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6-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5:32: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范县财政局预算金额24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 姜广攀:0393-5268056
  • 郭盛男:13513900055

正文内容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6-1 2、项目名称: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4640001001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400000 2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备选单位12家;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4、质量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5、服务地点:范县财政局;6、标包划分:共计一个标包;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不存在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审、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 nelCode=H70100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范县财政局 地址:河南省范县新区德政街 联系人:姜广攀 联系方式:0393-5268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郭盛男 联系方式:1351390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盛男 联系方式:135139000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范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5: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10:00 开标地点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预算金额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盛男 项目联系电话 13513900055 采购单位 范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南省范县新区德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93-5268056 代理机构名称 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13900055 附件: 附件1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pdf 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范采招标-2026-1征集人:范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6-1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40万元最高限价:240万元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不存在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五、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内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备选单位12家;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4、质量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5、服务地点:范县财政局;6、标包划分:共计一个标包;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八、获取征集文件事项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审、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征集文件;4、售价:0元。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4、下载征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获取电子征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电子征集文件的唯一途径。5、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s://www.py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6、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需由供应商按时进入网络与本项目相匹配网上开标室,按指令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7、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全部解密完成,系统自动唱标。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十二、联系方式1、征集人:范县财政局地址:河南省范县新区德政街联系人:姜广攀联系方式:0393-52680562、征集人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联系人:郭盛男联系方式:135139000553、监督单位:范县财政局地址:范县新区德政街联系方式:0393-5260811发布人: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2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征集人征集人:范县财政局地址:河南省范县新区德政街联系人:姜广攀联系方式:0393-52680561.1.3征集人代理机构征集人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联系人:郭盛男联系方式:135139000551.1.4项目名称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1.5服务地点范县财政局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备选单位12家;1.3.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3.3质量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5.1入围供应商的数量上限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备选单位12家。若报名人数不少于3家,且未达到招标数量要求,按投标实际数量进行评标。1.5.2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备选单位12家。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之规定,对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照评分由低到高顺序先进行20%予淘汰,若出现小数,采用向上舍入法(非四舍五入和取整,小数部分按1计算),予淘汰后剩余供应商高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按照质量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到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其余全部淘汰;当予淘汰后剩余供应商等于或少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全部入围。1.7分包不允许1.8.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征集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征集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0日形式: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2.2.2征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征集文件澄清)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2.3.2征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征集文件澄清)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修改公告2.3.3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修改供应商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3.2.1报价要求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三、计费标准和费用结算”),供应商不需要报价,如参加投标视为接受报价说明要求。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1.供应商如果在制作标书或投标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0元填写。2.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中“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之规定,本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3.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三、计费标准和费用结算”)。3.3.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保证金本次征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1.1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5.1.1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5.1.1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6.2.1资格审查由征集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由征集人人员共1人(含)以上单数组成6.3.1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共5人,由1名征集人代表和4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4履约担保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7.2.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1、入围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的,将被清退。(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3、濮阳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6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规则:直接选定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10.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时间和条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入围供应商完成项目评审任务,出具成果文件并办理项目移交手续,经征集人验收合格且出具最终正式的财政评审报告后,入围供应商每半年向征集人提出付款申请后付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10.3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10.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入围的供应商缴纳,金额按照每家入围供应商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进行收取。10.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须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www.pysggzy.cn/。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响应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sggzy.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与投标活动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注:为保证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时间顺利递交,请供应商事先熟悉网上投标程序。10.7其他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理),逾期不再接收。本项目中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2.中标人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征集人代理机构备案。3.征集人或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为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中标人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5.投标人请于下载征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征集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征集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征集文件内容。6.本项目所有澄清、补遗、补充通知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下载和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招标文件中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本文件解释权归征集人;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执行。10.9供应商义务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征集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征集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本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1.2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征集人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围。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入围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4)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5入围供应商数量具体入围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入围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入围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分包不允许。1.8响应和偏差1.8.1供应商的服务、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征集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征集文件作出响应。1.9语言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征集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11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12保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的构成2.1.1征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征集程序和合同条件。征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采购需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的风险。2.1.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征集文件的整体要求。2.1.4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征集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2征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征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征集人,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2.2.2征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征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征集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征集文件完全认可。2.3征集文件的修改2.3.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征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修改征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自行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得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阶段响应报价3.2.1所有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作为第二阶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的合同结算价款依据(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1”),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3.2.2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应完全包括征集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3.3.2响应文件应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未响应而予以拒绝。3.3.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3.4投标保证金本次征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技术证明文件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6.2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3.7响应文件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一览表在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征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征集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有关质量要求、服务区域、服务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征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化交易系统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盖章的响应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通过下载征集文件的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化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提交回执通知。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进行修改或撤回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并标明“修改”字样。4.3.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4.3.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征集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5.2开标程序按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程序电子开标,供应商应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及查看开标情况。6、评标6.1评标过程的保密6.1.1在公布评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6.1.2供应商在此过程中对征集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6.1.3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征集人不对未入围供应商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入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2评标委员会6.2.1资格审查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征集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6.3评标原则6.3.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授予框架协议7.1入围结果公告7.1.1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征集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1.2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征集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1.3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1.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征集人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征集人、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1.5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征集人和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7.2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的情形7.2.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7.2.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征集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入围,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7.3入围通知书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5签订框架协议7.5.1征集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5.2入围供应商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或者不按本章约定签订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7.5.3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7.5.4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7.5.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征集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7.5.6征集文件和入围信息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供公众查阅。7.5.7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入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征集人的工作,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由征集人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入围供应商可优先在第2年续签合同,第2年考核合格的可优先在第3年续签合同。7.6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7.6.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7.6.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7.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补充征集程序外(如有),不得增加协议供应商。8、重新招标8.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少于3个的,征集人将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征集人的纪律要求征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征集人串通投标,不得向征集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与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请求、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资格审查前附表序号审查因素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备注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以上两项也可以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7信用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7信用要求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表中1至5项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本章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人员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征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函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1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5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3.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报价响应部分:0分技术部分:65分综合部分:35分3.2.2(1)报价响应部分评分标准(0分)投标报价(0分)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供应商不需要报价,如参加投标视为接受报价说明要求。供应商如果在制作标书或投标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0元填写。报价得分为0分3.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5分)1、工作组织实施(8分)本项目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及合理性(包括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服务措施、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服务成果达到质量要求)情况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效果等的,得8分;服务方案全面,能符合项目需求,有提出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成果的,得5分;服务方案简单,服务流程不完整,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成果措施简单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2、人员机构设置(8分)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机构设置、分工及各个环节均设置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分。机构设置合理,拟投入人员配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可行,能够完全满足实际项目需求的,得8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管理制度健全的,得5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机构设置简单、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满足实际项目需求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8分)质量目标明确,并有实现质量保障措施,具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处理方法。有制定全面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能够确保服务质量的,得8分;有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基本保证服务质量的,得5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措施实施性差,得3分;没有不得分。4、工作流程(8分)提供工作流程及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8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5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3分;没有不得分。5.风险管控措施(6分)提供工作过程中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制度,管控措施,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6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3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6、进度保障措施(6分)提供进度保证措施,时间安排紧凑,后备岗位人员替补方案。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6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3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7、档案管理措施(5分)提供造价评审项目的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管理制度。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5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3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服务承诺(16分)1.提供服务承诺,主要包含积极配合征集人工作、为征集人排忧解难,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服务工作。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3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2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提供执业人员承诺及保障措施:在服务期内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果更换,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釆购人申请报备。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未经釆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人员名单,如私自更换,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4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配备必要的测量工具、交通工具,满足工作需要的承诺。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对承接的任务严格保密的承诺,并有相应的措施。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5.供应商做出的有利于业主高效开展工作的其它承诺。全面详细、切实可行,得分;比较详细、基本可行,得2分;不够全面详细、实施性较差,得1分。3.2.2(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35分)1、企业业绩(12分)1.2023年1月1日以来作为企业参与过房建、市政、园林与绿化、水利、交通、安装、电力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每份合同得3分,满分12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造价咨询企业人员其他资格证书(13分)1.拟派人员: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含项目负责人)每人加3分,仅具备其中之一项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近半年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注册造价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2.拟派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且注册造价师人数满足6人及以上的得7分;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且注册造价师人数满足5人的得4分;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且注册造价师人数5人以下3人以上(含3人)的得2分;专职人员少于12人且注册造价师人数3人以下的得0分。(专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近半年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注册造价师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注册证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近半年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注册造价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注:第一项及第二项要求人员可重复计分。3、造价软件锁(5分)供应商持有造价计价计量造价软件锁数量在15个得3分,每增加5个加1分,最多加2分;此项最高得分为5分。(提供软件合同书(协议)或发票)。如软件锁为网络锁,一个节点视为一个锁。4、响应时间(5分)承诺能保证接到通知后在0.5小时内到达完成接洽并开展工作的,得5分;能保证接到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完成接洽并开展工作的,得3分;能保证接到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完成接洽并开展工作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以上各项评分标准,未提供的不得分。1.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说明: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件,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关扫描件。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响应)报价扣除(详见评标标准)。2.国家相关部委针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出台了相关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并于近日相继颁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以下简称“机构名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下简称“环保清单”)。根据要求,投标(响应)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对于投标(响应)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于“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征集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政策性加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3.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政策性加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4.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如征集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1.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响应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报价响应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2详细评审3.2.1评审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3.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响应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确定入围供应商规则:本项目采用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2家供应商;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之规定,对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照质量综合评分由低到高顺序先进行20%予淘汰,若出现小数,采用向上舍入法(非四舍五入和取整,小数部分按1计算),予淘汰后剩余供应商高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按照质量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到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其余全部淘汰;当予淘汰后剩余供应商等于或少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全部入围。3.4.2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项目名称:范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征集人:范县财政局3、采购内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备选单位12家;4、质量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5、第一阶段入围数量上限:12家入围供应商;6、最高限制单价:固定报价。固定折扣报价: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供应商不需要提供报价,如参加投标视为接受报价说明要求。7、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及政策执行措施。本采购要求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执行。二、采购需求1、项目服务内容:(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照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3.框架入围供应商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得使用临时人员。4.接受评审任务后,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即评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直接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关系的,应予以回避。5.工作要求:框架入围供应商收到被评审项目单位报送的完整齐全的项目资料后,应严格执行下列评审要求:①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审方案;②组织做好量价核算和现场踏勘;③做好评审中的稽核、复核工作,内容包括:方法正确,按照征集采购和合同约定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合法、合规;工程量计算正确;定额套用、费用计取等合理、准确;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合理、准确;④完成评审工作底稿,出具初审意见(评审工作底稿要完整全面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⑤未经财政评审机构把关,不得擅自向被评审的单位公开评审情况;⑥出具《审核报告书》,并对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⑦对被评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负责保全、保密;⑧凡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评审结果公正的,予以回避;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⑩其他有关要求。6.做好充分的评审工作准备,了解项目情况及项目被评审单位的基本情况,收集项目所涉及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等信息。在评审实施阶段,应当制定和运用质量控制办法,建立规范的业务委派、督导、现场踏勘、专家咨询以及重大问题报告的工作程序,并以适当的方式将质量控制办法与程序传达到项目全体评审人员,以确保其正确理解和执行。评审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评审日志,全面、客观、详细反映评审工作全貌,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评审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断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评审过程中如遇到资料标注不全、资料缺失及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将所列问题提交建设单位,并将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给予反馈。7.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审核结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告。8.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稽核制度与机制。9.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予以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10.服务时限:供应商收到被评审项目单位报送的完整齐全的项目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满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要求。11.框架入围供应商汇总最终的评审管理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后,提交给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交的评审管理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文字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2)过程资料汇编,对委托事项涉及的各类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后归类存档;(3)进行评审项目过程中其他数据的整理与存档。12.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13.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就评审情况与被评审单位私自接触。14.在评审工作中,严禁向被评审单位索贿、受贿、报销票据,不得接受被评审单位的邀请,参加其提供的宴会、旅游、娱乐等活动。15.供应商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或在评审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或超过评审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16.供应商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的,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政府投资评审机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7.其他要求:①各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审稽核复查工作制度和人员工作制度,保证征集人相关项目的实施;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应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围资格,入围供应商在开展服务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服务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的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更换。③入围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身体健康,职业道德水平较高,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服务工作,对曾经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服务人员在后续项目开展时要优先选派。④入围供应商在开展服务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服务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的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更换。⑤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能胜任委托方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调换。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委托方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委托方除相应扣减要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合同。⑥供应商与征集人的任何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未经允许,不得泄密。⑦入围供应商应服从委托方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服务资格。除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对在服务期间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接受或承担委托项目的,委托方有权中止协议。三、计费标准和费用结算1.计费标准服务项目计费基数划分标准(万元)400以下400-20002000-50005000以上施工图预算基本费定稿总造价1‰0.5‰0.3‰0.1‰注:(1).该计算方法属于差额累进法。(2).支付周期内应付项目酬金=单个项目酬金加之和*(1-10%)(3).定稿总价在10(含10万)万以下的单个项目,统一按照100元计费。(4).单个项目最高计费不得超过20万元。2.付款方式。入围供应商完成项目评审任务,出具成果文件并办理项目移交手续,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验收合格且出具最终正式的评审报告,入围供应商每半年向征集人提出付款申请后付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一)框架协议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一、主管预算单位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征集人:(以下简称甲方)征集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入围供应商地址及联系方式签订协议地点: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按征集人要求对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包含但不限于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审核)、结算审核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等,并出具相应的结论成果文件。2.最高限制单价:四、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五、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产品,但国家对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绩效管理服务有新的标准或规定,供应商应按国家新的标准或规定执行。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二阶段先依次授予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一轮合同(按评标委员会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委托),完成工作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评价。之后授予合同依据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企业实力等因素,结合上一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直接选定。七、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本次采购适用于范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八、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九、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0.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10.2补充规则: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将补充征集,补充采购规则与原采购条件、程序、评审方法相同,累计不超初次征集规定的上限。补充采购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一、权利和义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项目名称)入围单位。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并履行协议。1.协议文件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一)本协议条款(二)征集文件澄清及征集文件(三)响应文件澄清及响应文件(四)入围通知书(五)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包括甲乙双方就具体单项服务内容签订的合同。2、协议术语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的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中及与协议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下述词语均按照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甲方”系指范县财政局。(二)“乙方”系指根据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分支机构,即入围供应商。(三)“协议”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构成协议的所有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四)“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3.协议服务范围(一)本协议的服务范围是指乙方按照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服务范围,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签订某项服务的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具体服务的费用。(三)甲方暂不在本协议中确定服务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数量和规模为准。4.服务权限(一)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入围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承担向甲方提供承诺的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二)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在本协议中授予乙方的权限,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机构资格。5.工作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甲方按照中标排序,实行安排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评价、专项检查等报告的质量,乙方在接到具体评价任务后,工作组成员构成要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并在工作中保持工作组成员稳定,对评价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甲方有权终止对该项目的委托。6.服务承诺及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全过程委托入围第三方服务机构,承诺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相关的管理和监督。(一)在本协议履行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了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签订的某项服务的协议书中商定的服务承诺、未及时向甲方上报调整后的内容,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时,甲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处理。(二)服务费核定采取计费法。7.特别承诺(一)乙方应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反驳第三方的主张、向乙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二)乙方对承担开展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论证评审、绩效评价的部门(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有保守秘密的责任。未经财政部门同意或授权,乙方不得将相关数据、结果、报告对外公布或发表。8.服务费支付方式(一)甲方和乙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二)甲方凭乙方交来的合同、服务费用发票、服务项目明细等内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三)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当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服务延期及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或单项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服务。(二)在履行协议和单项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以酌情延长服务时间。(三)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拖延向甲方提供服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报告等情况,每迟延1天扣5%的评价费用,扣完为止。乙方在甲方发出催促履行合同义务通知后10日内仍未履行义务,则甲方可选择继续扣除其评价费用或解除本协议。(四)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乙方与被检查单位串通,报告隐瞒重大事项,在以后的检查中被发现,甲方有权追缴服务费并解除协议。(六)按照安排评价工作,对乙方应到未到,取消采购合同。10.破产解除协议(一)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濒临破产或因其他原因无力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应事前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协议即告解除。(二)本协议解除后,根据协议履行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1.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书面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协议,或者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2.争议解决本合同共份,甲乙双方各执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份,采购办备案份。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计费基数划分标准(万元)400以下400-20002000-50005000以上施工图预算基本费定稿总造价1‰0.5‰0.3‰0.1‰注:(1).该计算方法属于差额累进法。(2).支付周期内应付项目酬金=单个项目酬金加之和*(1-10%)(3).定稿总价在10(含10万)万以下的单个项目,统一按照100元计费。(4).单个项目最高计费不得超过20万元。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技术部分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实力七、其他材料一、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一)响应函致:我们收到了贵方,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征集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们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与征集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征集人的附属机构。(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征集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征集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我方完全响应招标采购需求的要求。(9)若我方入围,我方同意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给招标代理公司。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项目负责人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技术部分文件供应商按照自己对项目理解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2.2(2)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自行编写。五、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或职务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或相关证明编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附件),无需提交基本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附件: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征集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供应商实力七、其他材料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征集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招标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招标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征集人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征集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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