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FJYS云采[2023]017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3:03: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预算金额47.5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环境整治工程
联系方式
  • 钟先生:1359956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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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云采[2023]017号 项目名称: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56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627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购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现欢迎受邀潜在供应商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         联系方式:钟先生1359956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联系方式:小张 13338303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133383038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11:1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7.568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13338303852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下河乡坡兜畲族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先生1359956466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滨路231号B单元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张 13338303852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下河乡坡兜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2.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3.预算审核总价:¥475682元;最高限价:¥437627.44元。(其中含暂列金¥22727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4.工期:90日历天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2.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二)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工程、贰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备注: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1人;安全员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备注: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委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四)施工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细则如下:1.承包人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2.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3.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采购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6.承包人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延误工期罚款)和施工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7.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8.本项目要求创建文明工地,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文明施工措施做好文明施工。承包人应办理好文明施工的相关手续。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若因承包人采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1.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五)其他要求: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未经采购人同意,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班子不得更换。3.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擅自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000元违约金。4.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承包人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备注:①采购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约定的数额或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②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2020〕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人工费用拨付比例不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0%)。(六)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三、商务条件包:1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90日历天。备注:①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延期交付违约金为每迟交1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②实际施工中,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之内)影响工期时,采购人不作现场签证,成交供应商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一周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停工累计4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3.交付条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备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的服务承诺履约,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退还。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6.1验收标准: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2由采购人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6.3承包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包含在投标价格中)。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97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23预留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一年)满后30日内付清8.质量保证期:本项目的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其他商务要求:9.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9.2本项目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3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四、其他事项报价调整范围: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除可调整因素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调整因素、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外,在谈判文件预算审核书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范围内实行单价包干,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价格风险。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1)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2)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本招标工程实行报价风险包干制,供应商已考虑了下列报价风险因素:(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对确认合同价款后所发现的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2)因天气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材料价格变化;(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综合以上报价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供应商应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以上投标风险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及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其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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