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CFZCSSS-C-G-23004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3:12: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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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朗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46.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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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FZCSSS-C-G-230043 二、合同名称:“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CFZCSSS-C-G-230043 四、项目名称:“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 地址:松山区初头朗镇初头朗村 联系方式:15048608588 供应商(乙方):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物流园区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 1 号 楼写字楼 1-1001 联系方式:159476069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 1(项) ¥1,467,917.00 ¥1,467,917.00 无 合同金额: 1,467,91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柒仟玖佰壹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规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孤山子农家乐建设项目.pdf孤山子农家乐建设项目.pdf 孤山子农家乐建设项目.pdf孤山子农家乐建设项目.pdf 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13日 “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方: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二0二三年六月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FZCSSS-C-G-230043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初头朗村乙方: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物流园区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1号楼写字楼1-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填写项目名称)CFZCSSS-C-G-230043(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碳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一)根据碳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及设施设备(如有)、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室内装修,院内改造等工程,县体工程概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采取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等具体内容,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产地以及与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清单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2023年0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注:如工程建设分阶段,应详细列明各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三、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而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4.本工程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四、安全生产要求乙方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者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五、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书》(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合同金额(1)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玖佰壹拾柒元整(小写)¥1,467917.00元。(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财政结算评审价格为准)(2)本项目工程量不做调整。七、付款时间及条件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总价款的30%2期:支付比例67%,余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工程全部完成支付至67%(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3期:支付比例3%,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后,无息结清余款。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42001040000610八、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及监理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十、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期10%签约合同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项目所在地也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四、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4.甲方碳商(谈判)文件5.乙方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本项目安全要求事项详见安全生产会同充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潘艳峰(签字)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力法定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水签字(年6月13日2“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乙方: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王公司二0二三年六月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FZCSSS-C-G-230043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初头朗村乙方: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物流园区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1号楼写字楼1-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变改革”孤山子村农家乐建设项目(填写项目名称)CFZCSSS-C-G-230043(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碳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一)根据碳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及设施设备(如有)、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室内装修,院内改造等工程,县体工程概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采取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等具体内容,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产地以及与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清单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2023年0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注:如工程建设分阶段,应详细列明各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三、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而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4.本工程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四、安全生产要求乙方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者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五、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书》(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合同金额(1)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玖佰壹拾柒元整(小写)¥1,467917.00元。(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财政结算评审价格为准)(2)本项目工程量不做调整。七、付款时间及条件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总价款的30%2期:支付比例67%,余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工程全部完成支付至67%(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3期:支付比例3%,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后,无息结清余款。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42001040000610八、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及监理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碳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碳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十、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期10%签约合同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项目所在地也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四、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4.甲方碳商(谈判)文件5.乙方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本项目安全要求事项详见安全生产会同充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潘艳峰(签字)乙方:赤峰泰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水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年6月13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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