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1-1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3-26 22:21: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168.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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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1399452.0 保证金:270000.0 加价幅度:5000.0 标的物所在地:辽宁沈阳市和平区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等60套房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4月27日10时至2026年0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专项咨询(辅拍公司)电话:15321151181 法院监督电话:冯法官 024-83213068 15640532649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从未就网络司法拍卖与任何中介机构合作,辽宁翰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院就本标的委托的唯一辅拍机构,成交后辅拍费用无需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看样、竞买过程中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集中看样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00,看样地点为房产所在地。 现场标的看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640083772(请于看样前联系)一、拍卖标的: 序号 地址 建筑面积(㎡) 评估价(元) 一拍起拍价(元) 竞价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规划用途 房证情况 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23-1 177.48 2411598 1688119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25-1 177.48 2411598 1688119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3-1 175.25 2143132 1500193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18-1 175.25 2262302 1583612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28-1 179.73 2442171 1709520 5000 340000 住宅 无证 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22-3 156.92 2115125 1480588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32-2 103.97 1405259 983682 2000 190000 住宅 无证 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26-3 158.98 2142891 1500024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17-1 175.25 2262302 1583612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1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6号1-15-1 175.25 2262302 1583612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1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8-3 179.73 2422581 1695807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1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30-3 179.73 2543719 1780604 5000 350000 住宅 无证 1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4-3 177.49 2392388 1674672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1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5-3 177.49 2392388 1674672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1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6-3 179.73 2422581 1695807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1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5-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1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3-1 156.92 2132229 1492561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1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1-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1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2-1 156.92 2132229 1492561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2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8-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2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5-1 154.87 1893905 1325734 5000 260000 住宅 无证 2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4-1 154.87 1893905 1325734 5000 260000 住宅 无证 2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3-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2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6-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2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1 154.87 1893905 1325734 5000 260000 住宅 无证 2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6-1 158.99 2160356 1512250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2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3-1 154.87 1893905 1325734 5000 260000 住宅 无证 2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1-1 156.92 2132229 1492561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2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4-1 156.92 2132229 1492561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3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5-1 156.92 2132229 1492561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3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2-1 154.87 1999217 1399452 5000 270000 住宅 无证 3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9-1 158.99 2160356 1512250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3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7-1 154.87 1893905 1325734 5000 260000 住宅 无证 3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7-1 158.99 2160356 1512250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3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8-1 158.99 2160356 1512250 5000 300000 住宅 无证 3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3-3 177.49 2392388 1674672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3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30-2 103.97 1405259 983682 2000 190000 住宅 无证 3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0-2 103.24 1328905 930234 2000 180000 住宅 无证 3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3-3 175.26 2126079 1488256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4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7-2 103.97 1338302 936812 2000 180000 住宅 无证 4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5-3 175.26 2126079 1488256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4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1-3 177.49 2392388 1674672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4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3-2 102.72 1256060 879242 2000 170000 住宅 无证 4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9-3 177.49 2272937 159105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4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9-2 103.24 1262419 883694 2000 170000 住宅 无证 4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3-3 175.26 2244380 157106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4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6-3 175.26 2126079 1488256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4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8-2 102.72 1256060 879242 2000 170000 住宅 无证 4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2 102.72 1190011 833008 2000 160000 住宅 无证 5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0-3 177.49 2392388 1674672 5000 330000 住宅 无证 51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0-3 175.26 2244380 157106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52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3 175.26 1657609 1160327 5000 230000 住宅 无证 53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2-2 103.24 1328905 930234 2000 180000 住宅 无证 54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8-3 175.26 2126079 1488256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55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8-3 175.26 2244380 157106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56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28-2 103.97 1338302 936812 2000 180000 住宅 无证 57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6-3 175.26 2244380 157106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58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17-3 175.26 2244380 1571066 5000 310000 住宅 无证 59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32-2 103.97 1405259 983682 2000 190000 住宅 无证 60 沈阳市和平区肇东街5-7号1-9-3 175.26 2126079 1488256 5000 290000 住宅 无证 上述房产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及商服用地。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房产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的认可,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房产均未办理房证,是否具备办证要求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室内有物品,成交后腾空。 2、该房产是否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税费等欠费及现存、潜在的实物、法律上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亦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法院仅负责标的房产的实物交付,物业公司入住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入住手续引发的纠纷本院不予处理。 3、房产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该房产以现状进行拍卖。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该房产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房产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现场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的认可,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产的预购登记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符,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房产面积差异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房产是否设立居住权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需视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房产交接后,如再次发生占用问题,本院不予处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房产的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买受人。该房产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房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房产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该房产户籍信息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负责该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6、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滞纳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金额及流程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调查结果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7、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的风险,以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10、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因案外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案件进入执行异议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涉及的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会导致拍卖中止、暂时不能交付标的物、暂时无法过户等相关后果,亦可能发生执行回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案件进入执行异议程序不属于法定撤销司法拍卖的理由。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特别提示: 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竞拍者应当谨慎对待。参拍前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拍、竞拍。 2、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在竞买平台填写的地址视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填写的地址、电话发生变更或有误,应于成交后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院。如未履行通知义务,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4、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等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在本院送达成交裁定前向本院提交其自申请参加竞拍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竞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仍违规参拍进而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等后果的,竞买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满足法定的代理人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为竞买、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如需委托代理人参拍,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于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手续,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人活动视为参买人本人行为。委托关系成立前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房产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先确定在拍卖标的所在市县等具有购房资格,具体限购政策等应当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辽宁翰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辽宁翰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院就本标的委托的唯一辅拍机构,成交后辅拍费用无需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看样、竞买过程中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拍卖标的专项咨询电话:15321151181 集中看样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00,看样地点为房产所在地。 现场标的看样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15640083772(请于看样前联系) 特别提示:辽宁翰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或注销他项权证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3、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案外人或被执行人等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本案进入执行异议程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涉及的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会导致拍卖中止、暂时不能交付标的物、暂时无法过户等相关后果,亦可能发生执行回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执行异议程序导致的拍卖程序中止亦不属于法定撤销司法拍卖的理由。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申请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需交纳差额部分。 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在网上支付,支付后联系法院,联系电话:15321151181,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欲使用贷款方式支付拍卖款项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贷款须知及贷款流程。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十一、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或差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本公告内容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可能发生更改,以最后一次发布为准。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拍卖须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04月27日10时至2026年0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机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九、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在网上支付,支付后联系法院,联系电话:15321151181,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材料。标的专项咨询电话:15321151181 法院监督电话:冯法官 024-83213068 156405326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执行裁定书(1).pdf 评估报告1.pdf 评估报告2.pdf 详情请见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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