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KTJY-GK2025-00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13:02: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2006.83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04.78万元
代理单位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产品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
联系方式
  • 马新峰:18699208878
  • :3279228

正文内容

[政采云]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TJY-GK2025-003                   二、项目名称: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南湖北路527号源凯第一城26号综合楼B座商务办公1312号 报价:19047818.04(元) 89.2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服务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 塔城街至沙湾街以西(不含沙湾街)范围内的行道林、游园、广场、片林、文化艺术中心 根据附件2025-2028中二区清单(2025)内的植物种类及数量进行管理。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管护期三年。 根据附件2025-2028中二区清单(2025)内的植物种类及数量进行管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乐军,肖贇,王彩霞,杨锋,吴洁,方虎成,汪起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什路3号 联系方式:18699208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系方式:3279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09 电 话:3279228            附件信息: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废标公告.pdf1.2M (招标文件)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docx156.8K 中小企业声明函734.0K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废标公告一、项目信息1、项目编号:KTJY-GK2025-003项目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10:302、项目编号:KTJY-GK2025-005项目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五标段东一区)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12:303、项目编号:KTJY-GK2025-006项目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二标段西二区)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16:304、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二、变更公告如下因招标内容(养护面积等)变动,现终止招标活动。更正时间:2025年09月12日三、其他补充事宜项目其余内容不变。四、采购人信息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喀什路3号联系方式:18699208878奎屯市住房和城建设局2025年09月日附件3(适用于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奎屯市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采购单位: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KTJY-GK2025-003编制单位: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三章服务需求39第四章评标方法9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08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招标项目公告项目概况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TJY-GK2025-003项目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068281.06元最高限价(如有):20068281.06元采购需求:(1)管护范围:塔城街至沙湾街以西(不含沙湾街)范围内的行道林、游园、广场、片林、文化艺术中心(2)管护面积:57.09万㎡(3)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附件2025-2028中二区清单(2025)内的植物种类及数量进行管理。1.乔木: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支撑维护、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2.灌木球: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3.绿篱模纹: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灌溉、排涝、修剪、施肥(管护单位提供肥料、运费、人工、车辆等)、人工病虫害防治及人工投放鼠药(管护单位提供病虫、鼠害生物防治药剂、防治车辆及人工等)、中耕、除草、涂白、防寒、苗木补植、冬灌、保洁、乔木支撑维护、草坪打孔、整形等;绿地附属设施管护包括:亭子、长廊、木栈道、桌凳等设施清洁、破损部位维修、粉刷等;道路管护包括:夏季清扫保洁、冬季扫雪保洁、垃圾集中堆运、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及修复等;智慧园林管理平台的运营及维护。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管护期三年。本项目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3、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属于其他未明列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与园林绿化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投标企业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6)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项目投标;(7)须拥有三个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以社保缴费单为凭证);(8)市外企业中标后须在奎屯市设有本公司的项目工作站(须在承诺书中体现);(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0)本项目供应商可兼投8个标段(一标段西一区、二标段西二区、三标段中一区、四标段中二区、五标段东一区、六标段东二区、七标段公园景区、八标段217片区)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1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征集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现场开标地点: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七、其他补充事宜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须自行购买与政采云平台完成对接的CA设备,如需购买新疆CA数字证书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也可以到其全疆各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如已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新疆CA数字证书,也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提前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CA驱动程序后,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和驱动程序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客户端和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联系方式:186992088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联系方式:0992-327922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联系人:马新峰电 话:18699208878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联系方式:0992-3279228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0068281.06元最高限价:20068281.06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开标时须使用 CA秘钥进行文件解密工作。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6人组成,共7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1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商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 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 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992-3279228 通讯地址: 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16.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16.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16.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6.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响应文件(jmbs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7.2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3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将拒收。17.4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征集响应文件(jmbs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17.5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签字位置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使用CA锁电子签名或者亲笔签字后整页扫描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8.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16条规定解密递交。未按文件要求将加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8.2不接受邮寄的征集响应文件。18.3供应商在递交了征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征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4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征集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开标20.1.1代理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20.1.2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1.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开标。2)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响应文件的解密。3)主持人在供应商全部解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根据投标报价进行唱标环节。4)唱标环节结束后,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若供应商有异议,可一一作出答复,所有供应商确认无异议后开标结束。5)开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转入评标阶段。6)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1评标详见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22.3.2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22.3.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2.3.4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3.废标条件23.1未按照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3.2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3.3不具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3.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23.6无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或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23.7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扫描件不清晰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23.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3.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3.11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23.12未按照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的;23.13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或证明材料无效不能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23.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或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23.15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23.16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互相混装24.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其它25.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供应商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25.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26.比较与评价26.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6.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6.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8.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8.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8.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7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3中小企业声明函1614须拥有三个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以社保缴费单位凭证)15市外企业中标后须在奎屯市设有本公司的项目工作站(须在承诺书中体现)16本项目供应商可兼投8个标段(一标段西一区、二标段西二区、三标段中一区、四标段中二区、五标段东一区、六标段东二区、七标段公园景区、八标段217片区)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14服务价格明细表125服务需求响应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9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jmbs),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开标时须使用CA秘钥进行文件解密工作。2、未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jmbs格式)壹份,Word版本壹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与开标现场解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一致。3、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服务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服务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履约期限:履约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保证期:( )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年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售后服务网络: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7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次投标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9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三章服务需求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参数)一、项目概况管护范围:塔城街至沙湾街以西(不含沙湾街)范围内的行道林、游园、广场、片林、文化艺术中心。管护面积:57.09万㎡具体工作内容为:1.乔木: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支撑维护、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2.灌木球: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3.绿篱模纹:含水费及浇水排水、施肥修剪、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调整移植等。灌溉、排涝、修剪、施肥(管护单位提供肥料、运费、人工、车辆等)、人工病虫害防治及人工投放鼠药(管护单位提供病虫、鼠害生物防治药剂、防治车辆及人工等)、中耕、除草、涂白、防寒、苗木补植、冬灌、保洁、乔木支撑维护、草坪打孔、整形等;绿地附属设施管护包括:亭子、长廊、木栈道、桌凳等设施清洁、破损部位维修、粉刷等;道路管护包括:夏季清扫保洁、冬季扫雪保洁、垃圾集中堆运、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及修复等;智慧园林管理平台的运营及维护。二、采购项目完成时间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管护期三年。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1、绿化管护企业按照《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每月利用智慧园林管理服务平台APP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2、考核工作按国家建设部CJJ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1)考核分数以90分以上(含90分)为基准分,不进行下浮;当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低一分下浮该考核标段当年管护金额(扣除暂列金)的千分之一,以此累计将下浮经费与管护经费两项同时向市财政局上报,做为最终拨付经费依据。(2)考核分数下浮的经费计算公式如下:{(该标段中标金额-该标段暂列金)÷管护年限}÷1000。考核分数下浮计算得出经费在当月考核完后一周内进行清算,由中标标段负责人、日考核人员签字确认后,考核小组成员审核签字确认,作为管护经费申请依据。(3)考核分数低于85分(不含85分),由考核小组成员及考核各科室负责人对中标标段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将当月出现的工作问题立行立改,如约谈无效将推送黑名单。(4)考核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将终止该中标标段的管护合同,管护金额结算到合同终止当日,同时将中标标段推送黑名单。3、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城乡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市园艺科研所等单位人员组成。每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日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考核为不定期考核,对中标绿化管护作业单位及工程项目的日常管护进行百分制考核。4、根据奎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及其他等级,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养护管理,其中一级养护核定管护人员按照5000㎡/人,二级养护核定管护人员按照7000㎡/人,三级养护核定管护人员按照10000㎡/人,四级养护核定管护人员按照17000㎡/人。当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未达到设定的分级标准时,应整改达标。考核扣款标准按照《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相关条款执行。5、媒体曝光、奎屯市、市住建局、市城管局(12319)等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经查证属实扣除相应的分值并进行经济处罚。全年考核累计三次分数不达标至85分(不含85分),将列入绿化管护黑名单,取消其管护资格。6、各标段以管护分级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必须指定一个长期的注册项目经理和技术员配合工作(不占养护级别核定人数),解决处理各类问题,如需更换提前一个月通知市园林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平时工作中不得少于核定人数,并且每日必须在岗。7、该标段核定人数为73人,养护管理人员必须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企业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安全责任及损失都由企业负责。并按照《劳动法》为其上缴社保,并定期对养护管理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培训。8、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社保缴纳单为凭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9、绿化管护带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社保缴纳单为凭证),专业植物保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具有相关学历证明),专业修剪人员不得少于10人,需配备水、电、焊工1人。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制式反光背心。10、企业需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附近有固定办公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11、机械要求:配备水车、打药车(10吨)2辆,绿篱修剪机15台,割灌机15台,运输车2台(4-5吨轻型),气泵1台,油锯2台,对讲机8台,水泵1台,粉碎设备1台(可粉碎10公分左右的树枝),维修车1辆(需配备水、电、焊等相关维修设备),巡护车1辆。12、如遇重大节庆或紧急安排的工作,各标段管护企业必须在管理范围内无条件出义务工。13、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工人由企业组织进行养护工作,并对养护工人负全责,造成的人员、树木、设施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14、做好绿地防护工作,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各种毁绿行为,片区内发生违规挖掘、车祸损毁、苗木被盗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企业自行承担。15、管护企业需严格按照奎屯市安保值班要求进行值班备勤,如果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按考核办法接受处罚。16、管护企业必须保证绿化质量不能下降,达到相应级别管护要求,并确保效果。按照合同管理条款内容加强管理,确保各类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做好病虫害防治,定时浇灌,及时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栽,乔木在春秋两季进行修剪补植,花箱、花地、花钵里的花卉、灌木需及时补植,确保景观效果。17、树木复壮、施肥、病虫害防治需在市园林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下,由各管护企业自行购买药品、肥料实施。18、管护企业要确保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保证无垃圾、落叶、杂物,保洁率达95%以上。19、管护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的养护权进行分包、转让。20、各标段将相关绿化数据录入智慧园林平台系统,并结合实际作业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审核通过的工作计划将作为信息化系统考核依据,按照《奎屯市绿化购买服务考核评分表》要求进行考核。智慧园林管理服务平台APP中的绿化数据产权归属于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四、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资金拨付按每月考核扣款后实际费用结算,两个季度支付一次养护费用。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5中小企业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6须拥有三个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以社保缴费单位凭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按规定签章17市外企业中标后须在奎屯市设有本公司的项目工作站(须在承诺书中体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按规定签章18本项目供应商可兼投8个标段(一标段西一区、二标段西二区、三标段中一区、四标段中二区、五标段东一区、六标段东二区、七标段公园景区、八标段217片区)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不可兼中;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按规定签章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服务价格明细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0样品或演示(如适用)符合投标须知表11.3及25.1所述全部要求结论注: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在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分包进行评估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商务、技术部分为70分,最终报价30分。(2)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办法如下:商务技术部分项目分项及分值评分依据技术分(55分)工作人员配备(12分)(1)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全面、比例合理人员总数达到招标要求的95%以上,(其中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不少于15名),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配置,按照国家建设部CJJ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地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12分;(2) 现场工作人员总数达到招标要求的85%,(其中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不少于12名),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配置,按照国家建设部CJJ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9分;(3) 现场工作人员总数达到招标要求的80%,(其中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不少于12名),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配置,按照国家建设部CJJ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分;(4)无具体内容或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少于10名的,得0分。养护管理机械机具设备配置(12分)(1)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按招标要求机械设备配备齐全,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10分;(2)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按招标要求机械设备配备各种类数量达到90%,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9分;(3)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按招标要求机械设备配备各种类数量达到85%,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以上(1)、(2)和(3)项,积极使用新型园林机械机具设备,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可增加2分。以上机械机具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发票,不提供发票不得分。组织实施(10分)(1)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技术规范操作,有修剪、浇水、除草、抹芽、除萌、病虫害防治、保洁、绿化附属设施维修、道路管护修复等措施,有定期自查体系的,整改保障措施到位,得10分;(2)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技术规范操作,有修剪、浇水、除草、抹芽、除萌、病虫害防治、保洁、绿化附属设施维修、道路管护修复等措施,得7分;(3)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技术规范操作,有修剪、浇水、除草,得5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质量管理措施及承诺(10分)(1)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合理可行措施,承诺完成植物修剪、补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招标文件中的具体工作内容,景观效果佳,始终保持植物存活率、设施完好率98-100%的,得10分;(2)目标较明确,严格按照《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合理可行措施,承诺完成植物修剪、补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招标文件中的具体工作内容,景观效果佳,始终保持植物存活率、设施完好率95-97%的,得7分;(3)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泛泛,得5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安全、文明施工(6分)(1)有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制度,有安全生产措施并责任到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得6分;(2)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得4分;(3)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得3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服从采购人管理(5分)(1)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智慧园林平台的使用、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100%按时完成的,得5分;(2)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智慧园林平台的使用按时完成的,得3分;(3)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按时完成的,得2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商务分(15分)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的合同履行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的公园(广场)或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1)单笔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每个加4分;300万元≤单笔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或3年内累计工程量达到1000万元的),每个(或每1000万元)加3分;100万元≤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或3年内累计工程量达到600万元)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获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的优质质量奖的,地市级的每个加0.5分、省级的每个加1分、国家级的每个加2分,同一项目仅限最高级别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3)企业认证范围含有园林绿化的ISO认证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以及近三年来地市级及以上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仅加分1次),每个证书0.5分。本项最多加2分。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质量评定文件扫描件、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上截图),扫描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组织机构设置(5分)(1)组织机构健全有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植保技术员、资料员、水电工、带班班长等都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得5分;(2)组织机构较健全有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植保技术员、资料员、水电工、带班班长等。得3分;(3)组织机构基本健全有项目经理、资料员、水电工、带班班长等。得1分;(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价格部分(1)最终报价30分。(此分值根据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结果)(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此分值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而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合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单价最低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购人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3)如投标商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价格,则取消资格。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奎屯市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采购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养护购买服务项目(四标段中二区)第一项、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36个月,从2025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第二项、养护管理范围塔城街至沙湾街以西(不含沙湾街)范围内的行道林、游园、广场、片林、文化艺术中心。管护面积:57.09万㎡第三项、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的确定(一)合同总价为:1.每月养护管理费用为合同总价的1/36。2.本养护项目合同价款已含服务人员人工费、服装费、材料费、农药化肥费、工具费、植物费、水费、水资源费、电费、智慧园林平台运营费、附属设施维修费及税收和各项养护管理费用以及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的养护管理费用。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二)合同价款的支付1.甲方按《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2.考核分数以90分以上(含90分)为基准分,不进行下浮;当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低一分下浮该考核标段当年管护金额(扣除暂列金)的千分之一,以此累计将下浮经费与管护经费两项同时向市财政局上报,做为最终拨付经费依据。3.考核分数下浮的经费计算公式如下:{(该标段中标金额-该标段暂列金)÷管护年限}÷1000。考核分数下浮计算得出经费在当月考核完后一周内进行清算,由中标标段负责人、日考核人员签字确认后,考核小组成员审核签字确认,作为管护经费申请依据。养护管理费拨付按每月考核下浮(扣款)后的实际费用结算,上报至奎屯市住建局审核,按照两个季度支付一次养护管理费。第四项、质量与考核一、养护管理要点及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奎屯市《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进行分级养护管理。主要内容是:植物的灌溉、排涝、修剪、施肥(中标管护单位每年提供不少于中标价百分之一经费的复合肥、叶面肥等肥料,甲方现场验收同等价格肥料数量,如采购肥料经费不足中标价的百分之一,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肥、管理的,甲方有权扣除其不足肥料经费)、人工病虫害防治及人工投放鼠药(管护单位提供病虫、鼠害生物防治药剂、防治车辆及人工等)、中耕、除草、涂白、防寒、苗木补植、冬灌、保洁、乔木支撑维护、草坪打孔、整形等;绿地附属设施管护包括:井房看护及井房设施维修,桥涵、护树篦子更换、绿化用水设施及灌溉管线维修、更换,亭子、长廊、木栈道、桌凳、健身器材、雕塑、宣传牌、指引牌、简介牌、花钵、花箱、花池、喷泉、假山、叠石、墙壁画等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持设施完整原状交接。等设施清洁、破损部位维修、粉刷等;道路管护包括:夏季清扫保洁、冬季扫雪保洁、垃圾集中堆运、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及修复等;水域管护包括:清捞水面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湖泊巡视、湖底清淤,保持水面清洁、补水、消杀等;摆花包括:人工装卸、放样、摆花、撤花、清理、养护等。二、其他1.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到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倾放处,园内植物枝、叶现场粉碎,或创造条件集中粉碎,分类堆放、发酵处理后回填绿地,以改良土壤,增强土壤肥力。2.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管理,无设摊摆卖,无拴挂、无宠物入园、水面无垂钓、游泳现象,无自行车、机动车、电动车入园(残疾人轮椅、儿童车除外),无践踏绿地和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公园、游园、广场秩序井然;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因管理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需及时维修。3.安全生产、智慧园林平台数据、成本核算、文字数据资料等台账记录详细如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4.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在上级各种检查、城市观摩、创建评比活动中完成突发应急工作任务。5.如遇市政工程、林床绿地内改造等损坏绿地植物的情况,乙方应派人员与施工方沟通对接,同时做好管护区域内绿地植物维护管理工作。三、各标段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管护片区的工作人员数量。具体要求如下:1.该标段核定人数为73人,养护管理人员必须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企业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安全责任及损失都由企业负责。并按照《劳动法》为其上缴社保,并定期对养护管理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培训。2.中标标段必须指定一个长期的注册项目经理、病虫害及管护技术员、资料员至少三人专班配合工作,解决处理突发问题,如需更换提前三天通知考核相关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3.养护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统一有标识的反光背心,并佩戴定位工作牌。4.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和承诺服务工作,市区有固定办公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养护管理范围浇水灌溉时要做到24小时巡查,防止跑冒滴漏情况发生。5.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专业植物保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学历证明。以上证书人员聘用必须为企业人员,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四、养护管理设备配置要求配备水车(10吨)1辆、打药车(10吨)1辆、高空修剪车1辆、绿篱修剪机15台、割灌机15台、扫雪车1辆、运输车2台(4-5吨轻型)、气泵1台、油锯2台、对讲机8台、水泵1台、粉碎设备1台(可粉碎10公分左右的树枝)、维修车1辆(需配备水、电、焊等相关维修设备)、巡护车1辆。需配备相应的驾驶人员。五、考核验收标准1.按照《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甲方将对中标标段养护管理结束前3个月实施中标合同内条款进行现场养护验收,如中标标段有未按照条款完成的情况,责令其限期完成。如中标标段在限期后仍然未完成的,考核小组将未完成情况进行3-5倍植物补植栽种(人工费、苗木费、机械费等)管护经费的下浮,无偿延长其中标标段的管护期限。2.甲方对中标标段养护管理结束前3个月实施中标合同内条款进行现场绿地附属设施、灌溉系统验收,如中标标段有未按照合同条款对绿地附属设施、灌溉系统进行损坏维修的,责令其限期完成。如中标标段在限期后仍然未完成的,考核小组将对未维修的绿地附属设施、灌溉系统现场计算工程量并进行造价,从管护经费中下浮,无偿延长其中标标段的管护期限。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履约保证金,用于整改工作。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配置情况,若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配置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购买相应的养护管理设备交于乙方用于日常养护管理;此后,若再次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配置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延长养护期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承诺的苗木补植情况,若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补植承诺的苗木,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购买相应的苗木交于乙方用于苗木补植工作;此后,若再次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补种苗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延长养护期或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旦被扣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第五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对乙方有实施日常检查、考核、管理的权利。(二)甲方可对乙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检查人员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检查考核。(四)甲方在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通过招标确定递补企业实施养护管理工作,重新签订养护管理合同,养护经费按接转的上一中标人合同价执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二)乙方必须保证得雇用人员身体健康,能按时完成交付的绿地管护任务,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安全责任及损失都由企业负责。(三)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足额配备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四)乙方在养护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自来水费、地表水费、电费、水资源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五)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所需要的作业、管理、机具停放等用房、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六)乙方要按照奎屯市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要求,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消杀全覆盖。(七)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意外造成行人伤亡,车辆、公共设施损坏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在养护管理责任期内,乙方必须制定月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当月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九)乙方需全面配合甲方在乙方养护管理绿地内组织实施的科研试验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十)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在上级各种检查、城市观摩、创建评比活动中完成突发应急工作任务。(十一)乙方在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植物补植(花、草、树、木)、附属设施、灌溉系统维修、病虫害防治等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十二)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在春秋两季由甲方提供苗木,乙方提供人员、机械进行景观提升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苗圃定植、移栽苗木及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项、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合同履行期内不服从甲方或相关检查考核单位管理,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对区域内绿化进行管养,质量达不到绿化管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情节严重的;2.乙方管理养护期间,植物死亡率或病虫害率超过15%的或养护管理范围内植物、花卉严重不足(缺量≧10%)的;3.乙方管理养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且不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在三日内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甲方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乙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4.检查考核过程中,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的;5.媒体曝光、奎屯市、市住建局、市城管局(12319)通报、批评,经查证属实扣取相应的分值并进行经济处罚。中标园林绿化管护作业单位全年考核累计三次分数不达标至85分(不含85分),将列入绿化管护黑名单,取消其管护资格;6.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7.考核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将终止该中标标段的管护合同,管护金额结算到合同终止当日,同时将中标标段推送黑名单;8.在养护管理责任期内,如乙方10日内不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或单方中途退出养护管理的;9.未按照《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实施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实施养护管理的;10.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对提出存在的问题督促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1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未经审批占用绿地行为的;1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经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查证属实并确系养护管理不到位所致的问题,且拒不整改的;13.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14.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7.乙方如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标的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七项、其他一、养护管理中标企业在签署本合同同时,需与甲方签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书。二、养护管理期内,中标企业出现未按照甲方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由甲方指定递补企业代为整改,按照中标合同价款,可使用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养护管理机械机具、补植工作购买苗木保证金支付,不足部分扣除其养护管理费。三、成交项目养护管理期间内如遇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四、承包面积若因故发生增减,则承包款根据合同单价同比例增减。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对养护管理标准和要求等作出重大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由中标人与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九、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公告为准。十、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讼的,本合同地址可作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有展厦利T琼张印1Y.3长T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不属于(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不属于(联合体)参加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属于其他未明列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2578万元,资产总额为3558万元1,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我要查政策要查查小微企业(个体工向我委学知识·企业名称:新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有类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成按股)一社金信用代码/注册号建册资丰:4000万人民市记机关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异常信息严重违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肤特政策2025-08-192025年8月-二三五六27282930111234567171820212223e112345615451二更日期和时间设置三口全国个)国国企查重乌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我要查政策我安小企业(个体工我要学知识首页/我要查直小企业/企业详情企业A统一社会用代码/注册号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市登记关成立日期2008年05月08日所属门类建筑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2025-08-19享受扶持政信息经异量信息严重违失信信息企业果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5年8月日一三三四五大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27282930311214567:171820212223112145.61845:39星二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号:京18022388号-2改日期时间设置。Psexao.e日爱泉2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企业个工我要学知识首页/我要查直小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限责任公司(直然人股资成控)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067343425XK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8年05月08日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字受扶政策信息经异信息严重法失信信息企业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5-08-192025年月企业末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0111211141516567.8917120212221845.52星二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号:京备18822388号-2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区马国东9号部政编码:100088目期时同设2e四全国个+m口0Q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企业(个工商户我委学知只首页/我要查查小图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路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所属门4000万人民建筑业成立日期2008年05月08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扶持政信息经常信息产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重多信息2025-08-192025年8月日一=三四五六22829301121.57:.10111211141516H1235618450224252627282930二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备号:京0备18022388号-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东路号邮政编码:100088Oe爱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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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废标公告.pdf下载
  • (招标文件)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至2028年园林绿化管护购买服务(四标段中二区)项目.docx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