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28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17:43: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西医科大学预算金额85万元
中标单位太原健源众康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3.60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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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王老师:0351-3985100
  • 张正:0351-318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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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286 二、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太原健源众康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平阳南路29号1号楼2026号 报价:6360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采购包1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 安图 1 636000 AutoMic-i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灵芝,董魁(第1包采购人代表),巩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规定标准计算的80%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3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医科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联系方式:0351-3985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徳中心广场D座5层 联系方式:0351-318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 电 话:0351-3184999 附件信息: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doc240.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6:39 评审专家名单 李灵芝,董魁(第1包采购人代表),巩强 总中标金额 ¥63.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 项目联系电话 0351-3184999 采购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398510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徳中心广场D座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3184999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286采购人:山西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公告2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5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第四部分合同原则30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341.第一部分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3286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85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参数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套1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规格、参数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5日历天。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现场解密时请投标人在开启现场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电脑,也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医科大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联系方式:王老师联系电话:0351-39851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徳中心广场D座5层联系方式:0351-3184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电话:0351-31849992.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合格报价人的限制条件:(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报价费用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内容5.1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相关网站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潜在报价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相关网站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6.6采购人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报价文件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电子响应文件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注: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8.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承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页,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企业简况;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启后、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人员配备;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此表由报价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适用)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保证金(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如下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500元整。(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广场支行银行账号:632572477(3)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及包号。(4)未按本条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报价人账户内。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8.5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包装、交验、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及电子版相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报价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递交。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报价截止时间13.1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至客户端。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五、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5.第一轮报价(开标)15.1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15.2谈判开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后,使用数字签章在政采云平台对第一轮公开报价进行确认。16.组建谈判小组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三分之二。17.报价文件初审17.1开标后,谈判组成员将审查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基本要求:报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1.1资格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7.1.2符合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2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组成员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文件。17.2.1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报价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8.2条中加*项目缺失或无效;B.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货物/服务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H.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不符合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2.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17.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17.2.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2.5谈判组成员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供应商的名次排列。17.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3.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3.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7.3.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7)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7.3.4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价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3.5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3.6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7.3.7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5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响应文件初审之后,应对审核情况及政府采购认定内容做详细记录。18、确定谈判方案18.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19、谈判19.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材料材质、实施方案、报价组成以及货物的设计、供货、交货期、技术服务内容、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陈述。(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谈判;(3)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做出书面承诺。1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3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19.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5重新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包括现场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19.5.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谈判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报价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报价文件;19.5.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报价文件,则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报价文件。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报价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2)未在指定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未按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4)提交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20.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20.1谈判结束后,各报价人进行最终报价,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报出。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20.2已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20.3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0.4最终报价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确定成交人21.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及其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21.2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人。22.评审复核谈判小组要对本项目报价人资格性审查认定和价格计算情形进行复核。23.谈判过程保密23.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成交服务费26.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标准计算的80%计费。26.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7.签订合同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5违反28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8.保密28.1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报价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名称: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徳中心广场D座5层东联系方式:0351-3184999项目联系人:任金云30.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采购媒体上公布。30.11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报价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购置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台(套),用于检测待测细菌的碳源利用、酶活性、耐药性等生化反应指标,采用数值编码分类法计算,通过与数据库比对分析,确定该细菌的鉴定结果。微生物鉴定和药敏试验是传统微生物检测金标准路径的主要组成部分。二、商务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本包合同履行期限为(15)天。(二)交货地点: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三)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五)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六)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实质性要求(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无(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服务要求(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二)★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三)★提供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及涉及的耗材配件的折扣、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免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检测步骤、软件操作、数据处理、维护保养等(四)★质保期(3)年,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24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五、验收标准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若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技术要求一、货物明细: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套1二、需求或性能描述(加★为必须满足项)序号设备名称需求或性能描述数量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 鉴定原理:采用生化反应等方法相结合,对分离出的微生物进行鉴定2. 药敏检测方法:以微量肉汤稀释法为基础,采用氧化还原方法(比色)、比浊法测定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MIC)3. ★仪器通量:具有>60个孵育位4. ★能够检测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阳性杆菌、革兰阴性菌(肠杆菌、非发酵菌)、真菌;对常见菌、丝状真菌以及少见的致病菌李斯特菌属、蜡样芽孢杆菌、卡他莫拉菌、弧菌属、隐球菌均具备较好的药敏检测能力5. ★≥120孔板卡,多浓度包被,真实MIC值检测6. 《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技术方案》要求的各种属细菌必须监测的药物全覆盖,折点全覆盖7. 链球菌药敏板卡涵盖包括肺炎链球菌、无乳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及其它β-溶血链球菌等8. ★真菌药敏卡包被抗生素药物≥9种,平均≥10个浓度梯度,包含阿尼芬净、泊沙康唑、伊曲康唑等,可实现对假丝酵母菌属、隐球菌属、曲霉菌属的药敏检测9. 敏卡包被有符合专家共识治疗方案的抗菌药物,比如应用于多重耐药阴性菌的头孢他啶/阿维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多粘菌素B,以及应用于阳性菌的替加环素、万古霉素、利奈唑胺、奥利万星、达托霉素等10. 鉴定药敏复合板试验开始后无需添加辅助试剂11. 专家系统依据最新CLSI标准或EUCAST标准对药物的敏感性进行判断或修正,并显著提示不常见耐药表型,并支持专家规则自定义12. ★具有高级专家系统,能够检测≥20种临床常见耐药表型,包括但不限于MRSA、D试验、VISA、VRSA、VRE、PRSP、HLAR、ESBL、CRE、FOX、CRAB、CRPA、CRKP13. 可实现与Lis 数据的交互,条码跟踪14. 全中文界面设计,支持报告模板的自定义15. 客户端终身支持远程推送最新软件安装包,客户根据需要更新16. 包含加样模块、孵育模块、检测模块等模块,实现了加样、孵育、检测一体化17. 条码阅读器模块,实现了试剂信息和板卡信息的自动识别18. 获得NMPA注册证,通过ISO 9001。1说明:1、需求或性能描述中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未标注‘★’的为一般性要求,这些参数指标若存在负偏离,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如果认为这些负偏离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处理。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须在货物名称前以※标明为核心产品。4.第四部分合同原则(范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签订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在组织的公开招标(招标编号:)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与投标文件一览表的内容和竞价后的价格须相符):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制造商全称单价合价质保期交货时间11.1.1.121.1.1.2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 注:具体配置见响应文件。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及培训等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款项支付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账户。。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相符六、交货与投标文件中的相符七、交验1.货物到达并安装调试完毕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如有其它情况,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当具有产品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产品和附件清单、质量合格鉴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等。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为原厂家配置,不得以次充好,并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采购人组织对所供产品进行验收,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所提供的产品低于投标承诺标准的情况,将责令投标人严格依据投标承诺标准予以全部重新提供产品,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的除外),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两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3.甲乙双方就合同中第三条款项支付规定的支付方式,可以另行约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和实现货物交接的前提下,可以方便双方实现和完中标易的方式实施。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附件:(1)配置清单或供货清单;(2)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中标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甲方(章):山西医科大学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使用用户负责人签字: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报价函(格式)致:(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竞争性谈判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报价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报价人(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年龄: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网站证实。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承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页,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企业简况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6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备注12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说明: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交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和质保期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报价货物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数量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人员配备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此表由报价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6.0.1.1.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声明函》6.06.1.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适用)6.2.附:符合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6.2.1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附件: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为了能及时退付贵公司投标保证金,贵公司须填写账户信息函(格式如下)。我公司将依据贵公司提交的账户信息函退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合同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账户信息函山西中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交付投标保证金元,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报价人公章年月日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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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医科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