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350001]FJKT[CS]202400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5:37: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8.67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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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老师:835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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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350001]FJKT[CS]2024004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001]FJKT[CS]2024004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村1号 联系方式:83563307 供应商(乙方):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55号龙旺商业中心3#楼11层1103办公 联系方式:139608866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1(项) ¥0.0000 ¥2,186,680.00 满足学校需求 合同金额: 2,186,6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6月25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12月25日 合同编号:[350001]FJKT[CS]202400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首山村1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563307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55号龙旺商业中心3#楼11层1103办公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13960886681传真:电子邮箱:124880134@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KT[CS]2024004的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2,186,680.00-第1页-品目编码B05100000品目名称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采购标的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施工工期(单位)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60日历日内工程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经理李巧霞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9202003237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2,186,680.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2,186,68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60日历日内4.2交付地点: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4.3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1、本项目拟采购的是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部分生活、消防给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具体以各单个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2、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本次采用总价合同(暂列金如未发生工程量变化,结算时扣除)。3、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具体情况了解,为本项目制定有关方案、措施及制度,须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积极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4、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或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二次报价时若未提供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按二次报价总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比例统一下浮。供应商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暂估价(若有)不进行下浮。5、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投标时最新国标要求。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本项目相关标准遇国家重新修订,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6、本招标项目采购人推荐的主要材料“球墨铸铁管”参考品牌“Kubota久保田”、“新兴铸管”、“济钢JGANG”;主要材料“波纹管”和“钢塑复合管”参考品牌“联塑LESSO”、“亚通ATON9”和“金德Ginde”。参考品牌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供应商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第2页-10.1本项目要求质量等级为:验收合格。10.2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专人验收,必须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设定的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10.3验收要求:工程验收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若有需要,采购人可请第三方有资质专业机构参与验收(费用包含在磋商文件报价中),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过程中有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成交供应商(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否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437,336.002024-12-23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20%预付款。2800,000.002025-01-22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按每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80%支付3512,008.002025-02-28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总价的80%4371,735.602025-03-20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决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7%565,600.402026-02-28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3%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09,334.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验收后退还。九、合同有效期至保修期满,乙方义务履行完毕十、违约责任12.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本文件所称采购人损失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请第三方所增加的费用;采购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2.2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收取相应违约金(每次500元)。12.3成交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项目现场的违约责任:12.3.1采购人或监理人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采购人或监理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采购人或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人民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2.3.2成交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在项目工期内累计缺岗3次(含3次)的,采购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成-第3页-交供应商应予以撤换。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向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成交供应商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3.3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按每人次处1万元人民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2.3.4除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12.4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的变更,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承诺后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每逾期一日按50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合同金额的10%;逾期超过10天且未经采购人同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赔偿。施工期间须保证零投诉,如有收到投诉将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成交供应商逾期或拒不提供质量保修服务,应按照5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2.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2.6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2.7成交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12.8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和生活污水及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生活现场,保持生产区、生活区的整洁,做到随时清运垃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有权现场监督成交供应商文明施工情况,若出现违反规定的,按照每人/次2000元处罚。12.9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或者堵塞排水管网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损失。12.10成交供应商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其承担。12.1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1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采购人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12.13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12.14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成交供应商出现违反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的其他行为,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第4页-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18.1中标人主材进场前应当提供相应样品、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18.2如因学校管理需要,导致中标人工期延误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请工期签证确认。十六、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主要品牌表-第5页-甲方(采购人):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启点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老师,法定(授权)代表人:卢敦拱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8RUAU08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账号:/,账号:406581482254签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首山村1号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5日-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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