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41901-2025-0806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8:14: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预算金额600万元
中标单位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00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食堂蛋肉类等食材食材
联系方式
  • :0769-23328010
  • :13553203058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编号:441901-2025-08062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5-08062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5-08062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联系方式:0769-23328010 供应商(乙方): 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泰升路25号 联系方式:13553203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二) 1(项) 6,000,000.00 6,00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按合同执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18日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2)合同合同编号:2025HQBZKBGS0360018甲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组织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1-2025-08062)进行采购,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2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为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东城院区、南城院区、莞城院区或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包括蛋肉类、海鲜河鲜类、肉制品类、包点类、速冻食品类、干货类、加工食品类等食品材料的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本合同食材需求含蛋肉类、海鲜河鲜类、肉制品类、包点类、速冻食品类、干货类、加工食品类等,品牌、规格等由甲方选择。二、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严禁配送变质、不达标准的食材。2、乙方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非转基因,无霉变,无重金属超标现象的调味品、粮油类产品,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并附具供货当天有效的品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标明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产品标识: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供应粮油批发市场提供的调味品、粮油类产品,但须附有批发市场名称、销售档口、联系电话等追溯标识:乙方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保证供应的货品能溯源、易溯源,否则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需按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交甲方存档备查。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货品(包括散装干货)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使用有效期内商品,且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4、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5、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品种、质量和规格要求供货,不能以次充好。货品质量或规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到农场基地、食物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8、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9、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合格的食材。不合格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身体健康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三、配送要求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延迟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所需的食材,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2、甲方提前一天下单,不论数量多少(例如:500克以下),乙方需15分钟内响应,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货。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乙方须积极配合,须在15分钟内响应,按约定时间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3、配送时间:乙方必须在每天早上5点前将甲方东城院区采购的货品送至东城院区食堂,南城院区、莞城院区则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4、乙方负责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每天需配固定配送员至少两名,如甲方有需要,需向甲方提供帮厨服务,对食材进行现场去鳞、斩件等预加工,项目服务费已包含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6、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配送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员必须取得正规医疗机构健康证才上岗,配送员在甲方范围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8、乙方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9、乙方须对甲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鱼、海鲜等水产类使用氧气泵供氧。新鲜肉类、三鸟采用冷链保鲜配送。10、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11、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乙方配送容器、工具等按甲方要求放置,不按要求放置,甲方有权将其没收。12、食材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13、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乙方应立即补足;如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或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乙方整批更换或甲方不予结算该批次不合格货品。14、乙方运送货物时须对甲方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保护好。四、验收要求1、每次送货,甲乙双方均需共同对货品数量、单价、质量、配送要求等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2、每次送货,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3、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五、结算要求1、本合同供货价格应包含所供应食材的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加工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2、合同总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七,(7.00%)。3、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供货价格:(1)供货价格的确定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所列内容,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报价清单,甲方对莞城罗沙市场、莞城细村市场、莞城光明市场、东城石井市场、东城主山市场、嘉荣超市中的任意三个市场进行抽查统计,核定相同品种的平均价格(平均价=3个抽样价格之和÷3)作为抽样基准价。每次以甲方抽查数据为依据,若乙方报价低于甲方抽样基准价的,则该报价周期按乙方报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优惠率)计算供货价格,即供货价格=中标人报价×(1-中标下浮率(优惠率)):若乙方报价高于甲方抽样基准价的,则该报价周期按甲方抽样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供货价格,即供货价格=甲方抽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优惠率))。(2)每3个月为一个报价周期,在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的25日前,乙方按指定格式和要求提供该周期报价清单给甲方(举例说明:如报价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则乙方在2025年6月25日前提供该周期报价清单),甲方根据前款约定的方式确定该周期供货价格,乙方如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乙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定价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经甲方核定确认的供货价格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3)核定供货价格后若供货时期市场出现食材价格升降达到20%或以上时,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价格调整请求(未提出调整请求的部分则按原核定价格执行),双方通过市场调查核实后,按上述定价原则重新确定该部分食材的供货价格,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对方函复,若在此期限内不予函复的,则视为同意对方提出的价格调整请求。新的供货价格自双方确认后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的仍以原核定价格执行。除此之外,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4、乙方应有完善的电子出单系统,每天送货单能清晰显示单价、订货数量、实际数量、实际金额、商品批号等内容,可按甲方实际需要进行增减,并能随时提供送货单电子版。5、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等,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结算时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6、本合同按月结算:本项目采取先送货后结款的方式,在每月的10日之前,乙方与甲方核对上一月度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量结算上一月度的服务费,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专票的须出具说明及提供税务政策依据)、送货清单及货物验收清单(需加盖乙方公章)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60天内支付上月货款。六、监管要求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到农场基地、食物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3、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及责任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要求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一份以甲方为受益人、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期间须囊括合同期。七、考核要求甲方每月根据食材质量、服务质量等制定《食材供应月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每月度考评一次,满分为100分,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整改报告。八、其他要求1、乙方需配合甲方要求,落实东莞市关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或定向扶贫地区采购贫困地区食堂食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2、乙方须服务甲方相关的管理要求。九、供应配送期及地点1、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原则上每家中标供应商供货期为一年,按每三个月轮流供应原则执行。2、其中,采购包2:乙方供应配送期:4个季度(即1年),2026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即第二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即第四季度)及2027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即第二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即第四季度)。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月度考核评分不合格的情况,则每出现一次评分不合格,扣减供应配送期1个月。3、合同服务结算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或服务期限届满,两者任一条件达到,本项目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4、服务地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东城院区、南城院区、莞城院区或甲方指定地点。十、应急处理要求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1、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2、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3、针对蛋肉类等食材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材变得不合格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4、针对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蛋肉类等食材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火灾、被水淹没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提供服务的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否则,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整改服务至符合要求为止。2、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十三、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四、保密1、甲方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资料、技术信息、系统数据、业务单据等非公开信息。2、乙方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保密信息泄露。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不得复制、留存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应仅允许有必要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员工接触甲方保密信息,并确保其遵守保密义务。3、保密期限:自签订本合同起至永久。4、乙方员工泄露甲方保密信息视同乙方违反保密义务。5、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如有),保密协议是对本合同的补充。十五、不可抗力1、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本合同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未付的货款,乙方须按合同总预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如因乙方提供的食材存在质量问题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预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供应配送服务,或逾期响应、逾期送货15天以上(含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预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如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合格食材,每次扣款2000元,扣款从供货结算款内除,同时月度考评将会被扣分。并且,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换货及不予结算不合格食材的价款。5、如乙方发生不及时响应、送错货物、不及时送货、送错地点、委托其他公司送货等情形,每次扣款1000元,扣款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同时月度考评将会被扣分。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乙方累计3次月度考核评分低于90分,或乙方未及时整改达标,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良行为;(2)乙方提供不合格食材累计达3次:(3)乙方发生不及时响应、送错货物、不及时送货、送错地点、委托其他公司送货等情形累计达3次;(4)乙方不能提供相关检测证明累计达3次:(5)乙方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不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累计达3次;(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7、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8、如甲方逾期付款,则以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十七、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八、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2、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3、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1、中标通知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食材供应月度考核评分表甲方(公章):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公章):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院领导(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东莞市东城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法定代表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泰升路l25号电话:0769-23328010电话:0769-2262551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运河支行签约时间:2025年12月18日账号:44001778708053000518签约地点:东莞市东城区1、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441901-2025-08062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于2025年11月28且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901-2025-0806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2中标采购包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蛋肉类等食材中标(成交)供应商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城,联系方式:15949679514中标(成交)下浮率:7.00%采购项目联系人:工联系人电话:0769-23328010如此项目涉及履约保证金级纳或您有融资南求,建议您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办理电子履约保函或合同融资业务。咨询电话020-88696555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口扫描二维码登录国91441900783868681N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管信息名称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石志峰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配送;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泰升路25号种植蔬菜、水果:膳食管理;厨房用具、厨房设备的安装:餐饮服住务:餐饮配送服务: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文化活动的策划;除四害服务: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制H相出登记机关品购2021年月日请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逾期将受到信用惩戒和处罚。。途径: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l.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维名石志峰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7年5月13日江西省井冈山市罗浮林场土山村土山组附37号公民身份号码36240219770513051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井冈山市公安局有效期限2021.07.30-2041.07.304、附件食材供应月度考核评分表年月序号考评内容分值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得分1食材质量(50分)20提供的食材必须保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腐败、无过期等,均能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保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保证在有效期内,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每种包装商品均能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因食材质量投诉每单扣2分;发现一品种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10鲜活河鲜、海鲜等水产类运输应采取保鲜防护措施,使用氧气泵供氧。新鲜肉类、三鸟采用冷链保鲜配送。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20肉类、三鸟均为政府部门设定的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政府部门设定的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送货时需同时提供。漏送一次检验证明扣5分,扣完为止。2服务质量(30分)10配送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配送员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服从院方的管理要求和安排。违反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10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包装食品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配送车辆、工具干净,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10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食材;按甲方订单要求供货;响应及时,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配送。不能委托其他公司送货。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3资料提交(20分)20所有货品可溯源:送货时需同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证明: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完善;按时整改并达到整改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扣分原因:考核分数市妇幼保健院考核(签名):食材供应商(签名):考核说明:每月度考评一次,满分为100分,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整改报告。如乙方月度考核评分不合格,则每出现一次评分不合格,扣减供应配送期1个月。如乙方累计3次月度考核评分低于90分,或乙方未及时整改达标,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良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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