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编号津政发[2018]21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1-0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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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报告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址周围的居民、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武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邮箱:wuyh26@cnooc.com.cn 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泰汇道6号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报告书 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 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目录概述.........................................................................................................................................................................0.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0.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0.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0.4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0.4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1总论........................................................................................................................................................................1.1编制依据...............................................................................................................................................................1.2环境问题识别与筛选1.3评价目的1.4环境功能区划1.5评价工作等级1.6评价工作重点1.7评价范围与控制、保护目标1.8评价因子1.9评价标准2建设项目概况2.1基本情况2.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2.3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2.4公用工程2.5储运系统2.6劳动定员、生产制度及项目进度2.7生产工艺、主要原料消耗及生产设备2.8产排污环节及治理措施2.9清洁生产及能耗分析2.10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2.11污染物排放总量2.12排污许可管理2.13新污染物2.14碳排放量核算3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3.1施工期流程概况3.2施工扬尘3.3施工噪声3.4施工废水3.5施工期固体废物3.6施工期水土流失3.7施工期生态影响3.8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2环境功能区划4.3拟建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I5.1评价任务由来与评价目的5.2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5.3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5.4工程概况5.5工程分析5.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8环境保护对策措施5.9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的费用估算5.10海洋工程环境可行性5.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12总结6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6.1施工扬尘6.2施工噪声6.3施工期废水6.4施工期固体废物6.5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6.6施工期环境管理7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7.2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7.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7.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7.5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7.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7.7环境风险评价7.8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9节能减排措施分析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1主要环境保护措施8.2可行性论证8.3环保设施投资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9.2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10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0.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0.2规划符合性分析10.3与各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1.1环境管理11.2环境影响因素及管理要求11.3环境监测计划11.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12评价结论12.1建设项目概况II12.2拟建址地区环境现状12.3污染物排放、治理及环境影响分析12.4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12.5环境管理与监测12.6污染物排放总量12.7综合评价结论附图:1.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附图2-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示意图;3.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4.附图4-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5.附图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6.附图6-南港工业区规划图;7.附图7-项目环境风险单元分布图;8.附图8-项目雨污水收集管路示意图;附件:1.备案文件;2.本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3.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4.引用环境空气监测报告;5.环境质量检测报告6.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7.7#排气筒臭气浓度类比检测报告8.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9.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0.土壤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11.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1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13.清洁生产分析报告专家审查意见14.污水处理服务意向书15.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概述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油田化工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公司,2018年注册成立,项目厂址位于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泰汇道6号,其主要功能是为中国海洋石油所属各油田提供油田生产助剂。油田化工公司紧贴油气生产,为油田高效开发、开采提供增值服务,满足公司“增产上储、降本增效、安全环保”油气田开发的需要,不断拓展新技术、新业务和新市场,利用丰富的油田化学经验和可靠的研发技术为油田开发生产提供经济、安全、环保、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备集油田化学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产品+服务”和“工艺+药剂”的一体化专业服务运行模式。一期项目《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中海油油田化学品中心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3月20日取得天津南港工业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项目于2020年开始建设,于2021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投产运行,2022年2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为落实海油发展“十四五”战略规划部署,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按相关要求启动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0.1项目建设背景及特点根据集团公司海上油田高效开发新模式,要求油田投产就尽可能提高采油速度,最短时间内达到最大采收率并尽可能的延长开发时间。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具体技术实施就是早期注水、注水即注聚、注水注聚加密调整相结合,提高油田采收率5%-10%。结合“十四五”及“十五五”长远规划,集团公司根据油井开采现状和聚驱技术应用成果,制订了聚驱油田区块实施规划。根据中海油油气增储上产攻坚工程行动方案(2021-2035年),中海油紧紧围绕“到2025年上产5500万吨,到2035年稳产6000万吨”的目标,坚持高效开发,持续推动增储上产。通过开展稠油活化水驱、水平井化学驱、化学驱交替注入等新型化学驱试验,推动多个油田的化学驱实施落地。集团公司内部聚驱的实施对驱油产品存在很大的需求潜力。聚合物驱油是一个长期驱动的过程,高质量的聚丙烯酰胺项目建设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伴随增储上产工作纵深推进,油气田产液量将会持续增长,涉及的调剖调驱、化学驱等化学驱药剂需求迫切,集输药剂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预计到2025年,集输药剂产品用量预测超过8万吨,化学驱产品将超过3万吨。2021年9月1日,南港一期生产基地投产,为中海油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药剂支撑,解决了主要油气水处理及集输化学药剂生产问题,但缺少聚合物生产能力,使得聚合物的研发及现场服务能力出现中间服务断档情况。同时,南港一期项目主要生产丙类水处理剂,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及公司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甲类水处理药剂需求量及种类大幅增加。为更好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拟启动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主要提供聚丙烯酰胺类聚合物产品,实现化学驱产品自主化生产;补充甲类水处理集输化学水处理药剂的生产能力,完善集输药剂生产体系。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选址在南港一期项目南侧择址新建,厂区总占地面积约80820.73m2,建筑面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6613°,北纬38.68929°。拟投资54911万元,主要建设两座车间六条生产线。其中聚合物车间1座(内含2万吨/年聚合物干粉生产线1条)、水处理车间1座(内含0.5万吨/年水溶性乳液生产线1条、0.5万吨/年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生产线1条、0.5万吨/年多胺缩合生产线1条、1.5万吨/年缓蚀剂生产线1条和0.8万吨/年酯化脱水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1座甲类库房、1座乙类库房、2座丙类库棚、一座丙类库房、2座罐区、装卸站、灌装站、消防水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等公用系统、控制室、变电所、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南港工业区规划主导产业为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本项目属于化工类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发展用地,符合南港工业区产业规划及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主要进行聚合物和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的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及《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15]第2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第二十三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44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避免或减缓环境污染的对策建议。本项目委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认真研究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设备设施初步调研,进行了系统的工程分析;对拟建地区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环境资料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现状环境监测;结合工程分析和现状监测结果进行各环境要素、各专题的的预测评价,并对各项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最终编制了《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0.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建设单位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成立了报告编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项目拟建址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地下水监测并编制地下水评价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评价单位网站、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两次公示,2025年10月,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评估机构技术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现呈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0.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根据《关于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通过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的通知》(津工信原〔2022〕11号),南港工业区通过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项目位于南港化工园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引用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不属于“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中的优先保护单元,满足《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满足《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的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助剂和专用化学品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的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0.4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1)本项目拟建2个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水性乳液聚丙烯酸酯反相破乳剂、聚多胺、聚季铵盐、缓蚀剂、压裂添加剂、改性破乳剂等,生产过程中所有原辅材料包括丙烯酸、甲醇、乙醇、环氧氯丙烷、重芳烃、二甲苯、丙烯酰胺水溶液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硫酸雾、颗粒物、氨、硫化氢、三甲胺、苯乙烯、臭气浓度等,对区域大气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本着应收尽收、高效治理的原则,按车间、储罐及污染物种类设计治理设施,力求降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产品切换洗釜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脱盐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喷淋装置排水、活性炭/树脂解析脱附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处理主体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兼氧+接触氧化+MBR膜处理+深度氧化”。对于高浓度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气浮+芬顿氧化”预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风机、压缩机、搅拌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噪。(4)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反应釜残液、废活性炭、废滤布、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废弃包装桶、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废反渗透膜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次环评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固体废物暂存和处置方式是否合理,项目环境风险是否可防控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平等。0.4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总量满足控制指标要求,事故防范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可行性。1总论1.1编制依据1.1.1全国性法律、法规、条例、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24修订,2015.01.0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正并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正并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4.29修订,2020.09.0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06.27修正,2018.01.01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正,2012.07.01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07.16修订,2017.10.01实施)(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3)《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14)环保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15)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17)《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2024.7.1实施)(21)《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23)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24)《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25)《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26)《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1.1.2地方性法规及文件(1)《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9.25修正并施行)(2)《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4.12修正并施行)(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9.25修正并施行)(4)《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4.06.30修订,2004.07.01实施)(5)《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2月1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6)《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7)《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7月29日第四次修正)(8)《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9年5月30日)(9)《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10)《关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津污防气函【2019】7号)(11)《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12)《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13)《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00号(14)《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津环保管[2013]167号)(15)《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津政办规〔2023〕9号)(16)《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17)《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21]269号)(18)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19)《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2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修订稿)(津滨政发[2021]21号)(21)《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年12月2日))(22)《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年2月8日)》(23)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4)《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公告》(津环保规范〔2018〕3号)(25)《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2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7)《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2]5号)(28)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3号)1.1.3技术导则、规范、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43号)(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1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GB/T32151.10-2015)1.1.4技术文件、资料及其他文件(1)《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相关产品生产技术支持部门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环境问题识别与筛选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和地区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识别与筛选,结果列于表1.2-1。表1.2-1环境要素识别序号工程行为环境影响因素影响程度非显著可能显著1选址地区规划、污染负荷与排放总量2建设施工对大气质量、声学环境短期影响3区域大气质量、环境保护目标4废气排放污染物沉降对土壤产生影响5废水排放水资源消耗、是否达标6泄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7液态物质输送泄漏对土壤产生影响8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产生的二次污染9噪声厂界声学环境10事故环境风险11项目投产社会、经济、环境效益12环境管理与监测地区环境质量控制√(1)本项目主要进行油田助剂和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的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工业区产业发展方向是以石化、冶金装备制造和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以综合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辅助配套产业。根据《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南港工业区定位为化工产业基地。本项目属于化工产业,建设符合《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3)》及《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年)》。选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黄线区用地,符合《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2)项目施工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环保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均为短期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显著。(3)本项目共设2个生产车间、罐区2座、甲、乙、丙类库房各一座、污水处理站一座,生产过程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颗粒物等废气产生,项目设计中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以车间为单元对生产及评价过程中的废气进行收集、治理,根据各车间的废气类别分别设废气处理设施6套,排气筒5根,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颗粒物、硫酸雾、氨、硫化氢、三甲苯、苯乙烯、臭气浓度。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产生于有机液体输送管线阀门、法兰密闭不严的微量泄漏。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源较多,若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稳定或管理不善,废气排放对建设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能显著。(4)废气排放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可能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硫酸雾、氨、硫化氢、颗粒物,排放量较少,基本属于不易沉降物质,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属于非显著。(5)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产品切换洗釜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脱盐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喷淋装置排水、活性炭/树脂解析脱附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二甲苯、总有机碳、动植物油、表面活性剂类,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全部经管网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厂区应注意废水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避免对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6)本项目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各设施防渗能力达到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站设施、池体防渗层破坏,可能发生泄漏,污染物进入地下水潜水含水层,可能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7)非正常状况下,生产车间废水泄漏不容易被发现,泄漏后的污染物可能会对土壤环境造成较大影响。(8)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反应釜残液、废活性炭、废滤布、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废弃包装桶、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废反渗透膜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均分别合理处置,以防产生二次污染。厂区设有专门的废物暂存场所,基本不会发生撒漏的情况。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对环境的影响非显著。(9)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风机、搅拌机等,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常住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显著。(1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丙烯酸、甲醇、乙醇、环氧氯丙烷、硫酸、二甲苯、氨等有毒和腐蚀性物质。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能显著。(11)本项目投产后,对于解决当地人口就业,增加地方税收,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12)环境管理、监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控制污染、保障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应重点关注。1.3评价目的(1)通过对拟建址及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2)通过生产中污染源分析,估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强、排放方式、排放规律等,分析各类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3)根据环境特征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环境风险,预测最大可信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冲击影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减缓事故环境后果的对策措施。(4)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本项目进行生产管理提供依据。1.4环境功能区划1.4.1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本项目所在南港工业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1.4.2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4-1。表1.4-1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序号项目类别1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1.5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1.5.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进出料废气、真空尾气、工艺反应废气、不凝气等。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TRVOC(包括丙烯酸、二甲苯、环氧氯丙烷等)、硫酸雾、硫化氢、氨、颗粒物、三甲胺、苯乙烯、臭气浓度;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产生于有机液体输送管线、阀门等处的微量泄漏,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TRVOC(非甲烷总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本项目选择推荐模式AERSCREEN估算各污染物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划分评价工作等级。1.5.1.1评价等级判别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废气排放参数及工况条件,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0=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具体分级判据见表1.5-1。表1.5-1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1.5.1.2估算模型参数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型核算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具体模型参数见表1.5-2。表1.5-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202.22万人(2024天津统计年鉴常住人口)最高环境温度/℃41.2(来自大港气象站近20年气象统计)最低环境温度/℃-16.3(来自大港气象站近20年气象统计)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中等湿度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是否岸线距离/km2.6岸线方向/°01.5.1.3污染源参数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源分为点源和面源,具体污染源参数见表1.5-3和表1.5-4。表1.5-3点源参数表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颗粒物NMHCTRVOC硫酸雾氨二甲苯苯乙烯硫化氢环氧氯丙烷P10270.217.69207200间歇0.027///P2250.37.86207200间歇/0.0830.083/P3301.425407200间歇0.1440.0830.0830.4020.249P4300.718.05307200间歇0.230.6430.6430.1090.0720.0020.0010.01P52150.413.27207200间歇/0.0420.0420.0040.0001#单个产品生产线为间歇生产,但该车间建设有4条生产线,因此废气排气筒呈连续排放。表1.5-5矩形面源参数表编号名称面源起点坐标xy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向夹角°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污染物名称速率M1水处理剂生产车间181300157200连续非甲烷总烃0.0237TRVOC0.0237二甲苯0.0019由于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进行估算时对矩形面源不能考虑地形因素,因此,本次评价近似将矩形面源等效为圆形面源进行估算。具体估算源强参数情况见表1.5-6。表1.5-6近似圆形面源参数表编号名称面源中心点坐标xy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半径m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污染物名称速率M水处理剂生产车间127.82157200连续非甲烷总烃0.0237TRVOC0.0237二甲苯0.00191.5.1.4估算模型计算结果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5-6。表1.5-7计算结果一览表排放方式污染源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Cimg/m3占标率Pi%出现距离m标准值C0img/m31颗粒物8.93-040.20280.452TRVOC3.07E-030.31251.2非甲烷总烃3.07E-030.18252.03颗粒物9.92E-040.222030.45TRVOC5.72E-040.052031.2非甲烷总烃5.72E-040.032032.0硫酸雾2.77E-030.922030.3氨1.71E-030.862030.2点源P4颗粒物3.82E-030.851970.45TRVOC1.07E-020.891971.2非甲烷总烃1.07E-020.541972.0氨1.81E-030.911970.2二甲苯1.2E-030.601970.2苯乙烯3.32E-050.331970.01环氧氯丙烷1.66E-040.081970.2硫化氢1.66E-050.171970.01P5TRVOC2.72E-030.23531.2非甲烷总烃2.72E-030.14532.0氨3.24E-040.13530.2硫化氢7.78E-060.06530.01面源MTRVOC1.08E-020.90181.2非甲烷总烃1.08E-020.54182.0二甲苯8.69E-040.43180.2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最大为0.92%,小于1%,对照表1.5-1,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化工行业多源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提高一级,本项目为化工项目且多源排放,因此,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产品切换洗釜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脱盐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喷淋装置排水、活性炭/树脂解析脱附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类、表面活性剂。上述废水全部收集后送入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后经管网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经污水管网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1.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5.3.1评价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L石化、化工中,第85项“专用化学品制造”中“除单纯混合分装外的”,地下水环境报告项目类别为Ⅰ类。具体情况见表1.5-8。表1.5-8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分类表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L石化、化工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Ⅰ类Ⅲ类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1.5.3.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具体分级原则见表1.5-9。表1.5-9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内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敏感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较敏感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本项目及周边企业用水均依托南港工业园区供水管网。经调查,附近无集中式和分散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敏感、较敏感保护区,也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因此,区域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1.5.3.3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5-10。表1.5-10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本项目为Ⅰ类项目,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5.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5.4.1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附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制造业-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见表1.5-11。表1.5-1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行业类别项目类别ⅠⅡⅢⅣ制造业石油、化工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半导体材料、日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其他/1.5.4.2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途径项目主要通过运营期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本次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表1.5-12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不同时段污染影响型生态影响型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其他盐化碱化酸化其他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注:在可能产生的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处打“√”,列表未涵盖的可自行设计。1.5.4.3项目占地规模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厂区总占地面积约8.0820万m2,占地规模大于5hm2,小于50hm2,属于中型。1.5.4.4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级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项目周边200m内不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91.5.4.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敏感程度Ⅰ类Ⅱ类Ⅲ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中的Ⅰ类项目,占地规模属于中型,通过识别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本项目的土壤评价等级为“二级”。1.5.5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搅拌机、输送泵等,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设置减震基础等治理措施。本项目拟建址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距离敏感目标较远,通过预测计算,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相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6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5.6.1P的分级确定(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丙烯酰胺、丙烯酸、硫酸、甲醇、苯乙烯、三甲胺、乙二胺、乙酸、环氧氯丙烷、二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计算公式如下: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结合工程分析及物料存储情况,核算每种物质在厂区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再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危险物质临界量的规定,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计算结果见表1.5-14。表1.5-14建设项目Q值计算结果一览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原辅料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量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1白油、溶剂油(矿物油)白油、溶剂油43.75725000.0182发烟硫酸硫酸8014-95-751.065.00010.2123甲醇甲醇67-56-155.27810.0005.5284二甲苯二甲苯1330-20-771.97410.0007.1975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106-89-813.810.0001.3806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80-62-60.815100.0827苯乙烯苯乙烯100-42-50.79110.0000.0798三甲胺三甲胺75-50-38.2102.5003.2849乙酸乙酸64-19-79.23410.0000.92310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甲酰胺68-12-21.5185.0000.30411二甲胺二甲胺124-40-30.5515.0000.11012乙二胺乙二胺107-15-30.78110.0000.07813异丙醇异丙醇67-63-01.34310.0000.13414苯甲醛苯甲醛100-52-70.48910.0000.04915硫酸铵硫酸铵7783-20-2150.5961015.06016氨氨7664-41-70.15350.03117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丙烯酸48.45250.0000.96918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丙炔醇0.45950.0000.00919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丙烯酰胺129.55550.0002.59120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过硫酸钠0.11350.0000.00221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四乙烯五胺8.04850.0000.1612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硫脲20.8650.0000.41723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巯基乙醇3.81050.0000.07624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吡啶季铵盐20.51450.0000.41025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氢氧化钾0.21450.0000.00426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十二烷基二甲基叔胺0.620100.0000.00627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24.921102.49228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有机废液23.768102.377项目∑Q值53.983注:1.氨气为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根据物料平衡中数据核算。2.反相破乳净水剂部分产品为低闪点物质,已折算至原辅料甲醇、二甲苯等原辅料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Q≥1时,将Q值划分为:①1≤Q<10;②10≤Q<100;③Q≥100。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危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为53.983,属于10≤Q<100。(2)行业及生产工艺(M)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按照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色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的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分值。具体评估依据见表1.5-15。表1.5-15行业及生产工艺(M)行业评估依据分值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10/套炼等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5/套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罐区)管道、港口/码头等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10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10其他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5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本项目生产涉及聚合反应19套,分值为10分/套,涉危险物质储存的罐区2座,分值为5分/套。综上,本项目M为20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将M划分为①M>20;②10<M≤20;③5<M≤10;④M=5,并分别以M1、M2、M3、M4表示。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为200,属于M1。(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表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分别以P1、P2、P3、P4表示,具体分级判据见表1.5-16。表1.5-16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危险物质数量与临行业及生产工艺(M)界量比值(Q)M1M2M3M4Q≥100P1P1P2P310≤Q<100P1P2P3P41≤Q<10P2P3P4P4根据表1.5-16,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P1。1.5.6.2E的分级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对建设项目各要素环境敏感程度(E)等级进行判断。(1)大气环境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1.5-17。表1.5-17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大气环境敏感性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E1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E2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E3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小于100人通过调查,本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分布南港建设者之家、安泰小区、南春园小区、马棚口村等多个居住区,总人口约1.22万人,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人口总数小于5万人。企业周边500m范围内分布公司,根据公开资料调查,周边企业均建成运营后,人口总数约为850人,少于1000人。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属于E2中度敏感区。(2)地表水环境依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具体分级原则见表1.5-18~表1.5-20。表1.5-18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性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敏感F1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I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较敏感F2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低敏感F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表1.5-19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频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S1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S2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S3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表1.5-20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敏感目标F1F2F3S1E1E1E2S2E1E2E3S3E1E2E3项目厂区设有应急事故水池,若发生罐区危险物质泄漏,泄漏物质可完全收集至事故水池,再根据不同物质进行后续处理,泄漏物质不会进入地表水。若发生极端事故,例如暴雨时发生物料泄漏事故等,泄漏物质无法收集的情况,则事故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南港工业区的景观河道。工业区景观河道主要用于收集工业区的后期清净雨水,河道的排水口设提升泵,河道内水量较大时,可通过泵提升,排至渤海湾。本项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排放点进入的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涉及海水水质第二类,地表水功能敏感性为F2。根据现状调查,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流经“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本项目事故状态下排放口10km范围内有“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S1。综上所示,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F2,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S1,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1。(3)地下水环境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具体分级原则见表1.5-21~表1.5-23。表1.5-21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源)准保敏感G1护区;除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较敏感G2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G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1.5-22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D3Mb≥1.0m,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0.5m≤Mb<1.0m,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2Mb≥1.0m,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1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表1.5-2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包气带防污性能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1G2G3D1E1E1E2D2E1E2E3D3E2E3E3通过调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G3,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2,因此,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1.5.6.3环境风险潜势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I、II、III、IV/IV+级,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P)及其所在地区的环境敏感程度(E)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依据见表1.5-24。表1.5-2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环境敏感程度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高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区(E3)ⅢⅢⅡⅠ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①大气环境风险潜势根据5.7.2.1和5.7.2.2,本项目危险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等级为P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因此,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②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本项目危险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等级为P1,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因此,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③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本项目危险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等级为P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因此,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④小结《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规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Ⅳ+级。1.5.6.4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见表1.5-25。表1.5-25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根据分析,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Ⅳ+级,确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1.5.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代替HJ19-2011),“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本项目为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内,属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并且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可不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1.6评价工作重点根据评价原则和项目工程特点、周围环境特点,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本次评价工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1)本项目共设2个生产车间、罐区2座、甲、乙、丙类库房各一座、污水处理站一座,生产过程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颗粒物等废气产生,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三甲胺、颗粒物、硫酸雾、氨、硫化氢、苯乙烯、环氧氯丙烷、臭气浓度。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产生于有机液体输送管线阀门、法兰密闭不严的微量泄漏。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源较多,应严格控制排放源强,避免对地区环境空气产生重大的影响,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产品切换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脱盐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喷淋装置排水、活性炭再生冷凝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二甲苯、总有机碳、表面活性剂类,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应采用合理的污水处理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避免对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3)本项目使用丙烯酸、甲醇、乙醇、环氧氯丙烷、重芳烃、二甲苯、丙烯酰胺水溶液等原辅料,产生的废水中含有石油类、COD、BOD5、氨氮、总氮等多种污染物,原料或废水的泄漏可能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较大影响,将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4)本项目生产中涉及丙烯酸、甲醇、乙醇、环氧氯丙烷、重芳烃、二甲苯、氨等多种危险物质和易燃易爆液体,可能发生火灾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因此环境风险评价应作为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1.7评价范围与控制、保护目标1.7.1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各装置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废气、装车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根据估算结果,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二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5km。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具体评价范围见附图5。(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主要分析废水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评至厂污水总排口。(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采用公式计算法。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所在地区为海积冲积低平原区,地势平缓,该地区潜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根据导则并参照HJ/T338,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下游迁移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I-水力坡度,无量纲,按照工作成果绘制的流场图并结合区域性资料,本次工作取值为0.85‰;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18250d(50年);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从保守原则出发根据收集的已有水文地质数据,取值0.07。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下游迁移距离L约为219m,场地两侧迁移距离可按不小于109.5m考虑。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的现状道路情况,本地块现状及四周均为待建空地,以本项目占地红线外扩220m所围成的地块作为地下水调查评价区范围,面积为0.56km,以此确定的本次调查评价区的范围见图1.4-1。图1.7-1地下水评价范围示意图(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属于污染影响型,根据《环23距离。L=α×K×I×T/n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距离。K—渗透系数,m/d,根据附近项目抽水试验结果显示潜水层平均渗透系数为0.09m/d;I—水力坡度,无量纲,按照工作成果绘制的流场图并结合区域性资料,本次工作取值L=axK×I×T/n为0.85‰;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18250d(50年);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从保守原则出发根据收集的已有水文地质数据,取值0.07。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下游迁移距离L约为219m,场地两侧迁移距离可按不小于109.5a-变化系数,1,一般取2;m考虑。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的现状道路情况,本地块现状及四周均为待建空地,以本项目占地红线外扩220m所围成的地块作为地下水调查评价区范围,面积为0.56km2,K—渗透系数,m/d,根据附近项目抽水试验结果显示潜水层平均渗透系数为0.09m/d;以此确定的本次调查评价区的范围见图1.4-1。图1.7-1地下水评价范围示意图(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属于污染影响型,根据《环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5,土壤现状调查范围为厂区外扩0.2km范围内,土壤评价范围为0.50km。图1.7-2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示意图(5)声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搅拌机、输送泵等,均属于固定声源,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风险评价范围为由本项目厂址厂界外延5km。具体评价范围见附图6。(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为污染影响类项目,评价范围为项目直接占用区域以及污染物排放产生的间接生态影响区域。1.7.2控制和保护目标1.7.2.1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评价范围内按照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24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5,土壤现状调查范围为厂区外扩0.2km范围内,土壤评价范围为0.50km2。图1.7-2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示意图(5)声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搅拌机、输送泵等,均属于固定声源,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风险评价范围为由本项目厂址厂界外延5km。具体评价范围见附图6。(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为污染影响类项目,评价范围为项目直接占用区域以及污染物排放产生的间接生态影响区域。1.7.2控制和保护目标1.7.2.1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评价范围内按照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中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具体情况见表1.7-1。表1.7-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名称经纬度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界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东经北纬南港建设者之家117.55766538.711502居民区3232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NW2200(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环境保护目标指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回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至厂污水总排口,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上述敏感点。因此,本次评价不设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指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也不在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地区的浅层地下水底界埋深70~80m,地下水水质为Ⅴ类不宜饮用水,不具有饮用水价值。经过钻孔揭露,项目场地潜水含水层下的隔水底板,主要岩性是以粉质黏土⑦为主,揭露厚度约1m,根据该场地土工试验结果,该隔水层粉质黏土垂向渗透系数Kv为3.48×10-6cm/s,隔水底板的粉质黏土层为微透水岩土层,在场地内能较好的隔断与下部水体的水力联系。综上所述,项目范围内潜水含水层为本项目地下水主要保护目标。(4)土壤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土壤环境敏感目标是指可能受人为活动影响的、与土壤环境相关的敏感区或对象。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拟建地块项目周边200m内不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将厂区内包气带土壤作为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目标。(5)声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敏感目标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本项目拟建址周边200m内没有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区域,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不设声环境敏感目标。(6)风险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HJ169-2018),风险环境敏感目标指评价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集中水源地、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7-2。表1.7-2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分布保护要素保护目标名称方位最近距离人数备注南港建设者之家西北2.2km3232马棚口村西南4.25km1500居安泰小区4.6km2000住区南春园小区4.85km3510大气环境海滨街部分住宅4.02000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李二湾及沿海滩涂缓冲区2.5km生态保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2.6km护区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5km重要生境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李二湾及沿海滩涂缓冲区3.4km生态保地表水环境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5.4km护区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6km重要生境1.7.2.2环境污染控制目标选址符合地区规划;废气达标排放,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不产生显著影响;废水达标排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噪声满足厂界噪声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地区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1.8评价因子1.8.1大气环境评价因子(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SO2、PM10、NO2、PM2.5、O3、CO、非甲烷总烃、甲醇、苯乙烯、氨、硫化氢、硫酸、环氧氯丙烷、二甲苯、臭气浓度(2)废气影响因子: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颗粒物、硫酸雾、氨、硫化氢、苯乙烯、三甲胺、臭气浓度、餐饮油烟。1.8.2废水水质评价因子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二甲苯、总有机碳、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8.3地下水环境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值、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六价铬、挥发酚(以苯酚计)、氰化物、氯化物、硫酸盐、铁、锰、汞、砷、铅、镉、铜、锌、镍、铝、石油烃(C10~C40)、丙酮、甲苯、二甲苯(2)特征因子:铝、硫酸盐、氯化物、石油类、石油烃(C10-C40)、二甲苯、COD、氨氮、总氮、总磷。1.8.4土壤环境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pH值、氰化物、铁、铝、锌、石油烃(C10-C40)、六价铬、铜、镍、砷、汞、镉、铅、邻二甲苯、对间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顺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反1,2-二氯乙烯、氯仿(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胺、2-氯酚、硝基苯、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2)特征因子:铝、石油烃(C10-C40)、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1.8.5噪声评价因子等效A声级。1.8.6风险评价因子大气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因子为氨、环氧氯丙烷、二甲苯、醋酸、CO、HCl;水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因子为总磷。1.9评价标准1.9.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PM2.5、TSP、O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要求。环境空气中TRVOC、甲醇、苯乙烯、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环氧氯丙烷、二甲苯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其中TRVOC采用附录D中TVOC的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2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国内尚无评价标准,本评价引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标准值作为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小时标准值。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没有的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具体值见表1.9-1~1.9-4。表1.9-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SO20.50.150.06GB3095-2012二级NO20.20.080.04PM100.150.07PM2.50.0750.035TSP0.30.2CO104O30.20.16(日最大8小时平均)甲醇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D苯乙烯0.01氨0.2硫化氢0.01硫酸0.3氯化氢0.05环氧氯丙烷0.2二甲苯0.2TVOC0.6(8h平均)非甲烷总烃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表1.9-2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指标I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评价标准pH6.5~8.55.5~6.5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8.5~9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1≤2≤3≤10>10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总硬度(以CaCO3,mg/L)≤150≤300≤450≤650>650氨氮(以N计,mg/L)≤0.02≤0.1≤0.5≤1.5>1.5硝酸盐(以N计)(mg/L)≤2≤5≤20≤30>30亚硝酸盐(以N计)(mg/L)≤0.01≤0.1≤1≤4.8>4.8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1≤0.001≤0.002≤0.01>0.01氰化物≤0.001≤0.01≤0.05≤0.1>0.1六价铬(mg/L)≤0.005≤0.01≤0.05≤0.1>0.1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氟化物(mg/L)≤1.0≤1.0≤1.0≤2.0>2.0硫酸盐(mg/L)≤50≤150≤250≤350>350砷(mg/L)≤0.001≤0.001≤0.01≤0.05>0.05铅(mg/L)≤0.005≤0.005≤0.01≤0.1>0.1镉(mg/L)≤0.0001≤0.001≤0.005≤0.01>0.01铁(mg/L)≤0.1≤0.2≤0.3≤2>2锰(mg/L)≤0.05≤0.05≤0.1≤1.5>1.5汞(mg/L)≤0.0001≤0.0001≤0.001≤0.002>0.002锌(mg/L)≤0.05≤0.5≤1≤5>5铜(mg/L)≤0.01≤0.05≤1.00≤1.50>1.50钠(mg/L)≤100≤150≤200≤400>400铝(mg/L)≤0.01≤0.05≤0.20≤0.50>0.50镍(mg/L)≤0.005≤0.05≤0.05≤0.1>0.1苯(μg/L)≤0.5≤1.0≤10.0≤120≤120甲苯(μg/L)≤0.5≤140≤700≤1400≤1400二甲苯(总量)(μg/L)≤0.5≤100≤500≤1000≤1000萘(μg/L)≤1≤10≤100≤600≤600总氮(mg/L)≤0.2≤0.5≤1.0≤1.5≤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总磷(mg/L)≤0.02≤0.1≤0.2≤0.3≤0.4化学需氧量(COD)(mg/L)≤15≤15≤20≤30≤40石油类(mg/L)≤0.05≤0.05≤0.05≤0.5≤1表1.9-3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mg/kg污染物项目筛选值标准来源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砷2060GB36600-2018六价铬5.7镉2065铜200018000铅400800汞838镍150900铬5.7锑20180钴2070甲苯12001200乙苯7.228邻-二甲苯222640间&对-二甲苯163570苯乙烯12901290石油烃(C10-C40)8264500苯141,2-二氯丙烷15氯甲烷1237氯乙烯0.120.431,1-二氯乙烯1266二氯甲烷94616反-1,2-二氯乙烯10541,1-二氯乙烷9顺-1,2-二氯乙烯665961,1,1-三氯乙烷701840四氯化碳0.92.81,2-二氯乙烷0.525三氯乙烯0.72.81,1,2-三氯乙烷0.62.8GB36600-2018四氯乙烯11531,1,1,2-四氯乙烷2.6101,1,2,2-四氯乙烷1.66.81,2,3-三氯丙烷0.050.5氯苯682701,4-二氯苯5.6201,2-二氯苯560560氯仿0.30.92-氯苯酚2502256萘2570苯并(a)蒽5.515䓛4901293苯并(b)荧蒽5.515苯并(k)荧蒽55151污染物项目筛选值标准来源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苯并(a)芘0.551.5茚并(1,2,3-cd)芘5.515二苯并(a,h)蒽0.551.5硝基苯3476苯胺92260表1.9-4声环境质量标准,dB(A)时段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标准来源3类6555GB3096-2008表11.9.2污染物排放标准1.9.2.1废气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其他行业;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苯乙烯、三甲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由于甲醇属于非甲烷总烃范畴,且厂界监控浓度比非甲烷总烃宽松,故本评价不单独控制甲醇因子);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控制措施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执行。1.9.2.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1.9.2.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9.2.4固体废物暂存标准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固废暂应满足“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鉴于本项目建成运营日期晚于新标准实施日期,本次评价中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各评价标准列于表1.9-5至表1.9-9。表1.9-5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限值标准来源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P1颗粒物2717.87120GB16297-1996TRVOC259.260DB12/524-2020P2NMHC7.6550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DB12/059-2018颗粒物3023120GB16297-1996硫酸雾*8.845GB16297-1996TRVOC14.360DB12/524-2020P3NMHC11.950氨*3.4DB12/059-2018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TRVOC3014.360DB12/524-2020NMHC11.950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6.840P4颗粒物23120GB16297-1996三甲胺0.86DB12/059-2018苯乙烯8.5氨3.4硫化氢0.34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TRVOC151.860DB12/524-2020P5NMHC1.550氨硫化氢臭气浓度0.60DB12/059-20180.061000(无量纲)P1和P3等效排气筒颗粒物28.520.435GB16297-1996注:排气筒高度处于标准所列排气筒高度之间,速率采用内插法计算而来。*注1:排气筒P3排放硫酸雾,执行标准为GB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本项目最高建筑物为21m,故排气筒高度设置为30m,排放速率按照插值法计算得来。*注2:排气筒P1、P3、P4排放颗粒物,执行标准为GB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本项目最高建筑物为21m,故P1排气筒高度设置为27m,P3、P4排气筒高度设置为30m,27m排气筒排放速率按照插值法计算得来。表1.9-6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限值mg/m3限值意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2.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厂房外设置监控点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4.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GB16297-1996硫酸雾1.2二甲苯1.2臭气浓度20(无量纲)/DB12/059-2018表2表1.9-7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标准来源pH6~9(无量纲)SS400COD500BOD5300氨氮45总氮70总磷8DB12/356-2018石油类15三级动植物油类1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邻-二甲苯1.0对-二甲苯1.0间-二甲苯1.0总有机碳150表1.9-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时段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标准来源3类6555GB12348-2008表1表1.9-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dB(A)时段昼间夜间标准来源标准值7055GB12523-20112建设项目概况2.1基本情况2.1.1项目名称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2.1.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2.1.3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第二十三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44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本项目属于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2专用化学用品制造。2.1.4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8359.6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709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的6.36%2.1.5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拟建地块位于南港一期项目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6613°,北纬38.68929°。拟建址周围环境概况如下:建设用地东侧为新石化大道、南侧为港天路、西侧为绿化带、北侧为本项目一期用地。具体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及附图2-本项目在园区位置示意图。2.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2.2.1生产规模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本项目拟建设两个生产车间,包括聚合物生产车间与水处理剂生产车间。其中聚合物生产车间包括1条2万吨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线,水处理剂生产车间包括乳液聚丙烯酰胺生产线、水性乳液生产线(包括消泡剂生产线)、多胺缩合生产线、缓蚀剂生产线及酯化脱水生产线,产量分别为0.5万吨/年、0.5万吨/年、0.5万吨/年、1.5万吨/年和0.8万吨/年。具体生产规模见表2.2-1。表2.2-1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一览表产品种类建设规模(104t/a)用途备注聚合物生产车间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线干粉聚合物2.0化学驱油助剂产生副产品硫酸铵4270t水性乳液生产线聚丙烯酸酯反相破乳剂0.3清水剂改性硅油乳液消泡剂设置专属反应釜聚丙烯酰胺反相破乳剂0.05改性硅油乳液消泡剂0.15水处理剂生产车间多胺缩合生产线聚多胺产品、聚季铵盐产品、中间体等0.5清水剂多产品共线生产缓蚀剂生产线缓蚀剂产品1.4油田化学助剂共线生产压裂添加剂0.1油田化学助剂酯化缩合生产线改性破乳剂0.8油田化学助剂多产品共线生产聚丙烯酰胺乳液聚合生产线乳液聚合物0.5油田化学助剂与水性乳液生产线产品部分共线总产能5.82.2.2产品方案2.2.2.1产品方案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3。表2.2-3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项目单位年产量产品性状包装规格去向聚合物车间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线主产品:聚合物20000固态干粉25Kg或吨袋销售副产品:硫酸铵4270固态干粉25Kg或吨袋销售(其中156.45t/a用于水性乳液生产)水处理剂车间水性乳液生产线(反相破乳剂)产品1BH-559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2BH-597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3BH-604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4BH-598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5BHX-1410(消泡剂)1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1BH-2002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2BHQ-4151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多胺缩合生产品3BH-608~BH-610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线产品4多胺中间体1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5改性纳米纤维素基聚合物清水剂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缓蚀剂中间体11000液态用于配置缓蚀剂中间体21500液态缓蚀剂产品1缓蚀剂LS-HS-214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4缓蚀剂成品13600液态1方桶装销售缓蚀剂合成及复配生产产品5缓蚀剂成品23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线产品6缓蚀剂成品34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7缓蚀剂成品43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8酸液复合添加剂产品(压裂剂)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产品9压裂添加剂产品(压裂剂)500液态1方桶装销售酯化缩合生产线产品:丙烯酸交联改性破乳剂8000液态2方罐装销售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生产线产品:阴离子油性乳液5000液态1方桶装销售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本名录中。2.2.2.2产品质量指标本项目产品具体指标见表2.2-4~表2.2-6。表2.2-4聚合物主要技术指标序号指标分类参数评价指标I型II型1固含量,%≥882残留丙烯酰胺含量≤0.13理化性能粒度≤0.15mm含量,%≤5≥1.0mm含量,%4水解度,mol%≤275特性粘数,mL/g≥1500≥10006溶解时间,h≤2序号指标分类参数评价指标I型II型7水不溶物含量,%≤0.28表观黏度,mPa·s≥20≥509静态吸附量,μg/g≤600≤80010吸附粘度保留率,%≥8011阻力系数5~4012残余阻力系数1.5~813溶液性能辅助性能剪切稳定性表观黏度保留值,mPa·s≥12≥25表观黏度保留率,%≥50≥4014热稳定性表观黏度保留值,mPa·s≥10≥20表观黏度保留率,%≥5015耐盐性表观黏度保留值,mPa·s≥12≥25表观黏度保留率,%≥5016过滤因子≤1.517黏浓关系在使用浓度±500mg/L范围内,平均黏浓比系数D值越大越好18应用性能传导性传导性系数Tr越接近于1越好19驱油效率室内驱油效果较水驱提高值≥10%表2.2-5水处理剂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生产线类别牌号质量指标相对密度(水=1)(20℃)闪点(密闭)(℃)溶解性其他物理性质PH值产品1BH-5591.05可溶于水粘度s(涂Ⅳ)27;粒径中值nm:85.875.5产品2BH-5971.04可溶于水粘度s(涂Ⅳ)23;粒径中值nm:78.195.3水性乳液生产线产品3BH-6041.04可溶于水粘度s(涂Ⅳ)21;粒径中值nm:47.475.5产品4BH-5981.04可溶于水粘度s(涂Ⅳ)23;粒径中值nm:78.195.3产品5BHX-1410(消泡剂)0.95~1.05-易分散于水中凝点,℃(冬季):≤-15℃≥8缓蚀剂合成及产品1缓蚀剂LS-HS-211>61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复配生产线产品4缓蚀剂成品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缓蚀剂合成及产品5缓蚀剂成品2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缓蚀剂合成及产品6缓蚀剂成品3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缓蚀剂合成及产品7缓蚀剂成品4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缓蚀剂合成及产品8酸液复合添加剂产品(压裂剂)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缓蚀剂合成及产品9压裂添加剂产品(压裂剂)1>30可溶于水,甲醇凝点,℃(冬季):≤-20℃5.0-7.0酯化缩合生产线产品:丙烯酸交联改性破乳剂0.95>12不溶于水,溶于醇、醚、苯----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生产线产品:阴离子油性乳液--可溶于水特性粘度30℃,/(dL/g):3.5表2.2-6副产硫酸铵质量指标指标项目Ⅱ型氮(N)%,≥,19.5水分(H2O)/%≤1.5硫(S)%≥21.0游离酸(H2SO4)/%≤2.0注:《肥料级硫酸铵》(HG/T5744-2020)中的表1产品指标。2.3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2.3.1平面布置本项目在一期项目用地南侧新购置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约80820m2,总平面布置按照使用分为五个功能分区:行政办公区、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储罐区、仓库区。本项目除化验室依托一期工程外,其余办公、生产、公用工程等均独立建设、使用。其中,行政办公区包括3层综合楼1座,占地面积为1092.9m2;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区:包括中央中控室、叉车棚、变电所、消防水及循环水站、公用系统(含空压站、冷冻站、脱盐水站、换热站)、废气处理系统、暖房、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生产区:包括聚合物生产车间1座,水处理剂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分别为2590.88m2、2418m2;储罐区:包括原料罐区、产品罐区、装卸站;仓库区:包括甲类库房、乙类库房、丙类仓库1、丙类仓库2、灌装站。本项目建构筑物一览表见表2.3-1,工程内容一览表见表2.3-2。表2.3-1本项目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名称生产类别结构形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备注生产装置区1聚合物生产车间乙类钢框架2467.752684.411层,局部421新建2水处理剂生产车间甲类钢框架2334.642768.642层,局部5层16.3新建辅助设施3罐区1(原料罐区)丙类钢筋混凝土1824//新建4卸车站丙类钢框架380343新建5罐区2(产品罐区)甲类钢筋混凝土1020//新建6废气处理系统甲类钢框架258新建7甲类库房甲类门式刚478.95478.957.5775新建8乙类库房乙类门式刚1237.291237.298.35新建9丙类库棚1丙类门式刚架+轻钢屋面990.64990.648新建10丙类库棚2丙类门式刚架+轻钢屋面1473.761473.768新建11丙类库房丙类门式刚架+轻钢屋面1497.781497.7814.8新建12灌装站甲类钢框架268268新建13暖房乙类门式刚424.32424.327.825新建公用工程14公用系统(含空压站、冷冻站、脱盐水站、换热站)丙类钢框架1237.251237.258.5新建15消防水及循环水站(含消防水池、循环水塔)丁类钢筋混凝土框682.50682.5010.2新建16污水处理设施(含生化池、清水池、调节池)丙类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水池230.75230.755.7新建公用设施17变电所丁类钢筋混凝土框932.4932.47.6新建18综合楼钢筋混凝土框1092.93203.7316.2新建19中心控制室丁类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1234.91234.99.5新建20南门门卫1钢筋混凝土框19.419.43.9新建21南门门卫2钢筋混凝土框19.419.43.9新建总体22全场外管架丙类钢结构------2~5层23事故水池丙类钢筋混凝土水池1161----3新建24危废间甲类钢筋混凝土框123.3123.35.8新建其他4913.69合计26693.4620124.23表2.3-2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单元名称具体情况备注主体聚合物生产车间整体1层,局部4层,布置1条2万吨干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线及配套公用工程新建主体水处理剂生产车间整体2层,局部5层,布置1条乳液聚合物生产线、1条水性乳液生产线(包括消泡剂生产线)、1条多胺缩合生产线、1条缓蚀剂生产线及1条酯化脱水生产线共计3.8万吨/年及配套公用工程新建辅助综合楼3层建筑,主要为办公室。新建化验本项目化验依托一期化验室系统,负责全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公用工程、水质、环保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托一期储运储罐区原料罐区包含14台储罐,总罐容为1292m³;产品罐区包含11台储罐,总罐容为530m³。原料罐区配置一座泵棚,产品罐区泵布置在临近的灌装站内。新建库房在厂区西北侧设有甲类库房1座、乙类库房1座,丙类库房1座,丙类库棚1座。新建装卸站台设装卸站台一座,主要为大宗原料卸料使用。新建灌装站设1座灌装站,位于丙类库房东侧新建公用供电利用园区供电管网,厂区设10kV变电所一座,年用电量2370.24×104kWh。新建供水利用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压力约0.2~0.3MPa。本项目用水项目主要为脱盐水制备用水、车间地面清洁用水、化验用水、循环水系统补水、喷淋装置补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为xxxm3/d。新建蒸汽利用园区提供的蒸汽,蒸汽规格为压力0.8-1.4MPa,蒸汽温度240-280℃。主要用于生产工艺过程及冬季采暖,生产用蒸汽用量为27282t/a,采暖用蒸汽为16842t/a。新建供热本项目利用低压蒸汽经厂区换热站减温减压后供生产及冬季采暖使用。新建供氮公用工程站设有制氮装置1套,为空压机+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PSA制氮装置,由于水处理剂车间需要的氮气纯度较高(≥99.99%),采用PSA制氮装置不能保证稳定供应,因此聚合物车间需要的这部分氮气采用外购液氮气化的方式提供,年消耗量约72万Nm3/a。新建空压站公用工程站设有空压站,供气量为18Nm3/min,仪表用压缩空气11.67Nm3/min。新建冷冻站冷冻站位于公用系统房内,设冷冻机组1套,为生产装置提供冷冻水,冷冻机组采用螺杆制冷机组,制冷量:1000kW。制冷剂为R507,载冷剂采用35%体积浓度乙二醇溶液。新建循环冷却系统新建循环水站1座,设置工业型玻璃钢逆流冷却塔2座,冷却塔建于吸水池上,设循环水泵三台(流量1100m3/h,扬程52m,功率200KW,2用1备),设计循环量为1000m3/h,供回水温度为42/32℃,循环水补水由厂区生产给水系统供给。新建消防位于水处理剂生产车间南侧,新建生产及消防水站一座,生产水与消防水合用消防水池,消防及生产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2000m3,生产水有效容积500m3。本工程最大消防水量为1080m3/h。厂区内配备若干个手持式灭火器。新建综合泵房新建循环水泵房,与生产及消防水泵房合建,内设循环水泵三台(流量1100m3/h,扬程52m,功率200KW,2用1备)。新建环保工程废水设一套废水处理装置,设计规模200m3/d,其中预处理能力为72m3/d,废水处理主体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兼氧+接触氧化+MBR膜处理+深度氧化”。对于高浓度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气浮+芬顿氧化”预处理。新建废气1、聚合物车间固体催化剂上料废气、成品缓冲仓废气、包装废气经1#废气治理设施“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P1排放(风机风量2000m3/h,内径0.2m)。2、聚合物车间干粉聚合生产线配液罐尾气、反应釜以及造粒过程废气等采用2#废气治理设施“丝网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再生”装置净化后经1根25m排气筒P2排放(风机风量为2000m3/h,内径0.3m)。3、聚合物车间后水解过程产生的含氨废气,采用“硫酸吸收副产硫酸铵的回收工艺”回收,具体设施为3#废气治理设施“二级硫酸吸收塔”+4#废气治理设施“水洗塔”;聚合物干燥过程含尘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旋风除尘”装置去除大部分颗粒物后送至4#废气治理设施“水洗塔”进一步处理,筛分废气、研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至4#废气治理设施“水洗塔”;副产硫酸铵蒸发结晶尾气、干燥尾气、缓冲仓尾气以及包装尾气送至4#废气治理设施“水洗塔”,经水洗后的达标尾气经30m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风机风量140000m3/h,内径1.4m)。4、环氧氯丙烷储罐废气和水处理剂生产车间多胺缩合生产线、缓蚀剂生产线废气先经6#废气治理设施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再与其他储罐区呼吸尾气、灌装站废气、水处理剂车间其他反应釜排气、真空机组尾气等含VOCs废气经管道引入5#废气治理设施“一级碱洗+一级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一塔八级多相氧化”装置净化后,经30m高排气筒P4排放(风机风量为15000m3/h,脱附干燥风机为10000m3/h)。(脱附采用蒸汽吹扫脱附,采用5℃冷凝解析)5、罐区的硫酸储罐储存98%的浓硫酸,不易挥发,为防止空气中的水汽进入储罐,在硫酸储罐放空口加装活性炭吸附罐,通过活性炭可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同时还可以吸附极少量的外排挥发的硫酸。6、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综合污水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池、压滤间等产生臭气处进行加盖密封,导出气经引风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先经碱洗塔处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箱吸附,使用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内径0.4m)新建固废本项目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位于聚合物生产车间西侧,建筑面积123.3m2,总储存能力100吨。噪声建筑隔声、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风险项目设有一座总容积3220m3的事故水池,位于厂区东北部,设计尺寸为40×23×3.7m。设一座初期雨水池,位于原料罐区南侧,设计尺寸为8.5×4×4.5m。其他工程光伏发电本项目计划在厂前区综合楼、控制室的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本项目装机容量预计为250kW。注:本项目除化验室、废水总排口依托一期外,其他均单独建设。2.3.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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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
  •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建设项目报告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