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合同公告BB2023WHGCZ1411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4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2:33: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9.03万元
中标单位安徽墉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1.75万元
代理单位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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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合同公告BB2023WHGCZ1411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公告项目编号BB2023WHGCZ141 合同编号: BB2023WHGCZ1411 合同名称: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BB2023WHGCZ141 项目名称: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BB2023WHGCZ1411 标段名称: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 合同甲方: 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安徽墉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建 合同金额: 451.754786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 中标结果以金额表示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合同期限: 120天 代理机构: 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s://ggzy.bengbu.gov.cn/jyxxgk/002001/002001004/002001004003/20240112/7ad93a50-3bce-49a0-a67f-ed37b7a9f179.html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合同数据由采购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0秒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1-31 11:56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1-31 11:56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合同备案.pdf 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合同.pdf 履约担保.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埔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五河县东刘集镇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栋接警大厅、1栋业务用房、1栋后勤服务楼,配套停车场、供配电、道排、路灯、绿化、通信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一日。计划竣工日期:1024年6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和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台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壹万柒任伍佰肆拾柒元捌角陆分(¥4517547.8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4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郑陆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答疑补疑)(9)合同协议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5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月31且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五河_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T十三、合同份数限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300MA2MXEQR5L地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国富街一号楼一单元2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65625989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806322165@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兴业支行账号:账号:1280201021000445570五投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依据施工合同进行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工程预定的各项建设目标,特制定此办法,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一同签订执行。第二条以下涉及内容合同内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在3天内交至建设单位,逾期不交将予以双倍处罚,申报进度款前所有违约金必须缴清,否则不予付款。第三条本办法管理对象为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各子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根据本办法,开展相应的检查、监督工作。第二章现场主要人员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数到位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五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每月在岗不少于2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建设单位批准,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处1000元/人/天违约金,其他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处500元/人/天违约金;第六条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的处10万元/次违约金,更换八大员的处2万元/人/次违约金。监理单位更换项目总监的处合同价20%/次违约金、更换驻场监理人员的处合同价10%/人/次违约金。对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八大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驻场监理人员履职能力不足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更换。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处10万元/次违约金,八大员的处2万元/人/次违约金。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总监的处合同价20%/次违约金,驻场监理人员处合同价10%/人/次违约金。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且盖章的对合同内容表示实际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省、蚌埠市地方性法规、地**府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严格者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下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施工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进度计划、供应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书、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满足施工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满足施工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基础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以现场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仅提供现场已具备的条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承包人仅可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出卖、交换、泄露或透露。否则,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保证只将上述文件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上述文件的任何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侵犯发包人商业秘密,并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金额的8%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注: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实际验收需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要。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发包人实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需要1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书面形式提供(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郑陆军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6162131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7)0082967;联系电话:电子信箱:806322165qq.com;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不少于2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_。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依据投标文件承诺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17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_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工程风险范围以内风险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让算。本合同报价时已考虑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性调整、工期延误等因素可能产生的价格风险,乙方不得据此主张调整合同单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与投标报价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结算。上述的“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新增项目,指与投标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完全相同的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变更当月《蚌埠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信息价按中标价对比招标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执行,没有信息价的由发包人采取询价方式确认的单价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25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执行12.3.2计量周期进度款支付时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完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跟审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最终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若本项目被纳入抽查审计项目,则审定金额以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具的审计报告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执行通用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执行通用条款(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挂(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6(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执行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48小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电路、管线等系统(若有)的试运行,运行办法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承包人(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27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45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完成付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28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45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前附表要求执行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一般情况须在48小时之内,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须在4小时之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其他按国家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9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王(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并支付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重新施工或修复直至合格,并支付不合格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支付私自撤离材料或设备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30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由第三方修复,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使用者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含利润。中途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单独对后续工程对外另行发包,费用从原承包人(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后承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保险18.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确定,并自担风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且(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36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台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国富街一号楼一单元202室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5527171076电话:传真:05527171076传真: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兴业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280201021000445570账号:邮政编码:233300邮政编码:37(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埔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五河县东刘集镇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栋接警大厅、1栋业务用房、1栋后勤服务楼,配套停车场、供配电、道排、路灯、绿化、通信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一日。计划竣工日期:1024年6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和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台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壹万柒任伍佰肆拾柒元捌角陆分(¥4517547.8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4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郑陆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答疑补疑)(9)合同协议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5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月31且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五河_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T十三、合同份数限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300MA2MXEQR5L地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国富街一号楼一单元2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65625989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806322165@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兴业支行账号:账号:1280201021000445570五投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依据施工合同进行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工程预定的各项建设目标,特制定此办法,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一同签订执行。第二条以下涉及内容合同内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在3天内交至建设单位,逾期不交将予以双倍处罚,申报进度款前所有违约金必须缴清,否则不予付款。第三条本办法管理对象为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各子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根据本办法,开展相应的检查、监督工作。第二章现场主要人员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数到位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五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每月在岗不少于2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建设单位批准,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处1000元/人/天违约金,其他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处500元/人/天违约金;第六条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的处10万元/次违约金,更换八大员的处2万元/人/次违约金。监理单位更换项目总监的处合同价20%/次违约金、更换驻场监理人员的处合同价10%/人/次违约金。对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八大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驻场监理人员履职能力不足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更换。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处10万元/次违约金,八大员的处2万元/人/次违约金。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总监的处合同价20%/次违约金,驻场监理人员处合同价10%/人/次违约金。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且盖章的对合同内容表示实际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省、蚌埠市地方性法规、地**府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严格者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下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施工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进度计划、供应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书、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满足施工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满足施工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基础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以现场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仅提供现场已具备的条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承包人仅可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出卖、交换、泄露或透露。否则,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保证只将上述文件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上述文件的任何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侵犯发包人商业秘密,并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金额的8%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注: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实际验收需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要。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发包人实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需要1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书面形式提供(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郑陆军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6162131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7)0082967;联系电话:电子信箱:806322165qq.com;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不少于2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_。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依据投标文件承诺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17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_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工程风险范围以内风险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让算。本合同报价时已考虑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性调整、工期延误等因素可能产生的价格风险,乙方不得据此主张调整合同单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与投标报价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结算。上述的“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新增项目,指与投标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完全相同的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变更当月《蚌埠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信息价按中标价对比招标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执行,没有信息价的由发包人采取询价方式确认的单价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25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执行12.3.2计量周期进度款支付时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完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跟审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最终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若本项目被纳入抽查审计项目,则审定金额以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具的审计报告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执行通用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执行通用条款(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挂(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6(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执行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48小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电路、管线等系统(若有)的试运行,运行办法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承包人(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27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45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完成付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28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45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前附表要求执行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一般情况须在48小时之内,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须在4小时之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其他按国家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9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王(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并支付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重新施工或修复直至合格,并支付不合格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支付私自撤离材料或设备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30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由第三方修复,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使用者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含利润。中途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单独对后续工程对外另行发包,费用从原承包人(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后承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保险18.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确定,并自担风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且(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36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台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安徽塘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国富街一号楼一单元202室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5527171076电话:传真:05527171076传真: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兴业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280201021000445570账号:邮政编码:233300邮政编码:37TiAW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IANANPROPERTYINSURANCECO.,LT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致:五河县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于你方与安徽埔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一期安防配套建设项目拟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公司已接受投保人的投保请求,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单,保险单号:6663730184820240000010,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险保证。一、上述保险单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证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玖万零叁佰伍拾元玖角陆分(¥:90350.96)。上述保险单的保证保险金额将随投保人逐步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或我司赔付而相应递减。二、保险期限:自2024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05月31日二十四时止。三、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给你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索赔资料,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十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向你方支付赔偿金额。四、上述书面索赔资料需于保险期限内送达我司,否则本保险凭证项下责任自动解除。五、你方和投保人按合同约定变更主合同任何条款时,需事先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对于变更的内容我司不承担保险保证责任。六、主合同履行完毕、保险凭证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险凭证立即失效,你方应将本保险凭证退回我司;你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险凭证仍在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七、本保险凭证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险凭证无效;保险凭证投保人基于保险凭证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司均有权主张。八、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九、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提交人民法院诉讼。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盖保险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险人名称:天安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地址:合肥海南路466号燃气大厦吉ME6层2305邮政编码:电话:95505日期:2024年01月25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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