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0110100002048307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5:56: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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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姜凯文:15688325813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01101000020483077 五、合同编号:11N77037178020255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辆 2.0 257 51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姜凯文 联系电话:15688325813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037178020255402).pdf 合同编号:11N77037178020255402采购单位(甲方):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哈密市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品牌:2辆257.00514.00合同总价(元)514.00合同总价(大写)伍佰壹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1:用车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6日车型:哈弗H6车牌号:新LHC2522:用车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3月16日车型:大众朗逸车牌号:新LHC263三、服务条款(1)租车期限及租金和付费说明:租期可按天按月,单次租车车辆整备费0元/次,乙方接车时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并按规定交纳车辆押金,包月车辆满月后继续使用的按实际天数收取租金,租期以签字取车之日开始计算,当乙方将车辆交还给甲方时视为合同终止,租车单上约定的租期超期77天不付租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所有押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利将车辆收回,并且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2)甲方提供手续齐全,仅购买有交通强制保险的车辆租赁给乙方,商业险(车损、盗抢、车上人员、第三责任险等)由乙方自愿购买。租赁实际以24小时为一天,30天为一个月计算。(3)3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转租、抵押、赠与、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拆装本车辆车体及其它配件,不得酒后驾车、当教练车、飙车、作测试使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所交押金不予退还。(4)乙方所交纳的车辆押金不得视作租金使用,本合同不以签约日期超期而失效,最终以归还车辆验收完毕后终止合同,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仍继续使用的视为续租,乙方应提前一天之内来甲方办理续租手续预交续租的租金,也可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续租。实际租期在一个月以内的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付清,实际租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按月支付租金,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786370000099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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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037178020255402).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