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JYHSM招202301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尤溪县城市管理局预算金额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系统整治方案
联系方式
  • 华先生:1386055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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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SM招2023019 项目名称: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邀请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该项目由中共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9号文批准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YHSM招2023019 2.招标项目内容: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 合同包 采购品名 数量 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 包1 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 1项 3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6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3其他资格要求: 4.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3.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3.3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 8.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4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①同签订后现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与分析阶段10个工作日;②资料收集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③初步方案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评审成果;④评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正式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方式: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2层         联系方式:华先生1386055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联系方式:小王15980286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159802869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尤溪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11: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15980286976 采购单位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华先生1386055998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王15980286976 附件: 附件1 招标邀请.doc 招标邀请本招标项目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该项目由中共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9号文批准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FJYHSM招20230192.招标项目内容: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合同包采购品名数量预算金额主要技术规格包1尤溪县中心城区雨、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尤溪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1项3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3其他资格要求:4.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4.3.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4.3.3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4.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6.2开标地点: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8.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8.4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9.招标人: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2层,邮编:365100;联系人:华先生电话:1386055998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中心街88号807室,邮编:365100;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598028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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