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ZJ246-248-ZC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23:37: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工程学院预算金额2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学生公寓楼建设食堂建设体育馆建设
联系方式
  • 王涛:15292642002
  • 李家成:0991-4321218

正文内容

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6-248-ZC      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在前期制作的新疆工程学院8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9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0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食堂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等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6个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前期制作的新疆工程学院8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9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0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食堂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等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6个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至项目评审通过后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联系方式:0991-7977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321218、1529264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王亮、李家成、曹晓云、王涛 电 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最终发布版).pdf206.1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ZJ246-248-ZC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采购人:新疆工程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305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联系人:朱金玉、王亮、李家成、曹晓云、王涛联系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1-,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46-248-ZC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10000.00最高限价(元):210000.00采购需求: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在前期制作的新疆工程学院8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9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0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食堂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等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6个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评审通过后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2-,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3-,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0991-79773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联系方式:0991-43212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金玉、王亮、李家成、曹晓云、王涛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4-,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项目1项目编号XZJ246-248-ZC1采购人新疆工程学院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磋商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原有可研报告调整:在前期制作的新疆工程学院8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9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0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1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食堂建设项目、新疆工程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等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6个项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条款)预算(同最高限价):21万元。本次项目包括实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报价包括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质量标准符合验收标准4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响应文件份数及组成5.1响应文件5.1.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5.2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5.2.1资格审查文件*(1)供应商在国家或地方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盖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按磋商文件给定格式提供);*(3)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盖章(按磋商文件给定格式提供);*(4)供应商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盖章:①缴纳税收资料: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盖章。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收据或清单均可,银行出具的回执单不予认可。(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需提供和社会机构代缴代扣协议书;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7)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5.2.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承诺书;*(2)磋商一览表;*(3)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概况;5响应文件份数及组成(5)供应商近一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做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表;*(6)采购需求偏离表;*(7)技术服务方案;(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上述5.2.1、5.2.2项中的条款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材料。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实质性条款)磋商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解密时长:30分钟备注:①供应商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②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③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④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注:第二轮报价时限30分钟,具体时限以系统默认时长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系统将视为按第一轮报价为准)。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100供供应商应于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磋商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11磋商保证金开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账号:107673584569行号:104881006022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4、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简称或编号。12磋商文件售价政采云平台免费下载。13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如需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②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94号令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④联系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14服务期(实质性条款)自合同签订至项目评审通过后14交付或实施的地点(实质性条款)乌鲁木齐市15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费用的30%,可研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费用的70%16政府采购政策17.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17.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16政府采购政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9-,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一报价明细表(如有)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其他1(所投的全部货物或服务内容)23…合计总价(元)合计总价(元)注:1、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的载明的内容逐条进行明细报价,不接受服务内容不符、不接受缺漏项、不接受顺序更改、不接受数量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如有增项,须在《报价明细表》最末说明及增加。2、“其他”可填写供应商认为需要填写的其他内容。供应商(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49-,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二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序号磋商条款响应条款响应/偏离…重要说明:供应商在上表中说明的内容,至少须包括对本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出的“磋商有效期”、“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方式”四项内容逐条响应,不接受负偏离。供应商(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0-,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三供应商概况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地址邮编、电话邮编、电话邮编、电话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业务范围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单位性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电话开户行账号行号供应商(盖印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1-,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四供应商近一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做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表同类项目业绩汇总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价格备注………备注:本汇总表须与同类项目业绩表项目一一对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2-,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类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标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计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3-,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五采购需求偏离表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磋商条款响应条款是否偏离备注12345…注: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全部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磋商文件的基础上,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否则,视为负偏离。(承诺函及附表均需按以下要求签章)供应商(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4-,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性别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专业毕业学校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在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证书编号固定电话手机号码手机号码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时间备注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团队人员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称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备注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5-,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六技术服务方案格式由供应商根据服务方案自行确定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6-,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十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此处可附企业简介或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7-,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缴纳日期年月日退还账户信息退还账户信息退还账户信息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行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说明:请将本表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供应商公章:电话:0991-4321218、15292642002,-58-,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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