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D-2024-10967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5:22: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洪雅县金诚电脑经营部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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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SCHT-2024-085360 二、合同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4-109673 四、项目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寂照街106号 联系方式:19938600360 供应商(乙方):洪雅县金诚电脑经营部 地 址:洪川镇西横街55号 联系方式:137788092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446.000000元 合同金额: 1.778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眉山市本级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合同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台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85360甲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乙方:洪雅县金诚电脑经营部合同金额(元):17784.00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柒佰捌拾肆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3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台式计算机封闭式(SC-KJXY-20231229510001000010)}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台式计算机,清华同方/THTF,超翔TF830-V050-1,清华同方超翔TF830-V050-1飞腾D2000/8G/256GSSD+1TBHDD/1G独显/DVDRW/23.8英寸/统信或麒麟或中科方德正版CPU系列:飞腾CPU型号:腾锐D2000CPU主频:2.3GHzCPU三级缓存容量:4MCPU线程数:8CPU核数:8核内存频率:3200MHz内存类型:DDR4内存容量:8GB内存条数:1内存插槽数量:2硬盘类型:混合硬盘固态硬盘容量:256GB固态硬盘类型:M.2固态硬盘协议:NVME机械硬盘容量:1TB机械硬盘规格:3.5机械硬盘转速:7200机械硬盘缓存:64MB硬盘扩展位数量:1显卡类型:独立显卡显存容量:2G显存频率:1300MHz显存位宽:64bit-第1页-显示器颜色:主机同色系显示器类型(同品牌):LED液晶显示器显示器屏幕类型:宽屏显示器尺寸(英寸):23.8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色深:8bit刷新率:75Hz触摸屏:无显示器功能:可壁挂低蓝光模式:支持台式机类型:主机显示器(同品牌)操作系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并安装激活麒麟、统信、中科方德其中之一的正版操作系统。(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光驱:DVDRW有线网卡传输速率:千兆(10M/100M/1000M自适应)声卡类型:集成声卡USB3.0接口总数:6蓝牙:无有线网卡:有无线网卡:无清华同方Type-c接口数量:0超翔TF83PCI-Ex4插槽数量:00-V050-1PCI-Ex8插槽数量:1飞腾D200HDMI接口数量:10/8G/256VGA接口数量:1GSSD+1DP接口数量:01产品,44446.0017784.00TBHDD/1DVI接口数量:0G独显/DV串行端口(9针)数量:1DRW/23.并行端口(25针)数量:08英寸/统信PCI插槽数量:0或麒麟或中PCI-Ex1插槽数量:1科方德正版PCI-Ex16插槽数量:1PCI-E2.0x1插槽数量:0音频输入输出接口:4主板芯片:无USB接口总数:8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0701490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5-24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01294604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4-09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04-11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09010-第2页-901369641显示器节能证书有效期:2025-02-20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CQC23701388246机箱类型:塔式机箱平均无故障时间:15万小时系统一键恢复:有原厂同品牌键盘:有线原厂同品牌鼠标:有线质保期限:3年包装清单:鼠标、键盘、鼠标垫国别:中国网络接口:有机箱电源:标准机箱电源原厂电话技术支持服务:400-990-5090硬盘免回收:3年稳定性:MTBF≥100000小时售后服务内容:原厂3年整机质保(含键盘鼠标)。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30分钟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故障硬盘;不返还维修(硬盘故障后,更换新的硬盘,原盘由用户保留,不支付费用)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是集成高清摄像头:无合计(大写):壹万柒仟柒佰捌拾肆元整(小写):¥¥17784.00元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寂照街106号。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第3页-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八、验收标准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九、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7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4页-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是否节能产品:是是否环保产品:是是否节水产品:否-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骆莎甲方联系人:骆莎联系电话:19938600360单位地址:彭山区寂照街106号2024年07月26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邓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支行银行账号:2313401109100109425乙方联系人:金秀玲联系电话:13778809292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银行行号:1026656401112024年07月26日-第6页--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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