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电商园20号地块临时道路和临水管工程结算审核

项目编号440607G18588777241225112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7:58: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预算金额18.70万元
中标单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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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镇电商园20号地块临时道路和临水管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乐平镇电商园20号地块临时道路和临水管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G185887772412251128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乐平镇电商园20号地块临时道路和临水管工程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7G185887772412251128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3月28日 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挖一般土方630立方米,路基铺设石块砖渣1575平方米等。根据送审资料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合同附件 20号地块.pdf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5-01-2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人: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和项目概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就以下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项目名称:乐平镇电商园20号地块临时道路和临水管工程1.2、委托事项:审核结算1.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1.4、项目造价:约人民币18.7万元第二条委托期限2.1、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委托人交付给咨询人完整有效的审核资料,咨询人于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本工程约定5_天提交结算审核成果。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73.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相关的咨询人员,经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换。3.4、负责与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3.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及时负责传达及资料传送。第1页,共5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3.6、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免费向咨询人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的相关文件资料。3.7、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4.1、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4.2、优质、高效地提供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合理的咨询意见,公平、公正、客观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3、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4、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或查问。4.5、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咨询人可提出书面报告。04.6、咨询人完成审核后,需配合后期关于审定的咨询报告与审计相关工作并确认成果文件(如有)。4.7、咨询人在规定的时间,将所作的咨询报告提交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最后报镇财政办审定。咨询人将审定的咨询报告一式份,并签字盖章后送交委托人。I4.8、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9、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4.10、佛山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价或设计的规格、型号与发布不一致时,咨询人应参考省市有关造价规定进行市场询价。第五条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5.1、咨询服务收费:以送审结算价(186596.25元)和核减额(暂定核减额=送审结算价×5%=9329.81)为计费基数,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进行调整。本项目结算审核费暂定为:1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计算公式=(186596.25×0.27%)+9329.81×5%=970.3元上述结算审核费计算基数最终以送审结算建安费为准。第2页,共5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2、收费依据:工程预结算编审项目的计费标准以《乐平镇财政办公室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计价。5.3、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由委托人支付。(2)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5.4、付款时间: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请款手续后一次付清。5.5、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六条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责任6.1、委托人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咨询人送交有关资料或中途变更、增加资料,咨询人可按委托人的耽误时间顺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6.2、咨询人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6.3、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4方过失(不包括政府文件允许的误差)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2依法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最高赔偿总额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不包括税金)为限。6.4、若咨询人提交的结算成果在项目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由下述原因(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套用取费标准、采用信息发布价或市场参考价、引用相关计价依据错误、清单漏项或重复计价等)造成的造价1综合偏差率i(i=|1-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在同步或事后审核阶段对单项造价成果审核发现的累计错误金额/单项造价成果金额|),且综合偏差金额i达到以下约定条件,委托人有权对咨询服务费进行扣减:(1)3%(2)5%(3)i>10%的,全额扣减咨询服务费。6.5、咨询人因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第3页,共5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不承担责任。6.6、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市场询价记录、工程量计算稿及造价成果的相关文件。6.7、如属委托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除不退还已收预付咨询服务费外,咨询人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全部咨询服务费;咨询人咨询工作尚未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咨询服务费的50%。6.8、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人赔偿损失。6.9、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咨询人赔偿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订立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它8.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咨询服务费支付完毕、编制资料返还完毕后自然失效。8.2、若区财政局对该工程备案实施抽查的,最终审核金额以区财政局抽查结果为准。8.3、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oH2第4页,共5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咨询人: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盖章)(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一号乐平镇人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政府号西座三楼电话:0757-86322182电话:0757-87381302付款账号:110001516010002079付款账号:4405016671420888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平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支行签订时间:2025年1月7签订时间:205年1月7日日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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