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6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12:08: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郑州大学预算金额1029.15万元
中标单位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振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68.39万元
代理单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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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孟老师:0371-67780032
  • 李海鹏:0371-55376830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6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0430-1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一 河南振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A座L135号 8,985,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6.65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一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 (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80日历天 周晨曦 建筑工程二级豫241192049040 豫政采(2)20250430-2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二 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6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卓悦汇B29层、30层 15,683,955.17 元 评审总得分:91.3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二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 (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80日历天 王海端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粤1412006200801084 豫政采(2)20250430-3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三 河南国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5号恒华大厦920室 8,26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6.8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三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 (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80日历天 李君君 建筑工程一级豫141201420151883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伟亭 杨柳 丁银生 齐广化 赵风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标包一金额79895元;标包二金额109735.82元;标包三金额74820元。 收费金额:264,450.8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大学招标采购》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8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2014号 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联系方式:0371-55376850 0371-55376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联系方式:0371-55376850 0371-55376830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61采购人:郑州大学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编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1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2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61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7284240.12元最高限价:37284240.12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50430-1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一10291504.9410291504.942豫政采(2)20250430-2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二16685058.6916685058.693豫政采(2)20250430-3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标包三10307676.4910307676.4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郑州大学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共有6栋楼,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教室、教师休息室、走廊、卫生间、楼梯间、外立面、屋面等维修改造。5.2项目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5.3采购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5.4工期:80日历天,第3页5.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5.6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防水工程五年,其他工程两年。5.7包段划分:项目划分三个标包,标包一为南核心教学区1号楼维修改造,标包二为南核心教学区2号、3号楼维修改造,标包三为南核心教学区4、5、6号楼维修改造。供应商可以参加3个标包,只能成交1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文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采购文,第4页件的,无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3、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一次性足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大学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第5页联系人:孟老师联系方式:0371-677800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2014号联系人:李海鹏赵卫敏联系方式:0371-553768500371-553768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海鹏赵卫敏联系方式:0371-553768500371-55376830,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郑州大学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联系人:孟老师联系方式:0371-677800321.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2014号联系人:李海鹏赵卫敏联系方式:0371-553768500371-553768301.1.3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限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和增值税):10291504.94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00元;标包二最高限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和增值税):16685058.69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元;标包三最高限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和增值税):10307676.49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00元。暂列金额不允许优惠,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1采购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1.3.2工期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1.3.4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防水工程五年,其他工程两年。1.4.2.4合格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1.4.2.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否(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评审标准)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4.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否1.4.3.10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1.7.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8.1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否)2.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2.2.3采购人书面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该顺延首次递交时间),以书面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3.1.1供应商参加不同包或标段采购活动的权利供应商可以参加3个标包,只能成交1个标包。根据评审时标包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后续包不再推荐。3.2.3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3.4.1响应报价磋商报价:本项目实施完成价(包括:保险费、实施、相关服务费、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3.5磋商保证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3.6.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按交易系统要求编制。3.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4.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叁份与上传交易系统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5.1.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是否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否,远程5.1.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按交易中心系统指示操作5.2.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的组建:由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所有成员的三分之二。5.3.1资格审查文件以下资料响应文件内附扫描件: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5.3.1资格审查文件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网页截图。(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5.3.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5.3.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证据留存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并打印存档备查。3、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6.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6.2.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条款(100万元以下不强制提供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额的5%履约担保方式: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采购单位提供履约担保,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退还。9.1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为:无预付款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9.2工程款支付方式(1)项目付款周期为两年,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额30%的进度款(凭监理方、发包方证明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额50%;待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完毕,且交付使用一年以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款的97%。(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0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1001531010050203901联系电话:0371-55376830邮箱:zdofficecw@126.com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书面质疑函。⑤质疑函接收信息单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海鹏赵卫敏联系方式:0371-553768500371-55376830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2014号19是否允许合同分包□是。合同分包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否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磋商办法1、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必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不得以口头形式报价。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21.1磋商办法后报价应为总价,含不可竞争费(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和增值税)。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的优惠幅度作为供应商的优惠率,此优惠率适用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调整、竣工结算和变更追加项目。2、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如有)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优先采购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有)供应商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的,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21.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21.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1.4关于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有关通知各市场主体:为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现通知如下:一、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信息以市场主体系统右上角系统提醒——开标提醒的推送时间为准!系统自评委点击发送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时开始计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二、评委点击发送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后,系统同时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信息,手机短信提醒可能因运营商网络问题造成延误。无论收到手机短信提醒与否,均不作为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开始的依据。特此通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3月20日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第14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工程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3采购需求及其它相关要求1.3.1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3.2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对供应商的要求1.4.1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以下均称为供应商。1.4.2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1.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或施工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4.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第15页1.4.2.3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4.2.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4.2.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7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等产品,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3.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3.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各方全部提供产品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8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3.9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3.10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第16页项下采购活动的,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5监督管理部门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所属单位的监督部门。1.6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均应自行承担。1.7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1.7.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7.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4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样品1.8.1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1.9适用法律1.9.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10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构成2.1.1采购文件共八章,构成如下:第17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或矛盾)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合同条款及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进行解释,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有不一致(或矛盾)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或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公布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修改,澄清、更正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变更(澄清或更正)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澄第18页清或更正)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2.2.5交易中心平台供应商信息在磋商开始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查看项目进展、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磋商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编制响应文件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1.1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各个“包”或“标段”的采购活动,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3.1.2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应当以采购文件中的“包”或“标段”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包”或“标段”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如仅对“包”或“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或报价),其该包(或标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允许的偏差除外。3.1.3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1.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磋商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来往的文件、资料均使用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有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组成3.2.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2.2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2.3电子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或加盖电子章。第19页3.3供应商证明所提供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所提供标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3.3.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3.3.2.1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3.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指出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评审时不以上述品牌、型号作为评审因素判定其响应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标准。提供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4若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4响应报价3.4.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所响应“包”或“标段”所应提供的工程等全部内容(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4.2供应商应参考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质量要求、采购预算等全部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自身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4.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工程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响应文件中若有漏项、漏报,采购人视为供应商的报价在总报价中已经包括;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人,该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所提供工程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的价格,所提供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等费用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其它费用。3.4.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或“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最后总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4.6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总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对最后总报价予以修改,最后总报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原因外,不能随意改变。3.4.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总报价(包含最后总报价)。3.4.8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最后总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最后总报价。第20页3.4.9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全部工程内容)的包括交付前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3.4.10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由供应商计算的完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5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6.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页→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3.7.2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格式中写明可以不提供的除外),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响应函(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依据。3.7.3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用法人CA数字证书和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3.7.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3.7.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6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单位)的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因采用全程不见面磋商、评审方式,故电子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4.2.2条要求加密第21页上传到指定平台。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4.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2条、2.4条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是否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长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则以延长后的时间为准。4.2.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上传、未解密的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4.3.1响应文件的提交4.3.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3.1.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3.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4.3.2.2供应商在提交了最后报价之后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5、磋商及评审5.1磋商会议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议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答疑澄清(如需要)、最后报价等(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5.1.2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3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第22页绝。5.1.4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的,应当在磋商开始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询问。5.1.5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不再进行磋商(特殊情况除外)。5.2组建磋商小组5.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及评审工作。5.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资格审查5.3.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第23页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5.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5.4.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2响应文件的澄清5.4.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更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交易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要求后,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回复,如果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则视为该供应商没有回复。5.4.2.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根据需要进行文件答疑澄清等。5.4.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的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5.4.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5.5磋商第24页5.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5.5.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5.4如果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最后报价5.6.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将不再评审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须知第5.6.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以最后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6.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5.6.5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通过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发出通知,要求该供应商通过第25页交易系统(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费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5.7无效响应文件的规定5.7.1在评审之前,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5.7.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5.7.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7.3.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5.7.3.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7.3.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7.3.4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7.3.5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5.7.3.6属于供应商之间串通,或者依法被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5.7.3.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5.7.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7.3.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第26页5.8响应文件的评审5.8.1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8.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9采购文件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5.1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为不足2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1保密要求5.1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1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6、确定成交供应商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6.1.1除第6.3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第27页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方法。6.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6.2确定成交供应商6.2.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6.2.1条。6.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4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签订合同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5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第28页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履约保证金8.1如果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8.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按照《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预付款9.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9.2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1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10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1.1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1.2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11.3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第29页《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4、供应商的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包括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廉洁自律规定1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1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16、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7、纪律和监督1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第30页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1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8、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9、合同分包19.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20、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郑州大学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共有6栋楼,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教室、教师休息室、走廊、卫生间、楼梯间、外立面、屋面等维修改造。项目划分三个标包,标包一为南核心教学区1号楼维修改造,标包二为南核心教学区2号、3号楼维修改造,标包三为南核心教学区4、5、6号楼维修改造。供应商可以参加3个标包,只能成交1个标包。二、设计、施工依据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设备调试试验及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建设工程有关之法律、法规及规范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7.《室内绿色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GB/T39126-2020);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2.《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15);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CB18580-2017;15.《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GB/T4085-2015;16.《建筑门窗》GB/T5823-2008;第32页17.《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212-2007;18.《建筑门窗五金传动机构执手、合页、锁闭器》JGT124/125/130;19.《建筑门窗三元乙丙密封胶条》GB/T10712;20.《陶瓷砖》GB/T4100-2015;21.《陶瓷砖试验方法》GB/T3810-2016;22.《卫生陶瓷》GB/6952—2015;2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24.《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23441-2009;25.《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2216-2014;26.《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2014;27.《建筑用硅酮密封胶》GB16776-2010;28.其他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注:以上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水平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未尽事宜应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现行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执行。三、技术要求(一)教室1.地面改造(石塑地板铺设)(1)拆除原有地面:拆除教室原有的瓷砖,在拆除过程中注意避免对基层造成过大破坏,及时清理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和垃圾。(2)阶梯处理:阶梯教室按设计调整后的阶梯宽度施工,植筋施工工艺等质量保证措施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弧形教室在拆除原有地面后,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弧形放线,应采用全站仪等专业测量工具,确保弧度的准确性。(3)混凝土垫层:浇筑混凝土后及时养护,按规范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委托检测公司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4)预埋桌面插座线管:从教室墙面线槽或地面线槽引出电线至桌面插座线路对接口位置,要确保线路与课桌预留进线口对接点正确,墙面线槽采用与原结构墙面强度高一个标第33页号的成品砂浆或灌浆料进行嵌镶修复,安装完成后,所有安装线路进行接地电阻及漏电等测试并形成测试记录,检查插座通电情况、漏电保护功能等,确保电路安全可靠。(5)基层处理:修补基层地面孔洞和裂缝,凹凸不平的地方进行打磨处理,清理基层地面杂物和灰尘并用湿布擦拭地面,确保基层干净无尘,使用含水率检测仪器测量地面的含水率,确保地面干燥程度符合要求。(6)铺设石塑(塑胶)地板:根据教室尺寸和石塑地板规格,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应进行排版设计,严格按照排版设计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基层地面应使用锯齿刮刀均匀地涂抹环保专用胶水(控制胶层厚度1-2mm),按照排版顺序铺设石塑(塑胶)地板,边铺设边用滚筒压实,确保地板与基层粘结牢固;细部处理,应对阴角、阳角等部位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切割和处理,台阶阳角应采用3cm宽钢制压条,地板与墙角之间安装成品踢脚线,确保施工质量和耐用性并保证拼接美观。施工完毕,逐一检查地板质量,不应有空鼓、脱落、划伤、开裂或变形等质量通病,使用专用清洁剂和清洁工具进行地板清洁。2.墙面、墙裙改造(1)基层处理:清理墙面基层,铲除原有墙面涂层至墙裙设计高度处,修补原墙面基层孔洞和裂缝,凹凸不平墙面进行剔凿和修补,对墙面进行清洁,去除灰尘、油污等杂质。(2)墙裙安装: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墙裙型材,先在墙面上弹线定位,确定墙裙安装高度和位置。采用专用粘结剂或固定件将墙裙板材安装在墙面上,成品铝合金收边条,细部根据现场安装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拼接严密、平整,阴角、阳角、细部处理整洁美观。墙裙安装完成后,对表面进行打磨、清洁等后续处理。(3)吸音板安装:①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定位、放线。②按设计铺设龙骨,采用专用连接件固定③加装吸音棉,需达到设计容量。④安装吸音板,吸音板的安装顺序,遵循从左到右、从下到上的原则。吸音板横向安装时,凹口朝上;竖直安装时,凹口在右侧。⑤吸音板沿企口及板槽处用螺钉将吸音板固定在龙骨上,螺钉要均匀排布,并要求有一定的密度,每块吸音板与龙骨上联结螺钉数量不少于10个。⑥二块吸音板端要留出不小于3mm的缝隙,相邻吸音板拼缝需错开。第34页⑦对阳角收边时,可采用“L”型收边线条对其进行收边,收边处用螺钉固定。对右侧、上侧的收边线条安装时为横向膨胀预留1.5mm,并可采用硅胶密封。对阴角收边时,可按密拼或用线条固定。⑧配电箱及消防阀门需设置检修孔。3.吊顶改造(1)拆除原有吊顶:切断电源,保护性拆除灯具、吊扇、空调、音箱等吊顶附属设施,然后小心拆除原有吊顶面板、龙骨、吊筋等饰面(注意保护无需更新的线路和设备),清理现场。(2)安装龙骨:根据设计要求,在天花板上弹线定位,安装主龙骨和次龙骨,主龙骨间距为≤1200mm,靠近墙面的一侧,距离不超过300mm;次龙骨间距为≤300mm,吊筋间距为≤1200mm,确保龙骨安装牢固、平整,水平度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3)安装面板:在龙骨框架内铺设面板材料,面板材料应铺满整个吊顶空间,厚度均匀,拼接严密,确保整体效果。4.乳胶漆改造(1)铲除原有乳胶漆,基层处理:先将原墙顶面乳胶漆完全铲除,修补找平层,裂缝处理,局部墙面刷墙固加强。干燥后再用棕刷将表面灰尘清扫干净;表面清扫后,用水与醋酸乙烯乳胶的稀释液将腻子调至合适稠度,用它将墙面麻面、蜂窝、洞眼、残缺处填补好。腻子干透后,用粗砂纸打磨平整。(2)满刮两遍腻子:第一遍应用胶皮刮板满刮,要求横向刮抹平整、均匀、光滑,密实平整,线角及边棱整齐为度。尽量刮薄,不得漏刮,接头不得留槎,注意不要沾污门窗框及其他部位,否则应及时清理。待第一遍腻子干透后,用粗砂纸打磨平整。注意操作要平衡,保护棱角,磨后用棕扫帚清扫干净;第二遍满刮腻子方法同第一遍,但刮抹方向与前腻子相垂直。然后用粗砂纸打磨平整,最后用细砂纸打磨平整光滑。(3)乳胶漆一底两面:预先在局部墙面上进行试刷试喷,以确定基层与涂料的相容情况,并同时确定合适的涂布量;乳胶漆涂料在使用前要充分摇动容器,使其充分混合均匀,然后打开容器,用木棍充分搅拌;喷涂时,嘴应始终保持与装饰表垂直(尤其在阴角处),喷枪呈Z字形向前推进,横纵交叉进行。喷枪移动要平衡涂布量要一致,不得时停时移,跳跃前进,以免发生堆料、流挂或漏喷现象。第35页5.教室电路改造(1)拆除部分原有电路:在断电情况下,拆除不需要的原有电路线路和插座,清理线槽和线管。(2)线路集成规划:根据设计方案,将教室的照明电路、插座电路与多媒体智能化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系统等)的电路进行统一规划。采用线槽、线管等方式将各类线路进行隐蔽敷设,避免线路外露造成杂乱和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线路连接牢固、绝缘良好。采用线槽、线管等方式将各类线路进行隐蔽敷设,避免线路外露造成杂乱和安全隐患。(3)智能化教学系统安装:依据线路集成规划方案,基础装饰及安装阶段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对教室内智能化教学系统的安装及预留预埋,包括但不限于投影、音响、讲台集中控制、大屏、教学网络等内容。(4)插座安装:插座产品必须选用安全型插座且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插座接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接线,面对插座右孔为相线连接,左孔为中性线(N)连接,相线与中性线(N)不得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保护地线(PE)连接至接地端子;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并应采用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或装饰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板)齐全;接线盒应安装到位,接线盒内干净整洁,无锈蚀。暗装在装饰面上的插座,电线不得裸露在装饰层内。同一室内相同标高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应急电源插座应有标识;卫生间插座采用防溅型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5m。(5)施工并测试:根据教室布局和教学需求,配合安装投影仪、电子白板、音响等多媒体设备。施工完成后,对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并形成测试记录表,确保满足教学使用要求。6.教室门改造(1)拆除旧门:使用撬棍等工具,将旧门拆除,避免对周边墙面造成损坏。将拆除下来的旧门及配件搬运至指定的存放地点,集中处理。(2)门洞处理:水平测量门洞左右的距离,选取五个以上的测量点进行测量,若五个点的实测值误差大于20mm,应使用成品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等材料对门洞进行修补和调整,保证门洞的垂直和平整度误差在±5mm以内。(3)安装新门:第36页①新门安装采用后塞口的施工工序,墙洞上存在的腻子灰或松散材料应铲除,避免发泡胶与墙体黏贴不牢固;门套、套线、门扇安装垂直度、高低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②根据教室门的开启方向和设计要求,将新门的门框放入门洞内,使用木楔等工具临时固定。通过水平仪、铅垂线等工具调整门框的水平度和垂直度,确保门框安装牢固且位置准确。③门框与门洞周边固定点间距一般不超过600mm。固定完成后,再次检查门框的水平度、垂直度和对角线长度,偏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④在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中填充发泡胶,填充要饱满均匀,待发泡胶固化后,使用刀片将多余部分切除。⑤将新门安装到门框上,调整合页位置,确保门的开关顺畅,门缝均匀一致,一般门缝宽度控制在3-5mm。⑥安装门锁、门吸、闭门器等五金配件,调试门锁的开启和关闭功能,确保其使用灵活、安全可靠。⑦成品保护与清洁,新门安装完成后,使用塑料薄膜等材料对门体进行包裹保护,防止后续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划伤、污染等损坏。(二)沉箱式卫生间1.墙面地面施工工序(1)墙面:拆除原有墙砖及找平层→按设计图纸埋设给排水管道及线管、插座等→20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1.5mm厚JS防水涂料→专业粘贴剂铺贴8-10mm厚300*600mm通体瓷砖→专业美缝剂美缝(2)地面:拆除原有沉箱式卫生间地砖、找平层、煤渣填充层等至楼板→局部楼板裂缝专业技术处理,25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0.6mm厚丙纶布防水卷材两层、四周沿墙上翻600mm高→20mm厚1:2.5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安装排水管及二次排水地漏→加气块砌井字格@1200+1200mm,LC75轻集料混凝土回填→25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1.5厚三遍聚氨酯防水涂料→20厚1:2.5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10mm厚600*600mm通体瓷砖→专业美缝剂美缝2.管路改造(1)拆除原有卫生间的给水管和排水管时,做好标记和记录,以便新管路的合理布局。第37页(2)给水管,根据卫生间洁具的位置重新规划管道走向,遵循原则为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管道连接处应设置固定架固定,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供水压力稳定且无死角。施工完毕后,进行打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低于0.6MPa,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检查无渗漏和压力下降。(3)排水管,保证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0.026,防止排水不畅和堵塞。排水管道连接部位使用专用胶水粘结牢固,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和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灌水试验要求,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的2/3,通球必须达到100%。3.智能感应冲水设备安装(1)对于智能感应蹲便器和小便器,在安装前,根据设备尺寸和安装要求,预留好合适的安装空间和孔洞。(2)连接智能感应冲水设备的供水管路,确保水质清洁,避免杂质堵塞感应装置。安装感应装置时,调整好感应角度和范围,一般感应距离在0.5-1.5米之间,确保人员使用时能准确触发冲水功能。(3)对智能感应冲水设备进行调试,设置好冲水时间、水量等参数,确保设备运行稳定、节能高效。4.其他技术要求(1)地面要求平整、牢固、干净、无明水、无渗漏、凹凸不平及裂缝处须先处理,阴阳角应做成圆弧角。(2)防水层:穿楼板管根用水泥砂浆填缝,留5mm凹槽嵌填密封材料。阴阳角、墙根、管根、地漏做防水附加层,防水涂料涂刷应均匀、致密,每遍涂刷方向应互相垂直,三遍完成。操作时先墙面后地面,地面防水层应涂刷出卫生间门口以外300宽。施工完成后,待防水涂料结膜后及时对防水层进行检查,采用小刀裁割小块,实际测量防水层厚度。每个卫生间抽检第38页不少两处的涂膜厚度抽检,抽检不合格增加涂刷遍数,直到达到涂膜厚度要求;防水层铺贴完成后,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好保护层。(3)闭水试验:防水工程完工后,蓄水保存至少24小时,观察无渗漏现象后才算合格。(4)铺贴墙地砖:①材料要求:1)瓷砖品种、规格、花色、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提供材料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2)地砖铺贴采用水泥选用32.5以上普通硅盐水泥,选用洁净中粗砂;墙砖采用专用粘贴剂粘贴;砖缝用专用十字卡控制。②施工要求:1)在施工前对铺装再次优化,做好精确版图设计。2)墙砖铺贴阴阳角倒角对缝。3)地漏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地面无积水,与地漏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5.卫生洁具总体质量要求(1)所有洁具必须符合GB/6952—2015《卫生陶瓷》及其他相关最新国家标准。(2)大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卫生陶瓷制品经国家级建材放射性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达到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A类标准。(3)洗脸盆龙头、自动感应龙头、感应冲水器等经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为合格产品。(4)所有洁具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免检证书,和国家节水型认证。(5)卫生洁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平滑,色调一致。(6)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可靠,外表光滑,电镀均匀,螺纹清晰,锁母松紧适度,无砂眼、裂纹等缺陷。(7)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8)未尽事宜,按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三)屋面防水1.构造做法(1)屋一(上人屋面,从上到下)①铺20mm厚水泥砖:20mm厚DSM20干混地面砂浆,上铺20mm厚400mm×400mm水泥砖,纵第39页横不大于10m设分隔缝宽20mm,密封材料嵌填。②30mm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间距不大于6m设分隔缝,密封材料嵌填。养护不少于7天。③聚酯无纺布:水平面干铺,200g/m²,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平整无皱折。④2.0mm厚自粘防水卷材(符合GB/T23441-2009中N类Ⅱ型技术指标):按规范设置防水附加层;上翻至女儿墙上不少于300mm高,用金属压条压入凹槽固定并用建筑密封膏封严;如有突出屋面管道、设备基础等构筑物,至少上翻300mm包裹严密。⑤2.0mm厚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清理基层,刷基底处理剂,水平涂刷并沿墙面上翻300mm。⑥30mm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间距不大于6m设分隔缝,密封材料嵌填。养护不少于7天。⑦60mm厚(最薄处)现浇泡沫混凝土找坡2%:强度等级FC5、密度等级A06泡沫混凝土,覆膜养护不少于7天。⑧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阴阳角及突出屋面管道按规范设置防水附加层;上翻至女儿墙上不少于500mm高。⑨原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打磨除尘,局部找平、裂缝处理,刷界面剂。(2)屋二(非上人屋面,从上到下)①20mm厚1:2水泥砂浆保护层。②3.0mm厚聚酯胎SBS防水卷材带页岩:上翻至女儿墙上不少于300mm高,用金属压条固定并用建筑密封膏封严。③2.0mm厚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清理基层,水平涂刷并沿墙面上翻300mm。④20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⑤原雨水沟及女儿墙。打磨除尘。2.施工要求①原屋面保温层、防水层及找平层等拆除时,必须轻拿轻放,缓慢拆除,严禁用大锤、冲击钻等工具,以免产生过大震动和冲击荷载而导致屋面结构损伤。拆除后的垃圾要随拆随运,严禁集中堆放,以免局部荷载过大而造成结构损伤或破坏。②原屋面拆除至结构楼板后,需清理干净;原结构板和女儿墙的裂缝需作相应技术处理。③防水施工1)基层要求:清除基层表面杂物、油污、砂子等,清扫工作必须在施工中随时进行。基面大面干燥(含水率≤9%)、坚实、平整、光滑,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阴阳角均应做成圆角或钝角。2)用锯齿板把加热完毕的非固化橡胶沥青涂料,均匀地涂刮在基层上,不露底,一遍成第40页型达到2.0mm厚。④浇筑泡沫混凝土前须充分洒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现象。泡沫混凝土层的主要作用为找平、找坡、保温,为此要求浇筑前必须先设置灰饼和冲筋,灰饼和冲筋的标高要求用水准仪进行精确控制,以确保泡沫混凝土的平整度和坡度;泡沫混凝土应符合《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2014)要求,泡沫混凝土要求随打随压实抹平,养护不少于7天。⑤细部构造做法是该屋面做法中的重要技术环节,将直接影响到屋面的保温性能和耐久性,施工中需按照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板下向外排水通畅。⑥工程的施工、验收及其他方面的要求,除应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外,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还须由甲方代表及监理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四、材料要求主要材料规格要求:见下表主要材料规格要求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及要求备注1石塑地板1.厚度:3mm厚;2.颜色甲方确定;3.耐磨等级:T级;耐磨层厚≥0.55mm4.防滑等级≥R9;5.外观不允许出现缺损、龟裂、皱纹、孔洞、分层、剥离现象。杂质、气泡、擦伤、胶印、变色、异样凹痕、污迹等不可以有明显现象;6.长度与宽度的平均值与明示值的允许误差为±0.13%,且不得超过±0.05mm;7.厚度的平均值误差为-0.10mm,+0.13mm;8.色牢度≥7级,纵、横向加热尺寸变化率0.1%,加热翘曲≤0.1mm;9.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料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的要求;1石塑地板10.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2仿水磨石地板砖1.厚度10-12mm;2.规格:800*800mm,颜色甲方确定;3.通体亮光仿水磨石地板砖,采用天然矿石原料+高铝球磨石工艺;4.防滑等级≥R10级;5.耐磨性莫氏硬度≥6级;6.吸水率:≤0.1%;7.破坏强度(N)平均值≥2000;8.断裂模数(Mpa)平均值≥35;9.耐污染性:5级;10.材料放射性水平类别为A类;11.产品背面须有品牌logo;12.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13.所提供瓷砖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陶瓷砖》(GB/T4100-20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3通体全瓷砖1.厚度8-10mm;2.规格:防滑地砖600mm*600mm,墙砖300mm*600mm;颜色甲方确定;3.所提供瓷砖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陶瓷砖》(GB/T4100-2015)3通体全瓷砖《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4.表面平整度:-0.5mm~+0.5mm;5.吸水率平均值:≤0.5%;6.破坏强度(N)平均值≥2000;7.断裂模数(Mpa)平均值≥35;8.耐污染性:5级;9.材料放射性水平类别为A类,内照射指数≤0.5,外照射指数≤0.7;10.产品背面须有品牌logo,地面砖与墙面砖须为同一品牌;11.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4蹲便器1.白色陶瓷,一级品;2.纳米抗菌自洁釉,高温玻化瓷,釉面平滑,耐污性能好,污物不粘附,易于清洁,具有自洁及抗菌功能;2.规格650mm*500mm,允许偏差±5%;3.全管道施釉,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3%;4.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卫生陶瓷》GB6952-2015;5.产品须有品牌logo,有3C认证证书;6.卫生洁具五金配件采用与卫生洁具配套的节水型配件。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5蹲便感应器1.不锈钢面板,黄铜阀体;2.交流电压220V,频率50/60Hz;3.冲洗水量0.5Mpa≥15L/min;5蹲便感应器4.启动压力0.05~0.80Mpa;5.感应范围距离感应窗口800mm以内(沿发射角度方向);6.冲洗延时人离开后大约3~8秒内;7.设备保护冲洗无人使用时每24小时自动冲洗一次;8.推荐供水管路(包括水表、阀等)内径不小于25mm;9.产品须有品牌logo,有3C认证证书;10.且与蹲便器品牌一致;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6小便器1.感应式冲洗阀壁挂式小便器;2.白色陶瓷,一级品;3.纳米抗菌自洁釉,高温玻化瓷,釉面平滑,耐污性能好,污物不粘附,易于清洁,具有自洁及抗菌功能;4.规格630mm*360mm,允许偏差±15%;5.壁挂式墙排,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3%;6.冲洗延时人离开后大约3~8秒内;7.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卫生陶瓷》GB6952-2015;8.产品须有品牌logo,有3C认证证书;9.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7坐便器1.白色陶瓷,一级品;2.纳米抗菌自洁釉,高温玻化瓷,釉面平滑,耐污性能好,污物不粘附,易于清洁,具有自洁及抗菌功能;3.连体式,430mm加大排污管径,规格700*400*700mm,允许偏差±7坐便器5%;4.全管道施釉,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3%;5.采用喷射虹吸技术,节水等级不小于2级;6.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卫生陶瓷》GB6952-2015;7.产品须有品牌logo,有3C认证证书;8.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8洗脸盆1.白色陶瓷,一级品;2.台下盆,纳米抗菌自洁釉,高温玻化瓷,釉面平滑,耐污性能好,污物不粘附,易于清洁,具有自洁及抗菌功能。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3%;3.规格600mm*450mm,允许偏差±5%;4.铜制翻板下水件,配不锈钢存水弯及不锈钢排水管;5.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卫生陶瓷》GB6952-2015。6.产品须有品牌logo;7.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9感应水龙头1.交流电压220V,频率50/60Hz,绝缘电阻≥2MΩ,抗静电强度应无飞弧或击穿;产品必须经隔离变压器降压供电必须≤36V;2.本体材质采用优质低铅黄铜;表面;表面采用铜、镍、铬三层电镀,龙头表面光泽度高,光滑无杂质,无毛刺、毛孔等缺陷;出水口有多层滤网;9感应水龙头3.微电脑控制,感应距离4-12cm;开启时间<1s,关闭时间<2s;4.冲水时间5~10s,水流量≦6L/工作周期,使用寿命5万次以上;5.产品须有品牌logo;6.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10拖把池1.白色,纳米抗菌自洁釉,高温玻化瓷,釉面平滑,耐污性能好,污物不粘附,易于清洁,具有自洁及抗菌功能。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3%;2.规格1200mm*400mm,允许偏差±10%3.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卫生陶瓷》GB6952-2015。11抗倍特铝蜂窝板1.25mm厚抗倍特铝蜂窝复合板;2.面板:抗倍特板3mm厚(酚醛树脂浸渍牛皮纸+装饰纸,高温高压压制),表面光滑、防水防潮,支持木纹、石纹、纯色等贴面,颜色甲方确定;3.芯材:六边形铝蜂窝芯(3003铝箔,壁厚≥0.05mm,边长≤6mm,带防腐处理及气压平衡孔);4.背板:铝合金板(0.7-1.0mm厚,聚酯烤漆或阳极氧化处理);5.边框:铝合金型材(3003材质,厚度≥1.0mm);6.防火等级B1级;7.力学性能抗弯强度≥120MPa;8.甲醛释放量≤0.12mg/m³9.配件要求:角码为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5mm;密封胶为中性硅酮耐候胶(位移能力≥25%)10.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11抗倍特铝蜂窝板品认证(十环认证)。12铝方通1.1.0mm厚50*100mmU型铝材;颜色甲方确定;2.铝合金板材厚度偏差满足《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3)要求,冲切整齐、棱角清晰、表面光滑,无肉眼可见的波浪不平或凹凸现象;3.铝合金板材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可察觉的色差;4.金属吊顶的整体材料燃烧性能符合《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的A级标准。13教室门1.门类型:实木复合门,规格1500*2800mm或1000*2800mm;2.门扇厚(40~45)±1mm。二次烘干杉木基材,杉木指接材填充,背板8mm中纤板,表面贴40~45丝木皮;3.烤漆,油漆工艺保证三底两面,漆膜厚度≥0.3mm,颜色甲方确定;4.实木门套线;5.钢化玻璃亮子,钢化玻璃观察窗,玻璃厚度5mm;6.门锁铜质锁芯,门把手厚重美观,二级缓冲优质闭门器,暗装插销,强磁地吸。每樘门3副以上带轴承合页,每副合页厚度≥2.5mm;7.亚克力门牌号;8.产品须有品牌logo;9.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10.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木门窗》GB/T29498-201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14卫生间门1.门类型:实木复合门,规格1000*2100mm,颜色甲方确定;2.门扇厚(40~45)±1mm。二次烘干杉木基材,杉木指接材填充,背板8mm中纤板,表面贴40~45丝木皮。门底500mm高四周及底部包2mm厚黑钛金;3.黑钛金门套线内衬实木。门套线宽度为80士3mm,门套线基材采用环保E1级18mm厚度细木工板,防腐处理,面层包2mm厚黑钛金。门框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4.烤漆,油漆工艺保证三底两面,漆膜厚度≥0.3mm;5.门锁铜质锁芯,门把手厚重美观,二级缓冲优质闭门器。合页要求:每樘门3副以上带轴承合页,每副合页厚度≥2.5mm;6.产品须有品牌logo;7.生产厂家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8.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室内木质门》LY/T1923-20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15钢制防火门1.钢制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1.5h;2.门框、门扇面板及其加固件采用冷轧薄钢板。门框采用1.5mm厚钢板,门扇面板采用1.2mm厚钢板,加固件宜采用1.5mm厚钢板,加固件如设有螺孔,钢板厚度应不低于3.0mm;3.门扇和门框内填充材料,用不燃性材料填实;4.安装在钢质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其熔融温度不低于950°C;5.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6.双扇门间必须有带盖缝板,并装有闭门器和顺位器;15钢制防火门7.门框设密封槽。槽内嵌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8.门锁为专用防火门锁;9.防火门应有国家消防产品S码及相关标识铭牌。16陶铝吸音板1.陶铝吸音板,面层颜色甲方确定;2.15mm厚,环保E0级,背面贴防火吸声薄毡;3.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4.防火等级A1级;5.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17冰火板1.6mmm厚;颜色甲方确定;2.一级无石棉高密度硅酸钙板基材,抗菌哑光面层(仿木纹/纯色);3.防火等级A1级;4.抗弯强度≥21.0MPa;5.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18石材饰面板(洗漱台)1.15mm厚天然进口石材,颜色甲方确定;2.施工完毕面层结晶抗渗处理;3.产品具有石材进口检疫检验证书;4.提供产品抗弯强度、冻融性试验、放射性检验报告。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性能均须达到并优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第49页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韩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资料中小企业声函(工程、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学的(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南核心教学区整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河南振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5943.373267万元,资产总额为761.043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L....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企业电子章):河南振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期、2025年5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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