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项目编号[350922]YCJS[GK]2025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20:55: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华川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29.80万元
代理单位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水质提升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联系方式
  • :0593-3813009
  • 钟女士:0593-2056058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350922]YCJS[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华川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区镜浦路11号 6,298,000.00元 99.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 服务类(华川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 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29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忠兴 评审专家: 郑巧銮 、 刘若秀 、 康必桢 、 黄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载明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②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3.69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合格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 地址:古田县614中路八支二弄13号7楼 联系方式:0593-381300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碧海云天1幢1梯402室 联系方式:0593-205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593-2056058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华川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华川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华川技术有限公司).pdf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无)编制说明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页共10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无)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第9页共10页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三-2-①-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的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敖江霍口溪双口渡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一期(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华川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048.74万元,资产总额为4448.43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华川技术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7月1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页共10页附:中小企业查询结果截图2025/5/205:56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图小微企业查询913501001544134654Q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华川技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501001544134654成立日期:1997年04月08日月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党政粮关找错https://xwgy.gsxt.gov.cn/mirco/microlib1/1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7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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