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1079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6:13: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4亿元
中标单位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0.01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环快速通道跟踪审核设计概算编制
联系方式
  • :0575-81116710
  • :15068196480

正文内容

柯桥区政企区 | 一、合同编号:11N05280353420251002 二、合同名称: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1079号 四、项目名称: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联系方式:0575-81116710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南二号楼605-610室 联系方式:150681964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50012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50012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跟审合同.pdf 跟审合同.pdf 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第一部分协议书项目业主(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1.1.1“项目业主”指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指代建人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1.3“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4“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6“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9“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7“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8“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9“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0“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现状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由南北向的临杭大道和东西向的杭州湾大道两段现状道路改造组成,线路线位与老路线位基本保持一致。主线高架起点位于在建的杭州中环湖安路枢纽主线高架预留跳台处,主线高架采用左右分幅形式与预留跳台相接,左线起点桩号为ZK0+154.628,右线起点桩号为YKO+155.156。主线高架终点位于柯桥互通北广场出入口处,顺接在建的镜水路(钱滨线-329国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北段)高架桥,终点桩号为K9+881.629。主线高架路线全长9.727km。地面道路起点位于临杭大道与329国道交叉处,起点桩号为DMK0+000;地面道路终点位于杭州湾大道与柯桥互通北广场出入口交叉处西侧,终点桩号为DMK9+830.077。地面道路路线全长9.830km。主要结构物:本项目主线高架桥设特大桥(含互通主线桥)2座(5124.568m/1座、4543.433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地面道路共设桥梁2712.38m/13座(其中拼宽改造797.38m/11座、完全利用1915m/2座)、涵洞8道、平面交叉10处,全线设置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4.投资金额:本项目预算建安费约24亿元。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6.建设工期或周期:24个月。7.其他:。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工程、供电及照明系统、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审核、必要的现场工程量签证、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相关合同审核、暂定价签证、必要的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留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及档案资料等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合同价的清单数据进行复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对会议涉及内容的经济性提出专业意见,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3)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付款建议书。(4)承包方提出索赔时,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业主提供咨询意见。(5)协助采购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核定分阶段完成的分部工程结算(如有)。(7)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工作,对已签复的施工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系单,做好联系单汇总台账,方便采购人查看。(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及其他咨询服务。(9)对于必要的隐蔽工程测量及今后在抽审过程中无法查看、复原等的施工方法,应做好及时拍照存档,以便抽审人员查看。(10)应仔细阅读标底中清单描述,了解清单中的工作内容,施工方若出现局部描述抛项或漏项,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拍照存档。(11)会同采购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12)收集整理全部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出具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者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与施工中标价和结算送审价明细的对比(含单价、工程量、金额)分析,并制作电于档案文件存档,配合甲方提供其他结算资料。(13)施工过程中须对主要材料的型号、品牌进行核对。(14)完成采购人的结算审计工作,配合完成审计局对本项目的抽审和复审工作。(15)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如监理、竣(交)工检测费用计量)。以上内容外的其他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工作内容。四、服务期限服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五、质量标准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所有条款要逑。六、双方的义务1.委托人的义务1.1提供资料悉托人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1.2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郦超超,其权限范围:代表委托人处理工程所涉及全部事项。2.咨询人的义务2.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2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7人。212项目负责人为:陈朝阳,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代表咨询人处理工程所涉及全部造价咨询事项。213资询人更换项月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咨询人填报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跟踪人员一致。委托方可要求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但咨询人未经委托方事先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委托方同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中标单位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委托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否则,咨询人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委托方支付40000元违约金。2.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上报的咨询方案和工作人员进行随时调整。2.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2.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在委托方提出工程变更7天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收到结算书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初稿,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具体根据项目情况提供。2.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2.3成果文件的提供(1)咨询人审核并且确认造价咨询(标底)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标底、控制价的准确性,尤其是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招标上限价应按分项预算严格控制,对超过预算项说明原因,并报委托人批准;并对审核结果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2)咨询人应做好新增的单价询价工作,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查询工作,并应出具相应的价格咨询报告或审核意见;(3)咨询人应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建立分管项目的合同、支付、变更、预结算等各种台账;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动管态控制,处理各类有关工程造价的事宜,定期提交投资控制报告。(4)咨询人应对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取证的)等利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现场取证,并留存记录及影像资料;(5)咨询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变更、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办理设计变02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手续,及时审核变更预算,出具审核报告;(6)负责工程结算的内审并配合报相关部门审定;负责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经济指标分析,负责提交结算内审事项表;负责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合财务办理竣工决算;负责审核结算款、保修款,协助办理审批手续,结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资料归档;2.4投资控制工作总结(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委托人提交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工作总结,该总结作为工程咨询工作的一项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委托人资料室备案。(2)投资控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工程概况及建设全过程情况、造价资询工作手段、造价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的内容、原因、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九法,对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评价与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概算与结算情况对比分析),工程遗留问题的总结与分析等,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5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七、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1)本项目为固定下浮率合同。(2)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即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为:3425713元,工程结算审核费签约合同价为1074413元;2.结算原则:(1)采购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人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结算方式:多标段累计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基准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即(“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扣除“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规定收费标准计费×50%×(1-12.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编制或审核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NaN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一1000万元 1001-2000万元 2001-5000万元 5001-10000万元 10000万元以上 NaN 1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估算价 1.3 1.1 0.9 0.7 0.6 0.5 0.4 NaN 2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1.7 1.5 1.3 1.1 1.0 0.9 0.8 NaN 3 工程量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2.9 2.7 2.5 2.3 2.1 1.9 1.7 NaN 4 清单计价法 投标报价编制 投标报价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4 1.2 1.0 0.8 0.6 0.5 0.4 5 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6 3.3 3.0 2.7 2.4 2.1 1.8 6 定额计价法 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0 2.5 2.3 2.1 1.9 1.7 1.5 7 工程结算编制 工程结算编制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2.5 2.2 1.9 1.6 1.3 1.0 0.7 8 工程结 工程结 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2.8 2.5 2.2 1.9 1.6 1.3 1.0 8 算审核 算审核 追加费用 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 5% 5% 9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 1.6 1.2 0.8 0.5 0.3 0.1 10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0 11.0 10.0 9 7 6.0 5.0 清单注: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3)结算审核1)基本费:单标段工程送审价为基准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收费标准计费×50%×(1-12.5%);2)核增、减追加费: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费用由采购人在本工程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或由中标施工方单独缴纳至采购人处。3.付款方式:(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根据合同施工工期,原则上按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10%,每次出具正式半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施工工期完工,累计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后,半年内支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20%,累计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的80%。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结算价款100%。(2)工程结算审核费: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核费结算价款的7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3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咨询人需要提供符合项目业主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八、违约责任349咨询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未能达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分别给与以下经济处罚:8.1咨询人不及时核定工程量的(因委托方、监理方、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委托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咨询人每次按30000元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82资询人工作人员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一经发现,咨询人须支付合同价的20%为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赔偿。8.3咨询人严禁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一经发现,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赔偿。84对抽审项目原审定造价与抽审审定造价正负绝对值误差率3%(含)-5%的,扣减相应项目30%的审核基本费。对抽审项目原审定造价与抽审审定造价正负绝对值误差率5%(含)以上的,扣减相应项目50%的审核基本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提请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审核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咨询人提供的各专业审核负责人名单执行,发现一次,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8.5咨询人应在采购人提出工程变更7天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若逾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同时,若因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质量原因,导致其与实际误率在3%及以上的或5万元以上的,每一项处以10000的违约金。86询人埴报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跟踪审核人员一致。采购人可要求资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但咨询人未经委托方事先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委托方同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中标单位每更换一人次,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否则,咨询人每更换一人次,应向采购人支付40000元违约金。87次询人在合同台账,联系单台账、工程款支付台账等其它全过程造价咨询台账资料记录有不实或不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审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建档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88资询人驻场人员,未按规定检查记录进场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或记录不实,或未按要求进行材料询价,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8.9咨询人驻场人员未对必要的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取证的)等利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现场取证:未留下记录及影像资料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依据:未及时取证或取证不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810资询人项目开工后现场驻场人员必须到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每个星期需到岗不少于3天。咨询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到岗,每月被查实脱岗1人/次(天),处以1000元/人每次的违约金。工程项目会议出席、或遇突发问题需协助等工作需要时,咨询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未能按要求到场的,将处以1000元/人每次的违约金。8.11咨询人在接受标底资料3周内,出具成本控制成果报告,未按时完成的,将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8.12咨询人按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每月提交施工形象进度报告书,如影响支付进度的,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8.13结算审核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资料归档,未按时完成的,将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8.14考核按区建设集团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8.15违约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11月日。2.订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十、合同生效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项目业主执贰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项目业主: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MA2BFAL386纳税人识别码:91330621MA2BFAL386住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312030电话:0575-85673810传真电子信箱:委托人: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052803534D纳税人识别码:91330621052803534D住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312030电话:0575-81116710传真电子信箱:咨询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6754400668X纳税人识别码:91330106754400668X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F账号:1902010104001412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西支行邮政编码:310012电话:0571-88259227传真:0571-88259337电子信箱:拟委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总表姓名拟在本项目任职职称证书名称专业完成项目名称陈朝阳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张晔炜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吉罗喆项目组成其他人员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申振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李才进(驻场人员)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蒋璐助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常永振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核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第一部分协议书项目业主(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1.1.1“项目业主”指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指代建人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1.3“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4“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6“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9“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7“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8“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9“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0“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现状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由南北向的临杭大道和东西向的杭州湾大道两段现状道路改造组成,线路线位与老路线位基本保持一致。主线高架起点位于在建的杭州中环湖安路枢纽主线高架预留跳台处,主线高架采用左右分幅形式与预留跳台相接,左线起点桩号为ZK0+154.628,右线起点桩号为YKO+155.156。主线高架终点位于柯桥互通北广场出入口处,顺接在建的镜水路(钱滨线-329国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北段)高架桥,终点桩号为K9+881.629。主线高架路线全长9.727km。地面道路起点位于临杭大道与329国道交叉处,起点桩号为DMK0+000;地面道路终点位于杭州湾大道与柯桥互通北广场出入口交叉处西侧,终点桩号为DMK9+830.077。地面道路路线全长9.830km。主要结构物:本项目主线高架桥设特大桥(含互通主线桥)2座(5124.568m/1座、4543.433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地面道路共设桥梁2712.38m/13座(其中拼宽改造797.38m/11座、完全利用1915m/2座)、涵洞8道、平面交叉10处,全线设置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4.投资金额:本项目预算建安费约24亿元。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6.建设工期或周期:24个月。7.其他:。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工程、供电及照明系统、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审核、必要的现场工程量签证、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相关合同审核、暂定价签证、必要的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留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及档案资料等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合同价的清单数据进行复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工程例会,对会议涉及内容的经济性提出专业意见,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3)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付款建议书。(4)承包方提出索赔时,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业主提供咨询意见。(5)协助采购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核定分阶段完成的分部工程结算(如有)。(7)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工作,对已签复的施工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系单,做好联系单汇总台账,方便采购人查看。(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及其他咨询服务。(9)对于必要的隐蔽工程测量及今后在抽审过程中无法查看、复原等的施工方法,应做好及时拍照存档,以便抽审人员查看。(10)应仔细阅读标底中清单描述,了解清单中的工作内容,施工方若出现局部描述抛项或漏项,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拍照存档。(11)会同采购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12)收集整理全部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出具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者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与施工中标价和结算送审价明细的对比(含单价、工程量、金额)分析,并制作电于档案文件存档,配合甲方提供其他结算资料。(13)施工过程中须对主要材料的型号、品牌进行核对。(14)完成采购人的结算审计工作,配合完成审计局对本项目的抽审和复审工作。(15)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如监理、竣(交)工检测费用计量)。以上内容外的其他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工作内容。四、服务期限服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配合期: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一年(如列入上级管理部门抽审的,配合期在上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抽审工作止)。五、质量标准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所有条款要逑。六、双方的义务1.委托人的义务1.1提供资料悉托人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1.2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郦超超,其权限范围:代表委托人处理工程所涉及全部事项。2.咨询人的义务2.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2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7人。212项目负责人为:陈朝阳,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代表咨询人处理工程所涉及全部造价咨询事项。213资询人更换项月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咨询人填报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跟踪人员一致。委托方可要求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但咨询人未经委托方事先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委托方同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中标单位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委托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否则,咨询人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委托方支付40000元违约金。2.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上报的咨询方案和工作人员进行随时调整。2.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2.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在委托方提出工程变更7天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收到结算书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初稿,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具体根据项目情况提供。2.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2.3成果文件的提供(1)咨询人审核并且确认造价咨询(标底)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标底、控制价的准确性,尤其是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招标上限价应按分项预算严格控制,对超过预算项说明原因,并报委托人批准;并对审核结果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2)咨询人应做好新增的单价询价工作,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查询工作,并应出具相应的价格咨询报告或审核意见;(3)咨询人应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建立分管项目的合同、支付、变更、预结算等各种台账;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动管态控制,处理各类有关工程造价的事宜,定期提交投资控制报告。(4)咨询人应对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取证的)等利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现场取证,并留存记录及影像资料;(5)咨询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变更、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办理设计变02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手续,及时审核变更预算,出具审核报告;(6)负责工程结算的内审并配合报相关部门审定;负责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经济指标分析,负责提交结算内审事项表;负责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合财务办理竣工决算;负责审核结算款、保修款,协助办理审批手续,结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资料归档;2.4投资控制工作总结(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委托人提交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工作总结,该总结作为工程咨询工作的一项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委托人资料室备案。(2)投资控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工程概况及建设全过程情况、造价资询工作手段、造价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的内容、原因、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九法,对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评价与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概算与结算情况对比分析),工程遗留问题的总结与分析等,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5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七、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1)本项目为固定下浮率合同。(2)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即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为:3425713元,工程结算审核费签约合同价为1074413元;2.结算原则:(1)采购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人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结算方式:多标段累计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基准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即(“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扣除“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规定收费标准计费×50%×(1-12.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编制或审核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NaN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一1000万元 1001-2000万元 2001-5000万元 5001-10000万元 10000万元以上 NaN 1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估算价 1.3 1.1 0.9 0.7 0.6 0.5 0.4 NaN 2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1.7 1.5 1.3 1.1 1.0 0.9 0.8 NaN 3 工程量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2.9 2.7 2.5 2.3 2.1 1.9 1.7 NaN 4 清单计价法 投标报价编制 投标报价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4 1.2 1.0 0.8 0.6 0.5 0.4 5 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6 3.3 3.0 2.7 2.4 2.1 1.8 6 定额计价法 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3.0 2.5 2.3 2.1 1.9 1.7 1.5 7 工程结算编制 工程结算编制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2.5 2.2 1.9 1.6 1.3 1.0 0.7 8 工程结 工程结 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2.8 2.5 2.2 1.9 1.6 1.3 1.0 8 算审核 算审核 追加费用 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 5% 5% 9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 1.6 1.2 0.8 0.5 0.3 0.1 10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0 11.0 10.0 9 7 6.0 5.0 清单注: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3)结算审核1)基本费:单标段工程送审价为基准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收费标准计费×50%×(1-12.5%);2)核增、减追加费: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表格进行计算,费用由采购人在本工程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或由中标施工方单独缴纳至采购人处。3.付款方式:(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根据合同施工工期,原则上按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10%,每次出具正式半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施工工期完工,累计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后,半年内支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总额的20%,累计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的80%。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结算价款100%。(2)工程结算审核费: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核费结算价款的70%;配合期结束后支付剩余3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咨询人需要提供符合项目业主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八、违约责任349咨询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未能达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分别给与以下经济处罚:8.1咨询人不及时核定工程量的(因委托方、监理方、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委托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咨询人每次按30000元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82资询人工作人员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一经发现,咨询人须支付合同价的20%为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赔偿。8.3咨询人严禁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一经发现,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赔偿。84对抽审项目原审定造价与抽审审定造价正负绝对值误差率3%(含)-5%的,扣减相应项目30%的审核基本费。对抽审项目原审定造价与抽审审定造价正负绝对值误差率5%(含)以上的,扣减相应项目50%的审核基本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提请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审核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咨询人提供的各专业审核负责人名单执行,发现一次,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8.5咨询人应在采购人提出工程变更7天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若逾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同时,若因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质量原因,导致其与实际误率在3%及以上的或5万元以上的,每一项处以10000的违约金。86询人埴报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实际参与全过程跟踪审核人员一致。采购人可要求资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但咨询人未经委托方事先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委托方同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中标单位每更换一人次,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否则,咨询人每更换一人次,应向采购人支付40000元违约金。87次询人在合同台账,联系单台账、工程款支付台账等其它全过程造价咨询台账资料记录有不实或不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审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建档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88资询人驻场人员,未按规定检查记录进场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或记录不实,或未按要求进行材料询价,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8.9咨询人驻场人员未对必要的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取证的)等利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现场取证:未留下记录及影像资料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依据:未及时取证或取证不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810资询人项目开工后现场驻场人员必须到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每个星期需到岗不少于3天。咨询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到岗,每月被查实脱岗1人/次(天),处以1000元/人每次的违约金。工程项目会议出席、或遇突发问题需协助等工作需要时,咨询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未能按要求到场的,将处以1000元/人每次的违约金。8.11咨询人在接受标底资料3周内,出具成本控制成果报告,未按时完成的,将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8.12咨询人按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每月提交施工形象进度报告书,如影响支付进度的,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8.13结算审核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资料归档,未按时完成的,将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8.14考核按区建设集团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8.15违约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11月日。2.订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十、合同生效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项目业主执贰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项目业主: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MA2BFAL386纳税人识别码:91330621MA2BFAL386住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312030电话:0575-85673810传真电子信箱:委托人:绍兴市柯桥区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052803534D纳税人识别码:91330621052803534D住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312030电话:0575-81116710传真电子信箱:咨询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6754400668X纳税人识别码:91330106754400668X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F账号:1902010104001412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西支行邮政编码:310012电话:0571-88259227传真:0571-88259337电子信箱:拟委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总表姓名拟在本项目任职职称证书名称专业完成项目名称陈朝阳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张晔炜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吉罗喆项目组成其他人员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申振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李才进(驻场人员)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蒋璐助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常永振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跟踪审计第SJ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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