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00SZ25SJ002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7:57: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2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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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陶主任:0553-8118602
  • 段玉玲:15255334436

正文内容

投标 项目编号 WH100SZ25SJ0024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0200099502886M-20250121-000031-8 一、项目编号:WH100SZ25SJ0024 二、项目名称: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内;建设规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招标范围: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探与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并备案)、设备技术标书(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并取得相应批复(包含图审费及各个阶段的专家评审费用)。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应参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及修改、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其他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7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1.8亿,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万。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进行异议。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4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4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 4.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人:陶主任  电话:0553-811860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人:段玉玲      电话:15255334436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路与芜湖南路交叉路口东侧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0553-8826501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意向.pdf 湾沚区政府采购计划书.pdf 招标计划表.pdf 湾沚区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pdf 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WH100SZ25SJ0024)招标文件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01月2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编号:WH100SZ25SJ0024二、项目名称: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内;建设规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招标范围: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探与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并备案)、设备技术标书(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并取得相应批复(包含图审费及各个阶段的专家评审费用)。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应参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及修改、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其他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70个日历天)。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1.8亿,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万。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7.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进行异议。(2)其他要求:无。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4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45。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八、其他公告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4.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十、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联系人:陶主任电话:0553-811860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联系人:段玉玲电话:15255334436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路与芜湖南路交叉路口东侧市民服务中心五楼电话:0553-8826501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十一、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性资金,已落实1.2.2出资比例100%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70个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5)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招标公告(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材料,该信息调用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开标前一日24:00时已生效的信息)(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注:(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1分包不允许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书面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注册地不在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无为市、南陵县)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3.2.3报价方式以国家计委、建设部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基础,以费率(优惠率)报价,其中计算收费时的相关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报价格式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此处费率(优惠率)是指优惠至给定标准比例,如费率(优惠率)60%是指优惠至标准值的60%。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100%;最终设计费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含招标内容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2)项目名称、规模、起止点以建设单位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不成功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2)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入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技术标暗标,技术标书制作要求:(1)技术标排版要求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文本格式。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面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2)技术标书中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在商务标、报价文件中。(3)技术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出现页码。否则,该技术标作零分处理。注: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开标系统进入方式: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选择“市场主体”-“交易系统”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排序要求中标候选人人数:1-3个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3日(3)公示内容: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④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荣誉(如有)、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如有);⑤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⑥投标人评标得分情况,包括商务部分信用标(如有)、商务部分其他因素(如有)、技术标(如有)、投标报价得分;⑦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⑧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⑨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注:房屋建筑工程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内容(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名单、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7.7.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选择,各县分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7.1履约保证金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还: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5)是否免缴履约保证金:否。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要求:1.编制要求及规定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联系方式为准)澄清,如遇电话15分钟内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10.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0.2.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dlycx/?tablename=credit_rsb_fr_tqnmggz&gsName=%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6)在被市级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https://zjw.wuhu.gov.cn/xwzx/pgt/index.html)。10.2.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情形之一且在有效期内;(2)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且在有效期内。10.3相关政策要求(1)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芜市建函〔2024〕126号)。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10.4设计方案现场递交无需现场递交(注:设计方案上传至系统中,请自行控制文档大小)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七、其他资料(一)服务承诺函格式、内容自定其他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自行提供。八、技术部分格式自拟。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遗、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bszn/003004/subpage.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效率,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政府性资金(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采购人)为保障其招标采购项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免遭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前款合同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形式。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约定标准收取、规范管理、及时退付”原则。第五条招标人(采购人)人负责根据本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情况明确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文件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中心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中的现金部分,并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办理扣除、退还等,负责资金安全。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部分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解除保证责任或索赔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扣除、划转等规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第六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提交(转交)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全部交入(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专户日常核算管理工作,并建立明细账。市财政局负责对履约保证金专户进行监督。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其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单据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台账。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第七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并结合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第八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手续,其中现金部分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标准(或数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或数额)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合同无明确金额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具体标准(或数额)。第十条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一)采用现金形式的,中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所附的银行保函格式文本仅供参考,不做强制要求。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查验确认保函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并保管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提交中心。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签发验收证书满6个月,或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满12个月。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银行保函进行续保。(三)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现金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一)项规定办理;银行保函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二)项规定办理。(四)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保证保险手续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交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保单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保单复印件提交中心。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保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保证保险保单进行展期。第十一条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并依据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可以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置换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办理置换手续时,需提供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办理置换履约保证金现金手续的书面意见。第三章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第十二条中标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采购人)要求提供材料并向其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负责办理退付审核。逾期办理的,除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将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年度目标考核。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中心提交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代退手续,上述资金应退付至中标人的账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履约保证金退付报告里明确退付金额。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退付手续。第十三条在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审慎审查后,可以按照项目完工进度同比例退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暂停或终止实施的,招标人(采购人)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如项目重新实施,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人重新提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心办理本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代退手续时,以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文件为办理依据。第十四条履约保证金现金退付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保证金本息。第十五条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决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明确具体扣除现金金额、处理方式、划转账户信息等并书面函告中心,中心办理扣除手续并对扣除资金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办理索赔理赔等。上述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对不予退付的,市及市(县、区)级项目(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账户。省直单位、国企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项目,扣除资金划转至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账户。(二)对暂不退付的,需明确扣除的起止时间,在到期前,需再次书面函告中心予以处理。对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现金需要再退付的,按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退付程序办理。招标人(采购人)对已到期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后续处理意见的,由中心统一划转至市财政账户。第十六条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提取、划转等要求的,除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提取或划转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人(采购人)书面明确的标准(或数额),且不得超过中标人缴纳的总额,涉及两起或两起以上提取或划转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第十七条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相关要求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应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退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公管局。第十九条市公管局应适时对中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和扣除、划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应加强对中心履约保证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履约保证金专户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一条市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二)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提交至指定履约保证金专户的;(三)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未自其单位账户转出的;(四)提交虚假伪造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第二十三条招标人(采购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三)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收入至指定专户的;(四)未按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现金和银行保函的;(五)未按规定扣除和划转履约保证金的;(六)擅自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的;(七)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造成后果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收退操作流程由中心另行制定。各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遵照执行。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公管〔2020〕24号、公管〔2020〕73号)同时废止。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来源: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81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2002025年01月面向中小微企业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04日湾沚区政府采购计划书FS34022120250008号,,,FS34022120250008号,,,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编报的《湾沚区政府采购计划书》已审批,请凭本计划书按相应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并注意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采购指标信息采购指标信息采购指标信息采购指标信息采购指标信息采购指标信息指标文号指标类型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是否适宜中小企业不适宜原因预【2025】0009号预采购指标无限2000000.00否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合计数量:无限合计数量:无限合计金额(元):2000000.00合计金额(元):2000000.00合计金额(元):2000000.00合计金额(元):2000000.00采购计划信息采购计划信息采购计划信息采购计划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50008号联系人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15905535186项目名称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申请编号504731采购目录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实施形式委托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归口业务处室综合科是否高校科研设备采购否是否进口设备采购否是否PPP项目PPP否是否一签多年项目否是否依法招标工程项目否否否1/3采购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和专题编制、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方案论证和咨询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2/3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记录时间机构操作人操作记录备注2025年01月14日采购单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管委会发起采购计划申请审核流程2025年01月14日采购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2025年01月14日主管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025年01月14日财政监管:湾沚区财政施欣审核通过同意3/3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计划,Page1of32025年01月17日星期五14:11:12,长辈版无障碍标题检索请输入关键词高效规范廉洁首页交易信息服务指南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计划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计划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中标结投标保中标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履约信项目异划示记告更息选人公果公示证金退知书息变更更信息息常2024-…,示,还信息来源:null信息时间:2024-12-0509:10阅读次数:515次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205/14b02724-1b36-4bd9-97dc-74d070d5e9c3.html,2025-01-17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中标结投标保中标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履约信项目异划示记告更息选人公果公示证金退知书息变更更信息息常2024-…信息来源:null示信息时间:2024-12-0509:10还阅读次数:515次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计划,Page2of3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招标计划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发布时间2024-12-05招标人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陶主任联系方式0553-8118602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湾发改项〔2024〕303号)《关于同意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湾发改项〔2024〕303号)《关于同意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湾发改项〔2024〕303号)《关于同意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湾发改项〔2024〕303号)资金来源财政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总规模为6万m3/d,其中一期大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6万m3/d,设备规模3万m3/d;本次实施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土建扩建规模3万m3/d,全厂设备扩建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指标中COD、BOD5、NH3-N、TP、氟化物(以F计)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新建10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本次采购勘察设计服务。序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预估招标控制价招标方式交易系统计划招标时间备注1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和专题编制、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方案论证和咨询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2000000.0元公开招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2025-01-07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招标计划表.pdf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205/14b02724-1b36-4bd9-97dc-74d070d5e9c3.html,2025-01-17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计划Page3of3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省内地市市内相关联系我们网站地图隐私声明网站使用帮助主办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量统计:86027857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3-312194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7502922号网站标识码:3402000058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36号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205/14b02724-1b36-4bd9-97dc-74d070d5e9c3.html2025-01-17湾沚区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50008号采购单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二期项目勘察设计联系人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1590553518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归口财政内部机构综合科项目类别服务实施形式委托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代理机构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中小企业预留金额备注具体要求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干达日期:20250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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