下方可转包,否则村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支付的承包款不予退还。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可自行移走承包土地上的所有经济作物及所有建筑物,逾期移交的,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有权处置场地上的附着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8、若本项目承包期限到期,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享有优先续约权。9、承包期内,乙方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承包期内,招标人提供用电设施,用水由承包方自行解决。11、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九、其他事宜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3000元,由承包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十、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 系 人:黎宏远            联系电话:13958532355       招标代理公司: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聪娥联系电话:15867054599                        招租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6 日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招标文件(1).doc 暂无信息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村两委会议决定,将位于前郭村大平山土地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招标范围及承包年限:大平山土地,总面积约50亩(按实际面积丈量为准,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不得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项目。承包期为1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二、承包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1、标底价:每年每亩1000元。2、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4、承包款支付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同时支付前8年承包款,后7年的承包款一年一付,第9年承包款在前8年承包款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三、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者中标,低于招标标底价的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按现场抓阄确定一家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重新招标。四、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1、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历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9:30时现场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十一楼会议室。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不计利息)。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公历2024年上午11月13日10:00时前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时。六、买标书及投标书填写方法:1、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放弃的,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3、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及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第一次承包款。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万(¥20000.00元)没收,由招标人另行发包。八、权责和义务: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或旅游项目开发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全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退还承包方剩余期限承包款。2、在承包期内如遇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3、承包方承包土地只允许种植使用,种植品种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可种植。4、承包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村方。5、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在承包期间对道路、土地做出建设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做任何赔偿补贴。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如有确实需要,需同村方共同商量决定,在村方同意下方可转包,否则村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支付的承包款不予退还。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可自行移走承包土地上的所有经济作物及所有建筑物,逾期移交的,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有权处置场地上的附着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8、若本项目承包期限到期,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享有优先续约权。9、承包期内,乙方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承包期内,招标人提供用电设施,用水由承包方自行解决。11、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九、其他事宜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3000元,由承包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十、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联系方式招租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黎宏远联系电话:13958532355招标代理公司: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聪娥联系电话:15867054599招租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启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6日12.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方(乙方):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村两委会议决定,将位于前郭村大平山土地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一、招标范围:大平山土地,总面积约50亩(按实际面积丈量为准)。1、承包期限及起止时间承包期为15年,承包期限为公历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承包款及支付方式1、承包款款额:15年承包款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2、支付方式: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3、双方约定事项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或旅游项目开发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全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退还承包方剩余期限承包款。2、在承包期内如遇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3、承包方承包土地只允许种植使用,种植品种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可种植。4、承包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村方。5、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在承包期间对道路、土地做出建设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做任何赔偿补贴。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如有确实需要,需同村方共同商量决定,在村方同意下方可转包,否则村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支付的承包款不予退还。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可自行移走承包土地上的所有经济作物及所有建筑物,逾期移交的,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有权处置场地上的附着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8、若本项目承包期限到期,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享有优先续约权。9、承包期内,乙方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承包期内,招标人提供用电设施,用水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四、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订立,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即生效,履行完毕自行终止。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备案二份。甲方: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开户银行:承租人(签字):帐号: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3.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投标书致: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研究你单位的招标公告,我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报价(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及角分),承包你单位的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1、本次报价大小写均可,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我承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与你单位签订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村大平山土地承包项目合同,你单位有权没收我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并另行发包。大写规范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投标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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