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金色华为Mate8手机一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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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9 09:58: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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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金色华为Mate8手机一部的公告 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30日10时至2026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禹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03.60e430a7XDJCp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金色华为 Mate8手机一部,4+64GB,有使用痕迹,有磕碰,是否有账户锁不知,是否维修过不知,无充电线。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如需邮寄,标的物的搬运、运输等后续事宜及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快递公司直接收取。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了解并确认接受此项费用安排。若因不接受此项费用导致的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起拍价:31.5元,保证金:6元,增价幅度:0.63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如需邮寄,标的物的搬运、运输等后续事宜及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快递公司直接收取。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了解并确认接受此项费用安排。若因不接受此项费用导致的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过户不能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6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1482执1071号金色华为Mate8手机尾款“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禹城市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18178911597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另,特别提醒: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优先权人等,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注:因被执行人无法通知到,特此通知,经五日视为收到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4-8278812 监督电话:0534-827885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00-600-1216,19953142636 禹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