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LHH-CG-2026-2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20:07: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伊犁师范大学预算金额524.0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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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张老师:0999-8141261
  • 佘海超:1759999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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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HH-CG-2026-24 项目名称: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40400 最高限价(元):5240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404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联系方式:0999-814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 联系方式:17599999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海超 电 话:17599999728 附件信息: 定稿-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最终).pdf769.6K 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LHH-CG-2026-24招标文件采购人:伊犁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佘海超联系电话:0999-8141261联系电话:17599999728二零二六年四月采购人:伊犁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佘海超联系电话:0999-8141261联系电话:17599999728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获取地址请查看招标公告下方附件《全疆服务机构联系表》。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LHH-CG-2026-242、项目名称: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5240400.00元5、最高限价(元):5240400.00元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7、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如校方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以及符合甲方管理相关标准,则优先续签下一年度安保服务合同。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4、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0: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3、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10: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999-81412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业务室联系人:佘海超联系方式:17599999728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变更、答疑澄清等内容。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及标项项目名称编号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QLHH-CG-2026-242采购人名称伊犁师范大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99-8141261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佘海超联系电话17599999728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5采购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52404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肆万零肆佰元整最高限价:52404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肆万零肆佰元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6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如校方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以及符合甲方管理相关标准,则优先续签下一年度安保服务合同。7服务地点伊犁师范大学8付款方式1.本劳务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以下为付款方式,于进场之日起服务满1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后,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2.安保服务费采用按月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安保人数支付。9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00;集中踏勘地点:伊犁师范大学(解放路校区与学府路校区)。9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马智敏电话:1869995636110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及方式(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投标。12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新财购〔2023〕26号)执行。(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积极推广电子保函,支持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3)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1)根据国家现行采购政策,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金融系统电子保函。电12投标保证金子保函按照“一包段一保函”的原则,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2)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进入详情页→点击页面上方[保险/保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即可。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投项目对应的保函随响应文件一起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3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14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10:30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0:3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5月12日10:3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注:1、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2、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7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jmbs格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指定位置上传19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5月12日10:30时-11: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5月12日11:00时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0评标小组组成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方代表1人,从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4人2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公示期不少于1工作日,公示期内,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2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4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服务类1.5%、工程类1.0%;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服务类0.8%、工程类:0.7%;中标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80%、服务类0.45%、工程类0.55%。2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依据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一、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25竞争预防措施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6投标人开标现场要求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使用)。本项目所投货物制造商全部是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同时满足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型、微型企业中一种或多种情形,不叠加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报价仅扣除一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本次投标产品类别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9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9重要说明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如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矛盾,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采购为: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伊犁师范大学。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5.日期:指公历日。2.6.时间:指北京时间。2.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投标人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逐页加盖电子签章)。3.2.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清。3.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拒绝其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3.货物验收。4.3.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4.3.2.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3.3.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5.知识产权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5.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采购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补充文件等,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投标人在获取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政采云平台答复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2.采购代理机构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澄清申请的回复等,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请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及时阅知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5.《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其他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特别说明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编制目录)10.1.2.报价一览表10.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11.投标文件编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2.投标报价说明12.1.本次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所投包组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各种开支。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按《报价一览表》及《报价一览明细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3.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服务采购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报价。12.4.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不固定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7.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1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可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保证金14.1.为保证采购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要求:序号项目名称保证金1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100000.00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投标人的行为让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受到损害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4.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招标文件的;14.3.2.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4.4.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形式缴纳,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14.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4.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5.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15.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6.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1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7.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7.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五、无效标、废标条款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0.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0.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0.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0.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中标、成交无效条款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2.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23.2.开标程序:23.2.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监督部门人员现场全过程监督,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2.2.招标机构将会同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址和时间开标。参加开标的所有代表应签名报到,以示其出席开标会议;23.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展开标活动。24.评标小组与评标方法24.1.1.评标小组24.1.2.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小组。24.1.3.评标小组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小组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投标人。24.1.4.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24.1.4.1.三年内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24.1.4.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24.1.4.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24.1.4.4.就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24.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4.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进行。评标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小组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24.2.2.评标方法: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4.2.4.评标步骤:先进行唱标,再进行初步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25.投标文件的评审25.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5.1.1.资格性审查。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评审表项目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方法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阶段评审投标人须将以上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查验,如果提供不全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经审查证件齐全有效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25.1.2.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响应性审查评审表项目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方法通过未通过响应评审1投标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中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和加盖了投标单位的公章;3投标人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4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超出各项目最高限价;6★(为实质性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8投标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阶段评审25.1.3.初步审查完毕后,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各分项评分因素和分值分配:见本章节《评分细则》。25.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没有在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说明的,该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25.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2.1.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评审组长将组员的询标内容汇总后,发起询标函,也可由代理机构代替评审组长发起询标函,由投标人对询标函内容进行澄清回复。25.2.2.投标人对询标函内容的澄清回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3.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4.2.2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3.6.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缺漏项内容,评标小组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括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有关该内容的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缺漏项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7.当评标小组认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4.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5.1.商务评分: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25.5.2.技术评分: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25.5.3.价格评分: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Y/X)×10%×100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5.5.4.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5.5.5.评标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5.5.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25.5.6.1.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5.5.6.2.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5.5.6.3.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10%。25.5.6.4.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25.5.6.3条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25.5.7.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满分10分)(2)商务部分(满分52分)(3)技术部分(满分38分)评分细则表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1报价分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二、技术部分2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8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全部响应得8分,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0.2分,扣完为止,满分8分。3服务方案15对投标企业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包括工作程序流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时完成保安人员及设备的保障措施、保安人员调配方案、安全保障及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等):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体现专业性、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并优于其他投标企业的得10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体现专业性、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2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根据投标企业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的时间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配备人员、调配人员等的到达时间):响应时间最快为排名第一,得5分,排名第二的扣1分,以此类推递减,扣完为止,满分5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4进驻和接管方案8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进驻和接管方案进行评审。进驻和接管的团队人员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进驻和接管的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相关使用设备、进驻和接管的时间安排、进度等;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方服4进驻和接管方案8务要求并优于其他投标企业的得8分;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的得5分;方案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的得2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5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8拟投入的相关物防、技防设施,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方案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数量种类、齐全程度、先进性、是否和此项目匹配、设施设备维护、配备设备到位的时间、调配设备的到位时间等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能够完全满足服务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企业的得8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能够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满足服务要求得2分;备注:需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方案6应急方案包括:1.提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总体要求,处置原则;2.提供事件的分类与识别及物资准备方案,提供事故现场急救原则和方法;3.提供应急突发事件方案(公共管理类事件、火灾类事故、自然灾害类、设备事故类、公共卫生安全类等);4.消防设施监控操作需熟悉各类消防和安(技)防设施系统的功能和应用,提供相应承诺书;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需求的每项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7培训方案5提供具体可行的安保服务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具有较强系统性、科学性、可行性,得5分;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可行性相对一般,得3分;方案简单,7培训方案5有部分内容不可行,得1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8执勤装备配备2分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实际需求配置执勤装备。装备齐全、有效满足本项目得2分;装备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未配备不得分。(装备包含但不仅限于:防刺服、战术背心、头盔、肩灯、大头棒、警棍、防刺手套、执法仪、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讲机等提供装备清单及彩色图片)三、商务部分9服务质量承诺10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服务承诺(1)履约情况及违约赔偿承诺;(2)保安人员及时到位;(3)调配保安人员及时到位;(4)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及要求;(5)保证服务质量;以上内容详细具体完善、条理清晰、承诺指标高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单项内容最多扣2分。10人员配置20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分工:(1)退伍军人的比例不得少于30%;(2)项目管理人员持有保安师证书不少于4人;(3)拟投入人员需全部持证上岗;全部满足得12分;其中(1)项中比例达不到10%的扣4分,超过10%达不到20%扣3分,超过20%达不到30%的扣2分;(2)项中每少一个扣1分;(3)项中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12分。2.人员管理制度及保安岗位部署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晰的得8分;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制度及保安岗位部署基本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基本清晰得5分;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制度及保安岗位部署部分合理、岗位职责部分清晰得2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10人员配置20(需提供人员名单、社保证明、基本信息资料、相关资格证书等,不提供不得分。)11履约能力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证明其综合实力的资料进行评价,包括行业口碑、服务经验、服务水平证明等。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采购人盖章满意度调查表原件扫描件,同一业主单位算1项,不提供不得分)12类似业绩5需提供投标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5.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5.6.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序。25.6.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25.7.开标后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26.纪律和保密事项26.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6.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6.3.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6.4.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6.5.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六、授予合同2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27.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形式,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28.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28.2.1.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项目所在地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8.2.2.采用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28.3.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注明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编号)或履约保函(采购人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8.4.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自拟)、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28.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28.5.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8.5.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9.合同签订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9.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原件交至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归档。29.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七、询问或质疑30.询问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质疑31.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投标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安保人员数量合计人数87人。其中解放路校区共计43人,包含校园进出口安保人员30人(含保安队长2人,附属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安保人员5人),校园巡逻队7人,维稳指挥部值班人员3人,内勤3人。学府路校区共计44人,包含校园进出口安保人员33人(含保安队长2人),校园巡逻队8人,总监控室值班人员2人,内勤1人。(二)人员要求进出口安保人员(63人):1.18-50岁,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2.具有初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保安公司培训达标后持证上岗;3.保安人员民汉各占一定的比例,少数民族需熟练掌握国语;4.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5.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方可从事保安工作;7.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巡逻队员(15人):1.18-40岁男性,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录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3.巡逻队员民汉各占一定的比例,少数民族需熟练掌握国语;4.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5.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7.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内勤(4人):1.18-35岁,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中共党员优先,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使用;2.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3.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6.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要求,完成保卫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总监控室值班人员)(5人):1.18-30岁男性,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中共党员优先,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使用;2.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3.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6.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要求,完成保卫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三)付款方式1.本劳务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以下为付款方式,于进场之日起服务满1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后,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2.安保服务费采用按月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安保人数支付。(四)服务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如校方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以及符合甲方管理相关标准,则优先续签下一年度保安服务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年。2.试用期为1个月,如在此期间内保安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达到校方要求,试用期满后与保安公司继续合作,按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如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将与保安公司解除合同。(五)安保服务要求、内容及措施1.乙方安保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安员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违反门卫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或要求乙方更换保安人员。2.有效率地提供门禁管制、防盗、防治安事件等服务;工作时着统一制服、警械配备;严格执行校区实施的警卫制度。3.门卫保安人员由乙方负责填写“安保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门卫值班表按月提前报保卫处。门卫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站岗制度,严格要求外来人员在访客系统进行登记后再通过安检门,所有包裹、提包等处须经过X光机进行检查。因门卫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致使校园内发生案件和破坏活动影实行责任倒查。4.积极主动参与处理校内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查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5.做好校区内门卫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周界巡查、违规车辆处理等工作。6.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行为发生,做好防火、防盗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对甲方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建议并积极配合改进、解决,维护甲方正常生产工作治安。7.安保人员应做好校区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校区内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丢失;防止非法分子进入学校区域。8安保人员应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访客登记工作,认真核对交接物品及值岗期间的一切工作情况。9.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临时任务,协助甲方完成抢险、抢修等工作;完成甲方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10.安保队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与服务要求,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11.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校方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校方的检查、监督。12.配备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园电动巡逻车一辆,巡逻车辆的保险购买、维护保养由安保服务公司负责。(六)保安公司服务要求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安保人员,并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做好安保人员在年龄、文化程度、民汉比例方面的调配,确保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校园良好的治安;2.乙方负责提供安保人员的(夏、冬季)服装和配饰、警用装备,并保证设施设备能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需要;3.乙方负责安保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周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选派安保人员的个人信息的相关附件材料,保证所有进出口保安人员持保安证上岗;4.乙方应确保安保人员严格认真执行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文明上岗,礼貌执勤,着装整洁,尊重师生员工,确保良好形象,保持值班室、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在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早退、聊岗、睡岗、玩手机、脱岗和饮酒的不良行为发生,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相关劳动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5.乙方选派人员应保证质量要求,确保队伍相对稳定,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更换的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更换,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6.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意外突发事故的,办理相关手续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因安保人员失职、违纪或重大过失被自治区督察组、伊犁州、市政法部门通报处罚及相似情形的,或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所有安保费用,同时终止合同。8、乙方安排至少2名负责人(不含派驻人员薪酬范围内)就日常性工作与保卫处保持联系,处理日常性事务及对保安员进行常态化培训。两校区安保人员岗位设置表校区岗位人数解放路校区南门10人(2班组,每班组5人)北门10人(2班组,每班组5人)西门3人(白班2人,夜班1人)保安队长2人(每天1人)巡逻队员7人(2班组,每班组3人,队长1人)内勤3人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保安5人(附属幼儿园3人,附属小学2人)指挥部值班人员3人(每天1人)学府路校区南区南门10人(2班组,每班组5人)南区北门6人(2班组,每班组3人)南区西门6人(2班组,每班组3人)南区东门(品正小区)3人(白班2人,夜班1人)北区南门6人(2班组,每班组3人)保安队长2人(每天1人)巡逻队员8人(2班组,每班组4人,分南区、北区巡逻)内勤1人总监控室值班人员2人(每天1人)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伊犁师范大学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伊犁师范大学法定代表人:马合比亚提·斯德合职务:校长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根据新财购〔2020〕15号文件精神,年月日时分由组织的招标文件编号:号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就该项目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服务基本情况………(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二、甲方对保安人员的要求………(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三、中标价及付款方式招标文件QLHH-CG-2026-241.中标价元(大写:)。中标价具体如下:该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伙食费、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伙食费、企业利润、福利费、制服费、管理费、税金以及安保过程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低值易耗品等。序号类别单价(元/月/人)人数总价(元)备注12合计总价:大写:小写:2.进场之日起服务满1个月后,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按照伊犁师范大学保卫处核定后的实际上岗安保服务人数,根据单价按实际费用支付上月服务费。账户名:账号:开户行:四、服务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校方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以及符合甲方管理相关标准,则优先续签下一年度安保服务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年。2.试用期为1个月,如在此期间内保安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达到校方要求,试用期满后与保安公司继续合作,按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如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将与保安公司解除合同。五、保安人员服务要求、内容及措施1.乙方安保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安员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及甲方的《安全保障部服务操作规范标准》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安排,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或校园巡逻服务人员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或要求乙方更换人员;2.高效提供门禁管制、消防管理、防盗、治安事件处置、校园巡逻等服务;工作时着统一制服,严格执行校区实施的保卫制度;3.配备大门安全管理和校园巡逻所需的安防设施设备(包括大头棒、防爆叉、抓捕器、防刺服、头盔、臂盾、防爆盾牌、肩灯、强光手电、甩棍等),数量充足;提供巡逻车一台,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由乙方支付;4.安保人员和巡逻队员由乙方负责填写“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备,经保卫处背景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门卫值班表按月提前报保卫处。门卫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站岗制度,值班表上墙,严格要求外来人员在访客系统进行登记后再通过安检门进入,同时所有人员必须落实大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所有包裹、提包等必须经过X光机进行检查。因门卫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致使校园内发生案件和破坏活动的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巡逻队员按照保卫处要求开展校园巡、校园周界巡查、车辆管理、师生治安案件的处置、应急处理等;5.保安公司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保安人员和校园巡逻服务人员日常培训,要求熟悉消防知识,熟练操作、使用各类消防器材,熟悉校园环境;每天定期检查执勤服务区内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好各类记录;6.积极主动参与处理校内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查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7.甲方、乙方双方确认服务目标、门卫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传染病防控等;8.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对甲方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建议并积极配合改进、解决,维护甲方正常生产生活、工作治安环境;9.安保人员和校园巡逻服务人员应做好校区及办公区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校区内及办公区域内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丢失;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学校校园;10.安保人员应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访客登记工作;认真核对交接物品、记录及其他值岗期间的一切工作情况;11.校园巡逻服务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各类案件处置记录、谈话记录、监控调取记录,及时发现并协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理的学生案件等;12.按照国家对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执行;13.为甲方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14.完成甲方大型活动、考试安全保卫等临时性任务,协助甲方完成抢险、抢修等工作;完成甲方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再单独支付相关费用;15.安保人员和校园巡逻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与服务要求,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并明确告知其安保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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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稿-2026年伊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最终).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