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1001276A_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4:42: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预算金额4.40万元
中标单位山东浩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40万元
代理单位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车辆维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联系方式
  • :13188949072
  • :15005410098

正文内容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1001276A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00000202501001276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288号 联系方式:15005410098 供应商(乙方):山东浩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经十西路东龙泉大厦一楼工商银行南邻17638号 联系方式:131889490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无 1 4.40917 4.4091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合同(浩丞).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1001276A_001计划编号:37010000030601620250011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供应商:山东浩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一十四日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浩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女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北政府采贝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车辆维修项目。2.服务地点: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3.服务内容和范围:双方约定的车辆维修二、服务期限一年政府采购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国家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零玖拾壹元柒角(¥44,091.7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政府采购供应商项目经理:化政府采购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4,091.7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化政府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2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14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经十西路东龙泉大住所: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288号厦一楼工商银行南邻1763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005410098,电话:1318894907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济南五峰路支行账号:,账号:160215530900008189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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