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05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2:11: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中标金额6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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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珩:13699355828
  • :13717517122

正文内容

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760377620254202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   三、项目编号:JTZB(2025)-055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1层    联系方式:0991-2362111     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联系方式:137175171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6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结合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占补平衡政策和新疆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分布特点和农业种植条件,统筹水资源配置,研究分析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和可行性。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服务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2.合同金额(元):6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68.5万元.pdf 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受托方(乙方):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签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签订日期:22年月22日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联系人:刘珩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1楼邮编:830002电话:13699355828传真:0991-2362112受托方(乙方):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邮编:100035电话:010-66150311传真:010-661592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内容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工作的内容、要求(一)内容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二)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内容。1.开展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摸清自治区新增耕地潜力,并据此开展后续专题分析。2.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按照以水定地,以种适水的原则,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形成水资源约束下的新增耕地潜力布局。3.开展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构建新增耕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评估新增耕地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评价情况优化集中垦造耕地布局。4.开展集中垦造耕地布局和建设时序分析。在基于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研究基础上,使用科学方法在可作为新增耕地范围内科学划定集中垦造耕地布局和建设时序。福5.开展实施保障和政策研究。从多个维度开展集中垦造耕地实施所需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等研究。0203第二条履行期限、进度、地点和方式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2025年9月30日2.合同履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完成“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与国家批量增加耕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三标段)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与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交最终工作成果。第三条工作成果验收和提交成果内容1.工作成果验收项目由甲方组织验收或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成果进行评价。2.提交成果内容:(1)新疆集中垦造耕地布局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集中垦造耕地实施方案编制导则(建议稿)。第四条双方的责任1.甲方负责提出项目内容、目标等,指导乙方编制研究成果,按期足额拨付工作经费。2.甲方协助乙方收集项目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基础数据,协助组织开展有关调研工作,主导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会、成果验收等工作,并对乙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3.乙方负责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并按照甲方认定的方案,组织开展工作。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认定的工作方案开展项目研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提交相应成果,并满足本合同规定要求。第五条专项经费及支付方式1.项目专项经费:人民币685000元(大写:陆拾捌万伍仟元整)。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70%预付款479500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乙方按要求提交初步成果给甲方后,甲方支付20%合同款137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元整),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10%合同款68500元(大写:陆万捌仟伍佰元整)。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为:开户名称: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银行账号:11050601040000584第六条不可抗力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出现严重电力或网络故障,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以及黑客或病毒攻击等。2.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并依法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双方要恪守国家及行业的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向社会公开泄露涉及双方管理范围的有关秘密。第八条技术成果的归属本合同研究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本合同所开发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的相关规定,未达到要求的,应按合同标的总金额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返工所需费用。3.乙方如未能按期提交项目成果,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标的总金额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争议与解决方式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信任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分歧。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3份,乙方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盖章)经办人:(签名)关星7年5月22日乙方: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盖章)经办人:(签名)五超松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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