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ZC20241106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0:34: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预算金额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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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执行编号:SGZC2024110602 三、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 四、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 270000元 1 项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7日12:00至2024年11月10日12: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文件购买费: 0.00元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北京时间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弘医楼2楼216室(医学院路1号)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5:00 谈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弘医楼2楼218室(医学院路1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68813317 地 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弘医楼2楼216室(医学院路1号) 附件【SGZC2024110602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2024.11.7.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SGZC2024110602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 2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2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 2 -二、资金来源 - 2 -三、谈判资格 - 2 -四、谈判有关说明 - 3 -五、保证金 - 8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 8 -一、谈判费用 - 8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 8 -三、谈判要求 - 11 -四、谈判程序 - 15 -五、评审依据 - 15 -六、成交原则 - 18 -七、成交通知 - 18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20 -九、签订合同 - 20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2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 22 -一、项目一览表 - 22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 23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 23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24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25 -三、报价要求 - 25 -四、付款方式 - 25 -五、知识产权 - 26 -六、培训 - 26 -七、其他 - 27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 36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38 -一、经济部分 - 41 -二、技术部分 - 42 -三、服务部分 - 43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49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对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 27 0.54 资金来源 学院自筹,资金已到位。 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在重庆医科大学校园网上(主页-服务大厅-招投标信息)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疑、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1. 报名方式 1.1在报名期间内,请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注明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所参与分包号(若有)]、单位名称、需进校投标人员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车牌号(若有)、电话号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8249275705@163.com。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了报名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被接收。收到报名信息后,我校将为其办理进校备案,只有办理了备案的人员才能进入学校。 (三)谈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弘医楼2楼218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的规定,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医科大学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上午8:30。 递交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须在投标前,前往学校财务处(第二教学楼110室)或电话联系学校财务处或关注“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领取由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纸质票据或电子票据,以备投标时查验。 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重庆医科大学 账 号:5000 1033 6000 5000 872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工作的时间差风险。 (2)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拟投标的项目号及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缴纳步骤如下:关注“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服务大厅--校外服务平台--缴投标保证金。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需自行打印由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子票据,以备投标时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上午8:30。 财务处联系电话:023-68486151  2、缴纳保证金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一流专业教学仪器采购”的采购计划编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查验时,请出具由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票据或电子票据。 3、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保证金 1.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后,由投标公司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医科大学弘医楼215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 1.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1.3保证金退还办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30时到5:00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校园网上(主页-服务大厅-招投标信息)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7、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8、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1 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内容 9.1.1“失信被执行人”; 9.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1.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6881331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弘医楼216室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报价要求 1.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若为进口设备,其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关税、增值税、0.95%外贸服务费(外贸服务费仅涉及免税进口产品,国产/含税进口产品不涉及;其中包含外贸代理费、报关、银行、货运仓储、商检、保险等所有外贸费用)、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政策原因影响,所导致增加的税款,该税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若为国产设备,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 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采购文件服务需求有报价要求的以服务需求的为准)。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九)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报名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4.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 5.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0.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1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12.供应商如会上不能解答谈判文件的技术问题,视为无效谈判。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 应 商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1);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 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2)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①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②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件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保证金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 注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单项及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和第四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响应。 谈判有效期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关于政策性扣减 3.1政策性扣减范围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3.2政策性扣减方式 3.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六篇 五、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4.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4.6.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6.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校园网上(主页-服务大厅-招投标信息)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网上成交结果公告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网上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1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台 2 蛋白电泳系统 1套 3 75英寸电视机 3台 4 100英寸电视机 2台 5 无线投屏器 6个 6 通过式电功率计 1台 7 超声换能器 1个 8 真空消泡桶 2台 9 超声换能器 1个 10 信号采集处理模块 1台 11 水听器 1台 12 台式烤胶机 1台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单位 参数要求 1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台 1.设备用途: 1.1蛋白质、核酸样品浓度测量 1.2细菌细胞密度测量 1.3化合物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1.4动力学分析 1.5全波长和固定波长扫描 2.工作条件: 2.1电源:90-250 V,50/60 Hz,60W 2.2环境温度:15-35℃ 2.3环境湿度:<85% 3.技术指标 3.1具备微量分光光度计功能,配有微量点样台 3.2微量样品池: *3.2.1最小样品量:≤0.3μl 3.2.2光度范围:0.1-150 A *3.2.3检测范围:dsDNA:5-7500ng/μl,BSA:0.15-217mg/ml 3.3光学规格: 3.3.1波长扫描范围:200-650nm *3.3.2光程:0.67mm和0.07mm,采用固定光程,终身无需校正 3.3.3开机无需等待,即开即用。操作时间少,2.5-4.0秒即可完成200 nm-650 nm波长的数据采集 3.3.4吸光度精度:<读数的1.75%(0.67 mm光程,0.7 A,280 nm处) *3.3.5光学检测系统:≥3600像素CCD阵列 *3.3.6光源:脉冲氙灯,闪烁不低于109次,提供10年质保 3.4系统性能 3.4.1开机时自动检测系统状态 3.4.2测光方式:Abs、T%、浓度,全波长扫描,比率,多波长扫描,动力学、△ABS x因子/分钟。 3.4.3内置式方法:核酸、荧光染料,基因芯片,蛋白质(可自建标准曲线)和细胞OD600 *3.4.4仪器控制与操作:自带≥7寸彩色平板电脑,2.4 GHz的Intel Celeron双核处理器。同时仪器可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进行无线和有线连接,控制仪器并进行测量样品操作,兼容安卓、Windows或苹果系统 3.4.5数据和方法存储:自带平板电脑,内置≥32GB存储空间,可直接存储测量结果数据与自定义方法 3.4.6数据输出端口:具有WLAN、HDMI、Ethernet和2个USB接口,可实现与鼠标、键盘、台式电脑、网线等多种设备连接使用。数据输出格式IDS、EXCEL或PDF,可选择单独或同时输出多种格式 3.4.7显示器规格:≥1024×600像素,兼容橡胶手套的触摸屏 *3.4.8采用样品压缩技术,样品被完全封闭在稳定环境中,可检测易挥发溶剂的样品 3.4.9样品质量控制,可识别气泡、样品杂质、浊度、棉绒残留物和潜在的污染,具有空白质量控制功能 *3.4.11带有自动检测功能,放下样品盖可自动检测样品,无需点击测量按钮 2 蛋白电泳系统 1套 一、电泳仪 1.输出类型:恒压、恒流、恒功率输出(连续可调) 2.输出范围:3~300V、1~400mA、1~120W 3.分辨率:电压(1V)、电流(1mA)、功率(1W) 4.定时范围:1分钟~99小时59分钟 5.显示:带背光的LCD液晶屏(128×64像素) 6.输出插孔:4(组) 7.外形尺寸(L×W×H):≥280×230×115(mm) 8.净重:≥3(kg) 二、垂直电泳槽 1.技术规格 1.1长玻璃板面积(W×L):≥100×80(mm) 1.2短玻璃板面积(W×L):≥100×70(mm) 1.3凝胶面积(W×L):≥80×70(mm) 1.4凝胶厚度:1.0 mm(标配);0.75 mm,1.5 mm(选配) 1.5凝胶数量:1~4(块) 1.6样品通量:10、15齿 1.7缓冲液体积:2块胶:≥700 ml,4块胶:≥1000 ml 2.产品用途 2.1适用于生物学研究中,对核酸、蛋白样品的分离、纯化、制备等,分析型蛋白电泳满足纯度鉴定、复杂蛋白样品的分析,同时也适用于核酸电泳。 三、转膜电泳槽 1.技术规格 1.1转移面积(W×L):≥100×70(mm) 1.2缓冲液容积:≥700 ml 1.3外形尺寸(L×W×H):≥170×130×150(mm) 2.性能特点 2.1一小时内转印2块≥10×7.5 cm凝胶,也可以进行低强度的隔夜转印 2.2电极丝相距4cm以产生强电场保证高效的蛋白转印 2.3红黑转印夹和电极确保转印过程中凝胶的正确定向 2.4既可作为完整的独立设备又可作为一个模块与电泳槽的缓冲液槽和盖兼容 3.产品用途 适用于电泳后的印迹转移 3 电视机 3台 1.屏幕:≥75英寸 2.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 3.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4 电视机 2台 1.屏幕:≥100英寸 2.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 3.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5 无线投屏器 6个 高清HDMI视频传输同屏器横竖屏,适用苹果安卓华为手机接电视显示器投影仪线,有线/无线配网投屏+音频口【4K30Hz横竖屏】 6 通过式电功率计 1台 1.频率范围:1.6-30MHz 2.最大测量功率:≥1300W 3.通道损耗:≤0.05dB 4.主线驻波:1.25:1 7 超声换能器 1个 1.中心频率:≥7.5MHz 2.带宽@-6dB:>60% 3.Pitch:≤0.3mm 4.Element width:≥0.23mm 5.Elevation Aperture(EA):≥4.4mm 6.焦距:≥20mm 8 真空消泡桶 2台 8升真空泵+30cm消泡桶 1.容积:21L 2.八升泵 用于体模、组织脱气 9 超声换能器 1个 1.中心频率:≥18MHz 2.带宽@-6dB:>45% 3.Pitch:≤0.1mm 4.Elevation Aperture(EA):≥1.6 mm 5.焦距:≥8 mm 10 信号采集处理模块 1台 1.高速高分辨信号收发装置 2.通道:≥4通道 3.带宽:≥100 MHz带宽 主要用于超声信号的反射与采集 11 水听器 1台 1.工作频率范围:10Hz~100kHz 2.线性频率范围:20Hz~50kHz 3.低频接收灵敏度:-197dB±1dB(250Hz) 4.静态电容:≤6.5nF±1nF 5.水平指向性:≤±1.5dB(100kHz) 6.垂直指向性:≤±2.0dB(100kHz,240°范围) 7.工作深度:≤500M 8.尺寸:≥Φ25×150mm 9.电缆:带屏蔽橡胶,直径≥8mm 10.材料:透声橡胶 11.工作电流:小于20毫安 12 台式烤胶机 1台 1.阳极氧化铝加热面板,耐腐蚀,高硬度 2.加热面板尺寸:≥220mm*220mm方形 3.温度调节范围:室温至400℃ 4.温度分辨率:≤0.1℃ 5.控温精度:<±1℃ 6.温度均匀性:<±2% 7.电源输入:AC220V,1200W 8.外型尺寸:≥250mm(W)*310mm(D)*220mm(H)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发布中标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壹年的免费质保期。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若为进口设备,其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关税、增值税、0.95%外贸服务费(其中包含外贸代理费、报关、银行、货运仓储、商检、保险等所有外贸费用)、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政策原因影响,所导致增加的税款,该税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 2.质保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供应商可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定义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二)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正本 (副本 重庆医科大学经济合同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技术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委托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其它典型合同 合同甲方:重庆医科大学 合同乙方: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经费项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监制 经济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采购人):_ _重庆医科大学_ _ 计价单位:_人民币:元__ 乙方(供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经济合同: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不变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年 月 日 重庆医科大学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备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货款、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甲方后续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本合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 3.税率为: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一)质保期限: 年。自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三)服务措施: 1. 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 类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甲方用户单位求助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单位迅速解决问题。 (2)上门服务:当不能解决产品问题时,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置,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四)质保期后服务: 1. 继续提供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接到甲方的求助后应当立即响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 继续提供上门服务:在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当于24小时内达到甲方现场处置。若维护维修甲方服务涉及费用,乙方应当按成本价及最惠价据实收取原厂零配件费、服务费;若甲方需要添购,乙方应当依法与甲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3. 继续提供技术升级: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所附随的所有软件,乙方终身提供免费维护、升级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货物所附的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配套工具应当随货物主体一次性交付至甲方,由甲方用户单位统一保管。 三、交提货方式: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自然日内,将货物交付至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四、验收标准、方法: (一)交付货物时,乙方应与甲方用户单位人员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资料。 (三)乙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乙方承诺的质量指标或有关国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高标准计);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出的检测费用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四)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接受被全市通报、被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处理结果。 (五)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的验收仅为表面验收,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对质量问题免责;甲方验收时未提出异议不视为对乙方货物质量合格之认定。若乙方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 银行转账。2. 现金支票。 (二)付款方法:货物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交纳质保金,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价款,乙方未支付质保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无质量问题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 (三)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其收取和退还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处理(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补足,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涉及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六、合同争议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提出异议,视为完全响应甲方在本合同内的各项要求。 (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货物。若乙方超过7个自然日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履行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自行联系其他单位提供维保服务,涉及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维保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行补足。 乙方应当按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按时交付合格货物。若乙方逾期,每延期1个自然日应当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列明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全面履行义务。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不延长交付时间,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除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要求乙方降低货物价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乙方超越权限行使代理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 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六)因台风、地震、水灾、政府政策变化、传染性疾病以及其它非一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有履行本经济合同所需合法、有效资质,否则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已交付的费用乙方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甲乙双方若不能按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九)甲方或乙方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据此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十)本合同项下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承诺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经济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签订后达成的有关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本经济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商解决。 (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包装材料清运离开甲方所在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当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任何延迟履行的责任。 (五)本经济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一方通知对方、以及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时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应当真实有效。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应当自行承担后果。 (六)本经济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调整,须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补充协议与本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其中,正本__份,副本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经济合同自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需方):重庆医科大学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401805G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 账号:50001033600050008726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请备注用户单位联系人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附件 技术参数明细 序号 商品名称 投标应答 1 2 3 ……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及产地 制造商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 合计 (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若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谈判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若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 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供应商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 2.微型企业承诺书 微型企业承诺书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属于微型企业,并且对于本次项目我公司仅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微型企业(企业名称: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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