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KCXE20250611003001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8:44: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8.0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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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黄女士:0570-3060729
  • 张女士:0570-276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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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投标][柯城区]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柯发改审初设〔2025〕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下蒋村、白渡村。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新建3条道路共长535米,路基宽8米;其中支路一道路长70米,支路二道路长87米,支路三道路长378米;新建道路面积4772平方米;新建排水管道780米,其中新建DN300雨水管道70米、DN600雨水管道270米、DN800 雨水管道175米、DN1000雨水管道265米,新建检查井20座、雨水18座;新建配套安全设施和2套测速设备;新建14米高中杆投光灯4套、8米杆高路灯21套;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工程施工审定造价450.9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管、雨水井、路灯、安全设施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小修整治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人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4.5.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6.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人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4.7.CA办理: 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 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 4.8.招标文件下载: ⑴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 ⑵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 4.9.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 4.10.投标工具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联系方式,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 5. 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 月18 日14时30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柯城区人民政府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70-3060729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泰汽配城2幢9楼9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0-2766016 邮 箱:398168154@qq.com 2025年 6 月 13 日 [KCXE20250611003001001]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QZCG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施工监理文件(定).doc 发包公告.pdf 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6.5履约能力的审查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10.2保密规定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10.4其他说明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及评审范围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3第二个信封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6投标人综合得分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3.9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人义务3.委托人管理4.监理人的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7.监理责任与保险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0.不可抗力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人义务4.监理人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三节监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三:廉政合同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附件五: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附件六: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格式附件七: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监理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三、成果文件要求四、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五、委托人的其他要求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和资料1.图纸清单2.资料清单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样式一、投标函二、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监理机构六、资格条件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三)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五)拟投入监理办设施设备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承诺书(六)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七)投标人自评表(八)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八、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面样式一、监理服务费报价说明二、报价函三、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二、报价函二、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802-04-01-851030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柯交通(2005)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下蒋村、白渡村。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新建3条道路共长535米,路基宽8米;其中支路一道路长70米,支路二道路长87米,支路三道路长378米;新建道路面积4772平方米;新建排水管道780米,其中新建DN300雨水管道70米、DN600雨水管道270米、DN800雨水管道175米、DN1000雨水管道265米,新建检查井20座、雨水18座;新建配套安全设施和2套测速设备;新建14米高中杆投光灯4套、8米杆高路灯21套;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工程施工审定造价450.9110万元。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管、雨水井、路灯、安全设施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小修整治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人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4.4.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4.5.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4.6.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人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4.7.CA办理: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4.8.招标文件下载:⑴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⑵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4.9.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4.10.投标工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5.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00秒。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8、发布公告的媒介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柯城区人民政府网。9.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0-3060729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泰汽配城2幢9楼903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0-2766016邮箱:398168154@qq.com2025年6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0-306072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泰汽配城2幢9楼903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0-2766016邮箱:398168154@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1.1.5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下蒋村、白渡村。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月/日;建设周期:/。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及本项目概算监理费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约450.9110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约:8.0947万元。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1.3.3监理工作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4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1.3.5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___________资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提出。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4)投标保证金;(5)监理机构;(6)资格条件审查资料;(此项内容根据投标工具制作要求做入资格审查部分内)(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报价函;(10)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3.2.3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及本项目投标控制价报价方式:总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为:8.094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内。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3.5.6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盖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4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7.5电子文件光盘备份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六)评标进入评标环节,首先进行资格审查标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审及评分。(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三、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按1:2比例随机抽取),库选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评委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产生,并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6.3评标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30分钟内。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公示平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示内容: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等。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1.4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时,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3)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有效。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限期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注: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2%。(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9.5投诉行业主管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花园中大道82号电话:0570-3863600邮编:324000监督部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570-3056975地址:柯城区荷花三路229号营商大楼707办公室邮政编码:3240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其他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目条件备注资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备注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小修整治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序号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交通运输,类别:公路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1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自有人员2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交通运输,类别:公路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1自有人员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求备注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监理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监理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阶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应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有隶属或管理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7)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委托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1.10投标预备会委托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的;(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评分不得低于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最低得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修改、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3.2.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3.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报价应在投标控制价(含)内。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计算填报的部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再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制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制件。3.5.2见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3.5.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制件。3.5.6“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5.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建议书、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工作范围、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的,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采用电子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2.5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网上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2)招标过程简述;(3)评标情况说明;(4)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5)中标结果;(6)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7.1.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见本章第6.4款。7.1.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2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7.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协议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一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6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书面报告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可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干预和施加任何影响。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2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前15天,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阶段监理的人员进场计划提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处理。10.4其他说明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保证金(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服务期(月)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投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提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全称并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特此通知。招标人(全称并盖章):招标代理(全称并盖章):监督部门(全称并盖章):招标代理(全称并盖章):监督部门(全称并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致:我方已接受所递交的(未中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d.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a、未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b、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等;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e、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f、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g、未提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人员、业绩、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出现投标报价。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要求。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且投标价唯一;(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建议书分值40分;商务分值50分;监理服务费报价分值为10分)1.技术建议书评审:40分2.商务评审:(1)监理业绩:18.5分(2)企业信誉:1.5分(3)监理机构人员:30分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10分4.其他因素评审:/分评审要求:商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建议书评审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得分应以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费率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m≤5,则为直接计算m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m≥6,则S=A×r×k+P×(1-k)。m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S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项规定);r为调整系数(开标时从0.95、0.96、0.97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k为控制价所占的权重值,本项目为30%。P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n为m×3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2.3监理服务费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10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9.9-10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9.7-9.8分;计划和措施均一般的,得9.5-9.6分。对工程的建议(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9.9-10分;较好的,得9.7-9.8分;一般的,得9.5-9.6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2.2.4(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监理业绩(18.5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18.5分。企业信誉(-5~1.5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1)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的得1.5分;(2)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的得1分;(3)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的得0分;(4)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的得-2分;(5)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的得-5分;(6)未参与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得0分。总监理工程师(30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29分。个人信誉分(-9~1分)根据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扣分,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扣分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24分的,扣2分,扣分大于24分的扣4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1)总监的信用评价等级得分为:AA得1分;A得0.5分;B得0分;C得-2分;D得-5分。(2)对于未参加总监信用评价的得0分。(3)加分奖励标准与总监岗位登记单位挂钩,对于总监从业登记在最近信用评价周期内发生变更的,若其信用评价为AA、A级的,每变更一次降一个等级计算,降至B级为止。(4)副总监拟任投标总监时,信用等级得分按降一级计算。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偏差率: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1值为0.3,E2值为0.2。(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4(4)其他因素//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第1条细化为:1.1评标办法限定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款。3.5.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建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人进行询标,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评标方法及评审范围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在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范围,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结果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评标价高的标段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中不再推荐。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前,发现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评审有误的,可予纠正。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1.2评审范围第一个信封的评审范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的评审范围: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第一个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监理业绩、企业信誉、监理机构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监理业绩、企业信誉、监理机构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服务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①。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①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出得分C。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投标人第二个信封得分=C。3.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建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人进行询标,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6投标人综合得分3.6.1评标委员会计算出第一个信封得分和第二个信封得分后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3.6.2投标人综合得分=第一个信封得分+第二个信封得分=A+B+C+D3.6.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2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孔圣地衢州有礼运动柯城QUZHOUKECHENG一座最有礼的城市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1.1.1.1.1.1招标文件1.1.1.1.1.21.1.1.1.1.3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卷5第一章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75.投标文件的递交86.发布公告的媒介87.联系方式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7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7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18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9投标人须知201.总则201.1项目概况20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201.4投标人资格要求201.5费用承担221.6保密221.7语言文字221.8计量单位221.9踏勘现场221.10投标预备会221.11分包221.12偏差222.招标文件232.1招标文件的组成23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43.投标文件243.1投标文件的组成243.2投标报价243.3投标有效期243.4投标保证金243.5资格审查资料253.6备选投标方案263.7投标文件的编制264.投标26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64.2投标文件的递交26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5.开标27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275.2开标程序275.3开标异议276.评标276.1评标委员会276.2评标原则286.3评标28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286.5履约能力的审查287.合同授予297.1定标方式297.2中标通知297.3履约保证金297.4签订合同3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08.1重新招标308.2不再招标319.纪律和监督31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3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19.5投诉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0.1行贿查询3210.2保密规定32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3210.4其他说明3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3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3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7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8附件六:确认通知39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40评标办法前附表411评标办法及评审范围462评审标准462.1初步评审标准4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63评标程序47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47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473.3第二个信封开标47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47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483.6投标人综合得分48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8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483.9评标结果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01.一般约定512.委托人义务553.委托人管理564.监理人的义务575.监理要求59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637.监理责任与保险648.合同变更659.合同价格与支付6610.不可抗力6911.违约7012.争议的解决7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731.一般约定742.委托人义务744.监理人义务755.监理要求75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778.合同变更779.合同价格与支付7811.违约8012.争议的解决82第三节监理合同附件格式83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83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85附件三:廉政合同格式86附件四: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88附件五: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90附件六: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格式92附件七: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9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95一、监理要求96二、适用规范标准96三、成果文件要求96四、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96五、委托人的其他要求97第二卷104第六章图纸和资料1051.图纸清单1052.资料清单106第三卷107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格式108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样式109一、投标函111二、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11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1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二)授权委托书114四、投标保证金114五、监理机构115六、资格条件审查资料117(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7(二)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118(三)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120(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121(五)拟投入监理办设施设备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承诺书122(六)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123(七)投标人自评表124(八)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125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26八、技术建议书127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面样式128一、监理服务费报价说明129二、报价函129三、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129二、报价函130二、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131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802-04-01-851030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柯交通(2005)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下蒋村、白渡村。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新建3条道路共长535米,路基宽8米;其中支路一道路长70米,支路二道路长87米,支路三道路长378米;新建道路面积4772平方米;新建排水管道780米,其中新建DN300雨水管道70米、DN600雨水管道270米、DN800雨水管道175米、DN1000雨水管道265米,新建检查井20座、雨水18座;新建配套安全设施和2套测速设备;新建14米高中杆投光灯4套、8米杆高路灯21套;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工程施工审定造价450.9110万元。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管、雨水井、路灯、安全设施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小修整治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人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4.4.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4.5.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4.6.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人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4.7.CA办理: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4.8.招标文件下载:⑴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⑵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4.9.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4.10.投标工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70-3878007。5.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00秒。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8、发布公告的媒介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柯城区人民政府网。9.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0-3060729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泰汽配城2幢9楼903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0-2766016邮箱:398168154@qq.com2025年6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0-30607291.1.3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泰汽配城2幢9楼903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0-2766016 邮箱:398168154@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柯城区万田片区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1.1.5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下蒋村、白渡村。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 / 月 / 日;建设周期: /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及本项目概算监理费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约450.9110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约:8.0947万元。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 12 个月 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1.3.3监理工作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等。1.3.4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1.3.5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___________资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提出。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4)投标保证金;(5)监理机构;(6)资格条件审查资料;(此项内容根据投标工具制作要求做入资格审查部分内)(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报价函;(10)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3.2.3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及本项目投标控制价报价方式:总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为:8.094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 90日内。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0年1月 1日以来。3.5.6 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盖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4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7.5电子文件光盘备份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2)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的。 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开标程序(双信封)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六)评标进入评标环节,首先进行资格审查标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审及评分。(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三、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按1:2比例随机抽取),库选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评委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产生,并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6.3评标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30分钟内。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公示平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示内容: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等。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1.4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7.3.1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时,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3)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有效。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限期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注: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2%。 (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9.5投 诉行业主管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衢州市智慧新城花园中大道82号电 话:0570-3863600邮 编:324000监督部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0-3056975 地址:柯城区荷花三路229号营商大楼707办公室 邮政编码: 3240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0.4其他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 目条 件备 注资 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 求备 注业 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小修整治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序号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交通运输,类别:公路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1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自有人员2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交通运输,类别:公路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1自有人员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 求备注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1.1.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监理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监理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阶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应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有隶属或管理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7)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委托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1.10投标预备会委托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的;(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评分不得低于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最低得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修改、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3.2.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3.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报价应在投标控制价(含)内。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计算填报的部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再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制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制件。3.5.2见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3.5.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制件。3.5.6“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5.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建议书、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工作范围、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的,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采用电子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2.5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网上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2)招标过程简述;(3)评标情况说明;(4)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5)中标结果;(6)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7.1.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见本章第6.4款。7.1.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2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7.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协议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一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6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书面报告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可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干预和施加任何影响。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2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前15天,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阶段监理的人员进场计划提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处理。10.4其他说明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保证金(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服务期(月)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投 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提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全称并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全称并盖章):招标代理(全称并盖章):监督部门(全称并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致:(未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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